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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机构
建市初期,市公安局未设交通管理机构。配交通科员、交通警察担负着全市交通安全巡逻检查任务。
1958年1月6日,市交警队成立,分布在市区长江路,管理交通安全。
1978年4月6日,市交警队改称为铜陵市交警大队。
1985年,大队实行交通安全文明管理,修改和补充了《铜陵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政治工作和队伍管理制度》、《铜陵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勤考结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交通警察的工作职责。大队配有勘察车1部,长江750J—1型摩托车4部及无线电对讲机、扩音机、酒精测量仪等一批较先进的交通管理器材装备。
二、路面安全管理
解放初期,矿区多为泥泞小道,1953年,修建了由矿区至扫把沟的第一条简易公路。1954年建成铜官山至铜陵县城关全长8公里的公路。1956年建市后,人民政府重视城市道路建设。建市后的6年间,修筑了市区的主干道长江路以及建设路、杨家山路、红旗路等4条道路。1959年10月,交警在位于市中心的长江、联盟路交叉口设交通指挥点1个。交通民警用手势指挥过往车辆。1961年至1970年的10年间,由于城市建设资金紧缺和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城市道路和交通设施建设发展缓慢。1972年,在芜铜公路的基础上改建成义安路,在长江路中心路口建成市区第一座交通指挥岗亭,改手势指挥为手控式红绿灯信号指挥。1973年至1975年天桥路、石城路相继建成。1977年,在三公里天桥处设立了市区第二座岗亭,年底又先后建成火车站岗亭和铜官路岗亭。1978年建成建设路岗亭,均使用手控红绿灯信号指挥。1978年以后,主要干道实施了专车行驶线。主要道口的人行道外侧设立了护栏。实行人车分流,各行其道。1979年,在长江路岗亭和天桥岗亭安装了J2—1型交通指挥自动控制仪,改手控式为定周期自动控制式。1984年,义安路岗亭建成。同时,对三公里天桥岗亭的指挥系统进行改造,安装了J—1A型全感应信号伞形交通指挥台,可通过感应、定时、手控三种方法指挥交通。1980年以后,城市道路发展较快,在全线铺筑天桥路和石城路的同时,又兴建了七坝路及淮河路。对卡脖子的路口、叉口扩建拓宽、道路等级逐年提高。1976年以前,除长江路、义安路部分路段铺筑有沥青路面外,其余都是泥结碎石路面。截至1985年,市区已有主干道9条、支路31条,质量较好的路面已占83%。大小交叉路口155个,有可通过机动车辆在百米以上的道路23条,总里程为40公里,过境车辆通过道路由原来的1条增加3条。全市道路长度和面积分别比建市初期增长4倍和4.5倍。
1984年市政府提出,加强对市区主要干线的交通管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并批准长江路、义安路建成文明路。交警大队对市区主要道路交通流量进行测试。长江路和义安路每小时通过机动车辆分别为232辆和162辆。4月1日,交警大队规定,以长江路中心路口为起点,西至职工总医院、北至供电局路段,禁止停放各种机动车辆。指定市总工会东侧巷道、长江剧院前叉道口、淮河路停车场为机动车停放点。并在人民二路和铜官路东段实行机动车单向行驶。同年5月7日,市政府召开市区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决定:自5月10日起,长江路中心路口至三公里天桥路段,白天禁止货车通行。交警大队在长江路、义安路和淮河路增加了交通执勤民警,设交通管理执法点4处,并根据交通流量高峰期,事故多发、路面受阻的特点,集中机关干警每天早上7点至7点40分上路执勤,协助岗点指挥交通。对无固定岗点的天桥路、义安北路、长江东路、铜官路等车流量较大的路段,组织摩托车执勤巡逻,纠正违章。还聘请了100名身体健康的退休工人,在主要路段路口维护交通秩序。
1985年5月1日,市政府颁发《关于铜陵市交通道路管理处罚条例的布告》,公安局交警大队印发《行人遵守交通规则须知》,对主要道路实行综合治理。交警大队再次对主要道路的机动车通行量进行测试。长江路每小时通过机动车349辆,义安路每小时机动车264辆,天桥路282辆。随后,组织警力对市区道路进行整顿,调整设在人行道上的农贸、商业摊点100多个,清理违章占道建筑120处,在长江路、义安路的人行道上设置自行车停放点41处,在交叉道口施划停车线和人行横道线18处。对厂矿交通客车停靠点也作了统一布局,确定停靠站70处,设置了站牌。市区的长江路、义安路、淮河路三条主干道路,实现了四无(无堆物、无违章摊点、无路面作业、无乱停乱放)。交通设施不断增加,管理范围不断扩大。1985年底,市区道路设有交通标志、交通警句牌88块,指挥岗亭5座,检查站2处,确定有11条巡逻执勤路段。
三、车辆管理
1956年,市区有机动车35辆,1973年增至736辆。1973年初,交警大队制定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确定每月28日举办交通安全例会,召集全市车辆单位的驾驶员、安全员,总结交流当月的行车情况,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通报交通事故。
1975年,全市各车辆单位相继建立了安全活动日、安全例会制度,交警大队分批深入各车辆单位检查指导。1976年,交通秩序混乱,交警大队在市区主要道口组织路查33次,拦查的1800辆机动车中,有250辆系违章驾驶,480辆系车况不好。全年事故总数68起,死亡10人,伤残53人,经济损失折款27920元,是建市以后交通事故最多的一年。
1977年,市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检查团,对全市车辆单位检查整顿。全年交通事故数比1976年减少67.7%,死亡人数减少70%,伤残人数减少60.3%,经济损失减少52.3%。1979年以后,进一步加强了对违章驾驶人员的教育,违章学习班由每月一天调整为每月两天。
1980年,交通违章现象增多。5月,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联合发布《交通安全十项禁令》。禁止驾驶人员酒后开车,无证开车,超速行驶,带客超员,驾驶病车。并规定,车辆通过城镇、繁华街道、交叉路口、急弯、狭路、冰雪道路,限速20公里。对违章驾驶明确了处理原则。1981年1月,设公共交通派出所,管理公交停车场、站的治安秩序,处理违章事故。同年9月,市公安局发布《城市交通管理实施细则》、《城市交通管理违章处理办法》及《交通事故标准范围和依责论处的条例》。12月,开展城市噪声管理,各种机动车辆严禁使用高音、怪音喇叭,消防、警备、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只可在执行任务时使用报警器。城市环境噪音允许标准为: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对噪声超标车辆实行收费。1982年1月,对机动车驾驶员执行违章记分办法,违章标准为5类33项,交通民警根据驾驶员违章项目的分数标准,记入其随身携带的《安全考核证》。
1982年,实行自行车审验制度,全市17324辆自行车办理了领照,打印牌号手续。
1984年5月7日,交警大队会同环保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噪声等级标准,对全市的车辆喇叭声量进行测试,更换高音喇叭1500只。控制主干线上鸣高音、怪音喇叭成绩显著,受到省环保厅的表扬。9月10日,又规定:快慢车分流各行其道,车辆靠站距离不得超过50公分;禁止用喇叭唤人、打招呼;夜间行驶以灯光示意;各种柴油车、重型车、畜力车白天禁止驶入主要路段;装运粪便、流体要封闭严密,以减少市区交通污染。
1985年9月10日。市交警大队编印《骑自行车须知》4万份。在全市张贴,规定:自行车行驶要牌证齐全。铃、锁、刹有效可靠;驶经道口禁闯红灯,转弯行驶伸手示意;市区骑车执行十个不准:(不准双手脱把,不准扶肩并行,不准撑伞行驶,不准逆向行驶,不准曲线行驶互相追逐,不准拖拉、携带车辆,不准攀扶其它车辆,不准骑车带人,不准骑飞车,不准在人行道上骑车)。
1985年9月,再次对全市车辆喇叭声级测试,更换高音喇叭280只,对违反噪声管理规定的500名驾驶员进行了教育处罚。11月,市环保局对长江路、淮河路进行测试。已达国家规定的70分贝的标准。1985年,全市登记造册的机动车3260辆,摩托车为348辆,自行车为45923辆。全年纠正机动车违章4196次,自行车违章3169次。由于加强了对主要线路的控制,实行交通综合治理,市区交通事故逐年下降,1980年事故为7.5%,1981年为5.0%,1982年为1.9%,1983年为1.7%,1984年为1.1%,1985年为0.4%,是建市以后交通秩序最好的一年。
1971年至1985年全市车辆和交通事故简表

四、交通安全宣传
1958年1月,交警队初建,组织一支150人参加的工人义务纠察队。队员佩带袖章,分布在市区的主要路口,纠正违章,宣传交通规则。1958年至1964年,交警队重视宣传报道工作。组写稿件投送市广播站、《铜陵报》,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1973年以后,不定期地印发《交通事故通报》、《铜陵交通简报》、《交通安全情况》等专刊。通报全市交通事故。宣传交通法规,交流管理经验。1973、1974两年间,编印宣传材料、宣传画6.6万份,发送全市车辆单位。对谢家垄、新庙、西湖、普叶桥等事故多发地段,组织交通干警上路实地宣传。1974年,重视电影宣传,组织交通知识影片、幻灯片,到工厂、矿山、街道、学校、农村巡回播放24场。1975年,全市车辆单位设立了专职安全监督员,纷纷开展各种安全无事故活动,形成领导重视安全,人人注意安全的好局面。
1978年,加强对青少年和幼儿交通知识教育,交通干警持自编教材给学生上交通安全课。对幼儿园的孩子进行交通知识启蒙教育,使他们懂得,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看信号,走路要走人行道。要求老师和孩子家长做到,学龄前儿童上街要监护。小学生上学放学要接送。1979年,开展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宣传,把交警大队驻地围墙改建成宣传橱窗。在联盟路、长江路等繁华地段设交通事故展出点,展出事故实例图片。1980年,组织宣传小分队,在全市城乡播放《红绿灯下》、《注意交通安全》等影片,观看者7万多人。还先后到8所学校的124个班级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使6000多名在校学生受到比较系统的交通法规教育。1981年至1985年,宣传形式多样。市区醒目的道口设宣传栏、宣传牌23块,更换宣传橱窗15期,举办交通事故图片展览34场,向全市105个车辆单位推荐订阅《城市交通安全报》2400多份。被报社、电台、电视台采用稿件212篇,编印交通简报20期,印发《红绿灯下》、《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等宣传材料8万份。
附:重大交通事故纪略
一、1956年3月12日上午11时,铜官山铜矿工程处驾驶员姜××驾驶斯柯达牌大型货车从该单位江边码头材料库开回炼厂工地,刚开出约300米,由于过于偏右行驶翻倒坡下,车上10人(含装卸工)当场死亡3人,重伤4人,轻伤2人。
二、1961年4月28日晚11时,铜官山铜矿老庙坑口驾驶员范××驾驶5501号货车(车上有6人)与运输部4004号火车在俞家村火车站道口处相撞,当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1人。
三、1966年9月6日晚10时,有色公司铜矿汽车大队驾驶员杨××驾驶解放牌代客车从杨家山临时车站载40名职工去铜矿上夜班,因车速过快,在铜兴路与青年路口翻车,4人死亡,9人重伤,23人轻伤。
四、1977年9月7日,市第二建筑公司丁××被派驾驶他人驾驶的江淮牌汽车去繁昌,行至钟鸣街时,由于出车前未对破裂的刹车油管进行修复,以致刹车失控,汽车冲进农贸市场,群众躲避不及,29人被撞压,其中7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济损失达5.8万元。
五、1979年8月31日,铜矿汽车队驾驶员陈××驾驶苏玛牌货车,停靠沿江路与平湖路交叉口,陈起步回队时违章操作,让车顺坡溜滑时刹车无效,刚滑出15米即翻倒路边水塘里,乘坐在驾驶室内的一人窒息身亡。
六、1979年11月22日上午9时,市土产公司驾驶员黄××驾驶吉尔牌货车,自长江路向东风路行驶,经东方红商场交叉路口处,遇骑自行车去人民电影院“跑片”的搬运公司职工章××,两车竟占路面各不相让,章被汽车右后轮刮倒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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