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环境保护规划】
环境保护贯彻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方针。1973—1980年,主要进行环境污染源调查和环境质量评价,环保计划未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环境保护开始纳入市社会经济总体发展计划。规划目标为:基本控制环境污染。①大、中型企业和严重污染小型企业搞好“三废”治理;②控制长江安庆段、菱湖、大湖、新河主要水系水质污染;全市工业窑炉、生活锅炉消烟除尘;工业废渣和生活垃圾充分利用;③积极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农药,减少对环境污染。1984—1988年为发展阶段,环境保护发展总体规划目标为:加强大湖综合治理,完成城市上风向消烟除尘和3~5个重点企业的治理任务。1985年止,全市30%污染严重的企业“三废”要求达标排放。
【环境管理制度】
市城市环境管理主要手段是对污染严重的老工业企业限期治理;对新建的工业企业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和“三同时”管理制度。
限期治理污染制度
限期治理是市内实行比较早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1978年开始,到1983年底,完成曙光化工厂、皮革总厂制革污水一级处理工程及第一人民医院、一一六医院的病菌污水处理设施。1985年9月,省城乡建设环保厅下达限期治理项目——安庆肉联厂屠宰废水和皮革总厂制革污水二级生化处理。市内结合大湖环境的综合整治工程,对皮革总厂、针织总厂、被单厂、三药厂、食品总厂、肉联厂、一棉织厂等8家企业废水实行限期治理。1986年底,建成截污管线1257米,将原先排入大湖的工业废水就近截入市排污专用管线,由城市下游排入长江。同时,对坐落在居民稠密区污染严重而又无法治理的老企业实行关、停、并、转、迁,减少污染源。1980年后关、停、并、转、迁的企业有:油毡厂、炼焦厂、恒大漂染厂、菱湖手帕厂、陶瓷厂、印铁制罐厂等18个企业。
(表5—10)1984—1986年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表5—11)排污费征收概况

“三同时”制度
1978年,市曙光化工厂年产1000吨氰化钠项目将生产中排放的“三废”治理项目纳入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石化总厂炼油厂一期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步开展。1979年,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执行率为40%左右。1983年,对有新、改、扩建项目的地区纤维板厂、皮革厂等32家工厂环境污染治理项目进行审查,均达到“三同时”要求。1985年,石化总厂建设年产5万吨丙烯腈—腈纶项目,省环保科研所经过2年时间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经国家级专家评审,认为工程选址合理,贯彻了“预防为主”的环境污染防治方针。嗣后,全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日臻完善。1988年,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与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执行率达100%。1978—1988年,全市共完成编报审批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份。
【环境保护宣传】
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后,市内首次组织机关干部和企业职工学习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全市人民环境意识,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经济决策部门的环境意识。
1977年始,市环境保护局陆续编印《安庆市环境简报》、《安庆市环境保护报》、《安庆环境工作通讯》发至基层,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指导污染防治。至1985年,共出版49期11500份。历年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单行本计8700册。通过专业干部宣讲,使环境保护的法规、政策深入人心。
1985年开始组织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每年围绕环境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1986年6月,在部分中学学生中开展环境保护作文有奖竞赛。1987年,安庆新闻报社、市环境保护局、市环境保护学会联合举办“有奖环保知识竞赛”,共收到5000多份答卷,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排污监理】
征收超标排污费
1980年7月,根据《安徽省环境管理规定》开始征收排污费。征收范围主要是大中型企业和主要污染源单位。市环保办公室向全市第一批超标排放“三废”的20个企事业单位发出《征收排污费通知单》,收费单位占城区应征工业企业总数的15%。1981—1988年,全市征收户数从20个增加到62个,年征收金额由19万元增加到174万元。
财务监督
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同年7月1日市正式建立排污收费制度,所收排污费解缴财政局。1984年8月,遵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征收超标排污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全市排污费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金库,不参与市里分成。1986年起,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市财政局按计划拨款,并通过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按照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规定,80%的部分用于补助重点污染源治理,其余部分主要用于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环保业务补助等。
1988年底,根据省政府颁发《安徽省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有偿使用实施办法》,市进行“拨改贷”改革试点。1983—1988年,累计使用环保补助资金569万元,其中,补助污染治理63万元,城市综合整治99万元,补助监测仪器购置60万元,其他用途34万元。
(表5—12)环保补助资金使用概况

【环境保护机构】
1974年3月成立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张立一。5月,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
1976年7月,市基本建设委员会设环保科,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1977年1月,建委环保科对外改称市革委会环境保护办公室,事业编制3名,同年11月建立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定编35人。
1981年5月,市环境保护办公室改称市环境保护局,仍归属市基本建设委员会。行政编制10人,负责市环境保护监理。
1983年10月,撤销市环境保护局、城市建设局、基本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办公室作为局下属二级机构。
1986年5月,撤销市环境保护办公室,恢复成立市环境保护局,定编2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归口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987年5月,成立市排污监理所,定编5人。1988年安庆区划调整后,成立新的市环境保护局。12月,成立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定编18人。除1988年6月后局长为郑仁俊外,以前各年均未设正职。
上一篇:环境污染防治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