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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集体商业一是在50年代合作化高潮时期,由个体商贩组织起来迄今保留的一种形式;二是在70年代末,由各国营企业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集资兴办“知青商店”,后转为新办集体商业的另一种形式。
一、合作商业
建国初期,矿区私营商业发展迅速。根据对私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1956年1月,在铜陵县铜官山区“私改委员会”的领导下,采取资金入股的方式,将个体商贩327户组建成蔬菜合作商店、杂货合作商店、烟酒合作商店、合作食堂、回民食堂、合作理发室等15个合作商店和20个合作小组。
1957年底,从大通迁来矿区的私营商户中,有10户私商加入公私合营百货商店。由百货公司归口管理。
合作商店初建时期,各合作店(组)根据本店每月经营情况采取基本工资加奖励、死分活值、折帐分成、按件记工等多种工资形式实行按劳分配,所有从业人员无固定工资级别,经营十分活跃。据1957年3月统计,11个合作商店比合作化前营业额增加两倍以上。
1957年,高级合作商店成立,由烟酒、杂货、合作食堂3个行业的合作商店组成。从业人员达258人,共238户,由各店自负盈亏改为统负盈亏、其特点是股金不分红,公私股金全部由国家统一处理,国家派干部领导。
1961年5月,撤销高级合作商店,按行业、地点重新恢复了合作商店,各自进行独立核算,共负盈亏,国营公司按行业归口管理。
1962年8月,根据中央通知精神,进一步调整和恢复合作商店(组),明确了合作商店(组)性质是:在国营商业领导和管理下,对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组织起来的一种商业形式。国营商业对归口管理的合作商业(组)要根据“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原则,负责他们的业务安排。通过调整,到1963年初全市合作商店、合作小组计有网点65个,从业人员518人。其中:饮食网点7个,从业人员176人;服务网点17个,从业人员125个;纯商业网点41个,从业人员217人(含合作小组35个,从业人员158人)。但是,对合作商店在经营范围上作了较多的限制。1965年3月,中央财贸工作座谈会提出:合作商店不准经营批发业务,不准超过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准超过规定的活动地区,不准任意增加网点,不准任意增加人员,不准到集市上和外地采购商品。实行“给他们饭吃,又不能过多”的政策。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合作企业取消了股金分红,积极性又一次受到挫伤。
1975年,从下放知青中招收集体职工250名。其中蔬菜合作总店130名,饮食服务业120名。
1976年7月,车站饭店建成并从交通局搬运公司移交饮食服务公司领导。
1977年,饮食服务公司成立合作总店,下辖13个独立核算饮食站、旅社和理发室。
1979年10月,国务院商业部《关于当前商业工作几点意见的报告》,明确指出合作商店和合作修理服务单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集体商业服务业的职工,在政治上与国营商业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在货源供应、财务管理、经营方式、工资待遇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对发展铜陵的集体商业,服务业,繁荣社会主义市场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是年,市政府根据合作商业网点少、职工多的情况,从地方财政拨款15.4万元,建设合作商业网点。到1981年底共建成5个零售门市部,两个小吃部和一个理发店,营业面积共1000多平方米。同时,考虑到集体商业的实际困难,1984年,国家减征和免征集体商业所得税5.1万元。
1985年,根据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商业体制改革的意见,市商业局对集体商业作出7项决定:一是成立集体商业综合公司和第二饮服公司,与归口管理的蔬菜,饮服公司脱钩,直属商业局领导;二是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实行民主管理;三是集体公司允许开展多种经营和实行多种类型的经营责任制;四是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有定价权;五是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工资奖金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六是用人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聘用临时工、合同工;七是将34个有独立核算能力的自然网点划为独立核算单位,实行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
通过一系列的改革,铜陵市的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较“文革”前有较大的发展。1985年营业收入已达到487.1万元,实现利润13.2万元,网点94个,营业面积8990平方米,职工达534人。
二、知青商业
1979年,下放农村插队的城市知识青年陆续返城。此外,各单位还有一批尚未下放的待业知识青年。为解决这些人员的就业问题,各国营商业企业根据“各自解决、广开就业门路”的原则,从1979年底到1981年春,集资兴办了311个知青商店、饮食店和加工厂。主要经营小百货、小针织、文化用品、日用五金、糖、烟、酒、副食品以及进行服装加工业。
这一新办集体商业的出现,得到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扶持。铜陵市知青安置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粮食局等单位对知青商业及时给予开户,免税、补粮等方面的优先照顾。商业系统各国营公司(厂)主动让利,优先安排货源,腾出门点,搭盖售货亭,派出业务骨干担任领导。因而,知青商业得到迅速发展。到1981年底,市区国营商业系统知青有商业零售网点26个,安排待业知青347人。
1983以后,部分待业知青通过参军、招工、高考、顶职等渠道走向新的工作岗位,知青商业的网点、人员大大减少。
从1982年底到1985年止,商业各国营公司(厂)所属的知青商店相继转为大集体性质的企业。据统计,到1985年末,市区国营商业系统知青商业网点只剩24个,安排人员227人,年销售额174.5万元,占集体商业零售总额的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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