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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费医疗
1952年,国家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并制定了免费医疗保健制度,通称公费医疗。享受公费医疗对象是国家行政、事业机构和群众团体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包括干部、职工、教师、医务卫生人员等。
铜官山市建立后,于1957年成立了市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由组织、人事、财政、卫生、教育及文化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管理并实施公费医疗预防工作。
铜陵市公费医疗执行情况

二、干部保健
1956年建市后,对应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干部,实行了公费医疗制度,并定期组织健康体检。“文革”期间,体检制度中断。
1978年以后,市委、市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认真抓了如下几件事:建立了公费医疗办公室、开展了干部体检和干部健康疗养、加强干部病房建设与管理、离休病残老干部的护理安排等。1980年至1985年,干部体检数4143人次,1979年至1985年,干部健康疗养数为71人,全市各医院都增设了干部病房,计床位115张(含县医院)。各医疗单位为病残干部开设了58张/年家庭病床。为适应大批年迈多病的离退休干部住院需要,1984年市人民医院开工兴建3800平方米的干部病房楼,将增加118张病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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