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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过去基本上是由僧人自行管理,若发生打架斗殴、偷盗之事,向地方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1980年以后,在琅琊寺院内设置了临时“治安保卫执勤办公室”,由管理处派住寺院的工作人员负责,节假日由地,市公安部门派人协助执勤,维护来山旅游客人的游息安全,及其寺院的财产安全。
“琅琊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成立后,设置了“治安保卫科”,由四人专职组成,加强对景区中的禽、鸟、鱼、兽的保护,以及竹木树林、文物、建筑公共财产的安全保护。另加置了景区主道口周围的大围墙,实行通宵值班,控制往来车辆。在游园门侧置“游园须知”标牌,进行安全管理的宣传。执行公安局、工商局联合通告,加强景区内交通,服务网点的营业管理。配合各景区,景点的负责人定期检查“三防’工作的落实。专职公安人员分片住点,执勤巡逻。执行国家关于风景区治安管理的规定,制定不得在景区内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不得捕捉动物,不得在景区内玩火等条例,实行赏罚措施,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附琅琊山历届管理机构负责人名单
(1949年一1987年)
琅琊寺住持
根如法师(1949年——1961年9月)
超然法师(1961年10月——1984年底)
果圆法师(1985年元月——至今)
琅琊山文物管理所
副所长薛贤桂(1974年夏——1980年5月)
琅琊山管理处
处长刘浩然(1980年夏至年底)
刘长书(1981年——1986年7月)
副处长刘长书(1980年夏至年底)
张华盛(1981年——1986年7月)
杨清华(1983年——1985年)
张尽忠(1985年7月——1986年7月)
督导员张瑞(1985年6月——1986年7月)
琅琊山森林公园管理处(1986年7月至今)
处长訾兴中
副处长殷其俊张华盛张尽忠
督导员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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