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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有计划地整编复员,当涂县成立复员委员会,接收安置复员军人。1952年元月,改设县转业建设委员会。到1955年,共接收复员、转业军人3175人,并帮助解决住房、医疗等困难,仅1953年,就拨发转业军人住房等困难补助费10425万元(旧人民币)。
1957年7月,转业建设委员会撤销,成立“当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久改为“当涂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对退伍军人的安置实行“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1961年,接收退伍军人185人,安置回农村参加生产的136人,复工的1人,安置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48人。同时,开展复员、退伍军人慢性病治疗工作,全县有患各种慢性病的复员、退伍军人212人,当年治愈15人。1973年,接收转业、退伍军人923人,其中农村户口的788人,全都回农村参加生产,城镇户口的135人,分配在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32人,安排去马鞍山钢铁公司和合肥、芜湖等地的重点建设单位工作的103人。1977年,接收安置994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扶持退伍军人勤劳致富的同时,积极做好军地两用人才推荐工作,根据其专业妥善安排。1984年起,采取“按系统包干安置和统一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对城镇户口的退伍军人,按其服役期间的表现,分档安置,实行立功者优先。1989年,共接收退伍军人271人,在城镇安置工作的159人,回农村安置的112人。
1957年7月,转业建设委员会撤销,成立“当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久改为“当涂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对退伍军人的安置实行“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1961年,接收退伍军人185人,安置回农村参加生产的136人,复工的1人,安置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48人。同时,开展复员、退伍军人慢性病治疗工作,全县有患各种慢性病的复员、退伍军人212人,当年治愈15人。1973年,接收转业、退伍军人923人,其中农村户口的788人,全都回农村参加生产,城镇户口的135人,分配在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32人,安排去马鞍山钢铁公司和合肥、芜湖等地的重点建设单位工作的103人。1977年,接收安置994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扶持退伍军人勤劳致富的同时,积极做好军地两用人才推荐工作,根据其专业妥善安排。1984年起,采取“按系统包干安置和统一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对城镇户口的退伍军人,按其服役期间的表现,分档安置,实行立功者优先。1989年,共接收退伍军人271人,在城镇安置工作的159人,回农村安置的1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