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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城关镇,坐落在县境西北部陈焦圩,东依白纻山、西濒长江,南临姑溪河,北枕黄山。东西长8公里,南北宽3.5公里,总面积25.3平方公里,有耕地1.37万亩。地势东北高西南低,一般海拔10.3米。城区呈长方形,面积3平方公里。城西有205国道和宁(南京)铜(铜陵)铁路穿城而过,水陆交通便利,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中共当涂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设东大街南端。
今当涂县城东晋时名姑孰,隋开皇九年(589)迁侨置当涂县治于此,始称当涂。此后,除为历代当涂县治所外,还曾为宋太平州,元太平路,明、清太平府附廓。清代先后有安徽提学使署,长江水师提署驻此。民国时期,县城为县属第一区,抗日战争胜利后设姑溪镇。解放后于1949年8月析县城置当涂市,兼芜当专区驻地。翌年5月撤销市建制,改为第一区辖光明镇和建设镇。1956年8月,正式设立城关镇。1958年改设城关公社,1961年为城市公社。1965年8月,恢复城关镇建制。1989年,全镇辖居民委员会 5个,村民委员会8个,共15149户(农业3180户),48892人(农业12287人)。
县城旧有城垣,城高池深。清乾隆十五年《当涂县志》记载;“县城肇筑于孙吴黄武年间(222~228)”。东晋兴宁二年(364),桓温镇姑孰,在城内建子城(今八六医院北部)。南唐保大三年(945)再次增建,“高3丈,周15里,跨姑溪河为两栅”。南宋,城垣向北收缩,割姑溪河于城外,“减旧三之一”,并开挖护城河引水,建5门城楼。其后,历代在宋城基础上多次改建加固。至清乾隆年间,城垣已修成“高3.6丈,周9里19步”的砖石城。城头共建城堞1850个,警铺5所,四隅建有敌楼。共开城门6道:东为行春门,西为澄江门,北为清源门,城南临姑溪河自东向西依次为龙津门、南津门和湖孰门。咸丰四年(1854)太平军入城,将城垣砖石大都撤运至金柱关改筑天宝城,县城遂成土垣。同治三年(1864),清军又将天宝城砖运至南京增修城墙。至抗日战争前,旧城墙尚存两座残破的城门。当涂沦陷前,为防止日军盘踞,始将其全部拆除。
当涂县城是一座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古城镇。清乾隆年间,城内主要建筑有大成殿,文昌宫、太平府署、当涂县署、府县学宫、试院、都察院、建阳卫指挥使署等。另有城隍庙、化城寺、玄庙观、南禅寺等寺庙观院30余座。主要街道有4条:自张家桥至向化桥为儒林街;自府衙前至南津门约2里,为东街;自清源门至湖孰门约4里,为西街;自行春门至澄江门约4里,名十字街。街宽一般6~8米,呈“井”字形布局。与街道并行的尚有1条宋代开挖的市河环绕城内,河上建有各式拱桥17座。在东西街之间,两侧及马军寨,有东西走向的小巷50余条,巷内多为青砖小瓦平房,为主要居民居住区。商业主要集中于上下浮桥两岸埠头及沿河南寺大巷一带。太平天国时期,城内主要建筑大部遭清军焚毁。同治四年(1865),清军在十字街中段设长江水师提督衙门,十字街中段遂改称提署街。民国前期,县城面貌与清末无大异。民国22年(1933),城内有居民5000余户,有较大的商店449家。贸易额占全县的64%。民国26年12月,当涂沦陷时,日军入城大肆洗劫,城内房屋被炸毁、烧毁近三分之一,东十字街、马军寨一带几成废墟。抗战胜利后,虽修复了部分街道和房屋,但城区仍到处是残墙碎瓦,小街窄巷,土路坑洼不平。
从建国后至70年代,人民政府虽逐步对旧有街道和房屋进行了改建和整修,城区道路先后铺设了水泥和柏油路面,并兴建了一批平瓦房和二层楼房,但道路狭窄,住房拥挤,城市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仍未得到根本改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镇建设加快,城区范围不断扩大。1985年,县政府投资对提署街进行重点改造。至1987年,提署街东西段道路1725米,已建成宽26米、两块板式城市交通主干道,路边形式各异的多层楼房鳞次栉比,商店门面大都由平房改建成楼房。1988年又相继在提署街建成高6层、面积3 658平方米的庆城商场和面积3068平方米的新百货大楼两家大型综合性商场,使县城商业中心逐渐北移。1985年后,城内和城周开始兴建新式居民生活小区和新兴工业区。到1989年,县城共建成道路面积11万平方米,住宅面积123.5万平方米。
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各项城市公共设施亦日趋完善。1954年,修筑东起大城坊仓库西至铁路桥,全长2000米的城关防洪大堤。经历年修建加固,至1989年大堤已建成高程为14.5米、堤面宽8米的南环城路,并配套建涵闸、电力排灌站等设施,有效地保障了县城安全。
建国初期,县城排水依赖市河。由于河道多年淤塞,春夏暴雨季节经常积水成灾。70年代起,对市河和城市排水系统进行大规模综合改造。至1989年,县城共铺设地下水道 8000余米,西市河被填平改造成一座长485米,宽6米水泥路面的农贸市场。并配套修建了一座总功率140千瓦的排水站,既疏通了城区排水渠道又美化了环境。
历史上,城区居民一直饮用河水、井水。1954年,解放军第八六医院建成1座日供水600吨的自来水厂,对城区部分企事业单位供水。1965年8月,县自来水厂建成投产,全城居民开始饮用自来水。民国11年(1922),县城曾办有1家小发电厂,在东、西街和南寺巷安装马路弯灯30盏,供夜间照明,当涂沦陷前,电厂停办,路灯拆除。1952年,县城恢复供电,开始设置路灯。60年代中期采用汞灯,1984年改用黄钠灯。1989年全城共安装多式路灯450盏,线路总长度18公里。
1963年,城区主街道开始载植行道树,树种多为法国梧桐和泡桐。1983年全部换栽香樟和桂花,1989年,城区街道共栽香樟1000余株。
1985年后,为美化城区环境,逐步开辟街头绿地和园林。在西门外建起蘑菇亭、路边公园、假山,在东门外大转盘建起花坛草坪和雕塑等景点。至1989年底,城内共建成公共绿地、花坛草坪3400平方米,城区面貌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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