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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修明(1885~1911年),广东蕉岭县新铺镇南山村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父亲林云轩,早年因家境贫寒到东爪哇(印尼)勿里洞岛当矿工,经过多年惨淡经营,办起了小锡矿业。林云轩生子5人,林修明排行第三。林修明7岁回国读书,19岁肄业于上海中国公学。在上海期间,他眼见祖国国弱民贫,受西方列强欺侮,中国人被讥为“东亚病夫”,便立志强身救国。光绪三十一年(1905),他赴日本体育学校攻体育。这期间,他与旅日中华革命党人过从甚密,遂萌发革命之心,同年加入同盟会。次年,受同盟会指派,回国以教育为名,从事推翻清朝反动统治活动,在家乡县立镇平(蕉岭)中学教体育,向学生灌输革命思想,发展同盟会员。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广东嘉应州松口(今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革命党人谢逸桥、温靖侯等,请姚雨平、林修明和张醁村等到梅州松口商议集资办梅州松口体育会,旨在培养军事人才。该校有学生180余人。林修明教学体育和一般军事技术。由于他平易近人,教学认真,倍受学生的尊敬。他与校长江伯轩(留日同学)两人在校组织同盟会,暗中发展会员。随后又在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三堡学堂及梅州市梅县区松口中学任体育教练。
宣统二年(1910),年方25岁的林修明奉命去广州发动新军起义。次年春节后回到家里。不久又要返广州,行前他对怀孕在身的妻子黄氏说:“吾不能与卿久住,不管生男生女均取名小明,以能继吾志则心宽矣!”黄氏深明大义,支持丈夫返穗。同年农历三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时,黄兴指挥革命军向两广总督署进攻,林修明奉命带领30名精干队员作先锋队,在仓边街与清兵相遇,他奋勇争先,力战清兵,苦战一昼夜。后因弹尽援绝,中弹壮烈牺牲,时年26岁。这次起义,死难烈士72人,同葬于广州市黄花岗,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
林修明牺牲后,家乡-悼念,其师林岳东先生撰联云:“修到此生,碧血史中留姓氏;明而赴死,黄花岗上悼英雄。”另有一副挽联赞道:“结七十二烈士奋撼衙官,性命作牺牲,誓成碧血千秋业;为四百兆同胞谋造幸福,头颅真价值,合伴黄花万古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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