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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馆、站
民国20年(1931)8月,筹建县民众教育馆。翌年,县民众教育馆正式成立,馆址在县城孔庙内。民众教育馆在城内外设壁报4处,办民众夜校2所,馆内置有图书、杂志、报纸及一些简单的游艺活动设施,并编印《民众月刊》。
27年,日本军进犯太湖,县民众教育馆除部分图书转移至第四区薛义河外,房屋及部分图书均遭兵毁,活动中止。
28年6月,奉省教育厅令,县民众教育馆恢复活动,馆址设在国民党县党部大院内,分设教导部、阅览部与健康部。
30年,县民众教育馆被列为甲级馆,内设总务、教导、艺术、生计4组,有馆长、主任、馆员各1人。
31年,县民众教育馆附设图书馆、民众阅报处及公共体育场。
36年后,县民众教育馆活动逐渐停顿。
1949年秋,太湖县文化馆建立,隶属县人民政府教育科,馆址在城内郭氏学馆。县文化馆在城乡先后开辟壁报、黑板报园地,建立土广播网点,成立腰鼓队、歌咏队及业余剧团,放映幻灯,开展《婚姻法》、“抗美援朝”、“互助合作”、“工农联盟”、“破除迷信”等内容的宣传活动。
1960年,县文化馆工作人员全部下放农村或调到其它单位,活动停止。
1961年,部分工作人员回馆,活动逐渐恢复。1968年,县文化馆与县新华书店、县黄梅戏剧团及县电影队合并,成立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隶属县革命委员会政治工作组。
1970年,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撤销,县文化馆恢复。
1979年底,图书室从文化馆内析出,成立县图书馆。1984年9月,文物管理业务又从馆内分出,成立县文物管理所。1985年,文化馆有工作人员8人。
1951年,设文桥、虎丘、南阳、北中、龙湾、弥陀、黄镇、小池、新仓、花园、寺前、江塘、中心、城关14个区级文化站。1953至1965年,文化站机构变动频繁。1957年,撤销各区、乡文化站,建徐桥、小池、弥陀3个文化分馆。1960年,分馆工作人员下放农村,活动停止。1962年,徐桥、弥陀分馆恢复活动,并重建寺前区、小池区文化站。1963年,撤销文化分馆,建徐桥、弥陀两个区文化站。1965年,建江亭、新仓、黄镇、牛镇、北中5个区文化站。1981年,增建沙河社办公助文化站。1982年增建望天、弥陀、牛镇、大山、罗溪、小池、花园、江塘、大石9个社办公助文化站。1985年增建山龙、城西、岔路、太平、辛冲、黄岗、中心、李杜乡办文化站。至此,县有区、乡文化站26个,工作人员32人。
二、图书馆、室
元仁宗时期,太湖始立县学。县学设有尊经阁,为县内重要藏书之所。明清有太白、同春、正学、熙湖4所书院,亦为藏书之地。
民国20年(1931),县民众教育馆内设有图书室,开展图书、报刊借阅活动。30年,县文化服务社成立。31年,县民众教育馆附设图书馆,馆内藏书10800册。34年,改称“中国文化服务社太湖支社”,推销各种书籍,代印教材图表,借阅报刊杂志。
1949年秋,县文化馆建立,1951年各区相继建立文化站。文化馆、站均设立图书室和阅览室,开展图书和报刊借阅活动。
1979年12月,县图书馆成立,定事业编制5名,隶属县文教局,设采编组、图书外借处和报刊阅览室。1983年增设宣传辅导组。1984年增设咨询服务和财会两个岗位,增编至7人。
1985年,全县26个区、乡文化站均建有图书室,村办图书室有22个。以上图书室,藏书都不足2000册。
太湖中学、太湖师范、太湖县二中、县委党校、县医院、花凉亭灌区管理局、县工会、江亭中学、寺前中学等单位均建有图书馆(室)。其中太湖中学、太湖师范两校图书馆藏书1万册以上,并设有外借、资料、阅览室及基本书库。
三、档案馆、室
民国时期,县政府建有档案室,俗称“卷房”,配管理员1人,管理县政府及各科、室的来往文书档案。
1951年8月,县人民政府设立机关档案室,配档案员1人,受县政府办公室领导,负责县政府机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全县各行政机关档案业务的指导。1956年6月,县委办公室内设档案小组,定编4人,实配1人。1958年9月,县档案工作委员会成立,委员9人,公社以上单位均建立档案室。12月,县档案资料馆成立,1959年6月更名县档案馆,编制4人,实配3人。1977年7月,改档案馆为档案科。1981年11月改立档案局。1983年12月,设立档案馆,保留档案局,为事业机构,隶属县政府,定编6人。馆址原设在老城县委大院内圣公会礼堂,库房面积161平方米,1978年冬,馆址迁至东山头新县治南,库房面积281平方米。馆藏文书档案13500余卷,图书资料3860多册。到1985年底止,全县61个区、镇、乡均已设立档案室或有专用的档案橱箱,除36个区、乡的档案上交县馆外,保存在区、乡档案室的档案达4242卷。县直83个局级单位中有51个单位建有档案室,其他单位均用铁质、木质档案橱箱保管档案。县直单位的档案,除一部分向县馆移交外,尚存文书、科技档案11592卷。
四、电影发行放映单位
民国时期,县内无电影放映机构。民国30年(1941)9月,国民党四十八军在城内东门大操场放过一场无声电影。1951至1953年,省电影队皖北支队在县内城乡巡回放映电影。1953至1956年7月,安庆专员公署电影队在县内城乡放映电影。
1956年8月,县电影队成立,有工作人员5人,隶属县人民政府文教科。队址设在城内工人俱乐部,后迁至女教堂(今老城电影公司)。
1958年8月,县电影队改名县电影联队,除县城的电影俱乐部外,农村有第一、第二两个电影队,后农村发展到5个电影队,放映16毫米影片。1959年改电影俱乐部为电影院,放映地点迁至县人民剧场。1960年开始放映35毫米影片。
1968年,县电影联队与县文化馆、县新华书店、县剧团合并为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
1970年9月,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撤销,县电影联队改名为县电影管理站,开始电影发行业务。管理站下设修理组与业务组。农村公社开始建立电影队和电影院。1976年10月,老县城电影院基建竣工,投资18万元,占地3300平方米,1057个座位。1979年底,全县有各类放映单位32个,其中国办放映单位9个。
1980年2月,县电影管理站更名为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下设办公室、业务股、计财股、修供股。1983年7月,公司迁至新县城龙山路5号新址。
1985年,全县有影剧院21个,其中座位400个以上的有:徐桥影剧院,造价9万元,建于1976年12月,占地1400平方米,钢筋水泥结构,单人翻椅,600个座位;弥陀影剧院,造价6.5万元,建于1983年5月,占地1290平方米,土木结构,钢木长椅,600个座位;新仓影剧院,造价3万元,建于1981年6月,钢筋水泥结构,480个座位;百里影剧院,造价2万元,建于1976年7月,土木结构,500个座位;白银乡电影院,造价2.5万元,建于1981年5月,土木结构,长条木椅,400个座位;罗溪乡电影院,造价2万元,建于1981年5月,土木结构,长条木椅,450个座位;花园乡影剧院,造价3万元,建于1976年7月,土木结构,长条木椅,600个座位;寺前乡影剧院,造价6万元,建于1983年6月,土木结构,长条木椅,560个座位;牛镇区影剧院,造价8万元,建于1985年6月,钢筋水泥结构,单人木翻椅,550个座位。1985年,全县有电影队48个,院、队工作人员174名。
五、书店
民国时期,县城有7家店铺发行图书,其中较大的店铺有文光阁、桂文林堂。
民国38年(1949)7月,建立新华书店太湖支店,主要销售时政读物。1950年9月,开始发售中小学教科书。1951年,有售书点1个,店员5人,全年销售图书21.5万册。1953年开始向农村供销合作社和个体书摊批发图书。1957年建书店销售点3个,工作人员增至10人。1963年起,农村图书改由供销社发行。1966年12月5日,县新华书店在人民剧场隆重召开毛主席著作发行大会,到会代表1000余人,发行毛泽东著作80175册。1970年,发行《毛泽东选集》120159册。1985年,全县有售书点7个,工作人员23人,全年销售图书179.2万册。
六、文物管理所
县文物管理工作始于1975年,由县文化馆负责。1977年10月,县文化馆配备专职文物干部1名。1983年春,县文化馆内设立文物组,有专职干部2名。1984年9月,文物组从文化馆析出,成立县文物管理所,隶属县文化局,编制3人,设所长、会计、管理三岗。经费由县地方财政单独划拨。
七、广播站
民国时期,县内无专门广播机构。1951年11月,建立县收音站,有专职收音员1人,隶属县政府文教科。1955年7月,县广播站建立,配机务员、线务员、播音员各1人,隶属县委宣传部。1960年,广播站下设广播电影修理部,配专职修理员1人。1965年冬,县广播站由老城县委会迁至县人民广场。‘
1969至1976年,全县区、公社广播站相继建成,隶属区、公社和县广播站双重领导。1976年底,县广播站有职工18人,区、公社站有职工172人。
1981年10月,县广播事业局成立,局、站实行两块衔牌一套人员合署办公。局下设行政、事业、编播3股。播音呼号为“太湖县人民广播站”。1984年5月,县广播事业局更名为广播电视局,下设县广播电视服务公司。年底,全局有职工35人。
八、剧团
1、太湖县抗建剧团
民国33年(1944)1月,由县政府创办。抗建剧团下设徽剧、话剧、京剧3个剧组,以演黄梅戏为主。演员每月薪资2斗5升大米,发军服、蚊帐、被条,与保队副待遇相同。演出剧目有创作的大型提纲戏《嫁谁好》,改编的《苦媳妇自叹》、《劝夫从军》,传统戏《卖花记》、《白扇记》、《恩仇记》、《张朝宗告朝》、《荞麦记》、《花木兰》、《天仙配》、《双合镜》、《戏牡丹》等。其中由周德乾、曹振亚合编的七场黄梅戏《嫁谁好》,在县城公演10天,深受群众欢迎。后县政府派30名民夫挑运行头,到全县31个乡镇公演,还应邀到岳西一三八师驻地演出,获得好评。34年底,抗建剧团因经费困难解散。
2、太湖县群锋剧团
1950年4月,县人民政府在晋熙镇招收17名演员,实行供给制,团部设在晋熙镇大西门王氏宗祠内,演出地点在县公共体育场和城北吕氏宗祠,不收费,不卖票,公开演出。演出剧目有改编的现代黄梅戏《李有才板话》、《光荣参军》、《活捉蒋介石》及传统剧《荞麦记》、《珍珠塔》等。1951年6月,县人民政府根据“以生产为中心,压缩非生产性编制”的精神,撤销该剧团。
3、太湖县黄梅戏剧团
1950年4月,徐桥镇成立新华业余剧团,有演职员32人,在徐桥镇天主教堂和杨泗庙售票演出。
1952年10月,县工农剧团成立,原徐桥镇新华业余剧团主要演职员23人及全部服装道具均转至县工农剧团。剧团为集体所有制,团址始设城内吕氏宗祠,后迁至李氏宗祠。1956年,县人民剧场建成,此后,成为剧团住地和演出场所。
1959年,县工农剧团改名为县黄梅戏剧团,转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同年,县增设县文工团与初级艺校,属县人民艺术剧院管辖。1961年,县人民艺术剧院及下属文工团、初级艺校撤销,人员并入县黄梅戏剧团;县黄梅剧戏团改为集体所有制单位。
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县黄梅戏剧团部分服装道具及传统剧本被焚毁,1968年11月,剧团被撤销,人员下放农村落户。次年,剧团恢复,全体人员回团。1971年,县黄梅戏剧团进行人员调整,调出13人,招收学员12人。1975年,招收学员22人。1985年,剧团再次进行人员调整,调出26人,招收演员、乐队10人,全团共有演职员47人。同年,县政府将县剧场从房产公司划归县文化局管理,由剧团使用。
县黄梅戏剧团,除在本县城乡演出外,还曾多次赴上海、江西、浙江、湖南、湖北、江苏等地交流演出。
1960年,县黄梅戏剧团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先进单位”称号。
九、民间文艺团体
1、合记新长春京戏班
清光绪八年(1882),徐桥大石棠林这个唐、戴、金、袁、叶、刘、陈7姓杂居的村落,组成合记新长春业余京戏班,俗称棠林京戏班;后经历三代60年,演出剧目主要有《渭水河》、《打龙袍》、《四郎探母》、《平贵回窑》、《杀西门》、《活捉三郎》、《华容道》、《白虎堂》、《五家坡》等。民国32年(1943),县政府筹办抗建剧团,服装道具被征收,合记新长春京戏班遂告解散。
2、春台班
清光绪末年(1908),徐家桥艺人韦春台,邀集桃花铺的甘致祥和望江的蔡仲贤等组成“三打七唱”的徽剧草台班社,人称春台班,在徐家桥杨泗庙和县东南乡以及望江、宿松等地演唱黄梅调。黄梅戏第一位女演员胡普伢曾在此班就艺,故又称阴阳班。民国初年解散。
3、南斗曲子戏班
由耿家乡南斗村的一些落第秀才和无功名的读书人组成。南斗人爱曲子戏,逢年过节和有红白喜事,戏班就登台演唱。建国后,乡间教师及识字农民仍唱曲子戏,1956年曾参加县文艺会演。
4、同盟道士曲子戏班
由耿家乡同盟村职业道士组成,5至7人,活动于耿家、百里、共和等乡,先做法事后唱曲子,剧目与农民业余曲子戏班相同。
5、刘羊抗日宣传队
民国27年(1938),由刘羊一带10多名失学回乡的学生组成。演出剧目有《大义灭亲》、《马百计》、《汉奸的下场》,哑剧《卖国贼》,街头剧《放下你的鞭子》等。次年,因主要成员调走,宣传队遂告解散。
6、俱乐部、宣传队、业余剧团
1953至1956年,全县有俱乐部300个,县人民政府为各俱乐部辅导员发了聘书。俱乐部的活动有图书阅览、文艺演出、幻灯放映、体育竞赛以及土广播、黑板报宣传等。1958年底,新仓、小池两区成立火箭人民公社文工团,山区成立东升文工团。1965年底,全县有徐桥、卓铺、文桥、华立、门楼、新民、林冲、大阪、弥陀、沙河、马嘶、龙寨、红合等业余剧团。1969年,全县每个大队都成立了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1985年底,全县有业余剧团26个,业余剧团演员5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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