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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县前隶属关系
西周时当涂属吴国。春秋战国先后为越、楚属地。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推行郡县制,置丹阳县(治今当涂丹阳镇),属会稽郡。秦末或楚汉之际改属鄣郡。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以淮南50县置荆国,丹阳县属之。十年(前197),易荆国为吴国。景帝三年(前154)改吴国为江都国,丹阳县先后属吴国、江都国。武帝元朔元年(前128),析江都国置丹阳、秣稜、湖熟等侯国,丹阳县属丹阳国。元封二年(前109),国除,隶丹阳郡。五年(前106),置十三州刺史部,丹阳郡隶扬州刺史部。
新莽天凤元年(14),并丹阳、秣稜二郡置宜亭郡,更始元年(23)复为旧制。
东汉建武六年(30),丹阳郡移治宛陵(今宣州),丹阳县属之,仍隶扬州。建安三年(198),孙策封吴侯,丹阳郡为吴领地。
西晋太康二年(281),分丹阳县为二,置于湖县(今当涂城东南38里处)。
东晋咸和四年(329),江淮间战乱,民多南渡。于江南侨立当涂县及淮南郡,以置流民。当涂县置名源于古涂山氏国,《尚书·益稷篇》有禹取涂山氏女的记载。后国除为县。县名取地处临淮涂山之意。义熙九年(413),割丹阳郡于湖县属淮南郡,分于湖县南为当涂境(今宣城、南陵有其地,但非今县幅员)。至是,侨置淮南郡,当涂县始有实土。
南朝宋、齐、梁、陈间,丹阳县属丹阳郡,于湖县属淮南郡。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推行郡县制,置丹阳县(治今当涂丹阳镇),属会稽郡。秦末或楚汉之际改属鄣郡。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以淮南50县置荆国,丹阳县属之。十年(前197),易荆国为吴国。景帝三年(前154)改吴国为江都国,丹阳县先后属吴国、江都国。武帝元朔元年(前128),析江都国置丹阳、秣稜、湖熟等侯国,丹阳县属丹阳国。元封二年(前109),国除,隶丹阳郡。五年(前106),置十三州刺史部,丹阳郡隶扬州刺史部。
新莽天凤元年(14),并丹阳、秣稜二郡置宜亭郡,更始元年(23)复为旧制。
东汉建武六年(30),丹阳郡移治宛陵(今宣州),丹阳县属之,仍隶扬州。建安三年(198),孙策封吴侯,丹阳郡为吴领地。
西晋太康二年(281),分丹阳县为二,置于湖县(今当涂城东南38里处)。
东晋咸和四年(329),江淮间战乱,民多南渡。于江南侨立当涂县及淮南郡,以置流民。当涂县置名源于古涂山氏国,《尚书·益稷篇》有禹取涂山氏女的记载。后国除为县。县名取地处临淮涂山之意。义熙九年(413),割丹阳郡于湖县属淮南郡,分于湖县南为当涂境(今宣城、南陵有其地,但非今县幅员)。至是,侨置淮南郡,当涂县始有实土。
南朝宋、齐、梁、陈间,丹阳县属丹阳郡,于湖县属淮南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