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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
1959年以前,科技活动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直接管理,没有形成完整的管理体制。1959年9月,设立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市委书记、副书记及有关部委负责人担任,下设办公室。1960年,成立市科技领导小组。市科委作为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职能机构,业务上受省科委指导。增设科技情报科和科技计划科。是年,全市建立科技分会19个,公社科委3个,基层科技领导小组93个,形成逐级管理体制。全市科研机构有:市综合性科研所1个,专业所1个,行业科研所9个,基层科研小组801个。1963年6月,市科委设专职主任、副主任。1964年,全市有22个企业成立科学试验小组,分层次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市科委历任主任方振华、张轼(未到职)、刘立法。
“文化大革命”初期,市科委机关瘫痪。1969年5月,市科委撤销,其管理职能归属市革委会生产指挥组。1970年1月,成立市科技站。1973年6月改为市科技局,并成立革命领导小组,组长先后为汪治、郭松葆。内设政秘组、业务组。9月,成立市科学技术领导小组,作为领导全市科技活动的机构,负责协调和处理全市科技、经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10月,市科技局内部增设情报组。1974年,全市建立各级科技领导小组32个,基层科学试验小组77个。1976年,郊区建立四级农科网,有不脱产农技人员774人,市内建立5个专业(电子、电镀、热处理、白蚁防治、天平维修)技术交流队。1977年4月,增设科学技术交流站。10月,调整科学技术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科技工作的领导。
1978年4月,撤销市科技局,恢复市科委,内设政秘科、计划科、业务科。同时,市经委设立科技科,市重工业局、机械局、纺织局、卫生局等部门也相继设科技科或生技科,郊区成立农技站。共建立市属独立科研所2个,行业、厂矿科研所(室、组)23个,科技人员253人。1981年,市科委增设科技干部科,并将计划科、业务科调整为计业科。1984年3月,市科委、科协合署办公,调整内部机构,设办公室、工业交通科、农医科、科技干部科、学会工作部、普及工作部、学术咨询部,有工作人员44人。此后,又相继成立市科学技术联合开发公司、农业技术服务公司、科学器材公司、科技培训中心、科技开发中心、技术市场办公室、对外智力引进办公室、科技人员兼职服务站、咨询服务中心。1985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市科委对全市科技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各经济主管部门设立科技科或生技科,大中型企业设生技科(组),郊区成立科委;同时鼓励兴办各种所有制的科研、服务机构。1986年10月,市科委内设的工业交通科、农医科调整为科技开发科和科技管理科。1988年,市科委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科技开发科、科技管理科、科技干部科;科技服务机构有市科技培训中心、科技开发中心、技术市场办公室、对外智力引进办公室、科技人员兼职服务站。市科委历任主任还有朱佐臣、张凤元、鲍时云。安庆区划调整后,成立新的市科委,主任王文祥,党组书记鲍时云。
【科技规划和计划管理】
科技发展规划
1960年,市科委根据中央《关于提前5年实现12年科学工作发展规划》精神和市委、省科委的要求,制订《1961—1962年安庆市科学技术发展纲要(草案)》,1961年由市科技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市委正式批转执行。其指导思想是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特别是为农业过关服务。其重点是:大力进行农业技术改造,试制新型农业机械、化肥和农药,加速农业机械化、水利化、电气化;加强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试制,解决工业生产中的关键和薄弱环节,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大搞资源综合利用和采用经济适用的代用材料,进行尖端科学和基础理论研究;扩大研究基地,壮大科技队伍,力争两年内科技工作在以保粮保钢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中做出成绩。规划确定86个重点科技项目。农业方面,主要是扩大试验广西59—3型插秧机、研究改进安庆2号插秧机,引进、培育适合本地的蔬菜等优良品种29种。工业方面,主要是提高火柴、保温瓶、香皂、酒等产品质量以及工业机械化、自动化的程度。医药卫生方面,总结治疗高血压、风湿性关节炎、肿瘤等一些疑难病症的治疗经验,研究推广治疗浮肿、闭经、子宫脱垂“新三病”的有效药物和疗法。《纲要》中也有同位素在农业上的应用、天然气等脱离实际的科研项目。
1965年9月,制订《“三五”期间(1966—1970年)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规划》,提出全市5年内必须完成的科技任务,确定10项重大科研项目和7项新产品试制项目的内容和方法,具体落实项目的研究单位及负责人和承担人。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此规划未能实施。
1966年,市科委根据华东科委关于发展新兴工业的指示和省科委的要求,学习锦州市经验,在市计委等部门配合下,制订《“三五”期间(1966—1970年)发展新兴工业规划》。《规划》提出市区发展新兴工业的四个方面,即机械、仪器仪表、化工、无线电,安排发展新兴工业项目46个(后确定为51个)。其指导思想是:先易后难,先试验,后生产,上去一批,巩固一批,再发展一批。具体要求是:先不用多人,不铺大摊子,利用一切旧厂房和旧设备,土法上马,自力更生;在对待“新”和“老”的关系上,采取搞新项目不挤老产品,新的上去了,再放下老产品的做法。同时成立半导体、化工、机械、纺织4个科学研究所,除半导体科学研究所单独设置外,其他3个所均实行厂所合一。在接受任务的29个厂矿企业中,建立16个领导干部、工人、科技人员“三结合”的科研小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整个规划未能实现,但有些项目,特别在无线电、仪表方面仍取得一定成效,为市电子工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1977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精神,参照省科技规划草案,提出《安庆市科学技术长远发展规划纲要(1978—2000年)》,经同年12月召开的市科学大会讨论通过。其战略目标是:1980年前,研究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资源,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使全市国民经济赶超省先进水平;1985年前,重点研究发展石油、化学工业和电子应用,推广激光、射流等新技术,本世纪末基本实现全市科学技术现代化。规划对农业、轻纺、石油化工、钢铁、建筑、交通、商业、环保、医药卫生、机械、电子11个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分别提出3年、8年着重点、奋斗目标和23年的设想,并制订实现规划的8项措施。重点是石油化学,相应研究基础理论科学,在发展电子、精密仪器、仪表等尖端产品的同时,加强化工合成、轻纺等行业的产品研试。农业方面,培育三系杂交水稻适应性,改革耕作制度,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家畜饲养机械化。此规划对恢复和发展全市科技事业起到推动作用,所提出的在1985年前全市主要行业全面实现机械化、自动化及连续化的目标,因超越当时经济、技术条件而无法实施。
1980年,市科委组织力量,调查研究,提出《“六五”期间(1981—1985年)安庆市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应用技术为主,抓好量大面广的生产技术的研究,推广适合本地区生产需要的科研成果和新技术,为发展农业生产和多种经营服务,为发展轻纺、解决人们吃穿用服务。工作重点放在农业、轻纺工业、支农工业、能源综合利用和医疗卫生等方面。此规划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1985年,市科委通过调查9个重点行业、25个重点企业(1984年工业产值在500万元以上),制订《安庆市“七五”(1986—1990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草案)》,提出以石油化工为中心,以化工、纺织、食品、建材、机械和电子为重点,选择精细化工技术、合成材料应用研究及成型加工技术、微机应用技术、生物化学和发酵技术为市内优先发展的技术领域,确定26项重大科学技术课题,建设7个实施体系,通过科技协作攻关,推动生产技术进步,为振兴经济和“七五”后1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科学技术基础。此规划列入市“七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1988年安庆区划调整,规划部分内容的实施受到影响。
年度科技计划
根据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市科委在调研收集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年编制科技计划,组织实施。计划内容包括科研、中间试验、新产品试制等类项目,分别对计划项目名称、类别、内容、完成的起止时间、承担单位、协作单位和经费来源等作出具体安排。项目下达后,市科委与承担项目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对于跨年度项目可以接转,逾期未完成或无法进行的项目,予以调整或撤销。
1959年,据上报数字,全市完成“双革”(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科研等项目1217个,其中电厂在省内率先推广的苏联汽轮机无蒸汽运行项目,日增发电量4800度;大渡口公社正荣大队培育的甘蔗试验田,亩产打破安徽省历史记录;红十字会诊所用桐丸治疗风湿性关节炎效果良好,引起国家有关方面重视。1960年,全市安排“双革”推广项目331项,据上报数字,有170项当年达到研究指标;84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除7项未能如期进行外,其他均取得良好效果。其中,染织厂的双层织布机提高工效70%,粮食系统的野生植物和农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年增产值200万元,杂品厂的萝卜切丝机提高工效438倍。
1961—1966年,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数量相对减少,突出上项目质量和水平,计划重点是抓好工业技术和工业支援农业的技术问题,以及吃穿用方面的问题,共安排重点科研项目47项,经市委批准实施后,85%取得成效。其中,试制成功火柴自动翻板机;实用针炙推转盘参加1966年全国仪器仪表展览;新产品喷雾器、活血止痛膏试制成功并投产后,产品供不应求。同时实施群众性的“双革”项目679项,其中《电镀经验总结》被列为向全国推广项目,改进罗纹机针筒、水压试验设备等被天津、上海等有关单位采用。
1969—1976年,全市安排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07个,完成率55%。群众性的科学实验活动共完成计划外“四新”、“双革”项目905项,其中送省展110项,被选为省科技成果22项。
1980年,部分项目实行合同制,即改《项目任务书》为《项目合同书》。试行“专款管理,分级负责,同行评议,签订合同”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完成后,由市科委或委托单位组织鉴定。承担项目单位的责任心有所增强。1981—1982年的56项工业项目成果,科研投资150万元,年增产值930万元,利税250万元。1977—1983年,全市安排各类重大科技项目138项,重点放在解决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急需解决的问题上,完成率为85%。
1984—1988年,贯彻“经济依靠科技、科技面向经济”的方针,计划安排各类重大科研项目297项。执行后,92%的项目完成或提前完成,其中146项成果年增产值9600多万元,利税1900多万元,节约标准煤4万多吨。
“星火计划”
1986年,全市开始实施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的“星火计划”,主要任务是开发适用技术,为农村提供先进装备和培训有用人才。市科委制订《安庆市星火计划实施要点》,提出“七五”期间“星火计划”实施总体设想和战略目标。
1986年1月至1988年9月,围绕农村资源开发、“三废”综合利用和技术推广,共承担国家、省、市三级“星火计划”29项,其中国家级4项,省级5项,市级20项,总投资1077.4万元。到1988年底,累计新创产值1376.8万元,利税237.87万元。其中市肉厂“酶法猪血提取多种氨基酸”获国家和省星火计划奖,市科委获省级星火管理奖,5个项目获省、市级科技进步奖,市第一制药厂“茯苓保健品开发”获国家优质饮料“熊猫”奖,市肉厂“酶法猪血提取多种氨基酸”和市皮革总厂“水牛皮综合利用”分别获中国首届星火成果展交易会金、银奖(前一项目又获中国首届食品博览会金牌,后一项目被评为部优产品)。承担“星火计划”项目实施单位的市潜水电机厂被省政府授予“安徽省技术开发先进企业”称号。
在“星火计划”实施中,全市有800多名科技人员参加项目活动,举办培训班62期,培训各类专门人员2100人次。市科委先后4次在全国、省星火计划工作会议和华东地区星火计划研讨会上交流经验。国家科委、国家机械委领导和专家2次来市检查工作,对“星火计划”实施情况表示满意,并提出把某些技术向全国推广的意见。
【科技经费管理】
科技经费主要包括科技三项费、科技发展基金和科技事业费,由财政预算拨款,市科委掌握使用与管理。科技三项费即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科学研究补贴费。三项费使用,由各基层单位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后,由市科委审查、批准立项,安排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期分批下达款额;项目结束时,承担项目单位向市科委详报经费决算表,必要时,市科委随时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1984年2月,市科委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清查,结果表明各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均列有专门财务帐,基本做到专款专用。
1979年以前,科技经费按计划项目无偿拨款使用。1980年后,改变原使用制度,根据计划项目性质和内容分别实行无偿拨款有偿使用、匹配投资、贴息贷款等多种使用形式。1987年,建立市科技发展基金,按“择优投放,择优扶持”的原则安排使用,提高了使用效果。
科技事业费主要用于发展科技事业和科技单位人员的基本开支。1986年以前,采取全额预算管理。1987年后,对科技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技术开发型的科研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补助,超支不补,节支全留”的差额管理办法;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型的科研单位,实行“预算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收入全留”的包干管理办法。
(表53—3)科技经费统计

【科技成果管理】
鉴定
1959年市科委成立后,开始科技成果鉴定工作。1960年,经批准执行的84个重大研究项目中有53个完成项目经过鉴定,占项目计划总数的63%。参与和主持鉴定的单位包括国内同行业厂家,市内、外有关科研所和大专院校,省主管厅局,以及承担项目的单位。1965年,市人委颁发《安庆市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鉴定暂行实施细则》,作出13条规定,将鉴定分为市和基层2级。市级鉴定由市科委为主负责组织,重大项目鉴定后报市人委批准;基层鉴定,先将计划报市科委,鉴定后仍将情况报市科委。
1978年以后,鉴定一般由下达任务的部门负责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市科委按年度对所下达的完成项目进行鉴定。同时,根据基层要求,对计划外项目帮助进行鉴定。鉴定由鉴定委员会主持,主要对资料的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设计的科学性、技术的成熟性、经济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查,对项目的科学价值、创新程度、技术水平、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1983年,针对参加成果鉴定会的行政领导人员比重过大的现象,规定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参加。1988年,参加鉴定的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约占三分之一。
奖励
经鉴定确认的重大科技成果,应用一年以上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即可申请不同级别的奖励。市科委对请奖成果,在主管区、局、公司初审的基础上,组织同行业专家评审;对符合省级和国家级奖励条例的科技成果,及时推荐上报。
1960年,评审科技革新成果,设3个等级给予奖励,均发给奖状和奖品。
1977年12月,市科学大会奖励全市先进科技成果,向获奖者颁发光荣册和奖状。1980年1月,市科委制订《关于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提出贯彻国家《发明奖励条例》、《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的具体办法,并将奖励范围放宽至集体企业。1981年3月,市政府召开授奖大会,按4个等级奖励1978—1980年的科技成果。同年,市科委调查这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情况,结果表明有85%已用于生产。此后,科技成果奖励工作每年进行1次,按照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在授予奖状、光荣册同时,发给不同数量的奖金,其中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70元,四等奖50元。1985年,市科委制订《安庆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暂行办法》,设科学技术进步奖,每2年开展1次评选活动,分一、二、三、四等和荣誉奖5个等级,对获奖成果除颁发奖励证书、光荣册外,按下列标准发给奖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四等奖400元。1986年,对全市1984—1985年科技成果开展较大规模的评选活动,评选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1987年3月,市政府召开市首届科技进步奖授奖大会,对评定的101项科技成果予以奖励。1988年5月,评选1986—1987年的科技成果。8月,市委、市政府在市科技工作会议上为获奖科技成果授奖,获奖项目有纺织、化工、资源、技术基础工作等领域的科研成果81项,获奖人数235人。
【科技人员管理】
1977年前,市科技人员分别由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等部门按行政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管理。1977年,市科委参与对科技人员的管理工作,主要是会同有关部门复查科技人员中的冤假错案,共受理406件,基本予以平反、改正。并协调解决335名用非所学科技人员的专业对口调整工作。1980年11月,市人事局对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高级工程师及相当职称的专业技术干部,40岁以上、工龄20年以上的主治医师、工程师及相当职称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家属解决“农转非”问题。至1981年5月,有14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48名家属子女办理了转为城市户口、粮油关系手续。
1981年,由市科委科技干部管理科具体负责科技人员技术职称评定、晋升、培训和部分科技人员家属“农转非”等工作,同时协助公安部门对出国科技人员进行审查。市人事局科技干部科具体负责科技人员的调配等工作。同年8月,市委、市政府批转市委组织部、市科委、人事局《关于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若干规定》,其中包括关心知识分子的政治进步、合理使用、加强培训、解决后顾之忧等8条规定。1982年,市人事局对全市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建立3122人的专业技术档案卡片,并将助理工程师以上人员的业务技术情况汇编成册。1984年,已进入县级以上领导班子的科技人员114人,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科技人员559人。全市科技人员中,294人的家属计442人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600余人夫妻分居两地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定期检查中、高级科技人员的身体状况,发现有病及时给予治疗。中、高级职称1500人和小教3级、中教5级的教师凭卡优待供应粮油及副食品。不少科技人员的住房得到改善。全市建立专业技术档案卡的科技人员达4000人。1985年底,市人事局对具有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或取得技术员以上业务技术职称人员进行普查,全市共划分251个起报单位,历时半年,掌握各类专业人员13986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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