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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
解放后,长期实行物资“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体制。国家分配给市的统配物资,由市计划委员会统一平衡;省物资局所属各专业公司负责平衡下达的物资,由市物资局及所属公司管理;地方产品及其他三类物资,初由市三类物资领导小组负责平衡分配,专业公司成立后,逐步下放至各专业公司管理。
1950年,广森等10家私营木行分别组成市第一、第二合营处。1951年,成立国营中国煤炭业建筑器材公司安庆经营处,经营煤炭、石油、水泥、沥青、木材等。1956年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石灰、砖瓦、砂石等地方建材商店组成市石灰总店,隶属市煤建公司。
1954年,市计划委员会成立,物资流通开始纳入全市国民经济计划。除经营上述品种的专业单位外,其他生产资料均由商业局属下的市百货公司组织购销。1962年10月以前,市物资流通由安庆专署物资局管理。1962年11月,单设市物资管理局及市物资综合公司、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共有职工55人。由物资局统一管理和经营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生产资料,逐步实施物资商业分营。是年,物资局组织人员对全市金属原料、木材及轴承、电线、电缆等物资进行普查,总值为63.4万元。1963年10月至1966年1月,相继成立中国木材公司安徽省安庆市公司、中国机电设备公司安徽省安庆市公司、中国金属材料公司安徽省安庆市公司、中国化工轻工公司安徽省安庆市公司和中国建筑材料公司安徽省安庆市公司,各公司独立核算,分别隶属市物资局。原物资综合公司撤销。这一阶段,物资经营发展迅速,经营品种比较齐全,主要物资有钢材、有色金属、木材、煤炭、水泥、化工和机电设备等64种。1966年末,共有流动资金328.49万元。供应物资总金额835.32万元。同时,建立起一些物资管理法规和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文化大革命”初期,市物资局被撤销,公司合并,人员精简下放,物资供应量锐减。1970年9月局机构恢复,1971年10月恢复各专业公司,并成立市木材公司和市农业机械公司。1972—1976年间,年平均销售额1400万元左右。1978年7月,市煤建公司划归物资局,更名市燃料公司。1981年成立市氧气公司。1986年成立市物资贸易中心,主营金属、机电、化轻、建材、木材,兼营少量农业生产资料。1987年投资461万元,在龙山路建成物华大厦。
80年代,物资流通由单一计划分配、计划调拨供应转向计划分配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指令性计划日趋缩小。市物资部门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经营承包和经理负责制,在承担指令性计划供应的同时,开展横向联合和跨地区跨行业经营。1979年,物资经营盈利19.9万元,结束自1969年后一直亏损的局面。1983年盈利115万元。1988年,各公司在市内和邻县设立经营点55个,经营品种有8大类457种,物资销售总额12244万元,比1978年增长2.9倍,盈利532万元。当年,市物资局下设金属、机电、化轻、建材、木材、生产资料服务、农机、燃料、氧气9个公司和物资贸易中心,职工851人。全市计划分配(不含中央、省直供)的部分主要物资占社会消费量比例分别是:钢材9.46%,木材9.46%,水泥22.18%,烧碱35.52%。市物资部门经营(不含中央、省直供)的生产资料占社会消费量的比例明显下降,其中钢材占35.48%,木材占52.75%,煤炭占55.97%,水泥占73.94%。
自1961年3月物资局成立至1988年8月,局历任主要负责人有李洪涛、孙曰信、成光玉、朱大权、李新生、张泽东、王名新、张复佳、周济满等。安庆区划调整后,成立新的市物资局,局长毛明星,书记张复佳。
市物资供应申请渠道,1966年以前除大宗专用物资外,均由物资部门申报。1973年以后,中央企业和军工企业所需统配部管物资和专用设备由其主管部门分配;省属企业由省主管部门直接分配供应;市属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申请,市物资局或专业公司汇总报市计委平衡,于每年计划会议作出安排,指标到局,由专业公司供应到厂。零星调整的物资,属计委管理的由计委调拨,其余由物资局协调专业公司供应。
全市物资分级管理的形式有4种:市计委为平衡分配的综合部门,对计划分配不足部分,组织外向协作或加工;市物资局根据市年度物资分配计划,按使用方向、规格、品种主持编制季度平衡计划,各专业公司负责统配部管及三类物资的资源组织与供应;市经委主管全市切块的工业技措、技改项目专用物资的指标分配;其他各主管局除办理专用物资的归口申请分配外,对所属单位的生产、基建、维修物资指标负责平衡下达,交由物资部门各专业公司组织供应。
【物资计划】
1963年,国家规定统配部管物资为516种,市计委根据经济发展需要申请并分配其中的44种。同年,市物资局调查了全市三类物资需要量,列出品种、型号、规格2923种,并逐渐纳入计划管理。1966年国家规定统配部管物资为579种。同年,实行三类物资计划供应。
1963—1966年,市物资局所属公司按时编制计划,各主管局所属企事业单位、市直行政机关规定于年度前三个月、季度前一个半月向物资局和各主管部门申报计划,由物资部门汇总上报市计委和省物资部门统一安排订货,省物资部门根据货源平衡下达到市,市计委根据市物资局拟订的分配计划加以平衡后,在每年全市计划会议上安排,年初预拨,年终按计划结算。供应计划实行指标到主管局,实物供应到厂,按农轻重顺序由专业公司按季度组织供应。
1967—1971年,物资机构合并,人员下放,计划体制名存实亡,生产维修物资由物资部门根据上年消耗情况,通过各种调剂会自行组织资源,或动用库存,组织本市企业调剂余缺解决。市物资部门每年派出大批人员驻东北、华北、南京、上海、芜湖、重庆、武汉等地催货,凡主要、紧张物资皆列表报市革委会生产指挥组,由计划小组开出调单供应,其余物资由物资部门直接安排。1972年后,物资计划管理制度逐渐恢复。1973年国家分配物资1275种,属统配物资58种,由市计委主管分配;属通用的373种,市物资局管理其中的20种,其余下达各专业公司分配;另有844种专用物资由有关主管局分配。1979年,市物资计划分配体制开始酝酿改革。同年统配部管物资增至791种,市计委主管分配210种,其余由物资局及专业公司主管分配。物资局除组织重要物资指令性计划的订货、分配和临时调度外,工作重点逐渐转为指导协调各专业公司参与市场经营。1981年,物资部门供应物资改以收抵支、收支平衡为合理计费、合理盈利。当年市物资系统购进计划外物资875万元,占购进总金额的32.82%。1984年,指令性计划逐步缩小,指导性计划不断扩大。1985年起,指令性计划分配物资降为23种,市物资局根据每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物资需要量,扣除计划内分配部分,向各专业公司下达计划外物资购进指标,并作为对企业考核评比内容之一。是年,金属、化轻、建材、燃料、木材、氧气6个专业公司分别成立贸易公司,经营计划外物资,并搞跨行业经营。市化轻公司参加省化轻公司组织的股份集资贸易,投资40万元,当年兑现高压聚乙烯90吨、聚丙烯20吨。金属公司集资18万元,参加省金属公司组织的集资贸易,当年供给钢材887吨。建材公司用预收货款的办法参与补偿贸易,先后向唐田水泥厂投资15万元、向向阳水泥厂投资25万元。3年内,两厂分别向该公司提供水泥1.8万吨和2万吨。1986—1987年间,各专业公司先后参加南京经济区域协调会、皖中物资协作区和沿江城市物资协作网。1988年指令性计划分配物资减至15种。原指令性计划物资中的一部分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其余大部分放开经营。通过市场调节购进的资源,1985年为3774万元,占购进总额的55.39%;1986年为4118万元,占购进总额的54.18%;1988年为7811万元,占总购进总额的68.98%。
【物资资源】
社会资源
包括清仓收购、利库调度和扶持地方产品。清仓收购始于1962年国民经济继续调整时期,市物资局参与下马单位的清仓工作,对通用物资边清边收购。1962年收购清仓物资价值11.5万元,1963年收购超储积压物资价值38.5万元。1965年冬开始查资金、查设备、查材料“三查”和增产节约活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止。1971—1972年,全市又一次开展清仓利库,并由计委下达1972年全市清仓利库价值80万元的任务。物资部门收购各种积压物资达50.3万元。其中有积压13年的大型钢锭、积压4年的2台塑料拉丝机等。1988年10月,开展全市钢材普查工作,对全市67个全民所有制生产、建设单位和物资供销企业的普查结果表明,9月底库存钢材4677吨,比上年下降31.61%。其中小型线材、中厚钢板和薄板等通用品种库存量占库存总量的52%,比上年减少1700吨。这些通用品种消费量占钢材总消费量75%以上。
1963年,市生资公司先后召开3次全市性物资调剂会,利用库存调剂调度价值12万元的物资。1965年,通过调剂会和其他形式为生产企业解决价值47万元的紧缺物资。1979年,全市利用社会库存各种钢材1274吨、生铁炉料89.9吨、各种机电产品计值97万元。当年,市金属公司举办星期六调剂调度会31次,调剂调度各种钢材388吨。1987年改为周一例会调度,当年调剂调度各种钢材、有色金属646吨。1980年又改为展销会,销售物资部门和各企业超储积压物资77.5万元。
地方工业产品可用于工业生产和建设的物资主要有油毡、手电钻、砂轮机、台式钻床、电焊机、烧碱、化肥、农药等。市物资部门从资金和原材料上给生产企业以支持,以促其发展。1971年,市计委和物资部门扶持西市区建油毡厂,当年生产油毡1万余卷。同时,通过调剂物资、借贷资金等方式,扶持电机厂、模具厂、红卫电机厂、电动工具厂发展生产,打开产品销路。
三类物资
50年代,未设专门机构统管三类物资生产和供应。1962年10月物资局设三类物资管理科。1963年3月成立市三类物资领导小组,由市计委主任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对全市生产所需三类物资进行调查,汇编成《安庆市三类物资管理目录》,经市人委批转试行。1966年3月,重新成立三类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进一步加强三类物资管理和供应工作。
三类物资实行归口经营。全市工农业生产所需的三类物资,分为16大类2691种。其中用于生产消费和企业需要由物资部门经营供应的240种;用于生活消费和机关团体需要商业部门供应的16种;手工、城建、卫生部门经营的有603种。各单位需要物资,按年分季向供应部门报计划,经营部门组织货源,按计划供应。对于一时难以归口即无头经营的物资或已归口但无货供应的物资,委托生资公司代购代加工,组织供应。1979年,物资局建材公司成立非金属矿科,专管建材三类物资的管理与供应。
市内生产三类物资共7大类243种,大部分为手工业产品。这些物资分别归口到生产主管部门,落实到企业组织生产。对于生产建设单位大批使用的各类预制构件、农机具和市场短缺的小商品,物资部门协同企业主管部门安排生产;对一时无生产单位,企业又不能自行解决的专用工具和材料,物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五金厂及校办工厂定点生产。所需原材料由企业主管部门纳入计划,各专业公司组织供应;不足部分和未纳入计划的物资,由物资部门申报机动物资解决。
节约回收
1965年,市物资部门配合建筑、重工、轻工、手工等局,在全市84家企业建立产品、原材料、燃料消耗定额,加强节约管理。“文化大革命”中,物资节约回收工作处于停顿。1978年后,市物资部门先后将煤炭、木材、铜材、烧碱等主要物资的节约管理纳入计划。有关专业公司陆续设立专门机构,如燃料公司设立节约管理科和锅炉热测试水质处理服务站,木材公司设立制材车间,金属公司设立废旧金属回收科,从各方面加强工业企业的物资节约管理。同时,对煤炭、钢材等主要物资建立凭证供应、节约有奖、超耗受罚制度,使节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定额管理50、60年代,对企业燃料、原材料消耗缺乏制约手段。1973年审定154个定型机械产品的金属材料消耗定额。1975年又实行“定数量、定品种规格、定时间”的三定供应。1978年,根据省物资局通知,规定生产主管部门和企业5月15日前向物资部门报送定额历史资料,据以申报计划分配物资。1979年,全市基本完成化轻材料、金属材料和煤炭等主要物资的消耗和库存周转定额制订。同时,对28个企业97个使用钢材的产品和144个企业207个使用煤炭的产品,实行增产照补、减产扣回、降低消耗、节约归厂的办法。当年,28个生产钢材产品的企业,原计划使用钢材5997吨,实际节约244吨;144个企业节约标准煤10633吨,比上年平均降耗4.5%。
凭证核销1976年,市物资局在农业药械厂进行物资核销试点,通过上年产量和实际物资消耗数求出定额。原下达金属指标500吨,经核实后,供应减少到401.5吨。1977年,该厂生产任务增长3%,金属公司按实际计算发给424吨供应凭证。结果生产增长3%,材料消耗下降28%,节约钢材140吨。根据节约归厂的原则,当年节余指标不减,下一年度再按新定额供应。1979年后,化工产品中的两碱和轮胎、燃料中的工业用煤均凭证定额核销。由燃料公司按季度下厂核供,每年对消耗定额作一次调整。1979年,市属工业万元产值耗煤3.308吨,比1978年下降4.5%,节约煤炭10633吨。到1988年,万元产值耗煤降到1.835吨,10年共节约煤炭12万吨。根据规定,由市燃料公司报经市政府能源办公室批准奖励120余万元。
综合利用1964年,市木材公司设综合利用科,组织人员加工木材,并出售成品半成品。到1965年共节约木材637.6立方米。1966年,市建材公司对破损玻璃开片零售,回收下脚料。1972年开始回收水泥包装袋。1979年,物资部门协助东风袜厂投资8000元,自行设计制造一套烧碱回收装置,使用5个月,回收烧碱14.3吨,节约费用6578元。1980年,在建筑和家具行业推行以钢代木、以水泥代木,共节约木材4567立方米。1979年开始推行低值燃料回收代用,至1988年共回收利用烟道灰、煤渣灰、煤矸石等计33万吨,折合标准煤计算,共节约煤炭3248吨。1982年,省燃料公司投资40万元,市燃料公司自筹13万元,建成市第一条配煤生产线。1984年,在东郊建第一个联片供热点。到1988年,已发展到7个点26个企业参加,每年节约原煤3500吨。
【物资供应】
1963年起,全市实行物资集中统一供应,仅机电、煤炭等少数物资与商业部门交叉经营。当年,全市物资供应总金额167.63万元,1966年上升到835.32万元。1967—1969年,年平均供应物资总金额为562万元。1979年后,物资供应量大幅度上升。当年供应总金额为3442万元,1985年为7029万元,1988年达12244万元。
供应政策
60、70年代物资供应的政策是“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保主保重,兼顾一般”。按农、轻、重的次序,贯彻先生产后基建、先维修后制造、先配套后主机的原则。1965年,对郊区和邻县供应支农物资主要有:钢材87吨、木材742立方米、水泥85吨、柴油机8台、轴承300套、布电线1.5万米、各种农机配件500余件。1973年成立农机供应站,专供各种农用机械及配件。1979年,全市工业用煤实行凭证定额核销。1980年推行保主保重保优的倾斜供应政策。对基建用的三材和技改、技措、防汛、救灾物资实行专材专用;对指令性分配的物资缺口部分按消耗定额核实供应;对不下达指标的玻璃、油毡、石棉瓦和汽车轮胎按实际需要组织供应。轻纺工业历年计划分配的煤炭只占需要量的72%,烧碱只占需要量的50%。为增加烧碱资源,1977年,化轻公司优行安排原材料支持电化厂生产烧碱,当年增产280吨。1987—1988年间煤炭供应紧张,全市工业用煤采取限供或1日一供,但对纺织厂、染织厂实行5日一供,直到渡过难关。
供应方式
对大宗物资,供应渠道比较固定的用户,供应部门按当年分配的计划,协同工厂签订合同,由生产厂家直发订货单位。如聚丙烯、聚乙烯、烧碱、锌锭、石棉、玻璃、水泥、机电、煤炭等直接供货到厂。对通用物资,采取中转供应方式,或设经营机构就近就地零星供应。1963年,改中转发货为直接发货,由物资部门送单送发票上门和就码头发货。1964年,在48个企业建立供应档案,开展送供应单、送货和送发票“三上门服务”,在没有门市网点的情况下,综合公司派员驻库开票收款。1965年开始组织物资服务队和设立供应站。第一个下厂服务队由15名干部组成,帮助工厂串换调剂急、难、缺的物资,开展代购、代销、代加工、代托运、代开票、代转帐、送货上门“六代一送”服务活动,全年为企业调剂物资3000余吨、木材297立方米。1966年各专业公司建立后,服务队逐渐发展。1978年,全系统有服务队6个共25人。1988年发展到7个共64人。供应站1978年有11个,到1988年已有门市部、供应站、民办代销加工点共45个。这些服务网点面向社会,实行商业式的规范服务。1979年以后,机电公司供应站改星期日、中午和学习日的“三关门”营业为三开门营业。燃料公司民用煤门市部实行全天营业。其他专业网点也相继推广全天营业。各网点对可拆零的物资做到分斤剖两,如建材公司的平板玻璃,除大宗外,推广开片供应。
(表10—12)1988年物资供销网点

【物资经营】
清末,西门外已有私营木棚经营木材、毛竹。民国34年(1945),市境有经营木材、煤炭、五金、油铁、砖瓦、石灰、石料等商户34家,其中以合股木行同兴福最大(初资2.1万银元)。
燃料
民国35年(1946)至1951年,涌兴德五金商号兼营少量煤炭,并在江边建有堆栈。1951年,成立市煤建公司,隶属安庆专区商业局。1952年,市煤建公司改由市商业局主管。1957年,市煤建公司撤销,成立市煤炭经营处,归市重工业局领导。1960年,市煤炭经营处合并于安庆专区煤炭公司。1961年6月1日,成立市石油煤业建筑器材公司,隶属市商业局。1966年,市煤建公司开始专营煤炭。1979年7月,市煤建公司更名市燃料公司,归市物资局领导。1988年底,公司由沿江西路28号迁物华大厦南楼,职工372人。1961年6月至1988年,公司销售总额35141万元,利润总额885.7万元。
购销业务50年代初至1983年,市煤炭资源均由省燃料公司下达分配计划。1979年起,根据厂矿各种产品的实际煤耗,按每年下降3~5个百分点的节能要求制订消耗定额,核算实际需要量,节奖超罚。1984年开始供应议价煤,市燃料公司购进计划外煤炭280942吨。其中有烟煤236301吨,无烟煤44641吨,以弥补计划的不足。仍实行凭证定额核销,但取消奖罚措施。1986—1987年改为按计划内煤炭兑现率的比例,加上计划外煤炭,统一分配,均价供应。1988年,煤炭实行计划内、外分开供应,计划内按比例供应,计划外煤价随行就市(表10—13)。
工业配煤1982年6月,市燃料公司在煤库建成年产20万吨的配煤生产线,将优、劣质煤配比加工成一定粒度的配合煤。经检验,配合煤每公斤5000大卡,挥发份为20%,经济效益为5~8%。
民用煤1955年,对市区居民供应生活用煤。1963年,对居民用煤敞开供应。1966年开始,对居民(含菜农)生活用煤实行凭票供应:1~3人户每月75公斤,4~5人户每月100公斤,5人以上户每增加1人定量增加10公斤。自1986年起,1~3人户改为2~3人户,月定量仍为75公斤,同时增设1人户,月定量50公斤。1987年起,1人户月定量增至60公斤。
市属工业及市场用煤由市燃料公司直接供应,居民用煤由市燃料公司所属各门市部供应。
机电设备
民国初年至1956年,全市有20余家从事小型机械加工和修理的私营行号,较大者为小南门余宝其号。经营五金电料、电器的商行有17家,其中较大者有源昶、大顺、王顺发、王同和、跃华等号。1984年,全市兼营、代销、代办机电产品业务的企业有20家。1988年增为300家。
1949—1956年,机电产品销售业务大部由商业部门代办或经销。1964年10月,成立市机电设备公司,开始独家经销机电产品。1963—1978年,机电产品供应实行计划分配制度,市属企业所需机电产品由各主管局分配,社队由郊区分配。其间社队一度改为直接供应。1980年,市场调节比例逐年增加,申请计划机电产品的只有3家。自1984年始,除汽车和裸铝线仍为指令性计划物资外,其余机电产品全由市场调节。到1987年,指令性机电物资仅为部分汽车。
购销业务1970—1973年,市机电公司对市属200个企业及郊区5个公社供应机电产品。1976年受供市属企业减至176个。1979年,公司在杨桥、老峰公社及农药厂设代销点。1982年10月,增设玉琳路门市部。1983年,将知识青年服务部改为新型集体企业,后定名市机电设备公司第二供应站。1984年8月增设城北供应站。机电产品的经营范围几经调整。1979年后,市机电公司经营196种机电产品。在全市年使用机电产品总金额中,市机电公司的占有率(剔除中央、省属企业直供因素)分别为:1980年22.22%,1981年37.99%,1982年18.89%,1983年12.56%,1984年21.53%,1985年27.33%,1987年16.68%(表10—14)。
(表10—13)市燃料公司煤炭进、销、存数

(表10—14)市机电公司机电产品经销情况

资源补充1970—1978年,全市每年机电产品计划缺口部分占40~50%,依赖加工、串换、调剂、回收利废及清仓利库弥补。1966年在武汉加工变压器14台,在广州加工交流电动机82台。1971年,组织市农机修造厂试制350毫米砂轮机,东区机械修配厂试制515台式钻床,东区向阳电工工具厂试制手电钻。1972—1973年,加工裸铝线、交流电动机、变压器、台式钻床、宽座角尺、研磨平板等20多个品种。1974年加工漆包线3吨,加工地方产品总额143万元。1976年加工产品15种,总金额93万元。1977年,市机电公司建议安排地方产品计划120万元,实际完成87%,其中省内加工占80%,省外占20%。1978年,市计划安排变压器、电焊条、龙门刨床、工业泵等机电产品19种。在外地加工的地方产品有三轮汽车10辆、氧气钢瓶200只、漆包线10吨、电焊条40吨、水表1000只、轴承2万套、低压阀门30吨、铜芯皮线100公里。1979年第一季度,库内地方产品出现积压,此后加工的主要产品是漆包线。
1972年,市机电公司在省内和山东等地串换各种附件、平口钳和手动葫芦。1973年上半年,参加华东等地调剂会、订货会13次,共调进机电产品总值14.99万元,调出串换物资总值8.7万元。1974年,参加各种调剂会13次,串换调剂氧气钢瓶、电焊条、工刃具、量具、手动葫芦、机床附件、轴承、阀门等。上半年还调度、回收各种导线、交流电动机、铁刀、白钢刀、漆包线、轴承等62种,价值13万元。1977年,参加全国大区、省内6个订货会和华东、省内12个支农物资调度调剂会,进出物资总值120万元。1978年,调剂物资总值8.22万元。
1974—1979年,市机电公司对铜芯线、电磁线实行以旧兑换、各计各价的办法,每年回收废杂铜25~30吨,集中后送上海等地加工成铜芯线、电磁线等产品,每年获利2~3万元。
金属材料
解放初期,市内经营油铁业的大顺、元记、震昌仁、复顺昌、广昌等57户私商兼营薄钢板、镀锌铁皮、黄铜丝等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1956年后,金属材料属国家统配物资,由市计委物资供应科供应。1958年,由市工业局物资供应科供应。1962年起,由市物资局供应。1966年1月成立市金属材料公司,经营钢材、有色金属、生铁、焦炭等。主要供应市属企业。1972年,市钢材指标为3100吨,上年结转700余吨,仅能满足需求量的65%。为此,通过济南、温州、青岛串换各种型号钢材537吨,通过华东和省调剂串换336吨。1974—1976年,公司每年用生铁1000~3000吨到上海加工钢材。
80年代,为弥补计划钢材的不足,市金属公司与北京、武汉、鞍山、上海、本溪、重庆、马鞍山、合肥等13个省市的60多家钢铁和金属企业建立业务关系。1982年,购进计划外线材、圆钢6000多吨、螺纹钢1138吨。同年,市金属公司成立回收科,将收购的废旧机电产品和废损汽车解体加工后出售。1982—1988年共回收废钢铁2735吨,报废汽车265辆,废旧机电产品30万元,获利润28.6万元。1983年,公司购进计划外钢材440吨、铅83吨、铜12吨、铜材40吨。1985年,购进计划外金属材料1268吨。同年,公司以生铁604吨从上海冶金局换回钢材150吨,用废钢从贵池八五钢厂换回钢材1000吨。当年,市15项重点工程计划钢材指标共1244吨,公司实供1168吨,此外,还供应计划外钢材6000多吨。
1987年,国务院批准成立安庆市钢材市场,1988年1月15日开业。市场设在物华大厦二楼,有职工17人。货源来自马鞍山、合肥、江都、九江等钢铁厂。1988年,共销售钢材7328吨,其中市内销售5950吨,省外销售182吨。
(表10—15)市金属公司经营概况

化轻材料
1966年1月成立市化轻公司。主营化工、轻工原材料。1979年10月公司设知识青年服务点。1983年2月知青点改为新型集体企业,更名为市化轻公司综合供应站。公司、站经营的化工产品有94个品种系列。
购销业务50年代至1979年,化工产品执行计划分配,不足部分由市化轻公司通过求援及串换加工解决。1973年,无机产品的计划数为1466.8吨,实际购进1997.5吨;有机产品的计划数为740.62吨,实际购进1126.1吨;轮胎超计划购进444套;运输带超计划购进300米。是年,市化轻公司实际供应化工产品4161.73吨,其中2207.02吨经公司中转供应。1979年,市场调节的比重开始增加,购进计划外化工产品2500吨,其中烧碱1700吨,纯碱400吨,轮胎420套。当年,汽车轮胎不能满足需要,市化轻公司调用统配物资橡胶5吨及氧化锌,到上海加工750—20轮胎200套。1982年起,省化工材料公司委托市化轻公司经营安庆石化总厂尿素26564吨,销售原价1212.7万元,利润按3∶7分成。至1988年,市化轻公司共获利51.59万元。1984年,市化轻公司供应硫酸1443.7吨、烧碱5173.05吨、纯碱2230.6吨、橡胶217吨、高压聚乙烯1864.65吨、轮胎1791套。全年销售计划外化工产品占总销售量的35%。1986—1987年,公司筹集外汇36.28万美元,购进橡胶170吨、尿素532吨、高压聚乙烯118吨、硼酸5吨、苯酐75吨及小汽车轮胎460套。1988年,公司供应烧碱7576吨、纯碱1607吨、橡胶230.6吨,轮胎2169吨。当年公司参加省内外化工联系会13次,调剂物资2500吨,金额860万元。5月,石化总厂烧碱紧缺,公司即为该厂调进液体烧碱750吨。
(表10—16)市化轻公司销售情况

供应管理1979年1月,轮胎供应由市计委计划分配改为按实际需要凭卡供应,对翻新轮胎较多的单位实行奖励供应。同年,全市烧碱缺口2360吨,占当年消耗量的50%以上。市化轻公司协助市染织厂试行烧碱低耗法,每万米布耗碱量由503公斤降至450公斤。1987年1月,市化轻公司将均价纯碱(每吨660元)和执行代理价的进口纯碱(每吨760元)按8∶3的比例搭配供应。1988年起,四八一二厂、四八五厂、四七七厂、驻军某部、月山二○厂、石化总厂以及港务局、市外贸局等中央各部属企业所需小额部管化工产品下放由市化轻公司供应。
建筑材料
1956年,成立石灰合作总店,专营石灰、砖瓦、纸筋和石器等地方建筑材料。水泥、油毡等列为统配物资,由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安庆经营处经营。1966年1月成立市建筑材料公司,主要经营水泥、玻璃、黄沙和非金属矿产品等建材。
建材一、二类物资60年代初,建材公司未设专营机构时即经营建材一、二类物资。1963年销售额11万元,1965年达98万元。市建材公司与物资供应站合并期间,1969年销售额最少,为28万元;1971年最多,达60万元。市建材公司独立经营期间,销售额最少的1978年为120万元,1985年最多,达392万元。1976年,国家规定26种产品属建材一、二类物资。市建材公司经营其中20种。1976—1985年市建材公司供应水泥18.8万吨、油毡33.8万卷、玻璃15.6万标箱、石棉瓦20.7万张、金刚石578.4克拉、瓷砖256.2万块、卫生陶瓷0.3万套、红地砖12.8万块、马赛克2.4万平方米。水泥销售量占全市同期总销量的58.63%。
建材三类物资1966年,建材三类物资包括水泥制品类、玻璃制品类、陶瓷制品类、非金属制品类、石棉制品类、砖、瓦、灰、砂、石类及其他建筑材料类。市建材公司仅经营石膏、石棉板和石墨3种。1980年,中国建筑材料公司规定建材三类物资共6大类97个品种。市建材公司经营74种。1972—1985年,销售额共485.27万元,利润11.37万元。
地方建材解放前,城区经营砖瓦、石灰的商店有12户,解放初增加到68户,其中独家经营的55户,合资经营的13户;专营石灰的52户。1955年停业24户。1956年8月,44家私营建材商店组成市石灰合作总店,专营地方建材,归属市煤建公司。1966年1月,市建材公司成立后,组建三类物资供应站,专门管理和经营以砖、瓦、砂、石为主的地方建材。当年,建立黄砂资源基地3个。至1985年,在桐城、怀宁、潜山等县及市内共建33个砂源基地,在桐城、怀宁、枞阳、贵池、东至、望江、宿松、青阳、市郊以及江西、湖北等地共有62个石料基地。1974年,公司在石化总厂和军用机场等重要工程附近设黄砂临时供应点10个。1979年,公司与港务局、新洲砂场等单位组成经济联合体,采运新洲黄砂。销售黄砂164万吨,销售总额700多万元。1980年,与桐城、怀宁、潜山等县及市郊杨桥公社的26个砂场、3个窑厂签订黄砂、砖瓦联销协议。“六五”期间,共销售黄砂71万吨、砖瓦850万块。1972—1985年,市建材公司经营地方建材总额为3960.33万元,其中经销2607.08万元,代销1353.25万元;砂、石、灰销售额796.8万元,其中经销422.3万元,代销374.5万元。
销售网点1979—1984年,公司先后建立销售网点9个,以经营建材为主。1979年,公司在高花亭设门市部,1983年2季度改为经销部,1984年又改为门市部后交给公司非金属管理科。1984年,公司地方材料科在华中西路设供应站,后又在四眼井设供应站。1981年成立建材知青商店;1982年12月改为建材综合商店,在汽车站和玉琳路设门市部。1983年起,公司先后与桐城耐火砖厂、杨桥供销社、长风工商贸易公司等部门联营,由建材综合商店和地方材料科提供铺底资金和货源,由对方提供店面和营业员,利润五五分成。
木材
清末,私营木棚集中在西门外张家滩、大王庙、沙漠洲一带。民国初,木商渐移城区,到民国25年(1936),木商生意兴隆。1950年,广森、正大、森泰、万森、裕泰、宝丰、新生、祥森等私营木行联合成立市竹木第一、第二合营处。1951年,成立中国煤业建筑公司安庆经营处,兼营木材。1954年,成立市木材支公司。1956年1月,安庆森工办事处与支公司合并,成立安庆森林工业局,下设沙漠洲木材经营处及怀宁、桐城、望江、宿松、枞阳、大通等分销处;岳西、太湖、潜山、东至、贵池、青阳、铜山设支局。1958年,成立安庆专区木材生产指挥部,由怀宁、桐城、望江、宿松、枞阳等县调民工1.2万人,到岳西、东至、贵池三县采伐。1961年,机构相应合并。1962年,林业、森工、木材三家分开,木材由物资部门经营。1963年,成立市木材公司。1965年,市木材公司与地区木材公司合并,成立木材经营处,隶属地区森工局。1971年,重建市木材公司,由地区木材公司按计划供应木材。1972年,市木材公司自行组织木材调运、供应及综合利用。1974年后,市木材公司承担本市木材的购、运、销及加工任务。
购销业务以经营松杂、杉木为主。解放前,徐隆和、黄丰茂、黄德记三大木行经销的木材大部从江西购进。木材除销本地外,还销往无为、庐江等县。50年代中期,木材列为国家统配物资,主要销售给市属企业。60年代,木材公司担负国家分配计划的调运和销售,并从江西、贵州、四川、湖南等省山区进货,弥补缺口。1983年,开始进口美国花旗松、苏联松、新西兰松。市木材公司在康熙河设门市部,在汽车站对面建综合商店。1985年,国家取消对南方10省集体林区的统购,木材由指令性计划变为指导性计划,变独家经营为多家经营。市木材公司在金家闸、北门设2个木材供应站,在郊区长风乡设木材供应点,采取“外调外销、内调外销”的办法,把生意做到外省外市。先后与沿江6省19市和3省16地、市建立联系网络。1987、1988两年,共向外省市购进计划外木材12400余立方米、纤维板1500余吨,向外省销售木材1500余立方米、三胶板1200余吨、各种预制品1万余件。1988年,从江苏、江西、上海等地共购进新西兰松1600余立方米、三胶板600余吨。同年,在物华大厦设物资经理部。各网点经营品种有杉、松、杂、板材等。林产品贸易类有林化产品、三胶板、五胶板等。
(表10—17)市木材公司木材购销存情况

木材加工1981年,木材公司以税前还贷的方式自筹资金10万元,市计委拨款2万元,建成年加工原木能力6000立方米的加工厂。7月试车成功。当年加工原木500余立方米,获利2万余元。1982年定名市木材公司制材厂,加工原木近3000立方米,获利8万元。1983、1984两年加工量较大,但利润不高。1985年改为来料加工。
农业机械
1973年4月成立市农机供应站,仅供应部分农机小配件。日营业额二三百元。1979年4月,市农机站与市生资公司分开,成立市农业机械公司,下属2个门市部。1979—1988年,市农机公司销售总额2493.9万元,利润86万元。
购销业务农机产品资源主要依靠全国性及地区性订货会议和向厂家直接订货。1982年,省农机总公司批准市农机公司为二级站,享有直接参加华东、上海和全国农机订货的权利。1985年,市农机公司与江苏、上海、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山西、四川、河北等省市的厂家建立供需关系。1980—1985年,市农机公司销售大中型拖拉机51台、手扶拖拉机294台、柴油机626台、电动机978台、挂浆机1090台、拖车80辆、轮胎5643只、混流泵571台、离心泵512台、潜水泵960台、橡胶管13027米、钢板管10284米。1987年7月,公司在浙江柴油机总厂和慈溪动力厂建立特约供应站。同年,公司经营的农机具及配件品种达2573个,主要品种有:农用运输车、中小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小型耕田机、各种系列柴油机、电动机、船用挂浆机、拖车、轮船、混流泵、离心泵、潜水泵、橡胶管、钢板管、塑胶管、打稻机及各种主要配件。
销售网点70年代末,市农机公司借垫1万元,并配给价值1万元的配件,在杨桥乡设立修配供应点。此后,又采取乡筹资金、公司提供货源的办法,在花山、老峰、大枫等地建立供应点。1983年,公司开展对个体户、联营户调拨批发业务,先后与望江、太湖、怀宁、东至、贵池、江西等地的12户个体户和联营户建立业务关系。
氧气
1958年,由市冶金煤炭工业局组建氧气供应站。1963年氧气站划归市生资公司,1965年4月划归市阀门厂,1977年7月又划归市生资公司。1980年,购进20立方米制氧设备1套建厂生产,结束了氧气依赖外地供应的历史。1981年5月,氧气站由市生资公司划出,成立市氧气公司。1986年,市氧气公司购置50立方米制氧设备1套,每24小时产氧气200瓶。此外,还办理氧气瓶维修、试压、制罐等,回收液氮、二氧化碳,供应市区及附近各县企业。
1958—1983年,市氧气公司进货的主渠道有:合肥化工厂、池州八五钢厂、合钢二厂。补充进货渠道有:巢湖七四○一二厂、安庆石化总厂、化三建、枞阳向阳机械厂、南空八三六一部队。同期,市氧气公司协助安庆地区9县和市区建立200多个供氧网点,其中需氧大户主要是:市轧钢厂、市氮肥厂、地区化肥厂、望江酒厂、潜山农机二厂和岳西、太湖、东至县物资局供氧站、省建筑公司等(表10—18)。
生产资料
1963年2月,成立市生产资料公司,开始代购、代销、代托运和调剂串换生产资料等服务。当年派驻沪代表,并与全国41个联号协议公司建立业务联系,为市属50%企业代办三类物资。委托率最高时达70%。使全市企业外出采购人员减少40%。5年中协助企业处理积压物资288.65万元,占全市积压物资的72%。1969年,公司并入新组建的生产资料服务组,隶属物资供应站。1972年,市生产资料公司重建,设立门市部。1973年4月,公司设立农机供应站,对外两块牌子。1978年4月,公司设立地方产品管理科和物资协作科,对外称市物资协作办公室。1963——1988年,市生产资料公司经营总额5864.5万元,利润85.49万元。
(表10—18)市氧气公司(站)历年经营概况

服务业务1964年4月,市生产资料公司制订《安庆市生产资料公司业务实施细则》。是年,公司从浙江省新安江地区组织柴油机77台(2119马力),供7县72个生产大队抗旱排涝。1965年,公司增设协助采购、协助加工、协助调剂3个服务项目。1977年,公司接收氧气中转业务。1979年,公司除保持与全国41个地、市公司建立的联号协议外,还与省内17个地、市公司签订联号协议,与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业务联系。同年,公司聘请市属43家企业供销人员作为物资联络员。1980年3月,公司在胜利路口举办超储积压物资展销会,处理超储积压物资77.5万元。1982年,专设地方产品代销部,委托代销6省16市、县的水泵、磨浆机、木工多用刨床等地方产品。到1988年,共销售各种粮油食品机械和通用设备共4357台。1979—1988年,公司代销地方产品和超储积压物资811.8万元,其中协助企业自行处理17.24万元。
自营业务1972年开始,公司门市部自营少量生产资料。至1978年,进货总值290.47万元,销售总额262.22万元。1980年后,逐渐扩大自营业务范围。先后调进各种汽车、机床、电动机、空压机、轴承、电焊条等二类机电产品,由公司门市部供应。1979—1988年,公司共购进各类钢材7377吨,有色金属385吨,各类化工产品5338吨,木材2569立方米,水泥5805吨,汽车61辆,其他物资5529吨。
【物资储运】
1978年前,市工业原材料绝大部分靠物资部门中转供应,其订货、运输、储存任务比较繁重。1979年后,市区化工、建材、电子、机械、塑料等原材料工业发展迅速,物资储运负担相对减轻。
运输
市物资运输主要靠轮船和汽车。物资局创建初期有2辆汽车,只能作辅助运输和市内倒短。由于物资来自全国,除木材基本自产区送货外,大部分钢材、机电、煤炭、化工等物资需经铁路运至合肥或裕溪口中转。1973年后,各公司逐渐加强运输力量,减少物资运输中转环节。1978年,物资局有37座客车1辆,货车13辆共40.5个吨位。1988年,有客车20辆共167个座位,货车16辆共65个吨位。在五里庙和炮营山江边设煤炭、建材、砂石专用码头各1个。
储存
1962年,物资局无仓库,收购的物资全堆在无围墙的露天货场,派人日夜看守。1963年建华中路物资综合仓库,同时成立市物资中转仓库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全市4个中转物资场库,推行“分户记帐,货属原主,随用随提”的管理办法。1964年,开始实行仓库管理规范化、五五化、架子化制度。五五化就是以“五”为基数,根据物资不同形体分别码成“宝塔五”、“梅花五”、“四方五”等,使物资储存成为五五堆放、五五装箱、五五分层、五五扎包,并分层计算,分类存放,分类建卡,提高仓库利用率60%。“文化大革命”中,物资仓库管理制度废弛,1978年恢复实行。当年,物资部门仓库总面积13158平方米,比1965年扩大25%。随着库房的增多,物资由分类堆放于一库,改为一库一类。为改善物资搬运整理全靠人力的状况,有关专业公司相继购置起吊设备和大型地中衡。1988年,物资系统仓库总面积20756平方米,配备铲车6辆、吊车1辆、抓车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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