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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社会福利机构】
清末的慈善组织多为民立,代表性的如体仁局、育婴堂、救生局、清节堂等。其他有同治元年(1862)养心局,二年宝文安静局,六年同安局、永清局、太平局,七年从善局、乐安局、万安局、永安局,八年靖定局;光绪二年(1876)清定局,六年普清局,十六年永康安宁局、安仁医局,十八年体元局,二十八年义渡局,二十九年康济局,三十一年济安局;宣统元年(1909)同善堂等。官设机构有养济院、栖流所、因利局、同善医局、官医牛痘总局等。民国后官办机构大都废弛。民国元年(1912)设永仁局。后又设从仁局、苦儿院、永善局、救济院等。35年(1946)省社会处在安庆设立省救济院(地址司下坡街),内设残废、养老、育幼、育婴4所,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
体仁局
乾隆九年(1744)士绅创建,旧址在四牌楼西。办理施棺、掩埋等事。咸丰时毁,并入救生局,更名体仁救生局。
育婴堂
乾隆十一年(1746)募建,初设于南门外。道光三年(1823)改建于三祖寺左边,置房60间。咸丰时毁。同治五年(1866)重建。经费主要来源于募款所购怀宁、望江、宿松洲田1300亩和城内房地产,次为改建时募款余额存典生息。收养多为私生子女。民国后并入救济院,改为育婴所。
救生局
道光二年(1822)士绅募建,在东门外。造太平船2只。二十七年建楼房2幢,置红船3只。咸丰时毁。同治初重建,与体仁局合并,改名体仁救生局。光绪十三年(1887)重修楼房。抗日战争中毁于日军炮火。民国37年(1948),省救济院发还其财产后置船2只。
清节堂
光绪九年(1883)开办。由省内外官绅巨富捐银近2万两创建(其址有人考证原为太平天国英王府。曾为两江总督行辕、安徽通志局),购置宅基、田产,以房租收入为常年经费。收留贫苦守寡的妇女,即所谓节妇。分内养、外养,内养携带子女。初皆为外养,每人每月给钱500文。后内养50人,并渐增至200余人,连同随带子女共500余人。民国12年(1923)分设东西号,收留人数(连子女)500~600人。堂内生活清苦,一日两餐。清代每年供应每人棉布1丈,子女各1丈6尺及煤油、木炭等。民国时取消,由本人织布、缝纫、刺绣,补贴零用。先办有私塾1所,免费招收其子入学(不招收其女)。后改为育正小学,分高、初级两班。其子满13岁,即离堂住校读书,毕业后自谋生路。贫妇入堂须找人担保,经准许后登记等待,待有死亡缺额再按登记先后依次补入。入堂后,不准外出,每年只准假1天,不论路程远近,事轻事重,一律限当天归宿。亲属探亲不准入内,只能经传呼后隔门叙话。随带子女不满13岁不许出大门。这些规定民国16年(1927)后稍放宽。36年,收入主要靠桐城孔城的100多担田租、沙漠洲芦柴地、城内几百平方米房屋、店铺出租。设有董事会,董事长杨惠成,董事马一之,总管夏景文。夏景文是西门外粮行老板,他利用清节堂租米、租金,周转经营,从中获利。解放时堂内贫妇160多人。
养济院
同治元年(1862),怀宁县衙在安庆城内设养济院,收养鳏寡孤独残疾者30~50人。入院者须取具乡约邻里保状,经考察确实始得收入。入院后,每人各给印烙年貌腰牌一面。官员按季到院验明腰牌逐人散给口粮。每人每年支米3石6斗,或支银3两6钱。经费以省库支银和官绅劝募款购置田地、房产的收益作为来源。患病者施医治疗,亡故者给棺掩埋。
栖流所
光绪十三年(1887)官设,在地藏庵前。收养处境极为不幸的贫民。
因利局
光绪十三年(1887)官设,后改称贷款所。向贫民发放小额无息贷款,每户借钱一二千文或三四千文不等。5日一还,50日还清,再借再按期还,不取利息。民国元年(1912)停办。4年(1915)安徽巡按使署拨款重办。18年省民政厅获准以慰劳北伐将士余款2600元作基金,再度举办,附设于救济院。
同善医局
光绪年间官设。对患病贫民施给医药,全为中医。民国18年(1929)改为施医所,设中、西医两部。中医部设中医长1人,中医8人,中医长为义务职,中医略支车马费。西医部设主任医师1人,助手1人,学生4人。次年春,安庆流行脑膜炎,日就诊达130余人次。
苦儿院
民国8年(1919)由士绅潘怡然募捐兴办。初以江苏驻芜湖米捐局“一厘钱功德”为资金,继由省署每月补助500元。建于西门外太平寺,有教室、厂房、宿舍400余间,占地50亩,收孤儿200人。内设小学部、工艺部、服务部(由学习管乐之孤儿组成乐队,对外服务)。学生毕业后,择优介绍就业。27年日军侵占安庆后被毁,仅余数十间空房架。35年潘怡然之女潘碧溪集资重建,更名安庆私立怡然育幼院,收养孤儿150人,并请求省社会处和安徽善后救济分署拨款资助,恢复学校及工厂设备。救济分署拨给大米7吨、营养品4吨。由于经费不足,仅勉强维持。
救济院
民国17年(1928),省民政厅在怀宁县养济院基础上设省立救济院。18年内设育婴、贷款、游民感化、施医、养老、妇女教养、孤儿、施材掩埋8所。19年夏增设孤老所。栖流所改为残废所,并入。23年8月收养人数为:育婴所60余人,养老所100余人,残废所200余人,游民感化所100余人,妇女教养所100余人。贷款所年贷款500余户,施医所年施医万余人次。各所独立,经费无定,收养变动较大。养老所原由省民政厅和市政府共同拨款,收养人数一度达350余人。安庆市于18年撤销后,市拨款停止,省民政厅不予增拨,收养人数减为120人。时该所每月经费350元,按当时米价计算只能收养80人,因此改按一日两餐,一稀一干供给。安庆沦陷后,伪怀宁县政府将其改为怀宁县救济院,后复名安徽省救济院。34年由省社会处接收。
育婴所
光绪十四年(1888)建,即天主教圣母院育婴所。先后由西班牙人甘淑清、魏真如主持。三十四年收养婴儿478人,死亡403人,死亡率达84%。
【解放后社会福利机构】
社会福利院
1949年7月,市政府接收福利局、救济院、房产处,成立市社会救济院。1950年5月更名为市生产教养院,下设医务室、育幼所、残老所、育婴所、生教(生产教养)米厂等。工作人员40人,教养对象600多人。1951年4月改为市残老孤儿教养院,收养残老292人,孤儿77人,婴儿117人,共486人。1951年5月接收天主教圣母院育婴所。1953年1月劳动教养所划归教养院。后予以整顿,安顿有子女赡养的老人和有父母抚养的婴幼儿回家,资助有生活出路和有劳力的教养对象回乡,介绍年满16周岁的孤儿就业或参军。市教养院1950年5月至1953年6月共收养1184人,其中安置残老214人,死亡62人;孤儿介绍就业1人,安置65人;婴儿领养136人,死亡118人。经整顿处理后收养588人,其中残老395人,孤儿84人,婴儿109人。院内工作人员45人,其中干部37人,勤杂人员8人。1956年底收养数912人,并明确教养院为社会福利性质。其后,安置生产和就业81人,群众领养婴儿154人、幼儿1人,死亡残老25人、婴儿6人、游民6人,逃跑16人,送省儿童教养院38人。1957年底收养数577人。1959年,将院民划为3种类型:①劳动人民;②劳动人民,但历史上有污点;③非劳动人民或有历史问题。一类为教养对象,二、三类为改造对象,施以不同待遇和管理教育。同年底市教养院改称市社会福利院,下设残老分院、教养分院和儿童分院。
1961年7月,市社会福利院收容对象定为城镇中无依无靠、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孤老残者,退职老弱残职工中无依无靠、生活不能自理者,无家可归、流浪乞讨的自流人员、孤老残幼和呆傻人。1963年底院民202人。1965年5月,市社会福利院更名为市社会救济院。12月撤销下设残老分院、教养分院、儿童分院,尚有院民195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救济院工作停顿。符合条件的孤老残幼不能收容入院,在院残老自然死亡,年满16岁的健全孤儿下放农村,院民逐年减少。1976年底院民84人。
1981年3月,市社会救济院再度改为市社会福利院。收养对象限于城镇中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精神病人。老年人以养老为主,健全儿童养教并重,残缺、呆傻儿童养、治、教结合,精神病人养治结合。有家可归者准予领回;入院半年无父母认领者,准予无子女公民领养。1985年底院民74人,其中残老34人,残青壮年25人,孤儿1人,婴幼儿10人,精神病患者4人。1988年底院民75人,其中优抚对象3人,自费7人,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人员65人。院内职工31人。
1949—1950年,市社会福利机构经费由接收原救济院的房产、洲田产收入维持。房产坐落在城区有340间,田产在桐城、怀宁两县有241亩,洲产在怀宁保婴洲、望江保婴洲、宿松白子洲有1100亩。1951年保留房产收入,田产、洲产未再征收,所需开支由省民政厅拨给,以米代金。标准是:院民每人每月生活大米35公斤(包括医疗费3.5公斤、公杂费1.5公斤),孤儿学习费2公斤,妇女卫生费2.5公斤,婴儿费保育费25公斤,交群众代养婴儿费40公斤;每人每年单衣1套20公斤,每人2年棉衣1套40公斤;每床棉床50公斤,残老埋葬费不超过100公斤。新入院的增发1套单衣,寄养在外的婴儿衣服照发。1953年取消以米代金,每人每月5~6元。以后多次调整:1956年6~8元,1962年8~10元,1968年12~14元,1981年17~20元。1985年28~30元,其中伙食费20元,医疗费3元,服装费3元,公杂费2元(60岁以上院民增发1元,70岁以上增发2元)。
儿童教养院
前身为清末育婴堂。1950年5月为市生产教养院接收,分设育婴所、育幼所。收养婴幼儿528人。由于管理不善,至1953年死亡婴幼儿118人。因此进行整顿,院长被撤职。后育婴所、育幼所合并为婴幼所,每年死亡率仍达10%。1958年市教养院成立儿童分院,地址在今十里铺电机厂,收养1~8岁的160多人,8~12岁的30多人。由于加强管理,婴幼儿成长良好。1965年12月撤销。
老年公寓
为探索老年家庭家务劳动社会化的途径,解决老年人的后顾之忧,1987年7月市政府集资兴办老年公寓,由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何其哲负责资金筹措和组建工作。全市有31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共资助185万元,在状元府街先后兴建公寓南楼、北楼工程,建房4000平方米。
老年公寓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福利事业,属集资单位共同所有,国家不列编,财政不列支,实行集资办寓,投资共管,以寓养寓,自负盈亏。公寓内设益寿饭庄(食堂)、门诊部、健身房、娱乐室、阅览室、会客室、洗衣房等配套设施,有床位104张。1988年4月底竣工。6月1日对外开业,共接收市内和省内外离、退休干部70人次,其中市内44人次,省内其他地区9人次,外省15人次,台湾回大陆定居2人次。
【残疾人就业及福利】
解放前,残疾人极少有正式职业,聋哑人多以卖苦力维持生计,盲人多以卖唱、算命或乞讨为生。肢体残疾者难以求得谋生之道,生活无所依靠。
解放后,市政府组织残疾人学习文化,参加生产劳动,使之自食其力,有益社会。1951年在马公祠办盲人文化学习班。1952年11月成立市盲哑学校,吸收盲聋哑儿童入学,并对其中家庭有困难的免收学费。全市盲聋哑人有900人,其中在校学生70人,由政府收养132人。1958年市、区政府帮助盲人组织生产组,生产草包、草绳、麻绳等,后发展为市社会福利工厂。市区街道也兴办了盲聋哑人生产组织。80年代,又组织盲人到北京、郑州等地学习按摩医疗技术,扩大就业门路。1981年3月创办全省第一所盲人按摩医疗技术培训班,到1986年8月共办4期,先后为合肥、淮南、芜湖、蚌埠、铜陵、马鞍山等17个市、县培训按摩医生50人。1983年5月成立市盲人按摩推拿诊所,有盲人医生6人。市社会福利工厂亦附设盲人按摩诊所,有盲人医生5人。1988年底,城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05人,其中盲人155人、聋哑人350人,已就业485人;郊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26人,已就业187人。
1961年,市政府将有可能医治的盲症和聋哑症患者26人送上海和解放军医院治疗,治愈率达半数以上。1965年在三祖寺创办第一个盲聋哑人俱乐部。1979年又在龙门口街社会福利工厂院内兴建1座盲聋哑人俱乐部大楼,设有书报阅览室和活动室。活动室于1983年1月对外开放。1985年市政府拨专款为盲聋哑人兴建1幢宿舍大楼,面积1200平方米,分配给18户盲聋哑人居住。1986年6月给盲人制作一种红白相间的安全手杖,以便利他们行走安全,且免费乘公共汽车。
【社会福利生产】
社会福利生产是在1951年贯彻“生产救灾和组织生产为主、救济为辅”的方针后开展起来的。由民政部门拨出专款,扶持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为主开办碾米、织布、染织、麻线等加工厂,并支持失业工人、贫民生产自救小组开办的砻房、磨粉、缮鞋、棕织、竹器等手工业社组及一些个体商贩。对小集体、个体经营者实行包干,要求做到保本吃利。较正规的厂,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多劳多得。1951—1955年拨款6.5万元。每年平均组织2200多人参加自救性生产,年均创产值28万元。
1956年,民政部门扶持的社会福利生产,由自救性改为福利性。市民政局成立生产组专管社会福利生产,拨款8000元添置设备,扩大麻线生产。市副业生产办公室拨款7500元发展养兔及纸筋、卫生用品等生产。是年社会福利生产有织布、麻线、粉丝、布鞋、鞋壳、煤球、纸筋、畜牧、饲养、石子加工等36个项目;生产组、社、厂49个;生产人员1920人,其中烈军属、复退军人220人;产值91万元。
1957年,贯彻“以整顿为主,供销可靠的适当发展”的方针,新建草织厂、卫生用品厂、造纸厂、棕刷社、绣花社,吸收烈军属、复退军人和城市贫民338人参加生产。是年社会福利生产人员2038人,其中烈军属285人,复员退伍军人30人,城市贫民1389人,盲哑人9人,残老孤寡238人;产值140万元。
1958年在大办工业的热潮中,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贫民纷纷集资办厂,社会福利生产有很大发展。是年由市、区民政部门扶持兴办的厂、社、组、队等大小生产单位132个,生产人员4318人,产值227万元。1959年生产单位调整合并为47个,生产人员1931人,产值190万元。
1960年确定社会福利生产为保障性、改造性、服务性、自救性4种类型。是年调整后保留生产单位28个,职工285人,产值34万元。至1962年,福利生产单位陆续被关停并转。
1964年9月恢复盲人生产组,主要加工麻绳,职工21人。1965年,东市区蒲包厂并入盲人生产组,改名市社会福利工厂。该厂主要生产麻绳、染料包装、文化用品、肥皂、蒲包等,职工125人,年产值10万元。是年,全市福利生产单位3个,职工342人,产值22万元。
1966年,市民政局在西门鸭儿塘投资兴建无线电元件厂。由于“文化大革命”开始,只建了厂房,未正式投入生产。1966—1969年,由市民政局直接管理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有社会福利窑厂、社会福利工厂、社会福利畜牧场、社会福利无线电元件厂4个,年均职工373人,年均产值30万元。
1970年,社会福利窑厂、无线电厂、畜牧场3个单位划出分别移交给市建材、工业、商业部门,只保留社会福利工厂。1972年,职工173人,产值34万元。
1973年,由2个区办小厂合并成立东区红旗福利工厂,主要生产小五金、小针织品。是年全厂职工202人,其中盲哑残人33人;产值3万元。1978年,东区红旗福利工厂与四新机修厂合并成立东市区福利印铁制罐厂,产值32万元,利润3万元。1980年,全市社会福利工厂有2个,年均职工424人,年均产值114万元。
1981年后,对社会福利生产实行进一步保护和扶持的政策。1982年市社会福利工厂经过整顿,产值达到67万元,比上年增长58.57%,亏损减少5.79%。同时群众性、集体性、自救性街道福利生产得以发展,起到城市扶残、扶贫的作用,并总结过去办了交、交了办、几起几落的经验教训。迎江区2个街道办事处开办的福利加工厂和福利综合厂,安排盲残人24人,救济对象31人。是年全市福利生产单位发展到4个,生产人员279人,产值90万元。1985年,街道社会福利生产厂、店、组发展到10个;生产人员311人,其中盲残人员143人;产值134万元,利润12万元。
1986年,全市11个福利工厂、店产值达178万元,其中市社会福利工厂产值140万元,利润19.58万元。各福利工厂还选出22种产品送京参加全国社会福利生产产品展销会。
1988年,福利生产贯彻“巩固、发展、提高、承包、联营”的方针,生产单位由上年23个发展到36个;职工593人,其中盲残人250人,救济对象126人,优抚对象63人;产值332万元,利润41万元。社会福利企业产业结构多属于低粗散类,原材料无供应渠道,人员素质普遍较低,产品质量差,更新慢,有的十几年一个产品,缺乏竞争力,这些均成为其发展的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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