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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锦堂(1846—1901年),字笏初,号福三,上杭城关(今临江镇)人,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生。自幼喜欢舞刀弄棍。他长得膀宽腰粗,臂力过人。其父店内货物进出的重活全由他承担,还在南门汀江码头兼做搬运苦力。20岁时,在码头能一次肩挑12个大盐包,重达200多公斤,不用换肩歇脚,一口气登完42级石阶。他家住城隍庙隔壁,庙里宽敞的大厅,是他习武的主要场地,通常鸡鸣即起,入庙里舞刀、开弓、掇石,十年苦练,坚持不断。现上杭县博物馆内还保存着他练武使用的长130厘米、重41.5公斤的大刀。
清同治九年(1870年),以捐纳武监生参加福建乡试,在武科各项考试中大显身手,中举人。次年,赴京会试,兵部以第六名进士录选,经殿试,钦点为一甲状元及第,允准内庭行走,授一等侍卫。
钦点状元后,朝廷按例给假让其荣归省亲,途经上杭县官庄乡回龙村,适逢该村兴建石拱桥,欣然应请挥毫题写桥名,并捐助边银50元。至今拱桥石刻“回龙桥”犹在。桥头亭内,立有捐款碑刻,上写“新科状元丁笏初助边银五十元正”,刻列碑首。后来其家建造“状元府”拱门,门屏正中上方横挂鎏金“武魁”大匾。另在西门大街北侧,又典入房产一大境,辟为别墅。民国12年(1923年),由县立中学购赎为校舍(今上杭一中校址)。
同治十二年(1873年),同治帝大婚,特请他参加迎亲仪仗队,赏赐黄马褂准在御前骑马护卫。清光绪元年(1875年),授振威将军衔,任广东南澳厅游击,署理总镇16年,肩负重任,恪尽职守,列强一直不敢侵犯,保卫了东南海疆安全。光绪十七年(1891年),升任广西郁林营参将,统辖5个县。次年以母丧告假守制离职。服满,因病未再出仕。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县内饥荒严重,抱病为民请命,促使县知事迅即采取救荒措施,赈济饥民。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以咽喉疾患,不治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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