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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锦堂(?~1924年)(1892~1929年)
郭锦堂又名华生、发生,长汀人。民国3年(1914年)前后在将乐、归化(今明溪)一带以打银为掩护,暗中组织地下帮会“哥老会”,后上山为匪。民国7年初被北洋军驻福建李厚基下属张汝清部收编,任福建陆军第一师补充营营长。民国11年投靠王永泉,升任福建警备第一路上校统领,同年进驻沙县。翌年复改换门庭,由周荫人委派为福建陆军第一旅旅长,驻扎在沙县、永安、归化一带,旅部设在沙县东岳宫。
民国12年,郭锦堂在南郡会馆私设铸币厂,大量铸造面值二角的辅币。成色先是银七铜三,不久即变为银、铜各半,甚至银少铜多。由于成色不足,价值不及面值的一半。百姓深受其害,郭锦堂却大发其财。同年成立垦殖局强迫农民种罂粟。第二年收成不好,郭派兵下乡0“赔偿费”,百姓苦不堪言。
郭锦堂驻沙县期间,为了榨取军费,在城关开设赌场、鸦片烟馆和花捐局,一时间-、吸鸦片、0等伤风败俗的丑事泛滥成灾。此外,诸如占人屋宅、霸人坟地、设立百货捐局百般0等等,无不给地方造成祸害。
郭锦堂还凭借手中军队,随意委派地方官员,把持辖区内军事、政治、经济大权。
民国13年郭锦堂病死,其弟郭凤鸣继任旅长。
郭凤鸣原为归化(今明溪)某长汀人开的糕饼店学徒。民国7年(1918年)投奔郭锦堂,不久即升任营长、团长等职。郭凤鸣靠其兄势力当官,本来就难以服众,加上他生性多疑,喜怒无常,又刚愎自用,继任旅长不久,便有部属不辞而别。随后,因所属第二统领不同意郭凤鸣提高船舶税以解决军饷的办法,竟指责该统领“通匪”当众枪毙。又引发多起部将叛离事件,实力大为减弱。后经郭凤鸣苦心经营,将军中及驻区内沙县、永安、归化3县的要职委派给自己的心腹、亲友,又同担任沙县县长的叔叔郭凤城商量,免去农民所欠烟苗赔款,以笼络人心,终于稳住局面。
民国13年10月和民国14年5月,郭凤鸣与卢兴邦为了争夺地盘、抢夺军火等事大动干戈,双方各有胜负,百姓惨遭其害。
郭锦堂、郭凤鸣军权在握,搜刮巨额钱财,供他们挥霍。两人任旅长期间,均在霸占来的宅基上大兴土木,营建花园式小洋楼。郭锦堂为其父治丧,送丧队伍从塔寺排至西门,整整走了一天,全队均白衣素服,队中中、西乐队多达七、八棚。郭凤鸣为其父做忌日周年,特从福州鼓山请来和尚,并模仿实物扎成高5米、宽30余米、深50余米的纸制“冥府”供焚化,又提前3月从外地请来-焰火的工匠数十人,制成10余米长的焰火,在汀州会馆门前和其父坟前燃放。
民国15年9月,何应钦率北伐军入闽,郭凤鸣眼看北洋军阀大势已去,于同年底通电起义,所部改编为新编第一军第二师,郭凤鸣任师长。民国16年春,郭部调离沙县,就此结束了长达6年的统治。
民国18年2月,郭凤鸣在长汀长岭寨被中国工农红军击毙,时年3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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