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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解放后,铜陵市的文物管理工作由市文化馆代管,70年代初始配1名专职人员。1978年11月,市文物管理组成立,编制3人,年度经费4000元,改由市图书馆代管,并合署办公。1980年10月,配齐工作人员,有办公用房1间18平方米,年度经费7000元,1983年增至1万元。1985年8月30日,改名市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4人,其中考古专业大专生1人,有文物库1间36平方米,年度事业费1.5万元。
市文物管理所系市政府设置的文物管理部门,隶属市文化局领导,负责和实施全市的文物保护、收藏、普查、宣传、征集、发掘、文物科研以及文物市场管理等工作。80年代以来,该所已能进行野外考古,并成功地抢救清理了春秋时期的窖藏1座,宋代墓葬1座,获得青铜器、陶瓷器等珍贵文物数件。
市文物管理所系市政府设置的文物管理部门,隶属市文化局领导,负责和实施全市的文物保护、收藏、普查、宣传、征集、发掘、文物科研以及文物市场管理等工作。80年代以来,该所已能进行野外考古,并成功地抢救清理了春秋时期的窖藏1座,宋代墓葬1座,获得青铜器、陶瓷器等珍贵文物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