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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全市多年累积的城市待业人员和下放回城青年有2.6万余人,约占城市人口的13%;同时,商业服务业薄弱。与50年代相比,城市人口增加3倍多,网点总数却减少一半多。1979年春,市委作出6项决定,把知青安置由区街统管改为条块结合,发动各行各业,广开就业门路,以“围墙打洞”等方式办起一批知青厂店,“组织无事做的人去做无人做的事”。1980年,进一步制订发展集体经济的10项规定和集资经营的10项条例,推广典型经验,促使各行各业帮助待业青年开办独立经营的生产或服务项目。因其组成结构和组合形式不同于合作化时期建立的老集体企业,故称为新型集体企业。1981年,又提出进一步建设新型集体企业的10条措施,帮助新型集体企业建章立约,巩固提高。1984年后,在着重社会化配套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新型集体企业在民间外贸、“窗口经济”、集团化经营等方面取得突破。1988年,全市新型集体企业发展到820户,职工23838人,工业产值12515万元,商业营业额47842万元,利润1878万元,税金953万元。
新型集体企业不同于国家投资建设的国营经济,也不同于50年代合作化中形成的集体经济,而是依靠各行各业和群众力量帮助待业青年组织起来的集体经济,采取新的组合形式、新的生产门路、新的管理章程、新的隶属关系、新的管理体制、新的政策措施。市政府对新型集体企业以间接管理为主,只管注册登记、按章收税、协调服务,只要依法经营,允许“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直接干预其生产经营活动。政治待遇与国营企业相比,符合条件的一样建立党团组织,一样成立工会,一样参加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者的评选,一样参与各项政治活动,职工一样计算工龄,技术人员一样授予职称,干部一样待遇(简称“七个一样”)。在企业管理方式上,确立集体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销售权、劳力支配权、收入分配权、干部选举权(简称“六项权利”)。明确否定“上升、平调”之类的侵权做法。企业“无公无婆”,自愿结合,自筹资金,自立章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招用工,自定工资,自选自荐自聘干部。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民主管理制,经营承包制,干部聘任制,用工合同制。企业内部的党组织不设专职书记。党、政、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新型集体企业创办后,被称为“办起了厂子,安置了儿子,安定了老子,增加了票子,减少了乱子”“五子登科”。1979—1982年,全市共安置待业青年31676人,其中国营企业招工顶替8565人,占27%;老集体招工、顶替的4108人,占13%;技校招生、计划内临时工、合同工和自谋职业的共3467人,占11%;而新型集体企业吸收15536人,占49%,成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主渠道。就业问题的解决,促进了社会安定。据1982年10个派出所统计,安置在新型集体企业的776名失足青年中,有562人彻底转变,占71%,其中68人成为先进生产者。
1980年5月,新华社《内部参考》刊登《挖掘社会财力,广开就业门路—安庆市集资发展集体企事业》的报道。5月10日胡耀邦批示:“这是一份大胆解放思想,振奋人们精神的报道”。5月11日万里批示:“还可以把经济路子走得更宽一些,更活一些,也可以和一些县社挂钩。出点问题也不要紧,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8月,新华社《内部参考》第64期发表国家劳动总局、安徽省劳动局《关于安庆市集资经营和发展集体经济,安排就业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肯定:集资经营是一条好路子,发展城市集体经济是扩大就业的广阔途径。8月10日,胡耀邦批示:“放手发展集体经济,这个问题未解决,应适当报道”。《1982年中国经济年鉴》发表《安庆市办起一批新型集体企业》的署名文章,第一次公开向全国和世界介绍安庆市新型集体企业。1982年9月,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召集32个部负责人举行劳动就业问题座谈会,市委副秘书长胡江应邀介绍经验。11月,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向各省市自治区经委、劳动局(厅)、国务院有关部门转发包括安庆市在内的全国4单位先进经验。1985年,陈祖芬在《十月》第6期发表报告文学《经济和人》,提出“孙超现象”的命题(即象以孙超为经理的安庆市供销服务公司这类由个人牵头创办的民营企业,其财产所有权究竟属公有还是私有的争论),进一步引起人们对安庆市新型集体企业的关注。其后两年间,《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报刊纷纷发表调查报告、新闻报道、问题探索,宣传和探讨“孙超现象”,介绍新型集体企业。1987年12月,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全国劳动服务公司指导中心和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在市召开全国城镇新型集体经济研讨会,研讨新型集体企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政策,并就安庆的经验和若干理论政策问题,通过了向国务院的汇报提纲。
【生产经营】
组合形式
新型集体企业从初始投资来源划分,有公办、民办、联办3种。据1982年底统计,全市有公办的268户,民办的50户,联办的24户。公办指由国营、老集体企业和机关单位帮助职工待业子女兴办的。1979—1982年,全市80%以上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计提供房屋2.89万平方米,机械设备498台,资金130万元,选派管理人员及退休技工扶持兴办新型集体企业。民办指社会待业人员在街道、居委会帮助下,用自已的劳动积累兴办的。联办指突破区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以多种形式联合创办的。如总工会出场地、食品厂盖房子办的万花园商店等。1982年后,随着横向经济联合的加强和居民、职工收入的增加,职工自筹资金的民办集体,跨单位、跨所有制形式联合的联办集体呈增加趋势。此外,还有近郊农业社队转化成的新型集体企业群体,1988年,这种类型的企业有光泰、湖滨、宜光3个总公司和石化宜江总公司联盟分公司。
经营项目
1979年,全市新型集体企业254个,厂组店队共389个。其中工业生产厂组184个,主要产品有服装、手套、尼龙袜、童皮鞋、棉线、沙发、肥皂、硫化碱、电源插头、交流接触器、铝酒桶、涂料以及日用塑料制品、竹木器等;商业饮食网点98个,维修服务厂组75个,房屋修建队14个,搬运队7个,旅社8个,电影放映点3个。另有卫生站14个,幼儿班61个,高初中补习班26所。1981年,有新型集体企业322户,厂组店队651个。其中工业厂组238个,生产产品200多种,新增布匹、预制构件、钢门窗、铝丝、元钉、石粉、地砖、花边、果酒、窗纱、雨伞、火柴、灯芯、电熨斗、喷雾器、小变压器等产品;商业饮食服务网点345个,机电修理门市部44个,修建队、运输队、安装队24个。另有卫生站、托幼园所、电影院、旱冰场等103个。此后,新型集体经济继续向各行各业扩展。1984年开拓民间外贸,1985年跻身金融业,1987年开办房地产业。到1988年,全市有新型集体企业820个,遍布各行各业。其中工业企业200多个,涉及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具、塑料、化工、造纸、机械、电子、医药、建材十几个门类。
经营方式
依托经营新型集体企业产生初期的主要经营方式。如东风袜厂办的知青厂,利用大厂的边角料和废次品织造袜子、手套、衣领、袖口,并设立对外修理、销售门市部,安置148人,年产值300多万元,利润70万元。发电厂办的知青厂,回收煤灰加工煤渣砖,修理电机、电瓶,安置知青111人,年盈利12万元。商业服务部门把发展新集体与提高老集体结合起来,网点设置统一布局,货源分配一视同仁,业务经营各显神通,形成国营公司、合作商店、知青网点竞争局面。街道居委会围绕社区服务,开办拾遗补缺的项目。如大观区新桥居委会办起废品收购站、破布加工组、废纱织布和雨伞加工组、豆腐店、医疗站、幼儿班等8个项目,待业人员全部得到安置。各中小学则与教学结合办起28个企业。如市五中依靠物理教师办厂,生产教学仪器、电子开关及整流器成套设备,年产值20万元。
联合经营继食品总厂在合肥开设“安庆之窗”商店之后,1982年起,开源实业总公司先后在青阳、东至、枞阳等农村集镇联合兴办62个商店,在上海、合肥、芜湖、无锡、哈尔滨、广州、郑州、深圳等地开设17个经济窗口,1984年实现销售额522万元,上交税金51万元,积累资金82万元。供销服务公司1983年在广州设立海鹰贸易公司,进而在北京、天津、哈尔滨、合肥、武汉、深圳、辽宁、山东、秦皇岛、厦门、香港等地开设14个分公司和办事处,形成多层次、多成份的联合。参加联营的企业63户,其中市内6户,外地22个省市自治区52户,境外3个国家和地区5户;国营49户,集体5户,个体3户,外商5户。联营的内容有资金、场地、技术、物资、运输等生产要素。联营的行业有工业、商业、服务、旅游、运输、外贸、技术开发等。
民间外贸1984年,市供销服务公司在全国首开民间外贸经营方式。当年8月和11月,由省、市主要领导协调,国家经贸部核准,先后组织2批黄豆共1万吨出口马来西亚循循榨油厂,创汇304万美元,公司分汇208万美元额度。至1986年底,供销服务总公司共向马来西亚、委内瑞拉、菲律宾、日本、泰国、香港、新加坡、美国、苏联、丹麦、联邦德国、韩国、罗马尼亚、印度尼西亚等16个国家和地区出口农副产品44批,16.6万吨,创汇2617.48万美元,成交人民币12645.14万元,公司分得外汇额度819万美元。1985年10月,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和全国劳动服务公司指导中心的提议和市政府批准,成立安庆兴华贸易联合总公司,作为全国劳动服务公司和新型集体企业对外的经济窗口,主要开展民间外贸。随后安庆又有中华产业总公司(后改名东华产业总公司)、针纺织品公司、开源实业总公司等加入民间外贸行业。
中外合资合作市供销服务总公司与香港文汇贸易公司合资10万美元,在合肥开设紫罗兰彩色扩印中心,1986年4月开业。开源实业总公司1984年与省劳动服务公司、香港广丰投资有限公司合资人民币86.76万元,筹建中外合资开源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妇女卫生巾,1987年7月投产,1988年实现产值230万元,利税25万元。
经济效益
全市新型集体企业1979年实现工业总产值743万元,商品零售额119万元。1980年比1979年分别增长89%和9倍多,1981年又比1980年分别增长56%和115%。1988年与1980年相比,年工业总产值增长8倍,年商品零售总额增长37倍,年利润增长5倍。据277户新型集体企业统计,到1982年共积累资金1771万元,其中42户企业各积累10万元以上,纺织知青厂(光华棉织厂)、春蕾针织厂、常青化工厂各积累50万元以上,石化宜江总公司、建新容器厂各积累百万元以上。
新型集体企业的经济效益,初始阶段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减免税费转化的。据1981年测算,全市新型集体企业利润总额525万元,其中含免收工商税165万元,占31.4%,免收所得税149万元,占28.4%,免收管理费50万元,占9.5%,实际经营利润161万元,占30.7%,且分布不平衡,部分企业如剔除减免税费即为亏损。但总体来看,新型集体企业投资少,收效快。据1982年市商业系统调查,按每个职工平均数计算,新型集体商业与国营、老集体合作商店相比,生意小(人均4850元,国营为1.8万元,老集体8590元),费用低(人均459元,国营1500元,老集体945元),销售利润率高(平均160%,国营58%,老集体43%),资金利润率高(平均20%,国营12%,老集体10.3%)。1988年,全市新型集体企业实现利润1878万元,税收953万元,提取保险金287万元,总收益3118万元。积累在百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7个,其中光泰实业总公司1295万元,供销服务总公司1138万元,石化宜江总公司1030万元,湖滨实业总公司860万元,开源实业总公司495万元,教育工业公司348万元,皖江副食品公司329万元,电力工程公司301万元,光华棉织厂268万元,安开百货公司234万元,春蕾针织厂202万元,长青化工厂183万元。
(表32—4)新型集体企业发展概况

【管理】
体制
新型集体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民主管理”。与此相适应,市委、市政府一开始就对新型集体企业实行间接管理,主要是通过调查研究制定政策,实施政策指导。1979—1988年,大的调查研究共进行过3次,形成配套文件30多份。同时,新型集体企业通过民办服务机构,实施自我服务。1980年成立集体经济研究会,1981年创办求实业余学校,1983年成立新型集体经济联合总社,同年成立供销服务公司,1985年成立金融服务社,1987年成立集体经济会计事务所、规章事务所、法律顾问室,为新型集体企业提供各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审批与验收新型集体企业在开始阶段沿袭过去的做法,审批有“大”、“小”集体之分。1979年2月规定:开办“小集体”企业由所属区局审批,开办“大集体”企业由市计委审批,工商局发照,银行开户。同年7月规定,开办新型集体企业采取联合审批,由主管区局出具申请报告,市计委、知青办、劳动局、工商局联合审批。1980年3月恢复原规定,但强调办工厂、跨系统投资、合资经营要报市计委批准,在人民路、红旗路商业集中地办商业要经财办平衡。是年废除“大”、“小”集体的提法,称为集体所有制,凡被批准进入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均纳入劳动部门的管理范围。
1986年4月,市集体经济办公室(简称市集经办)机构单设后,区、局审批权限不变,市集经办主要审批无主管单位、自筹资金开办的集体企业。1986—1988年,市集经办共审批223家公司、工厂和经营部(其中公司、分公司37家)。
新型集体企业开办后,须考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企业,职工方可转为正式集体职工。合格企业的标准是:(1)具有独立经营、适销对路的加工产品或服务项目;(2)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一定的积累;(3)坚持联产联利计酬,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4)领导力量较强,建有必要的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七个一样”和“六项权利”。对合格企业的职工也规定有具体的登记条件和手续。企业的考查验收由市计委和市集经办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考查组进行。到1981年7月,验收合格的有120个企业,基本合格的91个,共占新型集体企业总数的65.5%。其后考查验收工作由主管区局会同劳动局进行。市集经办除继续进行指导外,主要负责对直属集体企业的考核验收。至1988年,已有485个企业经考核合格,占新型集体企业总数的59%。
劳动人事1979年,新型集体企业劳动用工由主办单位安排,报主管区局备案。户口在农村的家属子女不安排。7月,全市知青工作会议决定:参加新办集体企业的待业人员,从参加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在招工、招生、征兵时与其他公民一视同仁;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抽调小集体企业的从业人员到全民、大集体单位顶岗、当临时工;各系统、各单位负责登记安排所属范围内的待业人员;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全市所有单位需要的临时工、辅助工、外包工,按照劳动局调配计划,统由劳动服务公司承包。1980年,对新型集体企业的职工管理、工资待遇、晋升提级、劳动保护等作出新的规定:凡具备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条件并经过主管部门批准的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吸收的职工,纳入劳动部门集体职工管理范围,从领取报酬之月起计算工龄;职工的工资待遇要充分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工资水平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可以低于、等于或高于国营企业。凡能确定劳动定额的单位或工种,都实行直接计件工资制;新工人晋升提级不受国营企业学徒年限的限制。通过学习培训,按其独立操作和技术(业务)熟练程度,实行考工升级;职工参照国营企业的规定,享受劳动保护待遇;根据各企业条件,老年职工也可享受退休、退职、退养待遇。1981年,规定新职工登记的条件和手续,凡本市户口,16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适应工作需要,表现较好的职工,经过本人申请,家长表态,户口核对,体格检查,群众评议后,填写《安庆市集体职工登记表》,由本企业和主办单位审定,主管区局批准,即为该企业正式职工。当年有96%的在册知青自愿申请办理职工登记手续,批准登记的有4713人。1983年起,对新办集体企业(不论其职工是否考查登记)实行退休基金统筹,原则上按职工每月工资额的20~25%提取,列入所得税前的营业外支出,分人立户记帐,由联合总社筹集职工年老退休基金保管委员会集中保管。当年有181个企业的7707名职工提取退休基金60多万元。同时,在新办集体企业(不论是否考查合格)建立劳动保险基金,实行职工劳动保险制度,重点解决工伤、疾病医疗和养老金问题;全面开展考工定级,实行级别与技术挂钩、工资与贡献挂钩,改变按工龄定级、按级别拿钱的作法。定级以考核考试为主,适当参考工龄因素,允许择优拔尖。新职工转正定级则由主管部门批准、劳动部门备案改为主管部门审查、劳动部门批准。当年,有86.5%的新型集体企业实行不同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和浮动工资制。1988年,新办集体企业中的职工基本予以批准登记。
新型集体企业的管理干部有国家干部、集体干部、全民所有制工人、集体所有制工人4种身份。主要来源:一是主办单位派进。全市共抽调1297名机关干部、国营、大集体企业职工和退休职工到新型集体企业担任管理或技术干部。这些干部,以及被选派去的大中专毕业生,其身份和管理范围不变,政治待遇不变,原则上可进可出。二是从新型集体企业职工中选举或选拔产生。选举产生的干部,被选前不是干部的,任职期间享有同级干部待遇,可连选连任,任期满后,恢复原待遇。三是社会人士牵头创办的集体企业,自然形成领导核心,先后有43人创办此类企业。如农民夏新国创办的环球产业公司,下放回城居民吴宣城领头创办的泰兴商店等。四是招聘选聘干部。招聘的地区范围不限,对象的身份不限,方法有公开张榜招聘或个别招聘。1983年3月,市供销服务公司在《安庆新闻报》上刊登“招贤榜”,面向社会招聘人才,3天内有市内外96人应聘,其中全民单位职工52人,中专以上学历17人,工程师、会计师4人。到1988年,全市民办新型集体企业共聘用具有助理工程师、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人员45人,其中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13人。新型集体企业的干部管理和审批权限基本参照老集体干部的管理原则和范围执行,后逐步实行厂长、经理“组阁”制。
财务会计1980年,市税务局设集体企业财务科,主管新型集体企业的财务。市及区局集经办安排专兼职人员填报各种会计、统计报表,配合税务部门参与集体企业财务管理。1982年5月,为新型集体企业编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6月,规定新型集体企业税后利润减去投资分红以后的分配比例是:1980年的税后利润,公积金70%,公益金30%;1981年起,公积金不少于60%,公益金25~30%,奖励金10~15%。1983年,制订《安庆市新型集体经济联合总社筹集联合公积金暂行办法》,同时制订《安庆市新型集体企业实行股金制度办法》,但均未普遍实行。1984年规定,新型集体企业按工资总额的11%提取工资附加费,用作职工医疗卫生、生活福利和困难补助等开支。对有产量、质量、利润、供货合同、销售收入、流通费用等经济指标考核的工商企业,在完成和超额完成的情况下,可按工资总额提取5%的企业基金;此外,还可按工资总额提取20~25%的社会保险金,均在征收所得税前列支。
1988年成立市新型集体企业会计事务所(后改名市集体经济会计事务所),负责为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开办、年检验证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书、审查会计帐目、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参与办理企业审计、清算、产权界定和利益分配,代培企业财会人员,代办全部或部分会计核算,代理纳税申报,以及办理其他会计咨询业务。
指导与服务1980年2月,省政府同意安庆石化总厂利用结余资金跨地区跨行业投资。3月,市委、市革委会印发《关于广开生产门路,发展集体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安庆市集资经营条例》,规定凡机关团体、企事业、社队和街道、居委会等单位拥有的资金财产,多余或暂时不用的部分,均可参加集资经营,兴办集体企业。公民个人所有的资财也可以参加集资经营。郊区社队的土地和其他单位的空地,可用于兴办企业,也可以将按照规定计算的征迁费作为投资使用。《条例》还规定,集资经营的企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所有制的独立经济单位。依据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单位依照协约享有的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8月,市投资服务公司成立。该公司为市财贸办公室领导下的独立经营核算、自负盈亏的融资机构。到当年底,新型集体企业通过集资、联营等形式利用资金(包括厂房、设备)总计623万元。1985年9月,市集经办牵头,市劳动局从劳动就业经费中拨给10万元铺底资金,吸收集体和个人股金2157股,计21.57万元(其中个人股金4.21万元),成立安庆金融服务社,该社业务接受市人民银行和工商银行监督,主要服务对象为新型集体企业;到1988年底,各项存款余额404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493万元,为81家新型集体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新型集体企业没有国家指令性计划,集体经济指导部门仅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为企业进行一些计划协调、指导及计划物资分配工作。1979年秋,市计委生产服务办公室对全市7个系统57个企业的边角余料和产品外加工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这些企业当年计有27个品种价值32万元的边角余料,其中送往外地加工的产品43个,价值216万元,其中大部分市内能够生产。1981年初,市集经办对全市商业网点情况进行调查,结果表明,1980年全市有商业网点1144个,从业人员8909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77%,低于解放初期7.68%、1957年7.52%的水平。此后,市、区、局集经办经常开展行业情况、劳务收入情况、资金运用情况等调查活动,为新型集体企业发展提供信息。
1980—1987年,市集经办每年经各区局集经办向企业下达生产经营参考指标,包括产品、数量、产值、营业额、利润、税收等项,供企业参考,并通过季度汇报会、生产调度会、个别协调等形式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如1986年市硫化碱厂生产铁包装桶急需钢材,市集经办和市计委向省计委申请,获得年供给30吨钢材的计划指标。为与全市经济发展相协调,市集经办于1982年编制《关于新办集体工业“六五”期间发展的初步设想》,1986年编制《“七五”期间新办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初步设想》,一些区局(公司)也单独编制本系统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规划。
1979年后,经市集经办落实,每年安排给新型集体企业的计划指标有:企业生产扶持资金180万元,小型基建、维修用钢材40吨,水泥500吨,木材100立方米(1983年因春蕾针织厂扩建增拨钢材40吨、木材100立方米)。指标分配除少数由市集经办直接下达外,一般通过区局集经办下达。
1987年以前,新型集体企业的法律事务由企业自己面向社会解决,如通过市律师事务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等。1987年2月,市新型集体经济联合总社下设集体经济法律顾问室,定编5人,经费自收自支,主要办理新型集体企业的法律事务。至1988年底,该室共接待来访和法律咨询50多人次,代写诉状和其他法律文书20多件,代理经济案件诉讼和非诉讼调解经济纠纷7件,追回欠款和挽回经济损失共30余万元;受聘担任工商实业公司、余缺供销公司、油脂化工公司、新兴开发公司和振帆篷布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并为市集经办处理一些法律事务。
1987年以前,规章咨询工作主要由市集经办负责,有关部门自愿参与。1987年11月,新型集体经济联合总社下设集体经济规章事务所,为新型集体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提供咨询,起草文书。到1988年底,共起草各种章程16份。
1982年2月,市民革、民建、工商联联合创办主要为集体企业服务的求实业余学校。至1988年,该校先后举办会计基础、商业会计、工业会计、行政事业会计、零售企业会计、集体商业财会、服装裁剪、文史知识、文书档案、家用电器维修技术等专业培训班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专业辅导班,共培训5000余人。1982年下半年,市劳动服务公司开办电大工业会计教学班,择优录取新型集体企业职工30人。1983年3月,成立民办市业余会计学校,主要为新型集体企业培训会计人才。此外,不少新型集体企业还选派职工到各类干校、党校乃至大专院校学习深造,学成后基本回原企业工作。
机构
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1979年2月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成立市委安置待业、发展集体生产服务企事业领导小组,组长赵新民。1984年召开全市城镇集体经济工作会议,将该小组改名为市发展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组长何其哲。同时在各区局、大公司设办事机构。1986年4月,又改名为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组长周公顺。主要职能是对全市新、老集体企业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推动老集体企业的改革和新型集体企业的巩固、发展。
市集体经济办公室为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1979年设于市计委,简称“安置、生产办”。1980年9月改名为市发展集体经济办公室,定编10人,为常设机构。1984年从市计委划出,与劳动局合署,由市政府直接领导。1986年4月从劳动局划出,改名为市集体经济办公室,一度与市体改办联合办公,为市政府职能机构,主任胡江。到1988年底,协助各区局或大公司分别建起集经办或企管科23个,专职干部和分管领导共80余人,形成全市新型集体企业管理服务体系。
市新型集体经济联合总社1983年3月成立,首届理事会由胡江等43人组成。联社章程规定,联社为“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按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民主管理的原则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联合组织”,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维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反映集体企业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党政领导机关的有关决策提供建议,推动集体经济的发展。联合总社不另设办事机构,采取轮换和招聘的办法选派人员与市集体经济办公室联合办公。到1988年,联合总社除直接管理部分未归口的民办集体企业外,还办有市集体经济干校、市集体企业规章事务所、市集体企业法律事务所、市集体企业会计事务所、城市金融服务社等服务机构。
职工
1979年,全市新型集体企业有职工6167人。1988年,增加到23838人。
构成新型集体企业中女工多于男工,35岁以下青工占多数,文化程度多为初中及其以下,大专以上甚少。有极少数职工获得初、中级职称。职工多来自城市待业人员(以知青为主),其次是农村带资和就地转业人员,再次是派进或聘用人员(聘用以离退休职工为主),还分配有少量大中专毕业生。有些企业还聘有农民合同工。1980年纺织系统最早出现11名农村带资职工,其中毛巾厂玫瑰百货商店8人,振帆蓬布公司3人。农村带资工最多的企业是开源实业总公司,1988年有763人,占该公司员工总数的80%。农村就地转业人员主要为光泰、湖滨、宜光、联盟实业总公司的职工。
工资福利新型集体企业的主要工资形式有计件工资制和结构工资制。如光华棉织厂,首先确定标准定额,落实到岗,然后依据工人实际完成定额的数量和质量,对照标准计算工资。对不便于个人计件的班组,实行集体计件工资制。供销服务总公司1983年试行基本生活费、企业工龄津贴、岗位工资和超利润分成浮动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1984年起正式实行。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工资形式,如化工信息公司1984年起实行死档活值浮动工资,档、分依贡献评定,然后按利税的16~25%提取工资总额,依档、分分配。
新型集体企业的工资总额一般联产联利确定。机械局集经办1981年起在工业企业进行“除本分成法”试验,即将企业年度生产经营额分解为成本和毛利两大部分,对毛利部分按2∶8或3∶7的比例分为工资奖金与利润,工资奖金进入成本,税收按利润征收,分成比例由企业依据经营实际上报,局集经办核定,市税务部门批准,一定几年不变。商业企业采取核定工资总额、销售总额,超销售额提成奖励、销售额不足扣减工资的分配办法。硫化碱厂实行工资与产量挂钩的分配形式,产出硫化碱每吨含工资50元。
(表32—5)市商业、纺织系统新型集体企业职工结构

1986年工资改革中,依据新型集体企业“工资自定”原则,市政府规定:新型集体企业纳入的新工资标准,除企业领导干部外,只作为工作调动、计算病假、伤残和退休待遇的依据,不作为固定工资分配。集体企业实际工资分配标准仍按企业实际情况,坚持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劳动所得与实际贡献挂钩。各新型集体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差距较大,差距最大的超过10倍。全市新型集体企业职工总的人均月工资水平仍较低,1979年为28元,1982年为38元,1986年为60元,1988年为90元。
(表32—6)1988年部分新型集体企业人均收入

新型集体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一般参照国营企业规定办理,但标准相对较低。劳保福利较好的港务局劳动服务公司正式职工享有如下待遇:(1)退休金。(2)菜蓝子费补贴、副食品补贴、书报洗理费、车贴等。(3)1985年后,先后组织职工到庐山、天柱山、黄山等地旅游,累计达110人次,参加局组织疗养3人。(4)防暑降温费和冬季烤火用品。(5)小劳保用品。(6)小病治疗实行药费包干,重病住院酌情解决。(7)对因病致残不能工作的职工,按月发给40~50元生活费。(8)对女职工按有关条例实行四期保护。(9)职工享受的结婚假、晚婚假、晚育假、产假、独生子女费等待遇同全民所有制企业基本相同。
【企业选介】
安庆市开源实业总公司
1979年9月由安庆电视大学副校长蔡升泉带领6名待业知青,聘用2名退休职工,筹借1千元资金创办。最初拉着板车卖水果,后在碟子塘小学(今德宽路第二小学)“围墙打洞”(拆围墙改建商店)办起开源商店。1980年10月自筹3.5万元,扩大为开源公司,后改称开源实业总公司,逐步发展成为市区新型集体经济的四大集团公司之一。总公司下设商业公司、工业公司、服务公司、住宅公司以及中外合资保健用品公司;另有设在外地的深安贸易公司、广州经营部、无锡经营部,在贵池市山区开辟有肖坑林场。其中商业公司有2个商场、15个商店、3个批发部;工业公司有汽车修理厂、西服厂、装潢木器厂、卫生巾厂、郑州食品厂、青阳纸箱包装厂。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二级企业承包经营,分配与工效挂钩,工资浮动。总公司1987年开始试行股份制管理,成立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董事会为执行权力机构。总公司地址在钱牌楼南一幢。1988年,总公司共有职工944人,固定资产874万元,实现工业产值601万元,商业营业额1794万元,利润162万元,上交税金105万元。
安庆市供销服务总公司
1983年2月市劳动服务公司与鸿雁服务公司筹资27万元联合创办市供销服务公司(后改称总公司),目的主要是为新型集体企业和各级劳动服务公司组织货源、推销产品、传递信息、推动联营。初始联络的厂商共128户。当年,公司在市区建立2个厂、2个分公司、12个门点;在枞阳、桐城、望江等县设立14个联营店,供销网点扩大到省内外共340个。实现工业产值133万元,商业销售额209万元,税金22万元,还清借款。同年,与海军政治部海鹰服务总社协议联办海鹰广州贸易分公司,为安庆市在沿海设立的第一个经济窗口。1984年公司向马来西亚循循榨油厂出口大豆,创中国第一次民间外贸、第一次出口大豆到东南亚、安徽省出口大豆批量最大的一次、安庆地市留汇最多的一年“四个第一”。其后,公司陆续与1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贸易往来关系,与太利物产公司联合在香港建立安庆贸易分公司,并与国内5个外贸港、16省市83个粮油企业、8个外贸代理及铁道系统建立合作关系,疏通了民间外贸渠道。到1988年,共出口粮油农副土特产品57批次,总量194854吨,创汇3372.89万美元。1984年,公司与北京电子技术培训中心等5个科研单位和中国机电进口总公司合作成立华安电子技术开发公司,从首都高校、科研所聘请12位教授和高级工程师,为200多个企业免费培训1500多名技术人员;利用出口外汇留成,引进联邦德国、日本电脑400多台,供第二汽车制造厂等100多家重点企业用于技术改造和自动化控制。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首任董事长宋文忠,总经理孙超。下属企业独立核算,承包经营。联营企业按协议分担风险,利润分成。1988年,有职工331人,固定资产454万元,流动资金1000万元,实现工业产值67万元,商业销售额2000万元,利润96万元,上交税金17万元,创外汇(除联营外)累计2244万美元,形成工、商、贸多行业,跨地区的服务性集团公司。
安庆市光泰实业总公司
建于1984年7月。总经理何家智。其前身是郊区菱湖大队,有1350亩土地,2300多人口。1974年后,随着城区的扩大和石化总厂的兴建,到1982年土地被陆续征完。这期间,除少数农民随征地被招工外,绝大多数在大队领导下,利用土地征迁费建工厂、开商店,办第三产业,就地转换生产门路。1985年,原劳力全部得到安排,还安置城区待业人员68人和郊区、邻县富余劳力160人。1986年9月,市政府批准原菱湖大队人口全部转为城市户口,成立居民委员会,划归大观区。光泰公司成为独立经济组织,不再具有行政职能,业务上由市集经办直接领导。总公司主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等宏观管理,下属各企业均为二级法人,独立核算,承包经营。1988年,光泰总公司共有工、商、服务企业51个。其中年产值或商品销售额10~50万元的26个,51~100万元的15个,100万元以上的4个。共实现工业产值1284万元,商业销售额694万元,劳务收入30万元,利润53万元,年工资总额179万元,上交税金84万元。职工1474人,其中获专业职称的93人(中级4人,初级89人)。工业产品千余种,自行设计、生产的产品针织商标获国家经贸部出口产品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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