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采种
县内民众历来有采种习惯。民国32年(1943年)至35年,全县年平均采集各种林木种子237.7市升。主要品种有:女贞、洋槐、侧柏、马尾松、乌桕、油桐、油茶、中国槐、棕榈、皂角、枫香、圆柏、冬青等。建国后,人民政府大力组织人工采种。1952年,设置潜山县国营潘铺苗圃,专门从事采种和育苗工作。1952—1957年,县内采种主要有公私两种形式。私营主要是黄泥港、黄铺、桃花铺等丘陵地区农户,采集马尾松、枫杨、苦楝等树种,自采自育。国营除县苗圃外,地、县林业部门还派人下乡,设点收购。1954年,县还在各乡设立了树种临时收购站,多为省、地有关部门代购,订立收购合同,预付定金30%。逆水、龙潭、油坊等乡代收购油茶子1448.5公斤,双庙、万涧、龙潭等乡收购杉树种子401公斤,其余山丘各乡收购站亦购得马尾松种子900公斤,栓皮栎种子250公斤,核桃200公斤,侧柏子10公斤,女贞子83公斤,冬青子5公斤。1955年,从县内调出马尾松种子505公斤。1957年,全县共采马尾松、杉木、油茶、油桐、板栗、洋槐、栎类、金钱松、核桃、白果(银杏)等树种5.45万公斤。1958—1977年,县内改由国营和集体单位采种,驼岭、天柱两国营林场和潘铺苗圃都承担了自采、自育、自造和专采专育任务。集体采种单位主要是公社、大队、专业队或生产队。1958年,采种完成任务13.5万公斤。1959—1961年,集体采种一度停止。1964、1965年,共采集各种树种9万公斤,其中调出马尾松种子250公斤。1978—1985年,县农林机构分设,采种工作又趋活跃,共采购各种树种206700公斤,其中主要为:杉木种子9257公斤,松类种子37200.5公斤,油茶松种子77935.5公斤,油桐种子1379.5公斤,松树种子1866公斤,国外松种子35.5公斤,其它75805公斤。在此期间,向外调出马尾松种子29408公斤,黄山松种子1735.5公斤,杉木种子647.5公斤。1986、1987年共采集杉木良种1127公斤。
二、育苗
民国时期,县森林设施所、农业推广所、农场、四维垦植公司、潜山县职业中学、景华中学等都推行过群众性的植树和育苗。当时育的树种有中国槐、侧柏、青桐、洋槐、女贞、丝棉木、圆柏、法梧、乌桕、棕榈、马尾松、美国白杨等。据资料记载,民国30年以前,县内有苗圃面积8亩,育苗37480株,推广苗木6980株。民国31年,有苗圃地12亩,育苗31885株,移植苗2150株,推广苗木18100株。民国32年,县农业推广所有苗圃12亩,是年播种苗15720株,移植苗3150株,留床苗23400株;民国33年,实有苗圃19亩,育苗59475株。民国34年,实有苗圃地24亩,育苗60790株。民国35年,出圃苗木有马尾松18万株,乌桕5.5万株,洋槐2万株,圆柏0.8万株,侧柏1万株,冬青1万株,女贞0.5万株,漆树4万株,三角枫2万株。
1952—1958年,共计育苗940亩,年均134.2亩,调进果树苗3.1万株,调出松树苗681万株。1952年,私人育苗18亩,产苗160万株;公私合营育苗13.2亩,培育马尾松、银杏、板栗、橡树等苗木37.5万株;国营育苗6.1亩,出圃松、乌桕、栎类、油桐、油茶、桑、女贞等苗木43.51万株。1953—1966年,育苗工作公私同步发展,县号召群众“自采、自育、自栽”。1979—1986年,社队(乡村)发补助费育苗1314.25亩,平均每年育苗164.28亩。其中集体育苗475.45亩,约占总数的36%;个人育苗838.76亩,约占社队育苗总数64%。发补助款98182元。
三、造林
民国时期,县内植树造林活动多是利用植树节,由县乡、保甲等组织开展植树活动。主要树种是马尾松、杉、油桐、乌桕、桑、桃、杏、胡桃、板栗、棕榈、茶叶、枇杷、法梧、圆柏等。民国30年,县内造林43.46万株,其中东南中学校长张国乔贷款种桐子1.92万株。民国33年,县政府根据全国逢山造林会议决议案,制定潜山县扩大造林运动实施办法,动员乡(镇)、机关、学校等单位开展造林。当年有27个乡(镇)造林78.25万株,其中成片造林7381亩。民国31年至民国36年,共植树252.82万株。
1952—1954年,共造林31459亩。1954年2月中旬开始,层层发动群众营造“青年林”、“三八林”、“民兵林”、“机关团体林”。营造“青年林”每人要栽10株,营造“三八林”每人要栽40株,营造“民兵林”每人要栽50株。1955年,完成造林18925亩,其中群众合作造林12732亩,农业生产合作社造林6193亩。政府号召群众“自采、自育、自造”,积极贯彻“谁栽谁有,多栽多有”的造林政策。1956年2月,造“青年林”146处,10220亩;“三八林”73处,3650亩;“合作社林”1790处,7万亩。1958—1965年,农村实行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造林活动积极开展。1965年,造林17210亩,其中社队集体完成13585亩。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造林工作受到影响。1974—1975年,学习湖北省广济县大搞杉木下山经验,在源潭铺至桃花铺公路两旁和河镇乡同一村至王河的公路的一侧或二侧抽槽栽杉,共造7558亩。但由于这些地带土壤黄瘦、板结,不能正常排水通气,有95%林地不能成材。
1980年,县林业局拟定《潜山县社队造林、育苗验收实施要则》和《潜山县社队造林补助意见》两个文件,规定:杉树全垦整地造林,实生苗栽植,每亩补助15元;油茶、油桐混交林水平阶带状整地直播或栽植每亩补助10元;松树块状整地,每亩补助5元。1981—1984年间,全县完成补助造林80271亩,完成8万亩任务的100.3%,其中杉木26997亩,占33.6%;松树43433亩,占54.1%;油茶油桐混交林8657亩,占10.8%;松阔混交林362亩,占0.4%;国外松839亩,占1%。1981—1984年,在全县147个乡村林场中有71个参加了造林活动,造林面积25957亩,占补助造林面积的32.3%。
1984年11月,潜山县政府与安庆行署林业局签订合同,从1985年到1990年完成绿化造林25万亩,其中面上造林和封山育林各10万亩,造丰产林5万亩。到1987年,完成造林9.1万亩,其中丰产林2.2万亩。
建国后全县历年造林、育苗、采种情况表

上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