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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7月,市军管会和市政府着手召开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准备工作。9月,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至1954年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共召开10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根据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制定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代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自1950年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起,于会议闭会期间,设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委员会由每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选举产生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既为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常设机构,又是市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市城东、城西2区也于1953年召开区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49年9月28—30日举行。会议主席团由桂林栖等15人组成。市长张伟群作《安庆市军管会和人民政府五个月来的工作报告》,市委书记郭万夫作《为建设真正繁荣的新安庆而斗争的报告》,通过向全国政协和毛泽东主席的致敬电。讨论接收和接收后的政府工作,以生产救灾为中心的修圩、解决失业、发展运输及城乡物资交流等问题,作出有关决议。选举代表组成生产救灾委员会,并建议成立中苏友好协会。收到提案330件。主席团主席桂林栖致闭幕词。
会议代表158人,其中中共代表3人,政府代表9人,军队代表8人,工人代表23人,农民代表7人,青年团代表3人,青联代表4人,学生代表5人,妇女代表7人,工商界代表20人,回族代表2人,文化界代表20人,自由职业界代表3人,民主人士代表3人,区域代表41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机关及部队的代表,由其自行推选,其他方面的代表由市政府直接邀请。出席代表141人。
【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3月24—26日举行。会议主席团由郭万夫等15人组成。市委书记郭万夫作《安庆市当前迫切任务的报告》,市长张伟群作《市政府五个月来施政工作情况报告》,通过《安庆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章则》与《安庆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讨论正确处理劳资关系、开展生产救灾运动、支援解放战争、推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及加强户政、巩固社会治安等问题。会议选举产生市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收到提案291件。
会议代表159人,其中中共代表3人,民盟代表2人,政府代表10人,军队代表5人,公安部队代表2人,工人代表39人,青年团代表5人,青联及学生代表15人,农民代表5人,妇女代表10人,教育界代表15人,文化界代表5人,新闻出版界代表2人,医务界代表3人,航运界代表3人,宗教界代表3人,回族代表2人,工商界代表25人,军烈工属代表3人,开明人士代表2人。分别由推选和政府邀请产生。出席代表148人。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沈子修列席会议。
【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12月27—28日举行。会议主席团由郭万夫等15人组成。市委书记郭万夫作《安庆人民团结起来,为贯彻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而斗争》的报告,并形成决议。选举产生协商委员会。通过中国民主同盟安庆市分部等8个社会团体提出“发起一人一信一袋运动,慰劳中国人民志愿军及朝鲜人民军”的临时动议。副市长操震球致闭幕词。收到提案286件。
会议代表214人,其中中共代表3人,民盟代表3人,政府代表13人,军队代表5人,公安部队代表4人,工人代表42人,学生代表17人,青年代表7人,妇女代表10人,航运界代表3人,医务界代表4人,工商界代表29人,合作社代表3人,教育界代表15人,文化界代表5人,少数民族代表2人,宗教界代表3人,农民代表4人,居民代表33人,特邀代表9人。代表产生方法同上届。
【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4月19—22日举行。郭任市长作《半年来政府工作情况和夏季工作任务》的报告。大会未进行选举。
会议代表445人。代表的产生依据皖北各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及乡人民政府组织暂行办法,工人、农民、工商、妇女、青年、学生、文化教育以及党派、军队、医务、宗教、居民等各界各方面的代表采用选举的方式产生,占总数97.1%;少数民族及特邀代表由政府提名邀请,占总数的2.9%。
【市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5月22—23日举行。会议代表229人,从第四届会议代表中推选产生。大会未进行选举。
这次会议以镇压反革命分子为中心议题。市委书记郭万夫、公安处副处长方浩分别就镇压反革命工作作了报告。会议通过《关于肃清反革命分子的决议》。
【市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7月29—30日举行。副市长操震球作《1951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报告》;市长郭任就重新调整区行政区域,建立区政府,改行政大组为居民委员会,建立市人民监察委员会、市检察署等下半年工作任务作报告;公安局长徐方兴作《关于处理反革命罪犯的报告》,并通过决议。还通过《驱逐天主教帝国主义分子出境》的决议。选举产生协商委员会。
会议代表233人,其中中共代表3人,民盟代表3人,军管会代表1人,政府代表14人,军队代表5人,海校代表1人,公安部队代表4人,工人代表43人,学生代表17人,青年团、青联代表8人,妇女代表10人,医务界代表4人,航运界代表3人,工商界代表35人,合作社代表2人,教育界代表15人,文化界代表6人,少数民族代表2人,宗教界代表3人,农民代表7人,烈军工属代表3人,居民代表36人,特邀代表8人。代表中,中共党员占50%,民主人士占21.79%;妇女占29.28%。
【市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12月16日举行。副市长操震球作《政府工作报告》,马轶尘代表市抗美援朝分会作报告,市公安局局长徐方兴与市人民法院院长齐全分别作《镇压反革命情况报告》和《关于贯彻婚姻法情况报告》。市委书记赵瑾山作《全市人民动员起来,为完成七项任务而斗争》的报告,提出继续加强抗美援朝工作,推动爱国增产、厉行节约运动,开展学习,改造思想,继续镇压反革命,加强婚姻法的宣传与检查,市政建设和冬季工作7项任务。选举产生协商委员会。
会议代表240人,其中中共代表3人,民盟代表3人,军管会代表1人,政府代表17人,军队代表5人,海校代表1人,公安部队代表4人,工人代表43人,学生代表18人,青年团、青联代表8人,妇女代表10人,医务界代表4人,航运界代表1人,工商界代表35人,合作社代表2人,教育界代表15人,文化界代表6人,体育界代表2人,少数民族代表3人,宗教界代表3人,农民代表8人,烈军工属代表4人,居民代表35人,特邀代表9人。代表产生方法根据《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通则》的规定,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机关及部队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少数民族代表及特邀代表由政府提名邀请。民主推选的代表占总数95.6%,政府提名邀请的代表占总数4.4%。
【市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2年10月27—29日举行。副市长陈治祥作《政府工作报告》,市委书记赵瑾山作《关于下半年六项工作建议的报告》,并通过决议。选举产生协商委员会。收到提案219件。
会议代表352人,其中中共代表4人,民主党派代表4人,政府代表22人,军队代表5人,海校代表2人,公安部队代表4人,工人代表61人,学生代表22人,青年团、青联代表9人,妇女代表15人,医务界代表5人,航运界代表2人,工商界代表51人,合作社代表3人,教育界代表19人,文化界代表9人,体育界代表3人,少数民族代表5人,宗教界代表5人,农民代表10人,居民代表77人,特邀代表15人。出席代表340人。
【市第九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3年3月2—4日举行。市长李微作《四个月来政府工作情况和今后九项任务的报告》,市民政科科长张强作上届会议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讨论市经济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和召开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工作。
出席会议代表354人。收到提案436件。
【市第十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3年7月举行。主要讨论根据3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开展全市选举工作,为召开首届全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好各项准备。选举产生协商委员会。
会议出席代表367人,其中中共代表3人,民主党派代表6人,政府代表23人,协商会代表1人,军队代表7人,海校代表2人,公安代表4人,工人代表63人,学生代表19人,青年团、青联代表10人,妇女代表15人,医务界代表5人,运输界代表1人,工商界代表54人,合作社代表3人,教育界代表19人,文化界代表9人,体育界代表3人,少数民族代表5人,宗教界代表6人,农民代表10人,烈军属代表5人,红十字会与社会福利团体代表2人,居民代表74人,转业军人代表2人,特邀代表16人。
附:出席安徽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名单
(会议时间为1952年12月23—30日)
李微
马轶尘
马吉盛
李松亭
杨祥林
程洪昌
王健民
宫之琳
李其荣
王讷
蒋步芝
李炎林
潘传明
胡子穆
汪孝伯
陈伯仲
杨大耆
施孟胥
汪彬磷
王少舫
刘显德
徐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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