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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民和回教
境内伊斯兰教的传播,均与回族民众的迁入定居有着直接关系。长期以来,回民大多数笃信伊斯兰教,并逐步形成族内独特的风俗习惯,故俗称伊斯兰教为“回教”。
据资料记述,回民来安庆的活动始见于元末明初之际。元至正十三年(1353年),淮南行省左丞、都元帅余阙驻守安庆,他就是一名回族人;后来城池被红巾军徐寿辉部攻破,余阙自杀身死,影响较为显著。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威将军马聚成由云南调防安庆任指挥使,其子孙均留居安庆,成为城内马姓回民的一大支系。洪武二十八年,回民马哈直(赴麦加朝觐过的人被尊称“哈直”或“哈吉”)从河南调来安庆任卫左所职务,亦定居安庆。经过多代繁衍,遂形成安庆城中马姓回民逐渐增多的现象。崇祯十七年(1644年),有宁夏与淮北阜阳等地回民迁入桐城落居,其余各县的回民迁入活动均以明清时代为盛。至清光绪十年(1884年),望江县有回民5户20余人;民国23年(1934年),东流县沿江一带共有回民138人。
伊斯兰教的宗教职业者或教民中的尊长被称作阿訇,主持教务者就是教长,一般教徒称为穆斯林。民国时期,安庆城内的回民共同推举了伊斯兰教董事会,负责主持教务中的重大活动和整个民族事务。到民国37年底,安庆清真寺董事会成员为马述彭、马泽成、马承伯、马兴锋4人;另有马以愚、马伏生负责主持的安庆回教公会与马轶尘、马修之、马龙海主持的安庆回民协会、回教协会等。
民国38年(1949年)4月,在人民解放军渡江作战中,望江县莲洲乡一带的回民村,自觉组织起一支回民支前队,他们用鲜血和生命为支援渡江战役作出了贡献。渡江胜利后,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五兵团司令部政治部给这支回民支前队颁发了“伊斯兰英雄”的锦旗。
1951年,由马轶尘、马修之、端木一士、马龙海4人组成安庆回民联合会,并创办了回民日用商店。1961年,由杨吉才、马修之、方礼珍等人组成了安庆市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中,清真寺管理组织解散,至1978年才开始恢复活动。1982年,贵池县共有回民351人(含上海“三线”厂工人48名),其中成年人不信教者为极少数。1983年桐城县成立清真寺管理委员会,其余9县的回民均加入了安庆市伊斯兰教组织。安庆市于1984年成立伊斯兰教协会筹备组,负责一切教务活动。1985年宿松县共有回民266人;1987年,太湖县共有李、马、苏、宗4姓回民170人,其中正式的穆斯林为20多人;东至县有穆斯林900余人;桐城县有回民74户291人,其中穆斯林为161人。据同年底统计,全区有阿訇9人。
二、清真寺
清真寺为回民的宗教场所。安庆城内南水关清真寺创建于明代成化初年(1465年),时称清真堂;清咸丰年间(1851~1861的)该堂毁于兵火,同治年间(1862~1874年)重建时改名清真寺。清末,桐城县也先后建造了城关与孔城2个清真寺,其中城关南大街清真寺建筑面积有200平方米,设有大殿、太平房、会客室、水房等开间,颇具规模。民国7年(1918年),望江县回民村刘家墩建立起第一所清真寺,日军侵入望江时,寺房连同村舍俱被烧毁。民国年间,安庆城内又增建西关清真寺及女清真寺,另外还有城郊茅岭、马厂坂、三益(回民村)等清真寺。
1965年,全区有清真寺9处,“文化大革命”中,寺房倒塌5间,被占用4间。1978年,望江县新建清真寺1所;1983年与1987年,桐城县人民政府两次拨款对城内的清真寺进行了修缮。1983年东至县江心村清真寺被洪水冲毁,县人民政府立即拨款予以扩建,同时还拨款7000元兴建起七里湖乡清真寺。1984年,东至县收回“文革”中被占用的幸福村清真寺并交给教民管理,后接受安徽省人民政府5000元拨款,拆迁了该寺房,县政府则划定50亩芦地用作教民的活动基金。1985年,桐城县和平路建立了清真回民饭店,内设饮食店小卖部和屠宰场,专供回民膳食,并按教规为回民宰牲。
到1988年,全区已退还清真寺被占房屋4间,新建及恢复清真寺共7处。
三、节日与礼俗
回民的节庆纪念,主要有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三大节日,每年都予以隆重庆祝。教民都忌食猪、驴、狗肉,较多地食用牛、羊、鸡、鱼肉;宰杀牛、羊、鸡等动物时必先念“安拉尊名”,然后动手操作。忌与他教、他族人通婚;他人情愿入赘者(包括男女),必改信回教,严从教规。
穆斯林结婚须按宗教婚礼仪式举办,要请阿訇证婚主持婚礼;教徒生下婴儿,必请阿訇念经取名,操办洗浴的礼仪;回民死后均用水洗身,白布包裹,殓入经匣盒内(活动棺材)送至坟地,然后念经抽回经匣盒,实行土葬,具有速葬(不超过三天)、深葬、不用棺木的丧事习俗。
死后七日、百日、周年亦请阿訇念经超度。
伊斯兰教的重要经典为古兰经。教规要求:一念安拉,别无尊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二礼“萨拉特”(礼拜),礼拜前用净水沐浴叫大净、小净,无水以土代叫土净,礼拜有站念、鞠躬、叩首、跪坐形式,均以面朝西方麦加卡乐(天房)为式。教历9月,成年穆斯林要斋戒全月,每天从破晓到日落,禁止饮食与房事;至开斋节才免戒,并予以庆贺。
教规又要求身体健康与经济条件许可的穆斯林,一生最好要到麦加去“朝觐”一次。教民都有交纳“开斋节”捐的义务,其钱财数量按贫富状况计交一天的生活费用,称为纳天课,以资清真寺的教务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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