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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体育
建国前,幼儿体育以游戏为主要内容。建国后,体育为幼儿园课程之一。幼儿园根据幼儿的不同年龄,将幼儿编成大(6岁)、中(5岁)、小(4岁)班,授以不同体育教材。幼儿体育的任务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促进幼儿正常发育,提高幼儿对自然环境的适应能力;发展基本动作,使他们动作灵敏、协调、正确;培养幼儿机智、勇敢、遵守纪律等优良品质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幼儿园体育的内容有基本动作,包括走、跑、跳跃、平衡、投掷、钻爬和攀登等,基本体操,包括模仿操、轻器械操、队列练习等;体育游戏、音乐游戏、表演游戏、舞蹈等。大、中班每周开设体育课2节,小班1节。城关、大通、顺安、钟鸣等幼儿园均配置滑梯、转椅等体育活动器具。1985年起,本县共举办三届县幼儿园运动会。1990年5月27日第三届幼儿园运动会在县体育馆举行,有13支代表队185名幼儿参加比赛和表演。
中、小学体育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县立高等小学堂开设体操课,每周3节,授以普通体操和兵式体操。民国年间中、小学均开设体育课,内容以基本操练、田径、篮球、足球为主。各校每日举行一次早操。民国27年(1938年)日军入侵县境前,和悦小学的篮球活动开展较为活跃,县立高等小学则以足球为主要活动项目。建国初,全县中学和小学中、高年级开设体育课,小学低年级开设游唱课,后改为体育课,每周均为2节。1954年起,推广少年儿童广播操和课间操。1957~1959推行“准备劳动和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全县中、小学生按一级,二级和少年组3个级别锻炼。凡达到“劳卫制”标准者均由县体委授予合格证章。1960年县实验小学、大通小学广泛开展乒乓球活动。1964年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等9个单位《关于试行中小学保护学生视力暂行办法》,各校开展眼睛保健操活动。“文革”期间,体育课改为军事体育课。70年代初,县实验小学、大通小学、和悦小学广泛开展小篮球活动。县一中的篮球活动、顺安中学的排球活动也开展得十分活跃,并多次代表本县中学生参加地区(市)和全省篮球、排球比赛。70年代,一些中小学生还参加了市体委组织的体操、技巧、射击等单项业余训练。1974年本县成立县少年业余体校,开设田径、篮球、游泳等训练项目,学员主要来自县一中和县实验小学。教练员由县体委工作人员和县一中、县实验小学体育教师担任。每天早晚进行训练,寒暑假集中训练。1990年县少年业余体校开设篮球、乒乓球两个项目,有学员30余人,专职教练员3人。
1977年起,全县中小学坚持“两课”(每周两节体育课)、“两操”(每天做一次广播体操和课间操)、“一活动”(每天一节课外活动),基本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锻练时间。1978年起,根据《国家体育锻练标准》和《中小学体育卫生暂行规定》,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达标”活动。县体委与县教委密切配合,多次深入学校检查、验收“达标”工作。据统计,1985~1990年,全县中小学“达标”人数依次分别为:5000人、10000人、19078人、20000人、22558人、23897人。1979年起,县教育局(教委)和县体委联合举办全县中小学单项体育竞赛9次,其中田径运动会4次,篮球比赛5次,并多次组队参加铜陵市中小学田径比赛和篮球比赛。1980年县一中体育教师夏永祥撰写的论文《少年短跑运动员步长和步频的教学研究》,参加了全省首届体育论文报告会,并收入《全省体育论文集》。1985年县教学研究室配备专职体育教研员1人,加强对中小学体育教学的研究,并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体育活动。1980年起,县教委采取县、乡镇、学校“三结合”的办法,集资5万余元,为部分农村中小学添置了篮球架、单杠、双杠等体育器材。同时,每年发给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短运动衣1套、运动鞋1双,每两年发长运动衣1套,每三年发绒运动衣1套。1987年起,每年暑期县教委和县体委联合举办一期中小学体育教师训练班,组织中小学体育教师学习体育理论,开展体育教育教学研究,进行体育基本技能技巧训练。至1990年,共举办4期,受训练体育教师达180多人次。1990年全县有中小学体育教师250人,其中专职体育教师72人。在专职教师中,大学本科毕业的1人,大专毕业生的15人,中专毕业的56人。1984~1990年本县高中毕业生考入体育院校(系)的有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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