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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安庆地区城区建设缓慢。区内各县城不仅街道狭窄、弯曲,而且房屋低矮破旧,到处垃圾成堆。建国后,各县人民政府在医治战争创伤的同时,加强了县城建设。
一、市政工程
1953~1965年,各县城关共新建、扩建街道30余条,全长100余公里,其中80%都是水泥、沥青路面。街道宽度由原来的2~4米,拓宽到15~20米。与此同时,还修建、新建大、小桥梁20余座,排水沟渠20余公里,建造各类房屋45万平方米。如怀宁县治——石牌镇,原仅有街道8条,均为条石与沙石路面。50年代,先后开辟了建设路、建新路、皖河路,宽为15~20米,全部铺上了柏油沥青。岳西县城关天堂镇,原是在一条小街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60年代,城区道路新建6.8公里,主要街道宽15~20米,均为沙石和沥青路面。
“文化大革命”期间,区内市政工程处于瘫痪状态,直到1978年以后,才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望江县在70年代将城关大街小巷铺设了水泥或沥青路面,其中县城街道计长7.5公里,占地82284平方米;小巷1.2公里,占地4915平方米。另外还修建了桥梁3座,涵洞1处。东至县在此期间修建了长40米、宽7米的龙门桥,还新建了大型的尧渡新桥。新桥的主桥长197米,桥面宽10.5米,为5孔净跨30米的钢筋混凝土双曲拱桥,载重量为汽车13吨、拖车60吨。太湖县在改造老城中,先后拓宽了正北街和灭资街,新建房屋分别为370间和1440平方米;改建了立新街,拆房17幢,约2000平方米,建房14幢,约2510平方米。1988年该县还开发建筑了商品房1.4万平方米,竣工1.2万平方米,已交付使用。
截止1988年9月,全区先后新建、扩建街道169.5公里;改造、整修里弄、巷道100多条;兴建大小桥梁35座;清理、新建排沟渠87.3公里;建造各类房屋1078万平方米。在新建的房屋中,居民住宅占493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为6.9平方米。
二、公用设施
建国前,各县城只有一个公共体育场和一个民众教育馆,电灯、电话和自来水均无。从1953年起,各县先后投资进行公用设施的建设,除建起一批文化馆、影剧院、人民广场外,重点抓了供、排水系统,防洪堤及路灯等公用设施的建设。最早兴建自来水厂的是贵池县,于1957年动工,后因水管破裂而停建。1962年修复后正式向社会供水,日供水量为1500吨。1984年桐城县自来水厂开始兴建,1985年底供水。到1988年9月止,全区新建自来水厂14座,日供水能力为5.2万吨。建国前,各县排水设施大多为狭短暗沟,年久淤塞,水溢则漫出地面。建国后配合街道建设,多数县都疏通或兴建了地上排水沟道。沟道初为石砌和水泥板加盖,雨水、污水混合注入江河。80年代后,部分县采用下水沟道与水泥涵管、排水闸相配合的系统方式,使得城内雨、污水的排放顺畅其流。据1985年统计,10县共有新、老排水沟56457米,涵管、明沟45544米。贵池、岳西两县基本形成了排水系统,而怀宁、望江、潜山排水设施则仍处于落后状态。区内各县污水一般不经处理,直接向江湖排放,造成环境污染。
区内历代都遭受过长江和内河湖泊溃漫之苦,建国后防洪设施得到了加强。50年代初,桐城县最先修筑龙眠河堤718米,其余各县也相继采取措施,针对江、河、湖、塘的汛情,建筑起防洪堤坝、防洪墙或疏洪渠道。80年代,各县电力排涝站和防洪闸相应建成,以确保城市安全渡汛。据1985年统计,贵池、桐城、东至、岳西、太湖、潜山6县共有防洪墙堤长38公里又818米,电力排涝站2个、水闸6个、疏洪渠道10200米。
建国后,区内各县城关先后安起了路灯,80年代部分县开始用荧光灯代替白炽灯。到1988年9月,全区路灯已有1352只。
三、园林绿化
建国前,区内各县城荒陋破败,几乎没有什么绿化带。建国后,各县城在扩建城区道路的同时,广泛种植了行道树。枞阳镇1955年定为县治以后,即在城内主要街道种植了法梧、刺槐和垂柳。东至县从1965到1985年,在3条主干道和5条次干道上,种植了法梧、冬青、广玉兰、雪松等树木15100株,树木覆盖面积达85.5公顷。岳西县于1980年更植天堂路、解放路的行道树,种植法梧4000多棵。望江县到1984年,基本上达到了“街街有树,路路有荫”。各县所植行道树以法梧、杉、刺槐、垂柳为主。1985年后,部分县城逐渐淘汰了一些老树种,换植上雪松、桂树及广玉兰。
区内各县城在公共场地、交通路口均开辟了花坛、苗圃、草地、公园、陵园等公共绿化设施。建国以后,东至、岳西、太湖、宿松、潜山都建有相当规模的烈士陵园,已成为当地的绿化景观。建于1960年的东至县陵园,占地6公顷,苍松翠柏,郁郁葱葱。岳西县陵园面积61.4亩,广种马尾松、五角杉、柳杉、雪松等。贵池、望江建有公园,它不仅是绿化集中之处,也是人们休息的良好场所。桐城、东至建有一定规模的苗圃,其中桐城县的“中山林”建于民国初年,面积达21亩,种树逾万株;东至县有苗圃3处,面积达40公顷。1983到1985年,东至县建有城区花圃6处,面积240平方米;望江县1984年后也新建了街头花圃多处。潜山县于1985年已建成一个环城绿化带,怀宁县则在皖河大堤和庆州河岸营种了大片自然林,形成独特景观。
区内各县民间养花种草虽有一定传统,但不普及。60到80年代初,家庭绿化的风气才逐渐形成。群众房前屋后、庭院内外,包括墙头、阳台都成为养植花草、设置盆景的场所。1985年,东至县人均有花卉8盆(棵),太湖县开始发展庭院绿化和立体绿化,枞阳县每家培育了十几种花卉。此外,学校、厂矿、团体也在各自单位广植花草树木,以美化工作与学习环境。
四、环境卫生
建国前,区内各县城垃圾遍地、污水粪便横流,无人管理。50年代初,各县政府组织全民性的爱国卫生运动,认真抓好两管(管水、管粪)、五改(改水井、厕所、牲畜圈、炉灶、环境),基本上改变了面貌。当时怀宁县石牌镇居委会从无业居民中组建10人清洁队,专门打扫街道和维护公共场所清洁。枞阳县1950年就配有4名清洁工,1954年又增加4人。当时部分县城设有“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但无专职管理人员,一般都是居委会负责。50年代中期,各县环卫工作由县防疫站管理,但清洁工人很少,如岳西县防疫站只有2名工人。1966年,贵池县成立池州镇卫生管理所,其他各县城也开始建立环境卫生专管机构。70年代后,各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普遍建立,并招收专职清洁工管理城区卫生。到1985年,贵池、怀宁、岳西、太湖、望江、枞阳、潜山、桐城都成立了环境卫生管理所、市容卫生监督小组和卫生清洁队,东至县则在1982年由城建局接管了环卫工作。1985年,区内10县计有职工258人,平均每县20~50人。
1980年,岳西县政府颁布了市容与卫生管理通告,1983年桐城县也颁布了类似通告。鉴于80年代城区摊贩林立、机动车辆猛增、生活垃圾大量增加的情况,各县都采取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如设垃圾箱和垃圾堆场,配备机动清洁车辆(搬卸、洒水),签定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卫生合同,开展卫生循环红旗评比竞赛,从而使区内各厂矿的污水、废气得到一定控制,市容市貌有较大改观。1985年,区内10县平均各县1部洒水车,2~3部小型机动运输车辆,建有永久和简易的垃圾箱300多个,还有许多固定的垃圾堆场。各县有统计的公厕226个,多数县粪便处理主要靠农民运回作肥料。
五、房屋管理
1、公房管理建国后,各县政府先后接收和改造了一批旧有住宅和私营租房。50年代,由各县公房管理委员会负责登记管理、收取租金。60年代后公房管理比较混乱,管理机关几度设废。70年代末,各县始成立房屋管理所,并以经济手段管理房产,公房的管、用、修、建均统一进行。据1985年统计,区内公房面积为59.97万平方米,其中桐城县12.25万平方米,岳西县仅9128平方米。
50年代,区内各县公房收费标准过低,常常入不敷出。私人租赁,按三个等级收费:一等每月每平方米0.07~0.10元;二等0.05~0.08元;三等0.03~0.06元。集体租赁分五等:一等每月每平方米0.38~0.45元;二等0.32~0.40元;三等0.25~0.30元;四等0.18~0.24元;五等为0.18元以下。60年代,桐城等县城虽对公房租金进行了调整,但租金仍然很低,有很多住户拖欠房租不缴,使房产部门无法做到“以租养房”,管理一度陷于萎缩状态。80年代以来,区内部分县城重新设立了收费标准。岳西县针对房屋质量与年代不同,规定50年代公房平均每平方米收费0.03元,80年代新建房则为0.06~0.07元;潜山县1984年将房租调整为甲、乙、丙三等,最高每平方米0.50元,最低0.20元。
为了改善用户住房条件,区内各县先后采取措施修缮公房,原则上是“以租养房”,量力而行,不搞大拆大建。凡需修缮之房,由用户申请,经房管部门检查同意,报请领导审批后才予实施。各县历年用于修缮的费用,多数取自租金,另有县政府给房管部门的专款。如潜山县到1985年止,历年所用修缮费达75万元左右,国家补贴的只占小部分。
2、私房改造与落实私房政策区内私房改造始于50年代。当时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对城镇私人出租的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60年代,房改工作继续强化,但随之也遗留了不少问题。“文化大革命”中,错误地没收或挤占了一些私房,并将部分下放户的私房作价收购,纳入私房改造范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县先后成立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严格按政策办事,该留的留,该清退的清退。“文革”中挤占和收购的私房一律退还原主,并赔偿一定补助资金,私改初期遗留的属于“非私改”性质的私房也退赔给原主。据贵池、桐城、怀宁、望江、潜山、宿松、枞阳7县1985年统计,共落实私房1073户,私房面积63499.11平方米。太湖县从私改初期即付给原房主固定租金,到1985年已付20万元。由于种种原因,私房政策落实困难仍然较大,各县有大批私房在等待落实政策之中。
3、住宅商品化1984年开始,区内部分县进行了住房商品化的改革。其宗旨是面向社会,面向用户,保本薄利,综合配套经营。6月,贵池县最先成立“住宅统建办公室”,负责商品住宅统一开发工作。11月,太湖、潜山、东至也成立了房屋开发公司。据贵池、东至、太湖、潜山4县1985年统计,共开发商品住宅42930.3平方米,实际竣工24787.2平方米。到1988年9月,东至县出售的商品房已达3.58万平方米,解决了城镇居民最紧迫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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