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民国24年,实行白银国有化。民国32年,国民政府宣布买卖黄金自由。民国36年,又颁发《取缔黄金投机办法》,严禁黄金买卖。民国37年,进一步禁止人民持有金银。
1949年,县人民政府采取华东解放区公布的金银管理办法,严禁金银买卖和流通。人民银行号召工商界拒用银元,并设点收兑,以打击银元贩子。当时国家采取低价冻结政策,迫使地主、官僚和资本家的金银不能随意出售。到年底,全县仅收兑银元61枚。1950年后,国家统一金银收兑价格,在人民币币值长期稳定的情况下,金银收购量曾出现4次高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群众因佩戴金银饰品习俗改变,工商业者因流动资金需要,纷纷将储藏的金银兑换现金,全年收购黄金1863克,白银16045克,银元4925枚。1955年,农村开展合作化运动,加上上年遭水灾,许多农户为度荒和筹集生产费用基金,把积存的金银饰品(手镯、项圈等)兑换人民币。全年收购黄金1446克,白银96039克,银元11253枚。1958年大搞集资办厂,提倡实物投资,县人行组织人力深入街道、公社,采取“约期集中兑换”、“定时定点兑换”和“巡回收兑”的办法,全年收购黄金2013克,白银2587272克,银元10733枚。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红卫兵“扫四旧”,抄搜黄金7两3钱,金戒指26个,银币1634元,白银50斤,群众也纷纷将保存的金银首饰兑换人民币,是年收购黄金1887克,白银212726克,银元4180枚。1971年起,金银收兑量渐减。1972年县人行开始对县电线厂、农具厂和个体工业用银(银焊片、银焊条等)实行按需配售。1980年后,没有收兑到金银。1982年9月,国家恢复金银饰品销售,有计划地向市场投放一定数量的金银饰品。1985年3月1日起,黄金饰品配售价格,每小两由1200元提到1350元,零售价每小两1700元。零售价由人民银行依市场情况进行调整,报物价局备案,销售黄金饰品的单位,要接受人民银行管理和监督。
金银收购情况表
金银收兑价格表
上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