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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1949年4月23日,市军管会设置工商部,接管工商业。1950年,市政府设置工商科,由五洲公司改称的裕民企业公司和新建的百货、花纱布、粮食、土产、贸易5个国营商业公司归其管辖。1951年,工商科改为工商局。
1955年4月,工商局改称商业局。1957年,商业局所属国营企业有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糖业糕点、食品、医药、石油、煤建、文化用品、贸易专业公司和水产营业处,合营企业有百货、五金、棉布、糖杂、南货、陶瓷、新药、文具、化工9个总店和饮食、旅栈、照相3个部,合作化行业有百货、副食品、柴炭、旧货、饮食等37个。
1958年,商业局实行政企合一,下属企业大撤大并。同年6月,商业局与城市服务局、储运站合并,仍称商业局,统一核算。10月,并入安庆专署商业局。1959年3月分开。7月,商业局按行业设立经营机构,继后又增按地段设立。1960年,按地段设立的经营机构改按行业设立。1961年,在商业局基础上,按业务性质分设商业、食品、服务3局,年底,从商业局划出土产、农资业务,恢复市供销合作社办事处,商业局时有职工3968人。
1962年6月,商业、食品、服务3局又合并为商业局,共辖8个国营公司、1个水产办事处、5个合营商店、25个合作商店,共有职工5173人,其中合作商店2983人。1965年,商业局所属企事业单位有:百货公司、糖烟酒公司、医药公司、石油煤建公司、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石油站、五金站、纺织品站、百货站、肉联厂、食品厂、畜牧场、水产办事处、省安庆商校。
1968年10月,商业系统分别成立百货管理站、食品管理站、生产资料管理站、服务站4个革命领导小组。原市供销社下属企业并入商业系统。1969年6月,成立商业站革命委员会,百货、食品、生产资料和服务4站革命领导小组不再行使职权,其下属革委会统归商业站革委会领导。1976年,商业局所属单位有:肉联厂、食品厂、牛奶厂、饮食服务公司、百货公司、蔬菜公司、土产公司、食品公司、水产公司、烟酒公司、煤建公司、医药公司、回收公司、外贸公司、棉花站、郊区供销社、省安庆商校。
1983年12月,商业局与供销合作社分设。1988年,商业局所属企业有百货公司、工业品贸易中心、第二百货公司、针纺织品公司、第二针纺织品公司、专营公司、旅游特需品供应公司、五金站、化工站、糖业烟酒公司、第二糖业烟酒公司、食品公司、肉类蛋品联合加工厂、食品总厂、乳品厂、恒泰漂染厂、消防化工厂、宜城饭店、饮食公司、第二饮食公司、服务公司、第二服务公司、广告公司、信托公司。历任主要负责人有李秉钧、刘刚、张墨森、朱佐臣、韩鸣宇、顾峙、张立森、霍云成、蒋步芝、李本初、刘洪顺、陈效东、邱方峰、何其哲、徐一迅、黄恩耀等。安庆区划调整后成立新的市商业局,局长黄斌。
【计划管理】
1950年,各国营商业公司的计划由省公司统一篇制,直接下达。1952年,各公司设置计划统计机构,统计内容主要是各种商品数量,不计价值额。各公司有计划地组织物资交流,对棉纱、棉布、木材、牛皮、猪鬃等重要物资分别实行统购、证照管理、配售和计划申请等,尝试计划管理。同年8月,各公司开始以金额为单位,对商品投放回笼进行统计分析。
1953年,各公司开始实行经济核算制,建立计划和统计管理制度,并帮助私营商业建立账簿、报表以及通过加工定货、代销、经销等形式,将私营商业逐步纳入计划管理轨道。全系统当年计划销售2830.64万元,实际完成2962.71万元。1954年,开始以煤建公司为试点,随即全部实行一套较完整的商品流转、购销、信贷等计划编制和上报制度。同年,各公司根据国家对粮、油、棉统购统销政策,一面增设收购点,与供销合作社签订收购合同,做好统购工作,一面对城市居民实行计划供应。1955年,成立市票证发放办公室,向居民发放布票,对国家一类物资以及人们必需的生活资料实行计划管理和供应。1957年,商业局、工商联合会等建成水产、副食品、小土特产3个综合性交易市场,除三类商品物资外,一、二类商品、物资在完成国家计划后也允许进入市场交易。
1958年,商业计划指标减为4个,即收购、销售、职工总数和利润,购销计划的执行允许有5%的波动,计划实行逐级编制和综合平衡。当年,贯彻“多收、快收、收好、收足”的方针,全年购进商品总额为计划的2.85倍,超过市场需求。1959年,放开供应改为计划供应,其中日用工业品可供数仅200余种。各公司为防止商品脱销,对计划商品供应采取凭票证、张榜公布、组织分配、特需供应等方式。1961年,凭票供应商品84种,凭证供应商品33种,实行组织分配的商品3种,此外还有一些特需供应商品。1962年,商业计划实行商业局和专业公司双线上报下达。同年,对一、二类计划物资实行超购超奖,工业品由包销改为统购、选购、推销等方式。在此期间,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存在很大差距,市场商品品种较少,供不应求。1965年,票证供应的计划商品减为4种。
1966年,一些日用工业品和副食品恢复计划供应。1970年,国家撤销专业总公司,实行以行政区域为主和上级公司的双重领导,对商品管理采取“统一计划、差额调拨、品种调剂、保证上调、超产留用”的方法。在此期间,企业内部购销比例失调,财务预算代替财务费用计划,商品流转计划改为商品收购调拨计划,各项计划均由商业行政部门单线上报,各公司裁减计划统计人员,1972年以后才逐步恢复。
1978年后,由国家控制的工业生产资料作为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由商业部门统购、包销的日用工业品改为计划调拨、计划收购、订购、选购、经销、代销、联销等多种购销方式。1980年,市商业系统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继后由点到面逐步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同时发展横向联系,跨地区采购。当年,百货、烟酒、医药等公司自采商品810多种600余万元,占全年购货总额的30%以上。1983年,农副产品派购品种由46种减为22种,工业品由34种减为25种。1985年,计划商品仅剩十几种。1986年后,各商业企业对国家统配、调控的计划商品积极组织调进,对减少指令性计划商品千方百计地组织货源,建立工商、农商、商商结合等形式,努力扩大市场。1988年,市商业系统的计划项目主要有商品流转、饮食服务企业经营、生猪购销、商业网点、商品运输、商业财务、商业职工人数与劳动报酬、商业基本建设、商业教育等,有长期、中期和短期之分,主要统计报表有日报、月报、季报和年报。
【价格管理】
1950年,为稳定市场物价,市政府工商科组织成立物价委员会,各行业成立物价检查小组,同时制订各自的最高和最低限价标准,允许私商在其间自由定价、明码交易。此外,工商科还组织物资调拨,平抑物价,并开辟花纱布、粮、油、盐交易所。各国营公司对有关国计民生的商品实行控制,保障城市供应,打击投机商,平息涨价风。1952年9月,各国营公司先后共调整107种商品的批、零价格,平均扩大批、零差率为4.2%。这一时期,各公司业务机构配备物价员,负责本公司的物价管理。物价的制订按进价(厂价或调拨价)加运费、损耗、利息、税金等各项费用,再加上5~10%的利润,为商品销售价(时称牌价)。为鼓励私商贩运,地区差价率一般保持在5~15%之间。
1953年,一些商品供不应求,私商投机倒把,上半年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其中鲜蛋上升10%,牌、市差价6%。下半年,各公司按照价格“基本不动,个别调整”的原则,组织货源供应市场,同时组成物价检查组,查获违法私商20多户。此外,调低地区差,平均降低10%左右。这一时期,还出现盲目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和自发降低工业品价格现象。1955年4月,成立市物价联合办公室,调整国、合差价,纠正各公司在价格上迟挂、漏挂、错挂现象。
1955年,商业系统成立审价工作组,对67个典型户(包括郊区农户)进行家计收支调查。1956年,继续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开放自由市场,允许农民议价销售,市场价格有一定波动,但幅度不大。按36项主要产品的价格指数,1955年平均批发价为100,1956年12月为101.84。这期间,商业局对饮食、熟食、炉饼3个行业规定统一价格。
1958年,市场货源奇缺,毛猪收购价由每50公斤61元提高到85元,家禽收购价每50公斤平均提高20元。销售时,猪肉仍按收购价销售,由国家给予亏损补贴,鸡蛋加价10%,家禽加价20%。实际上国家收购极少,计划供应的只是最低限度,黑市价上涨迅猛,超过国定价格的几倍到十几倍,猪肉500克卖到10~20元。
1962年,贯彻中央“稳定物价,加强管理”的方针,首先稳定对城乡居民生活最基本的18类商品价格,对不合理价格实行调整,加强审价工作。1963年,商业局制定《安庆市商业系统物价管理细则》(试行草案),共6项24条。主要内容有: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除中央和省管理的商品物资外,其余均由市物价委员会和主管局统一管理;坚持“按质论价,等价交换”的原则,同一规格质量的产品在本地市场执行同一价格;饮食、服务业实行统一收费标准,规定合理的毛利率。此外还规定各单位要健全牌证登记制度,建立“看货订价”的作价制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牌价检查和审查制度,恢复“物价月报”制度,坚持“明码交易”制度,提高物价人员的素质,充实物价管理机构。1964年,市场议价大米每0.5公斤为0.20元,面粉每0.5公斤0.30元,食油每0.5公斤1.05元;全系统一年内调整11211个品种价格,平价商品比上年平均降价1.4%,议价商品比上年平均降价11.3%,高价商品比上年平均降价9.6%,小商品批零差价也下降;票证供应商品由上年的10种减为3种,高价商品由年初的2种减为1种。全系统商品物价总值较上年同期下降4%左右,物价管理人员增加到30人,比上年增加2倍。
1966—1977年,各公司制订的商品价格主要是计划价格,对非计划的一部分小商品价格,按一定批零差价制订执行,市场物价处于冻结状态。
1979年后,市场物价先后有几次大的调整,商业局建立物价台账,增加物价人员,多次在工商管理部门配合下,对全市商业网点进行物价检查。
1984年,肉食品打破原来的价格体系,“三小”商品全部放开,实行议价、浮动价、优惠价、协作价等多种形式的价格。一些公司将商品的订价、调价权下放到商店,将物价员从业务科调到基层。饮食业根据“议进议出、随行就市”的原则,按死毛利、活价格经营。1987年,市商业局为控制物价上涨,对已开口调价的文件暂停执行,建立价格调整申报制度,规定企业无权自行定价和调价(包括浮动价、指导价),同时调整充实物价工作人员,发挥义务物价员的监督作用。同年,对猪牛肉及副产品购销价格进行调整:生猪收购指导价每50公斤由86元调为91元,销售指导价每0.5公斤由1.40元调为1.85元,冷冻肉由每0.5公斤1.35元调为1.45元,鲜冻板油由每0.5公斤1.65元调为1.80元。并从10月1日起,猪肉实行凭票定量供应,对议价供应的猪牛肉销价实行最高限价。
1988年,社会消费品销售量剧增,物价上涨,7~9月,市场出现抢购。商业局采取措施,严禁超越权限擅自调价或变相涨价。对市场敏感商品,建立物价监控体系,并进行物价、财务、税收大检查。经过短期综合治理,流通环节混乱状况开始得到控制,市场物价趋于平稳。
【储运管理】
解放前,商号很少专设仓库,储存商品多在店铺之内,运输工具也多为租用。
1950年,各国营商业公司储运业务由省公司统一管理。为组织大宗物资投放市场,各公司先后建立简易仓库或租赁民房代储。1951年,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调拨市内的商品物资由各公司根据投放回笼计划储运保管。1952年,各公司仓库均设专人管理,并配备水罐、太平桶等消防工具,建立安全防火制度。
1953年4月,工商局成立仓改委员会和以查商品积压、商品霉变、费用浪费、仓容浪费和手续制度为内容的“五查”办公室,各公司成立“五查”小组,全系统共查出积压商品382种,总值797350元,占库存总值的20.31%,霉变商品84种,损失资金5197元,仓储费用浪费1961元,仓容浪费339平方米,占仓容总面积23%,手续制度方面差错541起,损失资金3122元。各公司边查边改,基本做到按商品规格、品种、进货时间分仓、分类、分垛和整齐、安全、进出方便的要求,建立商品卡片制,其中花纱布等公司建立内部调拨、提货五联单和库存商品明细账。同年底,国营商业公司仓储总面积1480平方米。1954年洪涝灾害中仓库损失严重。1955年,选择四方城建专业化、企业化的联合仓库,设立门卫和增加消防设备,制定出一整套库管制度。1957年,商业系统仓储总面积9735平方米,其中正规仓库5600平方米,简易仓棚2600平方米,租用民房1535平方米。
1958年,为适应“大购大销”形势,各公司利用一切运输工具和返空车船装运物资,组织行管人员突击调运,全年中转物资达67671吨。1962年,制订储运快进、快运、快卸、快入库的“四快”制度。商品入库后,要求根据商品性能建立卡片,分区、分类、分货位加以保管,定期与业务部门核对账目,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和全面盘点,做到香烟不霉、食糖不化、针棉织品不变色、不变质,健全入库验收和出库复核两道卡。各公司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仓库值班和重点部位的守卫,建立义务消防队,增置泡沫灭火机等设备,并进行消防器材实际使用的训练,责任到人,定期检查,逢年过节加强守护。在运输方面调整运输线路和进货地点,采取就车站码头、就厂、就仓库和就车船运载的直拨运输方式。1963年,全系统“四就”直拨运输的商品由以前的17种增加到63种,总重量35633吨,节约进出仓费44703元;改变运输线路2条,缩短里程135公里,减少商品流量21102吨公里,节约费用54173元;改变进货地点节约工资支出和冷库费36000元;全年库存商品损耗57300元,比计划下降38.84%;煤碳减少损失1074吨,亏损率为0.93%;职工自运、自卸、自晒和自翻商品达4520吨,节约费用21835元;收集整理回笼的包装物品减少费用28152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仓储管理工作时紧时松。1971和1972年,全系统开展清仓查库工作。在此期间,各公司市内运输逐渐改用汽车、三轮柴油机车,长途运输也逐渐用本公司汽车。
1979年后,储运管理向专业化、企业化发展,先后兴建一些专业化仓库。运输按照“就近生产,就近供应”的原则直拨,减少运费。同时发挥自有车辆的运输能力,减少中转环节。安全方面普遍开展安全防火百日赛,多次进行安全大检查,各类仓库均安装报警器,更换旧电线,更新灭火机,加强义务消防技术训练,查治白蚂蚁等。1983年,商业系统开展服务思想好、保管养护好、指标完成好和安全生产好的“四好”仓库以及无火灾、无盗窃、无霉变虫蛀鼠咬和无差错事故的“四无”仓库竞赛活动。1984年,各储运部门先后实行仓库账货相符、收发差错率、保管损失、保管费工作量等储运定额管理。1985年后,各企业增置储运设施,提高储运能力,实行单车核算、集体承包,建立健全各种安全保卫制度,开展优质服务以及“四好”、“四无”仓库和安全行车百万公里标兵活动。1988年,全系统有五金、化工、百货、电器、针纺织品、烟酒、糖杂和食品冷藏等专业仓库。
【专卖管理】
1984年2月,烟草专卖局向全市印发国家《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颁布《关于颁发烟草专卖许可证、准购证的通告》,市成立颁证领导小组。烟草专卖局将全市划分为东南、西北、郊区3个管理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不定期对烟草市场进行检查整顿。1984和1985年,针对卷烟进货渠道混乱现象,重点查处批发网点的违章行为,打击无证经营、长途贩运等违法活动,共取缔糖业烟酒公司第二批发部等6个单位的营业照证,查处物资回收公司贸易经理部无证经营案件。
1986年7月,烟草专卖局、工商局和物价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整顿我市卷烟市场的通告》,整顿无证经营、多头批发和黑市高价的现象。8月,对市区卷烟市场进行检查,查处违章案件17起,查扣卷烟974包。1987年4月,三局又会同消费者协会、安庆日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组成检查组,对城区8条街道、4个农贸集市以及码头、车站附近等经营卷烟的单位和个体商户进行检查,查处违章案件44起,查扣卷烟1834条。5月1日,烟草专卖局、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在人民剧院人行道旁联合举办伪劣商品展览,展出冒牌和手工卷烟2440条,同时向观众介绍识别冒牌烟的方法,展出结束,当场焚毁。
1988年5月,烟草专卖局查获一起邮寄倒卖“良友”烟案件,没收倒卖者部分非法所得300元。同年6月4日,烟草专卖局、工商局、物价局、税务局和公安局抽调60多人,组成6个组,对城区30多条街道的卷烟市场突击检查,查扣143个单位和个体商户的违章经营卷烟7471包和5听。到1988年9月,烟草专卖局共颁证2690份,其中批发许可证18份,国营、供销社和集体零售许可证1194份,个体商户零售许可证1478份。10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换发烟草专卖许可证,整顿卷烟市场秩序,并向各经营卷烟单位和个人印发卷烟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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