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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管理
1951年6月成立县财经委员会,开展有关国民经济计划和统计工作。1952年8月县政府设立计划统计科,将计划统计工作从县财经委员会分离出来,独立工作。1955年10月县计划委员会正式成立,由13人组成。1967年3月,县经济计划委员会改为县革命生产指挥工交组,翌年8月又改称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综合小组(后改为经济计划小组)。1976年4月县计划委员会恢复,工作转入正轨。1990年县计委共有编制13人。县计划部门编制了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年度计划以及其它综合性、专业性计划、以指导全县工农业生产及其它各项事业的发展。
五年计划1950~1952年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这一时期,县计划工作的主要任务为:恢复被长期破坏的国民经济,争取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为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创造条件。全县计划工作由开始的“统一领导,分散经营”改为“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统一下全县的收支、主要物资调度和现金管理。194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232万元,1952年增至551万元,比1949年增长1.4倍;1949年全县农业总产值1512万元,1952年增至3701万元.比1949年增长1.4倍。全县的全民所有制工人人均工资由1949年的181元上升到291元,为进入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奠定了基础。
1954年编制了县第一个发展国民经济五年计划(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对计划开始实行全面管理,逐步形成全县集中统一的社会主义计划管理体制。主要特征是对主要产品和国营企业实行直接计划,对其它产品和企业采取间接计划的市场调节。1957年实际完成工农业总产值6394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078万元,农业总产值5316万元;粮食总产量6.64万吨。工农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长50.4%。全县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分别为83.1%、14.2%和2.7%。
1958年编制了《发展国民经济第二十五年(1958~1962)计划(草案)》及1958年国民经济年度计划。时由于“左”倾思想影响,计划管理工作违背客观经济规律,为“大跃进”服务,在计划编制程序上由原来的“自上而下”变为“自下而上”,计划层次是社——乡——区——县。结果造成层层加码,浮夸高指标局面。计划中工农业总产值要求达到19450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8820万元,农业总产值10630万元:粮食总产量17.1万吨。而到1962年底.实际完成情况是:工农业总产值3877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565万元,农业总产值3312万元:粮食总产量4.92万吨。工农业总产值比1957年下降39.4%。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县计划管理工作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全面管、重点抓”的方法,对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都实行了调整,纠正了计划编制程序及高指标的错误,调整了工农业生产的布局。在1963~1965年“三年调整时期”,各项计划指标基本达到预定要求。至196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969万元,比1962年增长71.5%;农业总产值达4742万元,比1962年增长43.2%;粮食总产量达6.80万吨,比1962年增长38.3%;棉花总产量达1572吨,比1962年增长56.4%,油料产量也增长105.2%。全县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分别为84.0%,14.7%和1.3%。
1966~1975年,计划管理工作分为“三五。计划时期(1966~1970年)和“四五”。计划时期(1971~1975年)两个阶段。1966年县计委下达了该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1967、1968年没有下达年度计划。1970年,零星下达各项计划指标,并编制了铜陵县国民经济第四个五年规划设想。“三五”计划时期,全县经济发展缓慢。1970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6506万元,比1965年增长13.9%,其中工业总产值1439万元,比1965年增长48.5%;农业总产值5067万元,比1965年增长6.9%。粮食总产量7.70万吨,增长13.2%,棉花总产量1445吨,比1965年下降8.1%,油料总量1279吨,比1965年下降42.4%。1971年起,全县国民经济进入“四五”。计划时期,根据“四五”规划方针,即以粮为纲,迅速实现农业超纲要,以钢为纲,大力发展工业,相继下达了各年度的计划。197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8461万元,比1970年增长30.0%。其中工业总产值2812万元,比1970年增长95.4%,农业总产值5649万元,比1970年增长11.5%。全县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经济比重分别为71.3%、16.8%和11.9%。
1976年编制了《国民经济发展第五个五年(1976~1980年)计划》。计划要求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1010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650万元,农业总产值为7360万元;粮食总产量为14.74吨。县计委还编制下达1976年、1977年的国民经济指标。1978年8月上报了1980~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五五”计划时期,农村始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但由于“左”的思想尚存,加上起步较晚,经济发展仍较慢。1980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为7773万元,完成计划的70.6%;其中工业总产值3173万元,农业总产值4600万元,分别完成计划的87%和62.5%。粮食总产量为6.5万吨,完成计划的44.1%;棉花为1025吨,完成计划的32%。工业总产值比1975年增长12.8%;农业总产值下降18.6%,粮食下降5.7%,棉花下降9.8%。全县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经济比重分别为64.6%、17.8%和17.6%。
1981年编制了《国民经济发展第六个五年(1981~1985年)计划》。计划要求到198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4023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5011万元,农业总产值9012万元;粮食总产量10.5吨。这一时期,解放思想,锐意改革。198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14501万元,完成计划的103.4%,比1980年增长86.8%,其中工业总产值为7844万元,完成计划的111.6%,农业总产值为6657万元,完成计划的98.9%,粮食总产量为9.27万吨,完成计划的88.3%。全县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经济比重分别为61.5%、19.7%和18.8%。
1984年编制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1986~1990年)计划》。“七五”期间,县计委于每年初编制当年度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主要内容有:农业生产计划,工业、交通运输计划,商业、外贸计划,基本建设及环境保护计划,人口、教育计划,科学技术发展计划,主要物资分配计划,财政收支、税收计划等。这一时期计划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继续推进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因地制宜地发挥本地优势,开拓适合本县县情的发展路子,注意改善经济结构、产品结构、投资结构、增加流通渠道,促进各行各业的协调发展。通过计划指导和计划的执行,1990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30381万元,比1985年增长1.1倍,年递增15.9%,农业总产值9335万元,比1985年增长40.2%,年递增7%;粮食总产量10.02万吨,比1985年增长8%,年递增1.6%;棉花总产量32600吨,比1985年增长50%,年递增8.4%;油料总产量8303吨,比1985年增长8.64%,5年递增1.8%。工业总产值21046万元,比1985年增长1.68倍,年递增21.8%,超过计划年递增15.5%的目标;乡镇企业总产值31990万元,比1985年增长2.34倍,年递增27.3%,比计划指标增长39.1%。全县财政收入2273.3万元,比1985年增长1.6倍。年递增21.1%,比计划指标增长61.2%。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3243万元,比1985年增长97%,年递增14.5%,比计划指标增长39.5%。全县以技术改造为重点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9741万元。比“六五”期间增长2.25倍,新增固定资产8493万元。建成主要工业项目有:县化肥厂3万吨合成氨工程,县水泥扩建工程,县黄金选冶厂和县水泥厂的新建工程,县纺织厂纺织车间和扩充织机项目,县轻机厂挂浆机和汽车支架生产项目,县农机厂万台旋耕机生产项目,县酒厂“八宝春”曲酒项目,县办矿山的改造等。新建了一些城市基础设施,城关地区铺设煤气低压管道9000余米;铺设直径10厘米以上水管9894米,建成商品房36幢,总面积2.48万平方米。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六五”期间增加236元。1990年,全县社会总产值中,农业占23.8%,工业占56.1%,建筑业占6.8%,运输、邮电业占9.3%,商业、饮食业占4%;全县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经济比重分别为30.7%、28.3%和41%。农业内部五业经济比重:种植业占65.8%,林业占2.5%,牧业占13.0%,副业占14.8%,渔业占3.9%。经过计划控制,全县国民经济已初步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综合性、专业性计划1953年县计划部门制定了农业计划(包括产值计划、主要农产品产量计划)及商品计划指标(主要是商品购进计划及农产品收购计划)。1963年编制了《1963~1972年农业发展建设计划》,同时还编制了部门的生产计划,其中包括农业生产计划、工业计划、交通邮电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商业计划、教育计划、财政金融计划。1974年编制上报了《关于审定“五五”、“六五”农业发展规划(草案)的报告》。1982年编制了《农业生产十年(1981~1990年)规划》。1985年编制下达了全县1985年高等院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计划。1988年编制出本县国土资源的综合评价和开发设想规划。1990年,会同县土地管理部门编制了全县土地计划,并建立建设用地计划审批制度。1989~1990年全县共计划分配大中专毕业生614人。
计划物资管理
建国初到1955年,国家统配物资由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经营。1955年县计划委员会成立后,开始对国家统配物资实行计划管理和调拨,经营部门不变。1961年设县物资管理局,负责计划物资的销购和对地方建筑材料的管理。当时,对县局实行“双重”领导,即行政、人事属县政府领导,业务、财务属安庆行署物资管理局领导,实行报帐制。1962年县局并入计委、成为计委内设的物资股。1963年3月恢复县局,同时设县物资综合公司、县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与物资管理局合署办公,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实行“政企合一”的体制,既是行政管理机构,又是业务经营单位,在隶属关系上仍实行“双重”领导。1967年业务及财务改属池州行署物资局管理。1971年元月,财权下放到县,县局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盈余和亏损均列入县财政。1974年业务划属铜陵市物资局领导。1977年市局收回财权,县局向市局上缴利润和管理费。1988年实行以税代利后,按纯利55%上交税务部门。1984年市局下放财权,盈余和亏损仍列入县财政。1985年12月,对原“政企合一”的体制进行改革,实行政企分开,县局成为单一的行政管理机构,各公司成为单独的企业经营机构。1990年,县局下辖金属建材、机电化轻、生产资料、燃料公司,全系统计有全民职工118人。其中干部48人(含聘用1人),集体职工40人,其中干部3人;拥有固定资产234万元;年营业额343万元,利润99.55万元。
统计工作
建国初,统计工作及统计资料分别由农会(农工部)、财委等部门代理、提供。1952年8月,县政府内设统计科,具体开展统计工作。1963年12月统计科改为统计局。1968年6月撤统计局,业务归计委革命领导小组负责。1978年9月统计局建制正式恢复,与县计划委员会分开办公,独立行使统计工作。1990年县统计局有职工14人。各乡镇有专职或兼职统计员,统计网络基本形成。全县有统计师5名,助理统计师31名,统计员33名。是年,本县被省统计局表彰为“农村统计网络先进县”。
统计调查、分析1952年起,县统计部门每年对全县的农业、工业、商贸、交通运输以及人口、土地、文化、教育、卫生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工作。
农业:1952年6~8月县政府成立农业生产调查委员会,对五峰伏牛乡1949年起的全乡人口、劳动力、耕地面积、牲畜、农具、农作物种植面积等情况逐年调查统计汇总。同年8月完成1949~1952年农业生产基础数字的修订工作,并填报了8项主要统计指标报表。1963年编制农业生产收获情况简况表、农业生产种植面积情况表、农业生产组织定期报告表。此后,曾编制过农业生产定期报表和跨年度的年报。1955年组织100余人调查,完成了午季农业作物收获量典型调查,农业社收益分配调查。1956年,先后完成了午季和秋季农作物收获量调查,农业社收益分配调查,畜牧业调查;还在城郊乡近市社第一生产队进行过“1950~1956年农民收支情况的调查”。1957年成立农作物收获量调查委员会,组织人员分别对午季和秋季农作物收获量进行调查。嗣后,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了春耕生产、耕地、责任田、午季产量,社员家庭副业等情况的调查。1981年起开展“农村社员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对全县191个生产大队进行抽样调查,它们分别是老洲公社新庄大队、和平公社斗门大队、新桥公社新丰大队、朱村公社合义大队。共抽选出有代表性的40户为调查对象(山、丘、洲、圩各10户)。1982年对全县全年农作物预计产量进行了抽样调查。翌年5月,对全县夏收粮食和油菜籽预产进行抽样调查。1984年6月作了夏收农作物预产抽样调查,6月底7月初又对全县7个乡35个生产队350户农户的夏收农作物实产和早稻预产进行了抽样调查。同年底,县统计局就建国35年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成就作了专题统计。1986年组建农村抽样调查队,常年担负全县7个乡镇210户的农业产量抽样调查和10户农村住户家庭经济调查。1990年,县统计局按季度向县领导提供农业生产情况的调查分析资料,供领导决策参考。农业统计年报年年完成。
工业:1952年,对1949~1952年全县公营、公私合营工矿企业的生产、设备、计划等情况进行了分项调查,整理了统计报表。同年底,还进行了跨年度的个体手工业调查。1955年对个体手工业8个重点行业及年报、结算进行了调查。翌年,又对个体手工业情况以及工资进行了调查。1957年7月,采取现有资料和个别调查估算相结合的方法整理了1949~1956年私营工业及手工业的历史资料。1962年上半年,进行了全县工业基本情况、陶瓷生产情况、纸厂和纽扣厂亏损情况的调查。同年,还为支持手工业生产、解决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问题对全县竹木资源进行了调查。1982年上半年,编制了《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净产值和利润》的专题资料,并进行了分析。1984年9月,编写了《稳步发展、成绩显著,从数字看铜陵县三十五年来工业发展情况》的专文,对全县35年来工业发展成就进行了全面综合统计与对比分析。1985年7月,就上半年重点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与分析。1986年在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中,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了人财物与产供销方面的详尽调查。1986~1990年,县统计局每月向县领导提供工业生产情况分析资料。同期,每年均完成工业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
商业、财贸:1952年8月县统计部门先后对大通、和悦2地的私营商业主要行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调查,内容涉及行业类别、购进总额、销售总额等项目。以后又对全县私营商业和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内容有户数、人数、资金、营业额、以及主要工农业产品销售状况(分本县和外县)。1954年完成私营商业的年报工作。翌年,对私营商业及饮食业进行调查。1957年调查整理了全县商业的历史资料。1962年上半年为安排好市场供应,对1~5月份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编制了全年的购买力计划,提出初步的平衡意见。1981年上半年,对全县市场、商品购销情况进行调查。1982年上半年,对全县商业、财贸情况进行调查。1984年9月编写《全县三十五年来商业市场发展情况》专题材料。1985年7月对全县上半年财贸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商业、财贸、金融等年报资料则年年统计。
人口调查:1952年10月,统计部门在四个区就1951年的人口出生数、出生率、死亡率情况进行调查,并编制《各乡镇人口分布状况表》。1952年9月,就1个乡的典型调查数字推算编制出《全县人口年龄分组统计表》。1953年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翌年,在全县分区进行农业人口、耕地面积调查统计,1955年填报1953年户口变动统计表。1964年进行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铜陵县范围的人口普查登记和统计工作。1982年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工作。1985年底,省统计局抽中本县朱村乡7个行政村为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点。1986~1987年,县统计局对调查点的人口变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调查。1990年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查清了人口、户等10多项基本情况。
统计资料整理1952年统计局开始编制年报,该年度完成1951年度的农业年报、私营工业和私营商业年报。1960年整理编制了全县农、林、牧、副、渔、水利等方面的10年历史资料。1961年全面完成各项(74种)统计年报任务。1962年对各项定期统计报表的制度、计算方法、口径范围、指标含义、价格等都作了统一的解释和规定。1977年起,将全县的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财政税收、金融、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基本建设、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数字资料,与上年度加以对比,逐年汇编成《国民经济基本情况(卡片)》,为决策部门提供参考。1980年10月始,系统地、不定期地编制《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截止1985年底,共编印150期;同年还汇编了《三十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49~1978年)》。1984年6月,编写《1983年铜陵县国民收入统计资料》;12月,编印《农村经济有关指标解释资料》;年底,编制《铜陵县三中全会以来工农业产值资料》。1985年4月,根据各项专业统计年报及有关资料编印《城关、大通、顺安三镇基本情况(卡片)》。同年底,编制《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此后历年都按时发布《铜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984~1990年,均按年度将本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编印成册。1986年编印《铜陵县“一五”~“六五”国民经济统计资料》袖珍本。1988年编印补齐《1980~1982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保证了建国后历年统计资料的连续性。1986~1990年,县统计局还编发业务统计分析资料16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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