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立功军人奖励
1985年起,部分乡镇相继建立现役军人立功奖励制度。翌年,全县统一了奖励标准,立功军人除县政府给予奖励外,各乡镇也给予相应的奖励:荣立三等功的,县奖励50元,乡镇奖励30~50元;荣立二等功的,县奖励100元,乡镇奖励80~100元;荣立一等功的,县奖励200元,乡镇奖励150~200元。城关镇等部分乡镇还对受嘉奖的现役军人进行奖励,受军、师、团、营、连级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150元、100元、70元、40元、20元。1987年,全县收到部队寄回的本籍战士立功喜报、奖状37份。
二、烈士褒扬
1968年,护河公社忠书大队的群众,自发筹款兴建烈士墓一座(在今灵应、光明两村交界处),纪念抗日战争时期在此地牺牲的23位烈士。1972年、1980年,县民政部门先后两次拨款,对烈士墓进行修缮。每逢清明,附近群众纷纷前去扫墓,悼念烈士。
1980年,县民政局组织编写了《当涂县革命烈士英名录》,共收录革命烈士383人,其中,抗日战争时期牺牲的98人,解放战争时期牺牲的56人,抗美援朝战争牺牲的187人,对越自卫反击战和建国后其他情况牺牲的42人。
1984年,县民政局投资,在兴永乡桃源村建造烈士塔一座,纪念在抗日战争年代牺牲的8位烈士,当年完工。每年清明、国庆等节日,邻近的中、小学师生都组织开展凭吊活动,以缅怀先烈,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