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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简况
民国18年(1929年),潜山教育促进会曾呼吁创办幼儿教育,但未果。直至建国前,潜山幼儿教育仍是空白。
1951年秋,潜山县梅城小学首先附设幼儿班,招收幼儿34名(男28、女6)。配专职教养员1人。1952年,县内在有条件的乡村、集镇创办幼儿教育。黄泥镇的黄泥中心小学和源潭中心小学先后附设幼儿班,共招收幼儿102人,教养员4人,到1956年,全县幼儿班计有6个,在班幼儿212人,教职工9人。
1957年9月,梅城小学附设幼儿班扩建为潜山县梅城幼儿园,直属县人民委员会领导,全园5个班,在园幼儿220人,教职工9人,为县内第一所幼儿园。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要求每个自然村庄的公共食堂都办幼儿班,全县幼儿园(班)一下子猛增到1380所,计1384个班,在园幼儿26810人。到1959年仅存梅城、黄泥、源潭等3处,计7个班,在园幼儿237人。1962年后,幼儿教育有较稳定的发展。1966年,全县有幼儿园(班)14所,在园幼儿387人,幼师15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幼儿教育受害严重。梅城幼儿园归并到梅城小学,称“红儿班”。园址也移作它用。1975年9月,全县仅存水吼、源潭2个民办“红儿班”,在班幼儿64人,民办教养员2人。
1978年,幼儿教育开始得到恢复和发展。1979年,全县公民办幼儿班6所,在班幼儿178人,幼师6人;1982年,单设幼儿园(班)5所,附设9所,共计17个班,在园(班)幼儿518人,教职工24人。1984年,全县有幼儿园(班)36所,42个班,在园幼儿984人,教职工48人。
1985—1986年,全县各乡中心小学均附设幼儿班。梅城镇街道、县棉织厂和省驻黄铺的311地质队也相继办起了幼儿园。1987年秋,全县已有公民办及厂矿办的幼儿园49所,74个教学班,在园幼儿2099人,公民办教职工89人。
二、学制与课程
1952年,教育部颁发《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规定幼儿园招收3足岁到7足岁的幼儿。幼儿园按幼儿年龄分组。3—4足岁上小班,5—6足岁为中班,6—7足岁上大班。各班人数:小班20—25人,中班25—30人,大班30—35人。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一般招收5—6足岁幼儿,进行学前教育,学习一年即升入小学。
幼儿园活动项目有:语言、体育、认识环境、图画、手工、音乐、计算。幼儿园作业,通常以讲故事、唱歌、看图讲述、谈话、游戏等形式进行。作业时间,小班每周6—8节,每节10—15分钟;中班每周9—10节,每节15—20分钟;大班每周12—14节,每节25—30分钟。
1956年11月起,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幼儿作息制度和各项活动规定,县内城镇幼儿园的课程和作息时间,基本按部颁规定进行,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则根据具体条件,参照部颁规定要求,不作统一规定。
三、梅城幼儿园
潜山县梅城幼儿园于1957年9月建立,前身系梅城小学附设幼儿班。
园址在梅城镇后东街,梅城小学左侧。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平房三幢。设有教室、游艺室、储藏室、幼儿园卧室、办公室、教师寝室等教学和生活设备。
1957年,全园有5个班,其中大班2个,中班1个,小班2个,在园幼儿220人,教职工9人。1960年发展到6个班,在园幼儿300余人,并办理一个班的全托,教职工增加到16人。“文革”期间,梅城幼儿园被迫停办。1982年,县政府批准恢复梅城幼儿园,设于梅城小学内,有3个班,在园幼儿90人。1984年8月,县政府决定将梅城幼儿园单独建制,恢复“潜山县梅城幼儿园”园名,直属县教育局领导。园址设于梅城小学后院右侧,占地面积1473平方米。1987年,设4个班,在园幼儿182人,教职工13人。
幼儿园大、中班课程,均按省规定开设。有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工、体育等科。1957年获省人委表彰;1982年获安庆地区幼儿五月歌咏比赛二等奖;1986年,获安庆地区托幼园所自制玩具展览纪念奖;同年,教师程玉梅被评为省少儿先进工作者,并获得演讲竞赛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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