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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营和个体工业
县内个体手工业源远流长。清末,出现少数手工业大户。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陈大有在县城近郊独资兴建制油厂。同年,金德发在城内开办制粉厂,利用土机器加工食粉。此时,较大的私营工业企业有2户。
民国时期,城镇手工业者多数在镇上开设手工业店铺、作坊。乡村亦有少数独资或合股办的企业。主要有舒席编织、炼铁、酿酒、榨油、食品加工、造纸、印刷和铁、竹、木、陶器生产等。砖瓦、木、篾、石匠和织布、弹花、缝纫、理发者大都是游业人员。民国3年(1914年),徐正宗在县城东门口合股开设经民机厂,从业人员28人,年产土布0.2万匹。民国8年,广泰烟店在县城内加工经营烟丝,雇工50人,为当时县内规模最大的烟店。民国10年,汪银昌、余永昌、陈金泰在黄泥港各自独资开办食品厂,均具有一定规模。民国16年,县城有独资国泰机厂诞生,专织土布。民国20年,私营官庄造纸厂开业。民国24年,太湖人赵子行在黄泥港独资开办熙湖米厂,有24匹马力柴油机和碾米机各1台。同年,陈亚东在县城独资开办以木版印刷为主的大文堂印刷厂。民国29年,浙江一商人在黄泥港独资开办永祥机厂,有职工60人,生产土布和小布。同年,林学成在青口开办小有规模的私营平民工厂,生产土布、皮纸、肥皂、毛铁等,后改名为大兴皮革厂,生产各种皮件。
1949年末,全县农村有油坊63所;黄烟(丝)店12家,雇工180人;铸铁业14家,雇工190人;铁锅和水炉铸造业10家,雇工186人;窑业15家,从业人员360人。另外,有个体排运工人820人,瓦木匠600余人,篾匠1200人,石匠40人,缝纫匠150人,理发匠647人,弹花、轧花、刻字、钟表修理、补鞋补伞、补锅补碗匠90人。县城内有铁匠铺4个,雇工8人;银匠铺3个,各雇工1人;铜匠铺3个,雇工2人;木匠铺5个,雇工7人;毛笔店2个,雇工3人;印刷厂1家,雇工2人;黄烟店2家,雇工8人;缝纫店12家,雇工12人;豆腐坊5个,雇工10人;染坊2个,雇工4人;油坊1个,雇工10人;糖坊1个,雇工2人;织布厂2家,雇工20人。另外,还有雕匠3人,理发匠19人。全县个体手工业年产值计259万元。
建国初期,县人民政府首先对私营工业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和统购包销的办法,对个体手工业采取组织联营、联产联销等生产形式,私营和个体手工业生产得到恢复与发展。1952年,私营和个体手工业产值514万元,占当年全部工业总产值522万元的98.4%。此时,县内已开始兴办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工业,但直到1955年,私营和个体手工业仍为县内工业的主体。是年,全县有手工业工人19274人,私营和个体手工业产值435.9万元,占当年全部工业总产值71.65%
1956年,全县手工业合作化运动掀起高潮,96.8%的个体手工业工人,自带工具和经费,入股参加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私营工业也转为集体企业或公私合营企业。此后,城乡个体手工业少见。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政策的放宽,县内个体工业日益增多。进入80年代后,获得进一步的发展。1984年,全县城乡有个体工业户11995户(不包括联户经营,下同),从业人员14171人,产值976万元,占当年全部工业总产值14.5%。是年,个体工业户上缴国家税金29.8万元,占当年全部工业上缴税利总额182.8万元的16.3%。到1987年,全县城乡有个体工业户21916户,从业人员42043人,产值5069万元,占当年全部工业总产值38%。此外,城乡联户办的工业企业产值1410万元,占同年全部工业产值10.57%。
二、公私合营工业
民国3年,官商合资在县北沙河铺始办云母矿厂,两年后因原料不足停办。民国33年,官商合资在痘姆乡青口创办民生工厂(前身是林学成私营的大兴皮革厂)。产品有土布、小布、皮纸、雨伞、毛铁、皮革制品等,有流动资金60万元(法币)。民国30年,官商合资在县城创办振兴纺织厂。产品主要有土布、小布。这些公私合营企业所获利润一般按股份分成,官商双方在利润分成数额上常有矛盾发生,因而不久便停办。
建国后,在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鼓励私营工业与政府合资经营,致使县内有3家公私合营工业企业。县城天工染织厂,原由城内部分商店认购股金创办,1952年2月投产,1956年改造为县属公私合营纺织厂,有职工40人,流动资金0.6万元(人民币)。主要产品有麻条布、春光格布等。改建后开始自产自销,后专为县花纱布公司加工。年产纱布6884匹,产值151.45万元。1959年转为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此后,县内无公私合营工业企业。
三、集体工业
1949年夏,县内接办原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庆军分区创办的生产军工产品的官庄加工厂,改产铁锅。同时在今彭河乡兴办红旗炉厂。这两家锅炉厂,为县内最早的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1952年,县内首先在梅城、黄泥、官庄等集镇试办建筑、农具、缝纫、铁炉生产合作社,共4家,66人,当年产值5万余元。其中,县直属的合作社2个,年产值3.4万元。此后,合作社日益增加。1955年,全县有集体所有制手工业企业49个,职工1214人,年产值94万元。其中,合作社36个,产值78万元。1956年,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对组织起来的手工业合作社、组实行登记发证。年底,参加社、组达1557人,占行业人员总数的96.8%,实现全行业合作化。1957年,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增加到54个,职工1715人,年产值217万元,比1955年增长1.3倍。是年,集体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40.18%。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265元/人。
1958年,掀起全民“大办工业”的高潮,拆社办厂。年末,全县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228个。其中,人民公社办的204个,自然集镇办的112个,县办的12个。年产值计963万元,占当年全部工业总产值的70%。
1959年,集体工业企业增加到230个,年产值增加到1412万元,比1957年增长5.5倍。是年,集体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61.23%。次年,集体工业企业个数与上年比虽无增减,但产值陡降到573万元,比1959年下降59.4%。是年,集体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35.70%。
1961年6月,中央颁发《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即手工业35条),县内开始调整集体工业企业。年末,全县有手工业厂(社)44个:源潭区、王河区农机厂,后冲、官庄、大水、黄柏、余井、油坝、野寨、模范、罗汉、白水、横中、水吼、割肚、黄泥、梅城、逆水、塔畈、河镇、三妙农机厂,槎水铁业社,官庄、槎水、黄柏、龙潭、逆水、塔畈锅炉厂,县竹席社,王河、槎水竹器厂,余井竹器社,黄柏、塔畈、源潭、余井、黄泥、王河缝纫社,县被服社,高峰、平峰、水吼纸厂,县文具厂,县砖瓦陶瓷厂。职工计1314人,年产值130万元。1962年,对集体工业企业,又进一步拆并调整,将1958年人、财、物三权下放到人民公社管理的余井、源潭、王河、黄泥、水吼、官庄、塔畈、模范农具生产合作社,龙潭、高峰、平峰造纸生产合作社,龙潭锅炉生产合作社,余家井竹器生产合作社等13个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三权”,又收归县手工业管理局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1963年3月,将模范农具社并入余井农具社,在模范建立农具维修点,增设野寨农具修造点。次年1月,创建黄铺综合厂。5月,将城关原合并到竹席社的雨伞厂划出,恢复纸伞和黄油布雨伞的生产。12月,全县各农具社均易名为铁木生产合作社。1965年初,创建油坝铁木生产合作社。7月,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批准13个厂社收回原下放回乡务农的名师巧匠113人,强化技术生产力量,至此一批中小型相对稳定的集体工业企业初步形成。从1964年起,产值开始回升。1965年,集体工业企业29个,产值95万元,低于1961年,高于1962—1964年。是年,集体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27.7%;县办集体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443元/人。
“文革”期间,县内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受冲击较小,生产有所发展。1968年11月,合并余井铁木生产合作社、竹器生产合作社、缝纫生产合作社为余井手工业服务站。1971年以后,县内一些集体工业企业,采取以老扶新办法,更新产品,并通过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措施促进新产品的产出:县铁木五金厂增设电线厂牌,上裸铝线生产;建筑工程队增设油毡厂牌,上油毡和民房预制构件生产;文具社增设电器元件厂牌,上电器元件生产;竹席厂增设酚醛塑料厂牌,上电木粉生产;雨具厂增设氧化锌厂牌,上氧化锌、氯化锌生产;水吼铁木社增设蛭石制品厂牌,上蛭石制品生产;县陶瓷厂增设耐火器材厂牌,上耐火器材生产。1973年4月,创建县砖瓦轮窑厂。1975年,县酚醛塑料厂、纸厂、水吼蛭石制品厂、源潭铁木厂和王河铁木厂均转为合作工厂。是年,全县共有集体工业企业51个,其中,县办集体工业28个,职工973人,年产值434万元,比1965年增长3.97倍,全员劳动生产率为4460元/人,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29.32万元,产值539万元,比1965年增长4.67倍。集体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36.49%。
1978年12月,县政府将社队办的19个手工业企业划归县乡镇企业局管理。1980年,将县针织制鞋厂分开建成服装厂和鞋厂。是年,全县有集体工业企业75个,固定资产原值338万元,年产值722万元,比1975年增长33.95%,占当年全部工业总产值27.24%。在75个集体工业企业中,县办集体工业22个,职工1071人,总产值435万元,仅比1975年增加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4065元/人。
进入80年代后,乡镇集体工业企业迅速发展,县属集体工业企业也有所增加。到1987年,全县有集体工业企业163个,职工6905人,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925万元。从1980年起,年产值逐年上升,1987年达3539万元,比1980年增长3.9倍,占当年全部工业总产值26.54%。是年,县办集体工业35个,职工1473人,年产值1331万元,比1980年增长2.06倍,全员劳动生产率为7305元/人。在县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中,隶属县工业局的有26个:县服装厂、针织厂、鞋厂、家具厂、黄铺家具厂、县造纸厂、包装装潢厂、印刷纸品厂、工艺厂、氧化锌厂、活性炭厂、塑料厂、皮塑制品厂、建筑材料厂、轮窑厂、第二轮窑厂、耐火器材厂、五金厂、锅厂、电器元件厂、电线厂、酚醛塑料厂、官庄铁木厂、槎水铁木厂、王河日用五金厂、刻字钟表修配社,计有职工1366人,固定资产原值571.25万元,年产值1112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8141元/人。
四、国营工业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着手发展地方国营全民所有制工业。1951年,创办县米厂。1953年,创办县油厂。1954年创办县食品厂。1957年创办县发电厂(火力)。是年底,县内有地方国营工业企业9家,职工351人,产值143万元,占当年全部工业总产值26.43%。全员劳动生产率为4074元/人。
1958年,“大跃进”掀起高潮。5月,兴建县印刷厂。9月,合并梅城铁业社、梅城修配社、梅城锅炉社、梅城木器社、梅城西河农具加工厂、野寨农具社、余井农具社7个手工业厂(社)的资产和职工,成立潜山县中心机械厂。同年,兴建彰法山发电站(水力),又在黄泥狮子山创办地方国营黄泥煤矿。年底,将梅城砖瓦厂、痘姆马道头陶瓷厂、梅城建筑社、梅城五金厂、梅城竹席厂、梅城文具社、梅城雨伞厂、梅城食品加工厂、梅城印刷厂、新生酒厂10个集体所有制企业升格为地方国营企业。1959年2月,创办钙镁磷化工厂。9月,创办机制纸厂。次年2月,创办合成氨厂。5月,创办刃具厂。至1960年底,县属地方国营工业企业有36家,职工增至2287人,产值达1032万元,比1957年增长6.22倍,占当年全部工业总产值的64.3%。是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为4512元/人。
1961年起,调整工业规模,撤销一些生产成本高、产品质量差的厂家。是年8月,停办合成氨厂。12月停办机制纸厂。次年3月停办钙镁磷化工厂。4月停办刃具厂。同时,除新生酒厂、梅城印刷厂、梅城食品加工厂外,将原先升格的其它7个国营企业恢复为集体所有制性质。之后,又将原梅城食品厂与手工业联合厂、县电厂与水电站、油厂与米厂合并。1963年,全县仅存12个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87.25万元,职工252人,当年产值187万元,比1960年下降81.88%。1965年,全县有全民工业企业10家,职工254人,产值稳步上升到248万元,比1963年增长32.62%,占全部工业总产值72%。是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为9724元/人。
“文革”期间,部分国营工业企业受到冲击,生产几经起落。1968年,兴建县农机二厂(后改名轴承厂)和水吼岭水电站。1969年兴建县粮油食品厂。1970年兴建县棉织厂、低压电容器厂。是年,县办国营企业增加到16家,职工432人。在这5年中,年产值上下波动较大,最高为1969年335万元,最低为1970年236万元,低于1965年的水平。1970年,全民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57.8%,全员劳动生产率为5463元/人。
1974年,兴建县化工厂。1977年,兴建县酱制品厂、豆制品厂。1980年,兴建县自来水厂。70年代,除兴建一些新厂外,对原有的老厂,进行不同程度的技术改造,使之得到充实和加强。1980年,有国营工业企业27家,固定资产原值538万元,职工1353人。10年中,产值直线上升,1980年达1548万元,比1970年增长5.56倍,占当年全部工业总产值58.39%。是年,全员劳动生产率11441元/人。
1983年,兴建县缫丝厂。1984年,兴建县饲料厂。至1987年,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30家,固定资产原值1624万元,比1980年增长2.02倍。有职工2113人,其中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239人;工程师、会计师5人,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22人。7年中,年产值持续直线上升,1987年达3318万元,比1980年增长1.14倍,占当年全部工业总产值24.88%。是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2230元/人。
建国后全县工业发展概况表

建国后若干年份工业经济成份比重示意图

1975—1987年全民工业企业若干经济指标表

1975—1987年乡镇以上集体工业企业若干经济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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