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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市政府成立市统建办公室,城区房屋建设进入成片开发。1980年试行出售住宅。1984年,房屋建设全面推行商品化。同时,由单纯的住宅建设转入综合开发,采取统一定点、成片成街、地下地上统包的办法,一个小区由一个开发单位全盘承担。开发单位对批准后的小区规划设计方案,按先地下后地上、房屋建筑和配套设施同步进行、留足绿化余地、保护和恢复有知名度的古建筑等程序实施。1988年,全市从事房屋开发的企业有19家。
【住宅】
1971—1988年,全市包括规划、拆迁在内的改造开发,共建住宅小区18个(内石化总厂自建5个),住宅组团14个。其中双莲寺、任家坡、天后宫、布云小区和吕八街、系马桩组团、工人新村等在续建。另建零星住宅10处。
住宅小区
湖滨新村位于二环路南侧,与纺织厂宿舍、宜园新村相邻。市住宅统建办公室1980年11月承建,1982年5月建成。总投资550万元,其中市投资110万元,自筹90万元,集资350万元。总占地面积35033平方米。房屋22幢,占地14362平方米(含院落,下同),平均层数5层,间距比1∶1.48,总建筑面积40728平方米,住宅705套,39112平方米。居委会、托儿所、邮电所、商店、自行车库等1616平方米。道路面积2700平方米,干道宽7米,支道宽2米。绿化及其他用地面积17971平方米。市投资分配房143套,7706平方米。商品房及其他用房33028平方米。
龙山路北段小区坐落在龙山路北段东西两侧。市住宅统建办公室于1981年9月开始由柏子桥向南陆续拆建,1988年12月建成。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市投资54万元,自筹1561万元,集资475万元。共拆旧房516户23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45000平方米。房屋40幢,占地28588平方米,住宅1019套,63140平方米。办公楼及商店25400平方米,居委会、幼儿园、自行车库等782平方米。道路面积3000平方米,干道宽6米,支道宽2米。绿化及其他用地面积13862平方米。安置拆迁户454套,25000平方米。市投资分配房30套,2000平方米。商品房48240平方米,其中住房535套36140平方米,商业用房12100平方米。代建工程5处,13300平方米。其他用房782平方米。
花亭新村东临大湖,西南连接集贤路。市住宅统建办公室建设。分南、北两村。南村1982年5月开工,1986年12月完工;北村1982年9月开工,1986年3月完工。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市投资220万元,自筹1140万元,集资840万元。总占地面积130732平方米。房屋87幢,其中南村21幢,北村66幢,平均层数4.9层,间距比1∶1.01,总建筑面积151848平方米(南村37237平方米、北村114611平方米)。住宅2154套,138159平方米,其中南村550套,33603平方米;北村1604套,104556平方米。均为条式住宅。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学校、幼儿园、粮店、银行、医院、公安派出所、自行车库、公共厕所等13689平方米。道路面积15000平方米,干道宽8米,支道宽2米。兴建大型花坛2个,简易花坛3个,绿化及其他用地面积63493平方米。住房中市投资分配房190套,14400平方米。安置龙山路等地拆迁户335套,20324平方米。商品房103435平方米。公共建筑用房13689平方米。
人民新村位于华中路与人民路之间。始建于1957年,多系平房,因地势低于两侧道路,雨、污水难排。1985年5月,市政府决定集资改造人民新村。10月由市迎江区房屋开发公司承建,1988年10月建成。总投资724万元,其中市投资40万元,用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自筹137万元,贷款50万元,集资497万元。共拆旧房532户218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房屋26幢(其中五层3幢,六层23幢),占地9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200平方米。拆建比为1∶2.35。住宅798套,45600平方米。居委会、托儿所、商店、公共厕所等3600平方米,道路面积6640平方米,干道宽9米。绿地面积3200平方米,其他用地面积5960平方米。安置原地拆迁户532套,25700平方米。安置枞阳门商场拆迁户100套,4800平方米。商品房15700平方米,其中住房10300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5400平方米。其他用房5000平方米。
菱湖新村位于纺织南路东侧,与菱湖公园相邻。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1985年12月承建,1987年12月建成。总投资970万元,其中市投资100万元,自筹570万元,贷款120万元,集资180万元。总占地面积31782平方米。房屋20幢,占地11637平方米,平均层数6.2层,间距比1∶1.1,总建筑面积38177平方米。住宅520套,35970平方米,其中点式住宅259套,17385平方米;条式住宅261套,18412平方米;别墅式住宅1071平方米(1987年11月建)。居委会、幼儿园、托儿所、自行车库、商店等2207平方米。道路面积2780平方米,干道宽6米,支道宽2米。绿化及其他用地面积17365平方米。市直机关干部分配房69套,4400平方米。商品房及其他用房33777平方米。
二郎巷小区位于建设路西侧,钱牌楼街、登云坡之间。该处原房屋低矮,道路狭窄,下水道不畅。市开源住宅开发公司1987年2月承建(1990年12月建成),总投资924万元,其中1987年集资117万元,1988年121万元。累计拆旧房538户29000平方米。分片拆建,1987年为小二郎巷地段,1988年为钱牌楼以南地段,1988年后为建设路以西、登云坡以北地段。总占地面积27040平方米。房屋25幢,其中四层1幢,五层1幢,六层16幢,七层3幢,占地1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200平方米,住宅911套,55000平方米。居委会、医务室、托儿所、商店、车库、公共厕所等5200平方米。道路30条,面积4010平方米。绿地面积2250平方米,其他用地面积9750平方米。安置拆迁户552套,33100平方米。商品房面积25700平方米,其中住房359套,21900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3800平方米。其他用房1400平方米。
宜光新村位于菱湖南路南、棋盘山路西侧。市住宅统建办公室1987年6月承建,1988年12月建成。总投资650万元,其中自筹400万元,集资250万元。总占地面积17493平方米。房屋19幢,占地9149平方米,平均层数6.5层,间距1∶1.01,总建筑面积29810平方米。住宅497套,27603平方米。其中点式住宅175套,11019平方米;条式住宅322套,16584平方米。居委会、托儿所、商店、车库等2207平方米,其中商业门面1567平方米。道路面积2000平方米,干道宽6米,支道宽2米。绿化及其他用地面积6344平方米。安置沿江南路拆迁户77套,4144平方米;下放回城户10套,486平方米。商品房24540平方米,其中住房410套、22973平方米,商业房1567平方米。其他用房640平方米。
滨江小区又称滨江苑。东临龙山路南端,西至新义街,南至沿江西路,北接蓬莱公寓。由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87年8月分期改造(1991年底建成)。总投资1247万元,均为自筹。1987年1月后分3期共拆旧房593户36096平方米。建成房屋40幢,其中六层11幢,七层20幢,九层(利用地势差,实为七层)4幢。总建筑面积84579平方米,住宅1324套,面积76428平方米。办事处办公楼(含托儿所)576平方米,车库4处1276平方米,商店2848平方米,仓库3451平方米。干、支道5条,面积5630平方米。绿化面积2544平方米。安置原地和外来拆迁户876套,69110平方米。商品房13617平方米,其中住房7318平方米,商业用房6299平方米。其他用房1852平方米。
集贤门小区位于德宽路南侧、龙山路以西,南为黄花亭小学,西至市看守所。该处原民房低矮破旧。由市大观区房屋开发公司1987年7月分3期改造(1990年12月建成)。总投资610万元,均为自筹。拆旧房364户173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23576平方米。房屋18幢,总建筑面积40245平方米。住宅524套,33200平方米。办公用房、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托儿所、商店、车库、公共厕所等7045平方米。干道拓宽至16米,面积3600平方米。安置364套,21200平方米,商品房14575平方米,其他用房4470平方米。
双莲寺小区位于黄家狮街、状元府街、孝肃路、健康路之间。该地原为老式砖瓦平房,1987年11月由市迎江区房屋开发公司改造,1988年仍在续建。投资509万元,其中自筹319万元,贷款20万元,集资179万元。拆旧房556户24330平方米。建成后占地16650平方米。房屋19幢,总建筑面积35900平方米。住宅571套,30800平方米。居委会,托儿所、商店、公共厕所等5100平方米。道路面积1800平方米。安置原地拆迁户556套28700平方米,商品房住宅15套2100平方米,其他用房5100平方米。
任家坡小区位于大南门街、龙山路、沿江路和国货街之间。包括杨家拐、山谷祠、宣家坡、任家坡、墨子巷、建新街、月牙宫、大南门等地。市房屋开发修建装潢工程公司1988年2月承建(1990年底除大南门段外基本建成)。共投资1800万元,均为自筹和贷款。拆旧房(含清节堂商业住宅区)705套37326平方米。建成后占地77350平方米。房屋52幢,总建筑面积125036平方米。住宅1803套,103921平方米。办公用房、居委会、学校、商店、车棚、公共厕所等21115平方米,其中商业门面15856平方米。道路拓宽后面积11477平方米,干道5条。绿地面积2735平方米。安置拆迁户1314套,72472平方米;还原商业门面69间,3572平方米。商品房40751平方米,其中住房447套29466平方米,商业门面11285平方米。
石化住宅区石化总厂70年代后自建,有一村、二村、热电新村、三村、大湖新村等。一村位于厂区一号路、四号路间。1972年动工(1989年建成)。房屋96幢,总建筑面积124758平方米,其中住宅949套91950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14300平方米,文教科研用房18128平方米。二村位于厂区油化一路两旁。1973年动工,1988年建成。房屋78幢,总建筑面积76616平方米,其中住宅788套50784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9775平方米,文教科研用房16057平方米。热电新村位于德宽路以北、市干休所以南。1975年动工(1989年建成)。房屋22幢,总建筑面积27856平方米,其中住宅407套,24101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3755平方米。安置拆迁户104套,5208平方米。三村位于石化总厂化肥厂南面。1978年动工,1988年建成。房屋17幢,总建筑面积27382平方米,其中住宅390套25758平方米,文教科研用房1624平方米,安置拆迁户195套1万平方米。大湖新村位于集贤路东侧,1982年开工(1989年建成)。房屋110幢,总建筑面积208445平方米,其中住宅2779套182503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15245平方米,文教科研用房10697平方米。此外还有北山住宅区,1973年建成,有住房45幢,总建筑面积11187平方米;技校住宅区,1971年动工,1988年建成;中转站住宅区,1984年建成,共11幢,建筑面积4030平方米,其中住房3503平方米,公共建筑527平方米;化肥码头住宅区,1983年建成,共6幢,建筑总面积7027平方米,其中住房4458平方米,公共建筑2569平方米。
住宅组团
青年新村南为热电新村,西为马山宾馆。市住宅统建办公室承建,1978年4—12月建成。是市内开发最早的住宅新区。
近圣公寓位于龙山路西侧。市房地产开发公司1984年10月承建,1985年11月建成。总投资411万元。拆旧房75户3852平方米。安置175套,9632平方米。商品房6394平方米,其他用房1536平方米。
宝善庵住宅组在锡麟街东三巷与东四巷之间。该地原房屋拥挤,受水塘影响,阴暗潮湿。市房地产开发公司1984年11月承建,1985年12月建成。总投资207万元。拆旧房105户5775平方米。新建房多为六层,间距比1∶1。干道长140米,宽5米。绿地面积1050平方米。安置197套,10297平方米。商品房8185平方米,其他用房359平方米。
卫山头住宅组在市体育场以南。市房地产开发公司1985年8月承建,1986年10月建成。总投资207万元。拆旧房110户5490平方米。建房屋六层5幢、五层2幢。干道2条,宽4米,面积480平方米。绿地面积1075平方米。安置156套,10667平方米。商品房3353平方米,其他用房3312平方米。
蓬莱公寓位于龙山路、五土当坡、玉琳路和黄甲山之间。市大观区房屋开发公司1985年10月承建,1988年8月建成。总投资327万元,均为自筹。拆旧房175户89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0123平方米。干道宽9米,面积2984平方米。安置175套,9300平方米。商品房11141平方米,其他用房405平方米。
龙山公寓位于龙山路与孝肃路交叉口处。市建筑工程联合开发公司1986年3月承建,1987年4月建成。总投资360万元。拆旧房155户5824平方米。总占地面积4995平方米,主干道4条,面积1273平方米。绿地面积120平方米。安置167套,9900平方米,其中拆迁户住房9366平方米,还商业服务用房534平方米。商品房8407平方米,其中住房94套6174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2233平方米。其他用房70平方米。
韦家巷住宅组位于龙山路东侧,墨子巷、倒扒狮街之间。市房地产开发公司1986年5月承建,1987年12月建成。总投资311万元。拆旧房176户6910平方米。代建人防工程及五金站大楼。建地下一条街长130米,面积2033平方米。安置65套,4559平方米。商品房7523平方米,其中住宅2393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5130平方米。其他用房1735平方米。
孝肃路东段住宅组位于孝肃路东段两侧,东起宜城路,西至吴越街。市迎江区房屋开发公司1987年11月承建(1990年12月建成)。总投资483万元,其中市投资80万元,自筹324万元,贷款20万元,集资59万元。共拆旧房290户124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2654平方米。道路面积830平方米。安置290套,22900平方米,商品房3200平方米,其他用房2100平方米。
工人新村位于龙狮桥附近。该村原建于50年代,一遇雨天,四处积水。市房屋开发装潢工程公司于1987年11月承建(1990年建成)。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市投资50万元,余为自筹和贷款。拆旧房81户3164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8404平方米。建房屋三层1幢,四层10幢,五层1幢。干支道8条,面积2700平方米。绿地面积420平方米。安置381套22183平方米,商品房191套10789平方米,其他用房223平方米。
旗杆新村东临集贤路,西接石化厂宿舍。市房地产开发公司1988年5月承建(1991年建成)。总投资259万元。拆旧房74户6079平方米。建房屋五层5幢,六层3幢。干道长190米,宽6米。绿地面积1230平方米。安置183套10930平方米。商品房8240平方米,其中住房6341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1899平方米。其他用房478平方米。
黄花公寓位于龙山路东,市体育场西边。市建筑工程联合开发公司1988年11月承建(1989年11月建成)。总投资370万元,其中自筹80万元,贷款60万元,集资230万元。拆旧房85户53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5994平方米。干道1条,面积1384平方米。安置103套6500平方米,商品房129套8800平方米,其他用房562平方米。
双井街西侧住宅组在双井街、新民里街、卫门口街和四照园街之间。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1988年12月承建(1991年12月建成)。总投资357万元,其中自筹257万元,贷款100万元。拆旧房133户6100平方米。建房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安置137套7500平方米。商品房9100平方米,其中住房103套7800平方米,商业服务及其他用房1300平方米。
零星住宅
大沟巷住宅市郊区房屋开发公司1985年1月承建(1989年10月建成)。拆旧房99户4400平方米。新建房4幢,建筑面积11200平方米,安置相同面积99套,商品房6800平方米。
杨家山住宅市迎江区房屋开发公司1985年7月承建,12月建成。拆旧房70户3200平方米。新建房4幢,总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安置拆迁户100套。
双井街东侧住宅位于安庆行署公安处边。市迎江区房屋开发公司1985年9月承建,1986年6月建成。拆旧房36户1500平方米。新建房3幢,总面积5000平方米,安置36套2700平方米,商品房及其他用房2300平方米。
五土当坡住宅市房地产开发公司1986年10月承建,1987年6月建成。拆旧房24户2616平方米。新建房4幢,总建筑面积6893平方米,安置142套6333平方米,商品房及其他用房560平方米。
二环路住宅市郊区房屋开发公司1987年2月承建(1989年12月建成)。拆旧房24户2000平方米,安置36套2200平方米,商品房2800平方米,其他用房200平方米。
关岳庙住宅市房屋开发修建装潢工程公司1988年2月承建(1990年建成)。拆旧房58户3101平方米。新建房4幢,总建筑面积18145平方米,安置203套11918平方米,商品房及其他用房6226平方米。
老统战部住宅市房地产开发公司1988年10月承建。拆旧房27户2188平方米。新建房3幢,总建筑面积4257平方米。安置43套2974平方米,商品房17套1283平方米。
钱牌楼住宅市房地产开发公司1988年10月承建(1990年12月建成)。拆旧房116户6952平方米。新建房5幢,总建筑面积13987平方米。安置60套5529平方米,商品房及其他用房8458平方米。
孝肃路局西巷住宅市建设开发公司1988年10月承建。拆旧房63户3194平方米。新建房3幢,总建筑面积6701平方米。安置94套5770平方米,商品房及其他用房931平方米。
华中路玻璃厂东侧住宅市房屋开发修建装潢工程公司1988年11月始建。拆旧房48户5000平方米。新建房3幢,总建筑面积17998平方米,安置169套10183平方米,商品房及其他用房7815平方米。
【商业街市】
商业街(区)
倒扒狮商业街倒扒狮街因明代所建倒扒狮牌坊得名。历史上是商业闹市。本世纪60年代,大部分地段的店铺已改为住房。1985年市政府决定恢复倒扒狮商业街。4月初,由市老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摸底,负责搬迁工作。5月开始修缮,历时100天,于9月5日开市。并将倒扒狮街与国货街合称步行街。修缮集资240万元,其中用于购房安置95户拆迁居民130万元。商业街计有大小门面191个,其中改造店面61个,新增营业面积2001平方米。改造店面每平方米售价250~1000元。
枞阳门商场东起宜城路,西至天后宫,南、北为火正街和造币厂巷。总用地面积7992平方米。该地原为老式砖瓦民房,1986年春,市政府决定在火正街附近开辟商场,将沿江东路零星摊点集中此处经营。市迎江区房屋开发公司于同年6月开始拆迁,分两期建设,1988年12月竣工。总投资282万元,其中自筹178万元,贷款23万元,集资81万元。拆旧房160户2000平方米。一期工程占地66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用房8200平方米,商场管委会、居委会、公共厕所等用房1300平方米。商场仿合肥城隍庙的布局,徽派建筑造型,分南、北两楼,中间通道宽12.5米,有3座过街桥,共有大小营业间232个,底层对外有10个进出口。水泥路面积1200平方米。二期工程于1988年初开工,建住宅1幢,面积2000平方米,安置原拆迁户30户。另130户安置在人民新村和杨家山。销售店面4500平方米,其中单位4200平方米,个人300平方米;个体户租赁店面3700平方米。其他用房1300平方米。
清节堂商业住宅区清节堂北临人民路,南接倒扒狮街。市房屋开发修建装潢工程公司于1988年分两期改造(1990年底建成)。总投资500万元,以自筹和贷款为主。建房屋14幢,其中三层3幢,四层9幢,五层2幢。总建筑面积15358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8幢9522平方米,二期工程6幢5836平方米。三层以上为住宅,共121套,7313平方米。南北向道路长132米,宽7米。道路东西两侧为三至四层仿明清的徽式建筑,一、二层为商业门面,共266间8045平方米,有3座过街天桥相连。道路北端有公共厕所。共安置拆迁户115套6924平方米,还原商业门面11间412平方米,商品房5303平方米,其中住房2套189平方米,商业门面155间5114平方米,其他房屋2713平方米。清节堂商业住宅区与倒扒狮街、墨子巷连成一片,总面积2.5万平方米。
农贸市场
吴越街副食品蔬菜商场在吴越街原大菜市旧址扩建。吴越街大菜市建于民国16年(1927),时称第一菜市场。经市工务局招标后,由安吉建筑公司承包建造,工程费用计洋4000元。是全城唯一有遮阳防雨棚顶的菜市场。35年,市政建设委员会以124万元复修。1952、1956年两度修建,工程费用分别为3195元和5847元。1987年4月,市财委拟定改造方案。12月开工。主楼一期工程于1988年12月竣工,总投资351万元。拆旧房4307平方米,其中住房51户2252平方米,商业网点房2055平方米。商场占地面积5530平方米,一期工程实际占地41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27平方米。主楼主体五层,高20米,电梯机房六层,高24.4米,合计建筑面积6798平方米。北侧接建商场一层203平方米,其中商业门点10间159平方米,天桥44平方米。南侧两层个体商业楼602平方米。水泥空场800平方米,其中南侧397平方米,西侧403平方米。主楼挑檐下方空地176平方米。拆迁房屋除基建投资征购的私房87.7平方米外,住房2164平方米交市住宅统建办公室安置。商业网点房中,属房管部门的公房1467平方米购置产权,37.22平方米分别在主楼临街北侧和配电房西侧归还;属企业自有产权的551平方米在商场内归还。
康熙河集市贸易市场1976年,在康熙河重件码头旁建全日制的农副产品市场。1980年,市投资1万多元在迎江寺后门至人民路的人行道上搭建有顶棚的简易市场860平方米。1983年迁往湖心路北端原康熙河河床上新建。南窄北宽,全长276米。1983年春建成。总投资近100万元,其中地方建设投资30万元,社会集资40余万元,铺设地下双涵道等工程20多万元。两侧有永久性室内营业房84间,9200平方米。中间两侧6个单元,1309平方米,分蔬菜、水产、粮食、油脂油料、干鲜、肉食禽等类。另有食品卫生检验室、冷库、旅社及小型花圃等。
工农街集市贸易市场1976年开辟工农街农副产品市场。1981年,市投资5000余元,扩建十字形简易顶棚市场470平方米。1984年7月投资2.5万元,新建永久性顶棚市场560平方米。1987年8月,大观区工商局投资30840元,建南北向顶棚514平方米,长4米的水泥售货台62个,水泥瓷砖面鱼池28个,铺设水泥砖路1792平方米。
四眼井农贸市场1984年12月市政府决定,在大观区大堤距堤面沿口10米处构筑宽25米、标高17米的平台,兴建综合性农贸市场,由市建设局负责工程拆迁。1985年开工,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从五巷口至四眼井,长110米,用地2750平方米,12月建成。1986年完成第二期工程,从四眼井至同安门,长220米,用地5500平方米。
华中路农贸市场位于华中路北侧,棋盘山路以东,宜光西路以南。1986年6月,市政府决定治理华中西路北三巷排水沟并兴建农贸市场。1988年9月由市住宅统建办公室承建。总投资23万元。南北向道路1条,长296米,宽2.5米。铺设污水管直径:主管300毫米,支管200毫米,公共厕所1座。道路两侧共179间商业平房,2370平方米。原龙狮桥农贸市场迁入。
龙狮桥蔬菜副食品批发交易市场从龙狮桥沿新河东岸至人民路,全长310米,宽46米。分两期建设。1988年8月开工(1990年8月一期工程结束)。投资75万元,其中市投资70万元,蔬菜总公司自筹5万元。拆旧房23户3600平方米。建成后占地2576平方米,使用面积2077平方米。内有月台式雨棚969平方米,营业用房29间423平方米,简易瓦钢棚305平方米,水泥地坪489平方米,公共厕所1座。
【管理】
开发建设
70年代前,住宅建设资金由国家补助和地方财政拨款。1978年实行住宅统一建设,并逐步将企业自筹资金建职工宿舍纳入统建范围。1981年,建房资金来源除以上渠道外,增加单位和个人购房预付款、银行贷款。国家补助、地方财政拨款所建住宅,主要分配机关团体和文教、卫生等单位。1984年后,资金渠道增多,以承建单位自筹和社会集资(含预收购房定金)为主,部分由市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
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房屋开发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的计划指标建设。80年代中期以后,逐步实行房屋综合开发建设程序化管理,即分为可行性研究、计划任务书、立项、扩大初步设计、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批准、规划定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规划部门审核、开工报告、办理拆建手续、施工、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
1985年6月,市老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就城区拆迁要保护文物古迹、绿化树木发出通知,规定审批权限。老城改造实行规划、设计、施工、审批和决算“五统一”。次年3月,又对土地征用、住宅设计、拆迁安置、公共厕所拆除等作出规定。小区建设一律按规划进行。建造住宅以中小户型为主;需建特大户应附住户条件,按规定批准;在成片改造的小区建设中,建设动迁单位负责商业服务网点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此后,房屋建设全部转入综合开发轨道。小区建设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委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工程质量。区内道路、排水管道、化粪池等市政环卫设施,由市辖区城建部门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建设。工程竣工后,由市建委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公共绿地建设和宅前屋后的绿化与小区开发同步进行。
拆迁安置
70年代,城区房屋拆迁由市房管部门负责,一般先建后迁,私房按质论价征购。1973年,对拆除的房屋统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并规定拆迁补偿费标准。拆迁户由市房管部门安置,恢复其原住房面积。1976年,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房屋拆除后,原则上按原来的质量和面积恢复,商业门面房可根据实际适当扩大,但不得超过原使用面积的20%。80年代,房屋拆建经规划定点后,由市政府或市计划城建部门批准。1984年修订私房拆迁补偿费标准。1986年6月,市政府批转市建委《关于城区拆迁安置的补充规定》。拆迁的房屋一律按建筑面积丈量计算。公房以正式承租数为准,私房以产权证或建筑执照为依据。违章建筑不计面积。庇屋、小阁楼分别情况按100%、50%、30%等计算或不计面积。公共堂屋、厨房在扣除公共过道后,按实际住户均摊,计入面积。拆迁补偿费由建设、动迁单位一次付清。拆迁户自行解决临时住房的,按每月每平方米0.2元补助18个月;商业门面房国营企业按原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元,其他企业按原营业用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补助1年。私房或单位自管住房原则上按质论价折换产权。不折换产权的,由建设、动迁单位按质论价征购。拆迁需安置的住房,原则上以原居住建筑面积为主要依据,参照拆迁户常住人口、性别、年龄结构情况和现行职工住房标准,酌情予以增减,但增加的面积不得超过原居住建筑面积的20%。生产、营业、办公和仓库用房,产权属房产部门的,新房按原旧房面积以商品房价70%优先卖给原使用单位;产权属单位或个人要求保留产权的,按质论价折换产权,若需保留原房面积,超出折算后面积部分按房屋实际造价购买。租用私房(包括落实政策的私房),均以现在住户为安置对象。所在单位已安排住房的,不论搬迁与否,一律不予安置,其私房按质论价征购。对确无住房或住房不足全市人均住房水平的,可采取产权折换办法,予以适当安置。空挂户不予安置。对未办承租手续而占住公房和违章建筑的住户,原则上不予补偿和安置。
管理机构
1979年3月,市房屋统建指挥部成立,下设办公室。1979年2月,市统建办公室列为正式机构,对内是市房产局一个部门,对外是市建委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市住宅统建工作的专门机构。1984年2月,中国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安徽省安庆分公司成立,统建办公室与之合署办公。
1985年,成立市老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87年撤销。
【房屋开发企业】
1978年,全市仅市统建办公室从事房屋开发。1984年2月,中国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安庆分公司(1988年6月改称安徽省安庆市公司)成立,与市统建办公室合署办公。下半年,市建筑工程联合开发公司、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1985年,先后成立大观区、郊区和迎江区房屋开发公司。1987年1月,市开源住宅开发公司成立,同时原东、西、北房管所联合组成市房屋修建装潢工程公司。1988年3月成立市建行房地产经营部,4月改称市建设开发公司。同年,皖宜建设总承包公司、工业承包总公司相继成立,市建材工业局下成立建材联合房屋开发公司,市第一、第二、第三建筑公司下分别成立宜建、广厦、三达开发公司,市蔬菜总公司和光泰实业总公司下分别成立集体所有制的宜光、光泰房屋开发公司。加上属安庆地区的2家开发公司,全市共19家房屋开发企业。1988年底,市建委、市工商局再次审查整顿房屋开发企业。撤销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皖宜建设总承包公司,地区商品房开发公司与市工业承包总公司合并,定名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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