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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清同治初建官医牛痘总局,光绪年间建官立同善医局和民立安仁医局,定期为市民施种牛痘。光绪二十九年(1903),安庆巡警总局设清道队,负责扫除和清运各地段垃圾。三十三年,安庆巡警总局内设卫生处,管理街市清洁卫生。民国8年(1919)省会警察厅内设卫生科。16年,安庆市公安局增设卫生清洁队和官医院。另设预防时疫委员会负责防疫工作。21年2月,国民党政府救灾委员会卫生防疫组第三工赈区巡回医队在安庆设立办事处。卫生清洁队和卫生警察的设置除沦陷期间中断外,一直延续至解放前夕。
解放后,卫生防疫从公安部门分出,独立设置机构。1988年,市防疫机构3个,地区驻市防疫机构2个。
夏令防疫委员会
民国16年(1927),安庆市预防时疫委员会成立,内设总务、检疫、医务、清洁股。次年,改称安徽省会夏令防疫委员会。内设医务、事务、宣传、检查组,下设临时诊所(在市公安局医务所)和分诊所数处(在同仁、博儒、健生、广仁、惠民等医院)。另在同仁医院设隔离所,隔绝传染病人。防疫委员会每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疫病防治、预防接种工作,为患霍乱、伤寒、赤痢、白喉、猩红热、斑疹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传染病者免费治疗。24年,改称安徽省会夏令临时防疫所,所长由民政厅长兼任。
市卫生防疫站
1953年4月成立,地址在平心桥(今属龙山路)。内设行政、防疫组,职工31人。1954年初增设卫生、工学组。1955年8月易名爱国卫生站。次年5月恢复原名。1956年6月增设化验室。1958年6月成立市肥料管理站,统一管理全市机关、学校、工厂等单位厕所粪便,经发酵处理后售给农村作肥料。其业务归市卫生防疫站领导,地址亦在站内。1968年9月,市卫生防疫站与市妇幼保健站合并为市防疫保健站。1978年5月,市卫生防疫站恢复独立建制。1979年设办公室、公共卫生、食品卫生、防疫、地方病防治、检验、宣传等科。80年代初,增设职业病防治、结核病防治、放射防护、总务科,地方病防治划归市血防站管理。1985年,以食品卫生科为基础成立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1987年,以职业病防治科为基础成立市职业病防治所。1988年,内设8科1室,职工9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1人。有副主任医师3人,副主任检验师1人,主治医师25人,主管检验师3人。
市血吸虫病防治站
1956年4月成立,配专业人员66人,住院部及所属十里防治组共设床位300张。1958年10月与安庆地区血防机构合并,1959年3月分开。院址由大士庵迁南庄岭。1963年迁入墩头坡,职工43人,床位45张。1966年后,大部分人员下放农村。1969年起逐步恢复。1970年职工50人,床位100张。1975年9月设4个科室和3个防治组,新建700平方米病房楼,床位增至180张,职工60人。1980年1月,花山、罗塘、新洲血防组划归市血防站。1988年,设办公室、防治科、总务科、住院部,床位180张,职工9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9人。有主治西医师18人,主治中医师1人,主管护师13人,主管检验师5人,主管技师2人。
市职业病防治所
1977年4月筹建。1979年成立,与市卫生防疫站合署办公。1983年春迁入新址(公园西路湖滨新村东侧)。1985年始为独立机构。1988年职工2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人。有主治(主管)医(药、技、护)师6人。
安庆地区卫生防疫站
1959年成立。1962年撤销。1964年恢复,设卫生、防疫、行政组及化验室,职工30人。1969年撤并,1975年恢复。1988年设卫生、食品卫生、防疫、地方病防治、两病(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克汀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总务、人保科和办公室、试剂供应站,职工10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3人。
安庆地区血吸虫病防治所
1951年10月成立,原名为安徽省第二血吸虫病防治所。1954年初改为安徽省安庆市血吸虫病防治所,仍直属省卫生厅,附设专科医院,床位50张,职工57人。1955年改属安庆专署。1969年撤并。1972年恢复,更名安庆地区血吸虫病防治所。1988年,附设防治专科医院,床位52张。全所(含医院)职工8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6人。
【公共卫生】
环境卫生
民国16年(1927),安庆市公安局卫生清洁队下设清洁、疏治、救护、巡查组,分工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分段施行勤务。同时公布管理浴堂营业、管理厕所、取缔停厝棺柩、取缔饲养牲畜、限制倾倒脏水等章程。21年,省会公安局按照颁布的各项取缔条规,派卫生警察检查城区饮食饮水状况及厕所、水井等。
1952年8月,市政府颁发《关于加强城市卫生管理规定》的布告。1953年,市卫生防疫站对全市公私厕所实施灭菌消毒。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成立以卫生管理为主要职责的管理委员会。1955年,在17个街道居民区推行门前自扫保洁制度,公共厕所纳入统一管理。1956年对全市污水塘沟、厕所及居民区进行预防性药物喷洒消毒。农村的环境卫生围绕抓管水、管粪和改水、改厕所、改畜圈、改炉灶、改造环境(“两管”、“五改”)逐步展开。1957—1959年,取缔城乡不合卫生要求的私厕1790个、粪缸7152口,新建厕所973个。同期先后颁布《公共娱乐场所管理规则》、《公园、车站、码头卫生管理规则》、《公共卫生管理暂行规则(草案)》。1959年成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城区道路清扫、垃圾集运和厕所管理、粪便清运。是年底,郊区新建三坑贮粪池86个、厕所204个,取缔不合卫生要求的粪窖1520口,打井78口,已管水源达58%。1960年市级粪管机构下放,农村社队在城内建厕所、设露天粪缸增多。1964年,社队在城区建造的厕所统由所在区接管整顿。1953—1966年,全市多次开展除害灭病、讲究卫生的爱国卫生运动。1975年,农村饮用自来水和井水人数占37.86%,建密封粪窖54口、公共厕所284个。卫东公社(今十里铺乡)苏岗、红光大队率先建起沼气池,改良猪圈、厕所、炉灶,以利粪便管理,改善环境卫生。1977年7月,市革委会发出《关于加强城市卫生管理的布告》。其后,以改善环境为中心,城区恢复门前自扫保洁制度和各项卫生责任制。1979年,郊区已建沼气池50多口、水井121口。肖坑公社红心大队第二、七生产队建造简易水塔。市郊饮用自来水和井水人数增至65.5%。1982年2月,市政府制订《关于城市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城乡卫生检查标准》。全市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卫生管理体制。1984年建立“门前三包”(包清扫、包绿化、包秩序)制度。1986年底,全市签订“门前三包”合同的单位超过98%。1988年,近郊基本饮用自来水,远郊主要饮用井水。
行业卫生
1957年市卫生事务所成立后,与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联合组成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检查理发店、旅栈、浴室的卫生状况。1953年制订《行业卫生管理规则》,调整行业卫生组织,建立经常性卫生制度。同年8月,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制作“卫生监督”袖章5个,由卫生人员佩戴监督行业卫生管理规则的实施。1955年,各浴室禁止身高1米以下儿童入浴,小沧浪浴室推行面巾、浴巾、擦身巾严格区分的“三巾制”。理发业取消为顾客挖耳、洗眼。13家理发店实行工具消毒。1956年全市浴室全部实行“三巾制”。1957年,分别制订浴室业、理发业和旅馆、客栈业卫生管理规则。次年,培训基层行业卫生监督员118人。1959年,人民旅社、小沧浪浴室经过重点指导培训,基本符合有关卫生管理规则的要求,并在以后20多年中坚持卫生经常化,在多次卫生评比中保持卫生先进单位称号。1971年,按照市商业局、卫生局《关于食品、饮食服务行业卫生管理暂行规则》,理发、浴室业清洗消毒毛巾、浴巾、刀、剪等用具,浴室禁止皮肤病患者入内,旅社、招待所勤洗换被褥。1985年,根据省有关部门颁发的8项卫生管理规定的精神,审查市内服务行业,115个单位有114个核发卫生许可证,从业者1271人有1202人建立健康卡片。
水体卫生
民国21年(1932),巡回医队安庆办事处与省会防疫委员会配合,对城区127口水井及其他饮用水,用漂白粉消毒。
1952年,全市饮用自来水的仅292户,余均饮用井水、塘水、江水。水体卫生工作主要是对饮用的非自来水施行漂白粉消毒。
1953年,市防疫站开始对水厂生产的自来水进行余氯监测。1960年,水厂建立水源防护带,增添液氯消毒设备,采用双重氯处理,使细菌、生化合格率分别提高到97%和100%。1962年,对自来水质、水源防护、净化设备进行卫生学调查,建立水质月报制度。1963年,组织群众订立护井公约,训练义务消毒员74人。1964年,会同公安、城建等部门抓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质量,自来水、井水的余氯合格率分别为90%和80%。
1972年7月23日至1976年8月16日,市卫生部门在丰、枯水期3次调查长江安庆段水质污染状况,未见有害物质。1975年在纸厂、农药厂废水排放口下游第23—27号点的检测结果表明,长江安庆段水污染较轻,其天然性状况除水温和混浊度有明显季节性变化外,其他指标波动范围不大,对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尚属合适水源,仅局部污染较重。同年对近郊不同类型生活用水水源水质进行检测,发现水源较多受到周围农田、村庄和人畜粪的污染,耗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大部分不合格,细菌指数、大肠菌群量大大超标,塘水污染尤为严重,水源还普遍受到有机磷、有机氯的污染。
1982年市第二水厂拟选糠醛厂址筹建,经省、市防疫站监测,该处地表下含有高浓度糠醛硫化物达131毫克/升,地坪下有机物腐败达惊人程度,为严重污染区。后决定另选址于迎江寺东侧。
1982年12月至1984年9月,市防疫站对城乡生活用水水源及水性疾病状况进行卫生学调查,并对丰、枯水期水质作了抽样分析,基本掌握市内各饮用水水源类型、卫生状况及水质状况,为水源监测和改善水质提供科学依据。根据14个采样点3506个数据分析,未发现与水性有关的因微量元素缺乏或过多而引起的地方病。但与水性有关的肠道传染病不断发生,个别地方还有流行。城市自来水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农村井水、泉水、塘水、湖水、江水5种水源的一般理化性状指标除泉水水质超标较少,其余4种水源水质混浊度、铁和锰超标较多,氟化物及碘化物大多数低于卫生标准,合格率较低;污染指标中除硝酸盐氮未超标外,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氮量及细菌指数、大肠菌群量超标率较高,丰水期污染尤为严重。农村水源以泉水、井水水质较好。
1985年,对水厂水质净化工艺流程和水源卫生防护措施进一步作卫生学调查。全年共定期采集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稍水12个点的水样,检测合格率均为100%。
食品卫生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安庆警务公所颁布《取缔贩卖牛猪羊肉规则》。民国16年(1927),安庆市公安局颁布《取缔饮食营业章程》、《管理清凉饮料章程》、《取缔菜饭馆章程》等。21年,省会公安局颁布《取缔肉案规则》。
1953年,市政府重新制订饮食卫生管理规则。1954年恢复换发卫生许可证制度。各饮食店添置防蝇防尘用具。1955年春,调整和建立17个基层卫生小组,换发378个卫生许可证,并监督管理冷饮的生产与销售。1957年春,对酒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实施卫生调查。4月,市人委会修订和颁布《饮食卫生管理规则》、《冷饮品制造及出售卫生管理规则》、《水果业卫生管理规则》、《饮食摊贩卫生管理规则》。全市取缔制售凉粉、刨冰和荷兰水等不合卫生要求的冷饮食品。1958年还在饮食店推行公筷和分食制。1959年2月,对蛋制品、乳制品、鱼肉制品、罐头、饮料五类食品实行卫生鉴定。1963年加强对饮食摊贩的卫生管理,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审查1177户,发给卫生许可证98户。此后,饮料制品的合格率上升。1964年与1963年相比,冰棒合格率由67.39%提高到84%,果子露的合格率由21.5%提高到78%。“文化大革命”期间,食品卫生管理混乱。1975年抽检6家冷饮食品,合格率31.6%。此后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冷饮食品合格率回升。1978年抽检7家冷饮食品,合格率78.6%。1980年4月,市政府制订《安庆市食品卫生管理奖惩暂行办法》。1981年4月,针对冷饮食品生产中存在的新问题,颁布《加强冷饮市场管理的通告》。对22个申请生产冰棒的单位,审查批准具备生产条件的5个。是年冰棒卫生合格率由上年的19%提高到40%。1982年,抽样检测几种主要糕点、乳制品、酱油、肉类、油脂、酒、水果、蔬菜等卫生质量,合格率74%。牛奶厂采取夹层锅蒸汽、冷却消毒法,使牛奶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同年,市防疫站、爱卫会、食品协会、商业局会同迎江区、大观区政府组成4个食品检查组,检查114个单位,通报表扬马永兴、庐谊餐厅等22个食品卫生好的单位,通报批评食品卫生状况差的单位,并限其一周内整改。1983年4月,市长办公会议研究贯彻《食品卫生法(试行)》,并确定5月10日至6月10日为市“食品卫生良好月”。1984年,审查换发724个国营、集体饮食、食品厂(店)和1363个个体饮食摊(店)的卫生许可证。同年,加强对全市农贸市场和个体饮食网点的卫生管理。车站、码头1000多户个体饮食摊点的卫生状况有所改善,码头30多户饮食摊点增配纱罩和食品夹。
1983年市防疫站设食品卫生监督员10人,聘用义务监督员400人。1984年设立食品卫生电话监督台50个。1985年5月成立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1983—1985年,卫生监督检查3000多户次,销毁变质食品120万斤,处罚不合格食品厂、店(摊)139个,举办各种形式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班120余期,参加培训的1.2万多人。
1955—1988年,对从事饮食、食品生产与销售的人员身体检查5.1万余人次,其中1985—1988年为2.27万余人次。饮食、食品行业和全部人员建有卫生档案和个人健康档案。1988年体检中发现的痢疾、伤寒、肝炎、肺结核等病携带者537人,全部通知调离原工作岗位。
营养卫生
营养调查1959年,调查市内在食堂就餐的13个单位6057人的营养卫生状况。1960年调查在公社、厂矿、机关、学校等100多个食堂就餐人员的营养状况。1965年,调查市第一、第二中学住校学生354人的膳食营养情况。两校均为3餐制,热量摄取量占供给标准84~87%,蛋白质摄取量占供给标准72~74%。二中的硫胺素、尼克酸、维生素丙,一中的铁质、胡萝卜素、硫胺素供应充足,其他维生素、矿物质均感不足。1983年6月调查市纺织厂幼儿园、托儿所幼儿230人的膳食营养情况。全托大、小班的谷类、豆类摄取量均达标准,幼儿中班动物性食物摄取量偏高,谷类、豆类偏低;在三大营养素供热比例中蛋白质供热偏低,脂肪偏高。同时,检查69人尿负荷维生素C排出量,发现体内维生素缺乏者占34.9%,不足者占55.1%。
营养性、食源性疾病防治1959—1962年,城乡居民口粮及副食品供应不足,出现营养性浮肿、小儿营养不良、干瘦及青紫病等营养性的食源性疾病。1959年5月20日至7月31日,营养性疾病发病2359例。11月,卫生部门抽调医护人员137人,组成6个防治大队,深入农村调查,抢救病人。同时,调拨一批食品、营养品、药品。1960年3月,十里铺公社、广圩公社发生青紫病分别为50例和28例,死亡2人。1961年11月,市卫生局发出《关于防治青紫病几项紧急措施的通知》之后,有效地控制病情的发展。同年,浮肿病患者10562人,治愈8084人,治愈率76.54%,死亡171人,病死率1.62%。小儿营养不良患者698人,治愈率46.27%,死亡15人,病死率2.15%。干瘦病患者617人,治愈率82.33%,死亡13人,病死率2.11%。随着粮食和副食品供应的好转,发病人数大为下降。1962年6月,患者人数为浮肿病1877人,小儿营养不良112人,干瘦病69人,比上年同期下降73%。同年青紫病由上年的381例降至10例。
学校卫生
组织指导民国36年(1947)成立安庆区卫生教育委员会,负责指导各中学的预防保健和卫生宣传工作。
1952年,培训一批学校卫生保健员。次年,市学校卫生委员会成立,各中学相继设校医室。1956年,举办2期学校保健教师培训班,轮训83人,大部分中、小学配有1~2名保健教师。1957年,全市8所中学均成立学校保健委员会,建立晨间整洁检查制度,开设卫生课,宣传卫生知识,教育和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同年,双莲寺小学建立少年卫生所。其后,高琦、依泽等13所小学相继建立少年卫生所。1959年,省电影制片厂摄制双莲寺小学少年卫生所的纪录片。这个卫生所还与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红十字会建立书信联系。到1965年,市卫生防疫站先后为各校少年卫生所(站)培训少年卫生员419人。1960年,全市40所小学、7所中学开展课间眼保健操活动,对新、扩建的教室采光进行卫生监督,学生座位实行定期轮换。1978年,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体委《关于加强学校教育卫生工作的通知》,抽查市一中、二中及人民路第一小学、高琦小学部分学生健康状况,培训保健教师80人。1979年初,市教育局、卫生局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各校卫生组织相继恢复。5月,市双莲寺小学少年卫生所被评为全国学校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受到教育部、卫生部、团中央和国家体委的嘉奖。1982—1985年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提高校医和保健教师的医疗保健基础理论和技术水平。1987年,全市147所小学都配有保健教师,乡以上35所中学和55所小学为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同年,双莲寺小学少年卫生所被中国红十字会评为全国基层红十字会先进集体。1988年,高琦小学少年卫生所被评为全国基层红十字会先进集体。
健康调查1954年后,市卫生部门多次组织医务人员调查学生健康和发育状况,针对学生成长中出现的常见病及时查治。1980年,按《安徽省少儿体质发育监测方案》的各项规定,对6~17岁在校生进行调查,学生的身高、坐高、体重、胸围4项形态的指标均随年龄增长而上升,男女之间因青春发育开始时间不同,出现两次交叉,第一次出现在10岁(胸围在11岁),女生超过男生;第二次出现在14岁(身高在13岁,胸围在15岁),男生超过女生。根据调查数据制订《安庆市6至17周岁中、小学生生长发育评价标准》。1985年5、6月,市卫生局、教育局对城区4所中学和4所小学7~17岁在校学生6770人,按全国学生体质检测卡片规定的健康、形态、机能项目,进行健康和生长发育调查。调查结果与1980年相比,男女学生身高增长明显,体重、胸围增长较少,女生体重偏低。全市中小学生体型发育有向个子高、胸围窄、体重轻发展的趋势。
(表61—1)双莲寺小学、第二中学学生视力追踪检查检查

常见病防治1954年11月,检查9所中学学生2548人,发现砂眼病患者1754人,占68.84%,并分类进行集体医治。同年,首次在菱湖小学、清真寺小学查治蛔虫病患者。1954、1959年测定部分大专、中、小学教室照明度,其数据与标准指标相差4~10倍。1963—1964年,在2.8万多中、小学生中推广眼保健操,以保护视力,预防近视。1960年,再次查治学生中砂眼患者。1961年,调查部分小学、托儿所的儿童肠道寄生虫感染情况,其中儿童蛔虫感染率街道幼儿园为80%,机关幼儿园为27%。同年检查小学生2800人的口腔,发现龋齿患者占38.10%。1978年,在中、小学生542人中发现患砂眼者168人,占31%。1979年,11所中、小学视力检查结果,视力减退率小学生为17.55%,中学生为17.95%。1982年,检查12所大、中、小学校学生8395人,总视力不良率占18.12%。1983年,全市高考初选生512人,因视力差而限报专业的308人,占60.16%。1984年,检查学生3439人,其中砂眼患病率小学生11.82%,初中生47.11%,高中生28.12%,大学生6.06%;龋齿患病率小学生44.66%,初中生7.46%,高中生4.5%,大学生3.79%。对视力不良的防治,自60年代初以后,采取广泛宣传教育、由点到面开展眼保健操、监督学校改善人工照明等综合措施。在一些学校采用“近雾视法”和“夏天无眼药水”防治近视,取得一定效果。1988年,口服丙硫咪唑驱蛔治疗学生3000人。
放射卫生
1985年底,市内有放射线工作单位45个,放射性辐射物112个。医用X光机由50年代的3台增至61台,工业用X光机(包括X衍射仪)由70年代的1台增至35台,放射性同位素由70年代的1件增加到16件。
1968年,在市人武部等部门配合下,举办各厂矿、乡、医疗卫生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以辐射损伤为主的“三防”学习班,初步普及核辐射基础知识,开始放射性防护知识宣传。
70年代,医用X线防护和工业放射性同位素监督、监测、管理工作逐步开展。1974年,在生产氯化烯钍的青年烯钍厂厂内外,对α、β射线全面监测,发现两口水井受污染,部分车间的空气、工作台面、职工工作服等α、β剂量超标。建议迁址未果,责令其改产。1975年调查全市所有放射单位的机房、防护设施,针对存在问题采取隔室透视等防护措施,以减少X光线剂量的辐射危害。
1980年,调查从事医用X线工作受照剂量及其对健康的影响情况。1983年,在监测医用X线机和工业用X线探伤机(衍射仪)等辐射场剂量的同时,督促八七四二○部队工厂(简称二○厂)将废弃镭226粉重新作密封固定深埋处理。1984年11月,调查全市外环境本底,摸清天然辐射外照水平及范围。12月,监测二○厂内外环境,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放射性污染的治理。1988年12月完成省下达的氡浓度调查,共检测70个点,其中浓度稍高和过高的有9个点。
【疾病防治】
传染病防治
明弘治十一年(1498)、万历十七年(1589)境内曾流行大的疫病。民国16年(1927),市预防时疫委员会从上海购买霍乱疫苗数万瓶,注射近万人。21年7月,西门外大王庙、大新桥、雷公巷等处发生真性霍乱70余例,死亡20余人。其传染迅猛,至10月28日共发生霍乱303例。同时,还发生赤痢582例,伤寒333例,斑疹伤寒6例,白喉17例。8月,巡回医队安庆办事处共为18726人注射霍乱、伤寒预防针,医治霍乱病人157人,死亡34人。23年霍乱流行,同时还有天花、流脑、赤痢、伤寒、斑疹伤寒、猩红热、白喉、鼠疫等传染病发生,共344例,死亡117人。其中霍乱患者56人,死亡25人;天花患者17人,死亡6人;赤痢患者107人,死亡23人;伤寒患者111人,死亡36人;斑疹伤寒患者22人,死亡13人;猩红热患者14人,死亡13人。32年(1943),日本侵略军为防止传染病影响其军队及日侨,注射霍乱等预防针。是年,在日军强征的民工中患回归热、斑疹伤寒者有数十人,幸存者很少。
1952年,制订《安庆市传染病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每月3旬的疫情填报制度。1955年,全市急性传染病总发病率为6340/10万。1958年,重新制订《安庆市传染病管理实施细则》。1978年,疫情报告程序进一步完善。在国家规定的甲、乙两类25种传染病中,市境主要有甲类霍乱及副霍乱、天花,乙类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猩红热、麻疹、流行性感冒、痢疾、伤寒及副伤寒、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出血热、狂犬病等共16种及肺结核病。急性传染病总发病率,1985年为1006.04/10万,1988年降至865.68/10万。天花自1952年发生1例后已告绝迹。猩红热、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历年来均呈散在性发生,未引起流行,基本上已被控制。
霍乱、副霍乱1950年,市内开始有计划地注射预防霍乱疫苗。1951—1952年实施全民注射。城区交通要道口、港口等处设立注射站和检疫站,注射者发给注射证,两年共注射38.81万人次。1953—1960年,重点注射对象改为饮食服务行业、水上作业、环卫等工人和医务人员。1961年,世界性第七次霍乱大流行,全市注射霍乱疫苗20.65万人次。同年5—10月,市区医院还设立肠道专科门诊。1963年市防疫指挥部成立,下设防疫大队和9个中队,中队设防疫、医疗、消毒组。1964年全市组织57个注射组,预防注射121935人,占总人口的74.2%;对过往旅客98142人实施检疫和观察。1965年,对从长江下游来安庆的渔民、采购员共1988人进行霍乱带菌培养检验。1962—1965年共注射40.94万人次。对长江安庆段和农村有关水源开展疫源检索,严密监视副霍乱病菌对水源的污染。1980年始,逢副霍乱发病季节,在长江安庆段设10个采水点,每月采水检验2次,城区每年都成立副霍乱防治抢救队和预备队,随时待命。1983年9月7日,市内发生1例传入性副霍乱,确诊为稻叶型霍乱弧菌所引起。病例发生后立即采取防治措施,加强交通检疫,对过往的1800多辆车次的7.38万余名旅客进行检疫和观察,杜绝疫情扩散。
天花安庆是世界上用种痘术预防天花较早的地区之一,16世纪时就有张氏以痘衣法预防天花。1950年10月起实施全民普种牛痘。1951年共接种72368人,占总人口的90.45%,1952年和1953年继续普种,形成免疫屏障。1952年发现1例,后未再发现。
白喉1951年起广泛开展白喉类毒素预防注射,1952年只发现1例。1954年洪水灾害,影响预防注射工作,发现患者28例。1955年白喉流行,成立地、市白喉防治委员会,采取防治措施,年底,疫情被控制。全年发现132例,死亡18人。1965年再次流行,发病率86.57/10万。1975年1—11月发现20余例,来势较猛,市卫生局采取紧急防治措施。1976年起,开展计划免疫,易感儿童的免疫力提高。1978年发病率降至1/10万以下。1982年发现1例,后未再发现。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解放后有几次较大流行,每年还有散在病例。1958年10月至1959年5月发病945例,死亡4人。流行期内成立流行病防治办公室,设立14个防治组,分片包干,对疫区采取防治措施,36万余人服药和滴鼻预防。同时在2所医院和十里铺、大渡口设隔离室和治疗点,收治患者。1963年3—4月流行期,发病240例。“文化大革命”期间,学生“大串连”,复引起流行。1967年发病1201例,发病率682.62/10万。1977年郊区3个公社发病146例。市委成立流脑防治小组,组织医护人员积极防治,为2.7万名1~15岁儿童少年作流脑提纯菌苗预防注射。1978年发生散在性流脑65例。1980年,市郊部分社队共发病175人,死亡10人。此后若干年均只有散在病例发生。
麻疹全市每隔几年出现一次流行。间歇年份也有散在病例发生。1952年市郊发病124例。1956年春,流行区在西门外玉虹街、沟儿口、枸杞山一带。1957年全市麻疹大流行,发病4132人,发病率2554.25/10万,其中并发肺炎等合并症死亡34人。1962—1964年连续3年发生流行,因并发症死亡2人。1966年开始注射麻疹疫苗。1970年接种2800人次。麻疹疫苗接种后,发病率急骤下降,1979年与1965年相比,由315.3/10万下降到13.23/10万。1970—1979年未发生流行。1984年东郊长风乡因未按计划免疫程序给易感人群注射麻疹疫苗,致新建、缘桥、长风3村暴发流行,发病300多人。11月,抽样调查郊区6个乡、1个农场的7所中学学生208人,结果表明在市郊中小学生中已有效地控制麻疹流行。1985、1988年发病率分别为9.74/10万和30.35/10万。
病毒性肝炎1959年发病950例,发病率356.18/10万。1960年发病300余例。1972年后,发病率曲线上升,并发生局部流行。1979年底,大枫公社因潜在病源较多和粪便、水源管理不善引起流行,当年发病42例,次年1—3月又发生88例。市卫生局派出肝炎防治组前往防治、宣传,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1978年3月至1979年12月,对迎江、大观两区自然人群4.08万人进行乙肝表面抗原及其他普查,检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640人,阳性率为1.58/10万。1980年底在上述阳性病例中抽样复查399人,仍有277例阳性,一年持续阳性率69.42%,说明乙型肝炎在市内有散在性流行。1980、1981年用酶标法检测不同人群615人和911人,阳性率分别为11.04%和9.99%,其中以农民的阳性率为高,分别是14.67%和14.62%。1975年对饮食从业人员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测定,3055人中阳性率为2.87%,而1984年对上述人员的测定,1963人中阳性率高达20.22%,这一指标比1981年对同类人员106人作的测定结果高出近一倍。全市病毒性肝炎发病人数和发病率,1980年1100人、273.2/10万,1981年498人、121.3/10万,1985年289人、69.2/10万。1988年发病率142.97/10万,死亡率0.22/10万。
伤寒、副伤寒1952年伤寒发病230例,发病率265.77/10万。1960年后加强三联疫苗的预防注射,加之饮水条件改善,发病率下降。1961—1988年发病率在2~20/10万之间。
痢疾解放后各年的发病率,1953年1016/10万;1954年2353.06/10万;1973—1975年比60年代早期有回升;1980年1307.31/10万,是1955年以后发病率最高的一年;1985年由1982年的950.70/10万下降到511.72/10万;1988年668.09/10万。
流行性感冒1955年1月,流行性感冒在全市10多个单位中发生294例。1956年暴发流行。1957年3月患者达千人,至5月上旬全市患者计1.1万余人,造成一些学校和工厂不同程度的停课、停产。1975—1983年,多次发生流行。1975年5200余例,1980年4600余例,1981年6209例,1983年3000余例。每次流行期间均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出血热70年代末市内始有个别病例。1980年起,每年均有病例发生。1982年,皖河农场经检查被确定为出血热疫区。1984年发病7例。1985年为17例,发病率3.94/10万。1988年发病率3.15/10万,死亡率0.88/10万。
出血热的主要传染源是黑线姬鼠类。1983年后,全市多次开展大规模灭鼠活动。1985年12月皖河农场10日内灭鼠30余万只。1988年,全市鼠类密度下降为2.9%。
狂犬病民国时期即有此病的死亡记载。1953年发现首例,至1988年共发现25例,全部死亡。
肺结核病解放前,肺结核病称为肺痨。民国23年(1934)患者死亡88人,死亡率68.46/10万。1951年始对新生儿接种卡介苗。1954年接种人数达84321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7.68%。1955年重点对新生儿、学前儿童和部分小学生进行接种。1957年,在冰厂、米厂等6个厂的职工440人中,查出肺结核患者100人,占检查人数的22.72%。1960年扩大接种范围,共接种44049人。1961年接种10074人,后又改为重点对儿童接种。1959—1975年,从10643人胸部X线透视统计资料看,全市结核病的患病率较高,其中饮食服务人员两次胸透检查患病率均超出10%。1976年,胸透检查各行业2090人,其中患肺结核病110人,占5.26%。患病率较高的是机关团体和服务行业职工,分别为7%和6.82%;农民患病率低于城市职工,为4.38%。经结核菌素试验,郊区红旗大队15岁以下儿童968人中感染率12.9%,其中11~15岁的感染率达20%。1983年,在市被单厂、服装厂职工1330人中查出患者74人,患病率5.56%。当年,各医院建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登记管理和统计报表制度。1985年,在医院治疗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628例,规则服药率为55%。对新生儿卡介苗接种率达86.7%,安全率100%。
地方病防治
疟疾解放前,疟疾属境内发病最高的地方病之一。1952年和1957年发病率分别为4442.01/10万和3988.39/10万。60年代始,根据“两根治、一预防、大力灭蚊”的防疟综合措施,对疟疾展开全面防治。每年冬末春初对有疟史者用乙胺嘧啶和伯氨奎啉进行8日休根治疗。1975年,培训疟防员311人,继续对上年患病者发药治疗,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不服不走”,全程足量服药率为88.3%。同时,为确保8日根治疗法的实施和疫情资料的完整,对现症病人使用红色“安庆市疟疾现症病人根治专用处方”。1974年冬,开展人群“带虫”率调查,远郊为16.67%,近郊为13%,城区为6%。1975—1977年和1980—1982年,在疟疾高发季节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20万人次的“疟防2号”和15天一次的乙胺嘧啶预防服药。通过服药预防,发病率下降,1984年为549.34/10万,1988年为8/10万。
头癣病1957年,郊区头癣患者716人,患病率2.8%。1978年下半年后,查治郊区头癣病工作从未间断。查治阶段,培训公社医务人员、大队赤脚医生,内容包括医学理论、霉菌镜检和现场治疗示范等,还向农村理发员宣讲头癣病的卫生知识。1981年,分期分批普查109所学校36079人。当年,全市共查出头癣患者503人,发病率122/10万。497人经过治疗,治愈率98.7%。1983年,市防疫站配合郊区卫生院,以头癣病患者、疑似患者及其家属为主要对象,普查8个公社、1个农场计31665人,查出复发和新发患者122人,其中除9人拒绝接受治疗外,106人被治愈,治愈率93.8%。经省检查组检查验收,全市头癣病基本消灭。
麻风病1950年发现2例。后随郊区范围扩大,发病人数增多,1980年为19例。截至1988年共发现54例,死亡8人。病史最长者37年。46例患者住院治疗2例,判愈27例,院外现症者17例。对麻风病患者的治疗,主要是送省麻风病院。未入院的病人,由防疫站按期免费送医送药上门,进行常规治疗和访视。
血丝虫病1957年,在郊区农民25955人中查出带血丝虫微丝蚴者571人,阳性率2.2%。1970年11月至1972年,在郊区林业、十里、五里、罗冲、公园5个大队8156人中,检查发现带虫者554人,阳性率6.79%。其中十里大队阳性率10.69%,五里大队阳性率6.06%。1982年,在郊区长风、吴祥、青龙、花山、张圩5个大队7240人中,检查发现带虫者88人,阳性率1.22%。花山大队阳性率较高为1.79%,与城区毗连的吴祥大队较低为0.51%。1985年在城乡抽查27223人,阳性率分别为0.05%、0.59%。1986—1987年在郊区11个乡及皖河农场普查168681人,查出带虫者670人,阳性率0.4%。同时进行对象治疗1461人,对阳性率0.5%以上的乡、村计7万人开展服用海盐的治疗。之后抽查7247人,发现带虫者5人,阳性率0.069%。
地方性甲状腺肿与克汀病1985年9—10月,在市郊选择6个点,抽查18465人,其中生理性增大率18.48%,甲状腺肿患病率6.93%,两者皆有患病率16.03%;发现克汀病4人。1986年检查城乡中、小学生45414人,甲状腺肿患病率4.67%,其中郊区5.47%,城区1.76%。经省防疫站核定,杨桥、花山、长风、龙狮桥、十里铺乡(办事处)为病区。
氟病1986年,检查城乡中、小学生45414人,氟斑牙患者2899人,患病率6.38%。
布氏杆菌病1985—1988年抽查制革、肉厂等职业人群3005人,发现阳性2例。
血吸虫病防治
疫情血吸虫病在安庆流行已有百年。解放前,未加防治,流行成灾。清宣统三年(1911)至1949年,在石门湖冲汊山坡居住的150余户800多人,有600多人死于此病,120多户因此绝户,造成572间空房倒塌,625亩田地荒芜。这一带流传“石门湖陈、排二冲有三多:大肚子(即血吸虫病)多、寡妇多、荒坟多。”又编成顺口溜:“石门湖边鬼地方,人人都得水臌胀,年纪轻轻见阎王,几代寡妇哭断肠。”今十里铺乡林业村大岭生产队境内,民国初有70多户300多人,解放初只剩12户62人。一患者因腹水膨胀,痛苦不堪,遂以木工凿子放水致死。吕家老屋5户20多人,只有一人因外出谋生得以幸存。民谣“大岭村,大岭村,田地无人耕,房倒墙也倾,白天风扫地,夜晚鬼点灯。”在当时缺医少药的情况下,血吸虫病人死亡率甚高,且男多于女。
1952年,城东、城中、城西卫生所门诊检查发现患者329人。1953年1月,安庆地区血防所与怀宁县血防专业人员在石门湖边发现血吸虫的中间宿主——湖沼地区肋壳钉螺。4月,采用粪便涂片孵化法抽查凤凰、茅岭村732人,发现患者184人,阳性率25.14%。同时检查集贤、十里、菱湖、安北部分村民,发现腹水病人63人,脾肿大135人。1954年,皖河农场急性感染24人,死亡10人。1957年,流行人口为27620人,其中劳动力12496人。
1953—1979年,累计发现有螺面积1206.27万平方米,其中湖滩830万平方米,江洲滩228.05万平方米,内陆148.22万平方米。1979年扩大郊区后,新划入地区历史累计钉螺面积2607.62万平方米,全市历史累计钉螺面积增加到3813.89万平方米。1956—1979年,累计发现患者14480人。
1958—1973年,先后发生3次严重集体急性感染。1958年4月,第一、第五中学学生因去石门湖游泳发生急性感染126人。1974—1979年未发现急性感染。1980—1988年发现急性感染309人,其中最多年份1984年为151人,最多的地区新洲乡为241人。
1980—1988年,每年均查螺灭螺。但由于“三滩”(湖滩、江滩、洲滩)有螺地带线长面广,环境复杂,灭螺难度大,且措施不力,螺情仍呈徘徊和局部回升趋势。9年中,新发现有螺面积592.23万平方米,报灭371.28万平方米,残存反复回升面积357.7万平方米。1988年有钉螺面积比1979年净增682.92万平方米。一些原已基本消灭钉螺的江湖滩,又残存回升为大面积螺区。
1980—1988年螺情变化情况

(表61—3)1980—1988年血吸虫病情变化

(表61—4)1988年血吸虫病流行区概况

防治1952年开始为血吸虫病人查治。1953年设茅岭中心血防组。1956年1月市委成立消灭血吸虫病五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卫生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年,安庆地、市联合召开防治血吸虫病动员大会,提出“边准备,边战斗,三年内在全市基本消灭血吸虫病”的计划。市人民委员会颁发防治血吸虫病的布告。全市运用多种形式宣传防治血吸虫病的科学常识,分5期轮训基层干部101人和粪管员156人。1957年4月,市委血防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同年又组织螺情和病情调查,在农村建立血防试点,加强粪便和水源管理,并培训基层骨干326人。冬、春季节结合农田兴修和积肥,突击灭螺,参加者达5.1万多人次,计清沟125条次、长12710米,铲草皮20.93万平方米,烧火粪7万多担,拾钉螺550余公斤。同时采用茶子饼、亚砷酸钙试验小面积药物灭螺。两年中收治血吸虫病患者1945人。市血防站5名中医组成晚期血吸虫病治疗研究小组,试用“消痞膏”治疗巨脾患者,收到一定效果。安庆专署医院组成中西医结合治疗研究小组,设专科病床40张,在中国医学院寄生虫病研究所及省地方病防治所协助下,医治急性和晚期病人。通过系统观察肾上腺皮质激素或F30066加钾的退热和杀虫效果,为全面开展急性血吸虫病的治疗提供依据。对晚期血吸虫病采用的半边莲煎剂或合剂(加当归、丹参、茯苓、槟榔等)治疗方法,在全国引起轰动,受到卫生部来函表彰,并在国内率先使用自身腹水再注技术。
1958年,掀起血吸虫病防治高潮。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带领职工齐集石门湖边,铲草皮、烧火粪,土埋灭螺;农水、血防部门共同勘察石门湖,拟订出堵汊筑圩,垦植、蓄水养鱼与灭螺相结合的计划;学生和流行区群众完成邬家圩(今东风圩)部分灭螺工作。全市查出血吸虫病人7592人,治疗6633人。采取直肠搔爬法从1862头耕牛中查出有虫卵的病牛59头。结合除四害讲卫生运动,整建兴修粪窑4148口、厕所5158个,新建水井151口。1959年,在抓粪便、水源管理和灭螺(“两管一灭”)的同时,注重安全防护。生产时戴上防护绑腿,涂擦松节油、柏子油等防护药品。治疗晚期血吸虫病,试用白麻合剂、五臌丸等中草药单方,改善体征,为病原治疗创造条件。
1960—1962年,防治工作一度削弱,血防专业机构的房屋被占用,设备及大部分人员被调出,血防病床由原300张最少时减至20张。1960年市委血防领导小组改名为市委除害灭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62年12月恢复原名。这一时期,根据省委提出的“以水改旱为纲,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对流行区有螺水田实行水改旱856亩,产生一定效果。由于大批学生、干部、工人、居民到疫区开荒生产,成批急性感染不断发生。1963年检查在疫区参加生产的5125人,其中血吸虫病人1413人,阳性率达27.57%。1964年,开始急性血吸虫病流行病学的调查及临床诊断、治疗、预防科研,初步掌握急性感染的方式、地点、发病等情况。同时进行15%苯二甲酸二丁脂OP乳剂、塑料套袜等现场使用防护观察。是年血防病床增至100张。
1965年,市委血防领导小组制订15年消灭血吸虫病的长期规划,提出分年防治指标和措施。“文化大革命”开始,防治规划和方案未能实施。1969年恢复灭螺。同年11月,恢复血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1970年9月市革委会成立“送瘟神”会战指挥部,组织以新河水系为中心的内陆灭螺会战。1972年底,全市内陆地区有3个公社、12个大队基本消灭钉螺。1971—1973年,在东郊9公里长的江外滩分设3个指挥点,由各系统分段包干,实施综合治理灭螺方案。经过逐年复查复灭,基本消灭钉螺。
1973年底进行芦滩“走底火”灭螺试验,灭螺面积约1000余亩,近期观察钉螺死亡率达70%,但远期效果不理想。1974年拟定低圩引水药浸的灭螺方案,利用江水上涨的条件开展灭螺,近期、远期效果都较好。1976年进行第二次低圩引洪浸灭螺。
1977—1979年,每年春秋两季在流行区进行复查复灭,巩固防治成果;在基本消灭血吸虫病的社、队进行螺、病情考核验收。1978年,在与西市区新月、广济等居民区毗连的沙漠洲及石门湖出口处建防洪灭螺大堤,消除涨水期间带给工厂、学校及2万余居民的血吸虫病危害。1979年,石门湖旁3个大队的居民粪便阳性率从1974年的9.95%降为1.78%。血吸虫病流行的4个公社、22个大队和6个场(厂)、居民区,有2个公社、14个大队和5个场(厂)、居民区基本消灭血吸虫病。当年实有病人1516人,患病率为0.66%,累计查出病人6123人,年底未治病人730人,现症病人下降率为86.1%,粪检平均阳性率下降到0.71%。
1982年,在新洲乡外滩地以林代芦、灭螺防病,试种意大利黑杨。1984年起,市血防部门实行“任务、技术、经费”承包责任制。将工作指标分解为10项,逐项考核,奖惩兑现。还制订有关血防用工的具体政策。流行地区每个劳动力一年要负担1~1.5个血防义务工作日,流行区域单位负责各辖区的防治。在灭螺方面,开展“三滩”易感地带防护性灭螺,探讨芦滩药物灭螺的最佳时机,引进运用大功率灭螺机,提高“三滩”药物灭螺功效。在查病方面,应用省首创的塑料管环卵检查方法,加快查病速度。在治病方面,探讨出吡喹酮治疗急性血吸虫病退热规律。1985年,制订新洲乡外滩地林、地、路、牧、渠综合治理规划。至1987年栽种意杨13668亩,毁芦12696亩,覆盖芦滩面积87.81%。翻耕毁芦改变钉螺孳生环境,在取得防治较好效果的同时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1980—1988年,全市灭螺面积371.28万平方米,其中环改灭螺256.41万平方米,占报灭面积的69.06%。1988年,郊区肖坑、大枫、白泽湖、花山4乡的18个村及龙狮桥办事处的3个村,大观区德宽路街道办事处辖境,地直农科所、棉科所范围内已消灭血吸虫病;罗塘乡和龙狮桥办事处其他村已基本消灭血吸虫病;新洲、凤凰2乡疫情仍重,灭螺难度较大;其他区域已报基本消灭或在短期内可达基本消灭血吸虫病。
(表61—5)1980—1988年全市血吸虫病防治概况

职业病防治
历年职业病调查表明,境内职业病主要有矽肺、石棉肺、三硝基苯白内障等,职业中毒主要有铅吸收、有机磷中毒等。
解放前,招商局安庆办事处、电厂聘请特级医生。
1951年,电厂等3个企业联合成立保健站,配医生、护士各1人。1952年,市工厂安全卫生检查委员会成立。1954年改组为市工厂卫生委员会。同年5月,市防疫站设工矿卫生组,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1955年开始检查监督工厂防暑降温情况,对高温作业工人实行每年一次的体检,发现不适应高温作业者予以调动岗位。1956年起监测工矿企业有毒有害物质浓度。
1957年5月,市卫生防疫站检查市玻璃厂作业工76人和铁工厂翻砂工23人。1958年2月,市玻璃厂将干式拌料改为湿式拌料,建立“五轻”(轻拿、轻放、轻倒、轻拌、轻敲)和“三勤”(勤洒水、勤洗澡、勤嗽口)制度,使粉尘浓度基本稳定在国家卫生标准上。1959年调查发现,市农药厂车间“六六六”浓度超过最大允许浓度61~501倍,工人均有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多数症状为皮肤红疹和头昏头痛。1960年7月,市劳动局、卫生局制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实施细则。1963年,经省矽肺中心诊断组确诊,市钢铁厂首次发现1例一期矽肺病。1964年,检查接触矽尘、石棉尘及其他粉尘的职工1166人,其中一期矽肺2人,可疑矽肺56人,可疑矽肺合并肺结核8人,可疑石棉肺28人,可疑石棉肺合并肺结核5人,共占受检人数8.49%。1974年,接触矽尘、石棉尘及其他粉尘职工6356人,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9600余人。抽检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966人,其中苯、有机磷等中毒和可疑中毒者占10.35%。
1979年,成立市职业病普查领导小组。按全国职业病普查方案要求,普查铅、苯、汞、有机磷和三硝基甲苯5种毒物对职工健康的危害情况。全市县以下企业从事这5种毒物作业的职工计3113人,其中接触的2803人,直接接触的2245人,体格检查平均受检率为97.2%。对1214人进行矽肺普查摄片,经省和市矽肺诊断小组会诊,有134人定为观察对象,6人确诊为石棉肺。同时对275个点、302个样品进行毒物浓度测定。农药厂空测17个样品,除合成工段溶解浓度较高外,余均在允许浓度以下。是年,市职业病诊断组成立,开展三硝基甲苯中毒剂量与反应及中毒性肝炎的敏感诊断指标的科学研究。
1984年,在全市使用同位素放射的单位对接触放射线的253人进行内科、皮肤科、眼科及血象分析等项目的体格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同年,调查向阳化工厂接触三硝基甲苯的职工。自70年代以来共发生195人中毒,先后对二期以上中毒性白内障患者72人调离作业场所,给予必要的治疗,对列为观察对象的118人每年复查并予治疗。1985年,调查和监测杨桥、十里铺两个乡87个乡镇企业,其中有粉尘作业点54个,占62.07%,接尘工人2144人,占职工总数44.9%;有毒作业点19个,占21.83%,接毒工人124人,占2.6%。粉尘危害在两个乡点多面广,56个作业点合格率仅16%,平均粉尘浓度218.9毫克/立方米,瞬间高达3956.3毫克/立方米。同年,检查市内接触尘毒的职工5704人,发现患有职业病者42人。市卫生部门对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均督促厂方将其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治疗和定期复查,按有关规定享受患者待遇。截止1985年,全市确诊为矽肺12人,其中一期7人,二期4人,三期1人。截止1986年,全市共发现石棉肺137人,其中一期125人,二期12人;石棉肺合并结核者一期15人,二期3人。1986年,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等作业点合格率占监测数的54.5%。
肿瘤调查
70年代初期,市内发现恶性肿瘤患者,其中肝癌发病率在全省为相对高发区。1974—1976年恶性肿瘤死亡146人,占同期死亡人数13.92%。1978年3—7月,市卫生局抽调医务人员30人组成肿瘤普查队,开展以肝癌、宫颈癌、肺癌为重点的肿瘤普查。肿瘤组通过肝脾检查,男性21872人中肝癌6人,患病率为27.43/10万;女性1983人中肝癌1人,患病率为5.04/10万。肺癌组实查4900人,发现肺癌2人,肺结核206人,疑似棉尘肺患者86人。肺癌发病率40.81/10万。恶性肿瘤死亡率,1974年120.51/10万,1975年118.07/10万,1984年132.42/10万,1985年117.84/10万,1988年134.5/10万。恶性肿瘤中以食管癌居首位,其次为胃癌、肝癌。郊区的胃癌、食管癌发病率高于城区,城区的肺癌发病率高于郊区。
儿童基础免疫
有计划地对易感染儿童进行预防注射的种类,除卡介苗外还有白喉类毒素、流脑疫苗、麻疹疫苗、百日咳菌苗、流行性乙型脑炎疫苗。口服为小儿麻痹症糖丸疫苗。
白喉类毒素于1951年开始在儿童中广泛接种,至1952年注射67435人次。1956年进一步提高全程接种率,1958年全程接种率达86%。1970年后改为注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联疫苗。
流脑疫苗最早于民国19年(1930)在省第一职业学校内预防注射。1971年注射4万人。至1979年共注射294415人次,后停止。
麻疹疫苗于1965年首次对麻疹易感儿童525人进行口服试点。1970年后改为预防注射,至1985年共注射160901人次。
小儿麻痹症糖丸疫苗于1962年12月中旬首次口服8万人次,对象为2个月至60岁以下健康人群。后改为糖丸1型、2+3型,1963—1966年共有262037人次服用。1970年后服用对象改为儿童,至1985年有400394人次服用。
百日咳和流行性乙型脑炎疫苗的预防注射均从1951年始,当年分别注射3061人次和21651人次。后百日咳疫苗改为百、白、破三联疫苗。
1965年5月,在全市试用预防接种分户登记册,各地段医院保管使用。1978、1979年先后在部分城区和郊区实行计划免疫。1980年郊区以生产队为单位建立计划免疫接种簿。同时,根据卫生部和卫生厅有关开展计划免疫的规定,对15岁以下儿童,按生物制品和免疫程序接种卡介苗、麻疹疫苗,服用小儿麻痹糖丸等。1983年9月1日,城区7岁以下儿童建立计划免疫接种证、卡,凭证接种。1984年3月18—22日,按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容量比例概率(PPS)对计划免疫证、卡符合率和糖丸、白类、麻苗的服用、接种率进行调查,麻苗接种率为72.12%,白类接种率为48.62%,糖丸服用率为69.05%,均低于卫生部计划免疫要求。1984年9月成立市计划免疫门诊。1985年5月1日,市计划免疫门诊改称市儿童健康服务部,负责办理城区适龄儿童建卡证,接种定点和出生证等。9月1日起城区试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全市7个地段医院保健科均设立计划免疫常年接种门诊。全市7周岁以下儿童建卡率为97.69%,用卡率为100%。是年,接种、服用率卡介苗、麻苗为93.33%,脊灰糖丸为90%,百白破菌苗为91.9%,提前3年超过联合国WHO儿童基金会提出的1988—1990年计划免疫接种指标。接种(服用)覆盖率城区为78.57%,郊区为34.68%。由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价值人民币约19万元的计划免疫冷链储存运输线已装备完成。
【生命统计】
民国16年(1927),人口死亡调查统计工作属市公安局卫生科。21年后,陆续开展人口生死、出生率、死亡率、死因分类及人口死亡年龄、职业分类等方面的卫生统计。22年,安庆城全年出生335人,出生率2.75‰;死亡412人,死亡率3.39‰。每月出生人数最低为17人,最高为45人。每月死亡人数最低为26人,最高为44人。1月出生率0.140‰,死亡率0.215‰。6月出生率0.198‰,死亡率0.305‰。12月出生率0.305‰,死亡率0.272‰。
1983年,安庆市列为全省生命统计试点城市之一。7月1日,市卫生、公安、统计、民政4局共同建立正常出生和死亡报告制度。同年郊区公社卫生院和皖河农场医院有关防疫、保健人员经过专题培训,组织对城区1—6月和郊区1—10月的回顾性死因调查。
生命统计资料表明,1983年以后,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一直占居死因第一、二、三位,尤以恶性肿瘤对全市居民健康威胁最大。恶性肿瘤死亡率中以胃癌、食管癌占多数,其次为肝癌、肺癌等。1984年死因死亡率构成中,高死因依次为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病、传染病(含肺结核)、中毒、消化系统疾病等。其中,中毒(包括服毒和生产性中毒)死亡占死因第六位。1985年意外死亡占第四位,非正常死亡比例比上年下降32%。
1984年婴儿、新生儿死亡率均以新生儿呼吸系统疾病居死因前两位。1983年和1984年新生儿破伤风、早产、产伤及窒息、孕产妇死亡率增高。1985年孕产妇死亡率比上年下降33.33%。
1987年,安庆市被定为按国际疾病分类进行死因统计的全国试点城市之一,在城区、郊区推广使用ICD—9死亡医学证明书。1988年6月,经国家卫生部认可基本符合要求。
(表61—6)1985年前十位死因死亡率及构成

【爱国卫生运动】
1952年,在市防疫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委员马轶尘。同年,成立市反细菌战委员会,开展以消灭老鼠、跳蚤、苍蝇、蚊子、臭虫(“五毒”)为中心的大规模卫生运动。在交通道口设立交通检疫站和预防注射站,检疫和留验过往旅客及货物,为行人注射鼠疫、霍乱、天花等疫(菌)苗。5—6月,以出画刊、放映幻灯、举行报告会和广播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反对美帝国主义细菌战的宣传活动。同时抽调1931人,成立防疫预备队。8月20日,召开数万人参加的全市反细菌战动员大会。当年捕鼠2.2万只,清除陈年积存垃圾3500多吨,疏通下水道47条1.56万米,设置垃圾箱197个,预防注射鼠疫疫苗6.85余万人次、百日咳疫苗342人次、白喉沉淀类毒素2805人次,检疫过往旅客24.8万余人,消毒公私水井175口。
1953年,全市开展4次以改善环境卫生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群众清除垃圾、挖蛹灭蝇、填平洼地,加强饮食行业卫生管理,消灭“五毒”。共清除垃圾堆211处,垃圾8827吨;填平洼地314处,计81万多平方米;疏通沟渠437条2498米,挖出污泥7.3吨。1955年,城区17个居民委员会推行门前自扫保洁制。1956年1月,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改称市除“四害”(老鼠、麻雀、苍蝇、蚊子)总指挥部。总指挥方振华,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直机关按系统成立除“四害”分指挥部。总指挥部下辖176个大队,238个中队,625个小队。全市参加以除“四害”讲卫生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总人数达30余万人次。共灭鼠18余万只,疏通沟渠645条4600余米,清除垃圾2.4万多吨。还实行红旗值日门前保洁制。
1958年2月,市除“四害”总指挥部改称市除害灭病指挥部。1957—1958年,全市大张旗鼓地开展除害灭病讲卫生运动。机关、企业常因突击除“四害”而停止办公、生产,甚至加班,并且错误地将麻雀列为“四害”之一加以消灭。1959年1月10日,开展以扑灭和控制流脑等传染病为主的除害灭病突击月活动。是年,26个单位被评为除害灭病讲卫生一等模范单位,小沧浪浴室被评为全国一等卫生模范单位。
196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卫生工作的指示》,将“四害”中的麻雀改为臭虫。4月3日,市委召开除害灭病讲卫生广播大会。1962年,市除害灭病指挥部恢复为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总指挥杨杏珍。1963年起,加强城市公共卫生建设,成为爱国卫生运动的主要内容。全年拆除改建露天厕所2178个,重点建设公共厕所150个,并建立定时打扫、消毒、掏粪等卫生管理制度。
“文化大革命”初期,爱国卫生运动受到冲击,机构瘫痪。1970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恢复,主任张立一。5月,市革委会发出《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击旬大检查的通知》。10月上旬召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扩大会议。全年开展3次卫生突击活动,评比出58个卫生先进单位。1977年,市革委会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精神,继续组织改善环境卫生活动。
1978年以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先后为张英杰、洪从恒。以改善环境卫生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被列为整顿城市市容内容之一,各单位按地段划定卫生责任区范围,治理脏、乱、差。
1981年后,爱国卫生运动与“五讲四美”活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及“振风杯”、“文明杯”竞赛活动相结合。1982年3月,在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中,共组织18次卫生突击和检查活动,清扫卫生死角223处,疏通下水道170多条,垫平路面400余平方米,搬运垃圾堆27个,整顿农贸市场5处。市内部分机关、工厂、医院和学校开辟花坛、花圃,美化环境。1985年5月,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1986年3月,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经过“五大战役”,其中第三战役是加强卫生管理。全市划分卫生责任区,开展卫生循环红旗竞赛,突击清除11个垃圾堆,总体积8000多立方米。同时,城区实行“五(鸡、鸭、鹅、猪、狗)禁养”。4月,市成立灭鼠指挥部,开展群众性的灭鼠活动。12月,市召开冬季爱国卫生动员大会,清除运送垃圾4000余吨;灭鼠10万余只,老鼠密度由43.6%降到4.3%。1987年3月,继续开展灭鼠活动,投放灭鼠毒饵25吨,捕杀禁养犬2262条,给267条家养犬注射狂犬疫苗。在当年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市卫生局、爱卫会牵头实施《绿色计划》,绿化、美化、净化市容市貌。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除“四害”总指挥部、市除害灭病指挥部)办公室历任主任董光远、周月明、徐震、吴敏、张士忠、窦继香、张健人、方治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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