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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夕,铜官山仅在扫把沟码头有一台20千瓦柴油发电机,提供照明用电。1951年11月,扫把沟电厂第一台2000千瓦发电机组建成发电。1955年3月,110千伏马铜线输变电工程建成,华东电网向钢官山矿区送电。1957年以前,电力主要应用于铜官山铜矿采掘、选矿、冶炼、机械、运输和矿区生活照明。到1985年,用电大户有有色金属工业、化工工业、纺织工业、电子工业、建材工业、煤炭工业、钢铁工业、机械工业、食品工业、造纸工业、市政用电、农村排灌、农副业加工用电和居民用电等若干类,最大负荷78000千瓦,用电量52743万度。
一、用电结构
〔工业用电〕1985年底,工业用户发展到284个,大宗用户45个,用电设备装接容量269119千瓦,工业用电最高达70000千瓦,其中:有色金属公司最大负荷40000千瓦,化工总厂7500千瓦,铜陵机车车辆厂4000千瓦。
〔农业用电〕农业电主要是铜陵县,其次是市郊区和供邻近的青阳、南陵、贵池三县的部分乡村。
铜陵县城正式用电,始于1955年5月,当时由市区6.6千伏,10号配电线延伸5.1公里到城关镇。从此县城用电与电网相联,随后向县郊农村延伸发展。
1966年7月,35千伏铜—钟线建成送电,供钟仓和钟仓闸、排涝站用电,用电量占全县的半数以上。
1966年9月30日,35千伏桂—大线建成送电,供大通和悦洲和邻近贵池县乡村。
1976年6月,35千伏铜)钟线T接1.7公里,到1981年11月14日,35千伏铜—钟T接14公里到朱家咀变电所和犁桥排涝站。
市厂矿(狮子山矿、凤凰山矿、第二冶炼厂、新桥硫铁矿、大通煤矿、碎石岭煤矿、立新煤矿),向邻近乡村转供电,占全县38.4%。
金榔乡电源从南陵县的五里变电所通入境内。
铜陵县有8座35千伏变电所,17台变压器,容量为23470千伏安。全县共有35千伏线路38公里,10千伏线路406.42公里,配电变压器454台,容量为51570千伏安,低压线3869公里,全县城乡都用上了电,1982年最大负荷达15000千瓦,年用电量1761.76万度,人均多用电55.3度。
〔生活用电〕50年代至60年代生活用电主要是照明,1963年,生活照明有1185户,到1984年,增加到7864户。
1963年以前,市区居民用电按灯头计收电费,而不按实际用电量合理收取电费,这种方式叫包灯包费,电力浪费惊人,夜晚居民村上空一片通红,居民村的配电变压器由于长期过负荷状态,经常发生配电变压器烧坏事故。
70年代末80年代初,居民用电都安装公用计费电度表,按实际用电量交费。装设公用计费电度表的各用户,一般自行装置分电度表,分电度表由户自备,并自行分算电费。
对居民用电收取电费形式,实行抄核收三步走(即抄电度表读数的只管抄表,核算电费的只管核算,负责收取电费的按照已核算的电费单据到用户收取电费)。70年代改为在几个居民点坐收电费,这种形式沿用至今。电费回收率,历年来都是100%完成。
铜陵地区供电电量一览表
电量单位:万度

用电户数及设备容量表

二、用电管理
建国以来,铜陵的用电管理工作,由于各个时期管理体制的不同,管理的形式和方法亦各有差异。1955年~1957年,南京电业局与铜官山矿务局签订供用电协议。关于电费结算的方法,南京电业局派人每月月终24时在铜官山总变电所准时抄表,计量计费,由财务处记帐付款。实行二部制电价,在矿务局内部,电费自行分摊。
矿区职工、居民用电,1954年10月以前免费。1954年10月以后,实行包灯包费(按15瓦灯泡每月每只收费0.43元;25瓦灯泡收0.72元)。
1958年~1962年,用电管理属铜官山发电厂,用电业务按照南京电业局供用电规定执行。1963年1月,成立铜官山供电所,属皖南供电局,用电管理,按照水利电力部颁发的《全国供用电规则》执行。
1973年成立铜陵供电局后,执行《全国供用电规则》和省电力工业局制订的《供用电实施细则》,拟订《用户报装接电的管理方法》、《抄、核收实放细则》、《电费管理制度》等。
1983年,企业整顿时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加强用电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改善服务态度,方便用户,结合华东电网的具体情况,又制订了《一口对外业务接洽办理程序》和《内部传递暂行规定》。
〔电度计量与电价电费〕供电局按照国家电价分类,对用户不同的受电点和不同用电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计费电度表,每组电度表作为一个计费单位。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或记载不准,供电局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者补收电费。
从1956年起,铜官山矿务局总动力师室管辖的高压试验室就开始对计费电度表进行校验。1958年,铜陵市水电厂供电车间设置校表室。1963年成立铜官山供电所,1973年成立铜陵供电局直至现在,这期间逐步加强充实校表人员和测试仪表设备,形成目前的地区电力计量中心。
国家电价及地方附加表


〔用电监察〕50年代后期,铜陵电业日益发展,为了保证安全供用电。提高用电负荷率,充分利用发供电能力,铜官山营业站抽调技术工人对用户开展调整负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工作。1973年成立供电局后改用电监察组。用电监察人员执行任务时,不仅深入现场进行检查,而且帮助用户消除事故隐患,培训用户电工,联系组织对用户电气设备做预防性试验等,为实行国防军工等机要部门的用电监察,设置了兼职的军工用电监察员。十年动乱期间,用电监察制度不能认真贯彻执行,人员职责不明,资料不全,用电监察基本处于停滞状态。70年代,电力供需矛盾突出,为了抓计划用电 ,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用电监察工作初步得到了恢复。粉碎“四人帮”以后,在提高为用户服务质量的同时,对用电单位的耗电定额,安全用电、计划用电以及电费回收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1974年起,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工作由“三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群众办电)办公室管理,1983年群众办电改为安全用电。
〔为用户服务〕铜陵供电局长期坚持“安全第一”方针,采取各方面的措施,力争输变电设备、线路安全运行,保证向用户不间断的供电。协助市经委和厂矿坚持计划用电,保证发、供、用三者之间的平衡,开展节约用电,使有限有电力为社会取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60年代初,国家发出城市支援农村,工业支援农业的号召,铜官山供电所积极帮助农村架设用电线路,拨线路器材安装调试电力排灌站电气设备。从供电所到供电局20多年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开展为用户修试电气设备的业务,常年承揽仪表、电度表的校验和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油务化验、继电保护校验等工作。
60年代初至今,用户用电申请报装按“全国供用电规则”办理。1980年底,水利电力部颁发的《供电部门职工服务守则》,供电局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联系本局实际对照检查,提高了认识,改善了服务态度,简化了用电申请手续,实行“一口对外”,方便用户,为用户在用电中从申请、勘察,安装到接电一系列环节互相衔接,提供方便,及时用上电。
在农业排灌用电高峰季节,电力供应不足,供电局及时提出将大宗工业用户的设备检修,尽量安排在农灌高峰季节,调节用电紧张局面,以保农业季节性用电需要,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益。
〔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铜陵市1973年设立“三电”办公室,统管全市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1978年,国务院提出《加强计划用电,实行凭证供电办法》后,由市经委、“三电”办公室为主,组织有色公司及其所属大中厂矿、化工总厂、七O一工厂等大用户的电气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电工,组成两个小组,深入厂矿,逐一开展“一查四定”,实行凭证供电,确定高峰负荷指标,并落实调荷避峰措施、节电措施,逐步安装负荷定量器;对公用线路上的中小动力用户,组织线管会(由该线路的主要厂矿抽出电工组成),在“三电”办公室业务领导下,开展对中小动力用户(包括机关、部队、学校及小动力用户),查清用电设备,核定用电指标,高峰负荷,避峰措施(包括班次调整,厂休日)。
〔农业用电管理〕1980年,铜陵供电局制订的“铜陵地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细则”、“关于农村低压线路必须装用触电保安器的通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到各乡、村执行。还利用宣传画、电影、小册子等宣传安全用电知识。1983年,铜陵供电局设置农电科统管市郊和铜陵县农业用电,并在农村各乡设立电力管理站,配专职农电工两人,村设电力管理小组,形成三级农电管理网。还采取了安装低压触电保安器,对低压电网进行整改等措施,降低了线损和触电事故,提高了电费月收率。市、县供电局还在每年6、7、8、9农村触电死亡事故的高峰期深入乡村开展用电安全检查。
〔安全管理〕自1951年发电厂建成投产,1963年发、供电分开,电业职工坚持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不断地完善和加强安全监察机构,充实技安人员,采取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培训,设备维修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同时做好职工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辅之以后勤工作、职工生活、保卫、文化活动、奖惩等工作,协调各部门相辅相成来达到发、供电和用电的安全。
机构:1962年前,发电厂生产技术科内设专职技术员,管理发、供电日常安全工作,厂局分开后,发电厂成立技安科,配专职技安员,车间(分场)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各班组配兼职安全员。供电局(所)在生产技术科设专职技安员,工区(工段)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形成三级安全监督网,专职或兼职安全员都由技术人员或熟练技工担任。
规章制度:1951年建厂初期,制定了“发供电运行操作规程”。1952年燃料工业部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随后水利电力部颁发“电力工业管理法规”,电业职工都认真学习贯彻,并依据部颁规程制订现场各项规章制度。主要的有“运行操作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电业安全规程”、“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设备定期试验维修制度”、“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等。1966年前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得较好。“文革”中,“二票”“三制”作为管、卡、压批判。1977年7月,水电部对原有《电业安全规程》作了修改,并公布施行,厂局联系本单位实际逐步修订各项规章制度。1983年,企业整顿时,又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生产、管理制度。
人员培训:30多年来,人员培训主要从下列方面进行:
①、对运行、修试人员进行技术讲座,技术问答,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和派到电业系统内兄弟单位学习。60年代,新、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等形式。80年代初,少数青工通过考试进大专院校,电业系统职工大学,电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技术业务水平。
②、经常学习并严格执行制度,每年5月进行安全规程考试,发给合格证。1978年以后,在安全规程考试合格证上还记上考分,对不合格者限期补考,补考再不合格者,领导上将考虑安排别的工作。平时,对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领导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③、评定安全技术等级和工作票签发人,工作领导人,工作负责人,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批准后予以公布。
④、坚持每周末半天开展安全活动(有时利用雨雷天),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事故通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安全思想认识。
⑤、对已发生的事故,本着“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精神,召开现场会议,认真分析,严肃对待。
⑥、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使职工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热爱社会主义制度,以厂为家的主人翁思想。50年代至60年代,还组织运行、修试人员到铜矿井下参观,提高电业职工责任感。
⑦、在各变电所之间,各生产班组之间,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千次操作无差错等活动,定期表彰在安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年终结合总结评比表扬和奖励。
〔设备管理制度〕①对发、供电设备进行计划检修,凡列入检修计划的设备,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
②坚持设备定期预防性试验,及时探测和消除隐形缺陷。
③坚持设备的定期巡视、清扫、维修制度和运行分析制度,加强设备缺陷管理,建立设备缺陷登记薄。在70年代至80年代初,多次对设备进行评级,发现缺陷及时安排消除,以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④加强护线宣传,对高压输电线附近的农民群众进行护线教育,防止外力破坏,以保证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
⑤坚持新装设备及大修过的设备三级验收制度,层层把关,保证检修质量。
(5)安全记录
发电厂从建厂到1985年底,200天以上无事故安全记录共5次,最长的安全记录达526天,出现1985年安全无事故年。自1972年8月1日起,发电生产连续13年5个月无死亡事故;自1977年11月6日起,全厂连续8年无死亡事故;自1980年6月28日起,连续5年半无重伤事故;自1974年1月起,12年无火灾事故;1981、1982、1985年三年中事故率都低于部颁标准。
在安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汽机分场,在发电以来的长期实践中,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大练基本功,掌掘硬功夫,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苗头,到1985年底已连续安全生产2743天,创同类电厂安全运行的最佳记录。
供电局自1979年9月29日起至1981年3月23日止,全局安全运行541天。
新桥变电所:自1981年3月25日起至1983年8月31日止,安全运行889天。
谢垄变电所:自1981年4月2日起至1983年,8月31日止,安全运行881天。
东村变电所:自1982年8月4日起至1983年8月31日止,安全运行393天。
线路工区:自1982年5月27日起至1983年10月31日止,安全运行59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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