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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建国初期,马鞍山矿区最早的商业组织是工人集资建立的矿区消费合作社。以后采石、慈湖、霍里的农民又集资创办农业消费合作社、统归矿区消费合作社领导。1956年1月,当涂县百货、专卖、食品、水产等公司在马鞍山设立分销处(收购站),不久又与矿区消费合作社合并,成立矿区贸易公司。贸易公司与矿区商业局合署办公,下设人秘、业务、计财、工业4个股,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同年10月,撤销矿区商业局和贸易公司,正式成立马鞍山市商业局,下设百货、纺织品、贸易、专卖、食品5个专业公司。1957年11月,又撤销专业公司,其业务并入商业局,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商业局设人秘、计财、业务、土产、商政、服务、储运等科。后又增设生产企业科和日用工业品批发站。1959年5月,建立马鞍山、采石、向山、郊区4个商业分局,将一部分企业下放给分局管理。1960年成立市煤炭局,与商业局煤炭科合署办公,接着又成立蔬菜公司、食品公司和水产经营处。1961年5月,商业机构进行调整,撤销4个商业分局,改为金家庄、采石、向山、郊区4个商业科,重新恢复成立百货、贸易、食品、蔬菜、服务等专业公司。1963年,商业局下属有百货、五金交化、糖业烟酒、石油煤建、食品、蔬菜、饮食服务7个公司和水产、盐业两个经营处。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商业管理机构一度瘫痪。1968年5月,成立商业局革命领导小组。同年9月,成立市商业管理站革命委员会。1970年10月,商业管理站改称商业局。1980年,市商业局和下属公司取消革命委员会名称。商业局下设百货、五金交化、糖业烟酒、石油煤建、医药、食品、蔬菜、饮食服务8个公司。同时成立信托公司,归饮食服务公司管辖。年底,石油煤建公司改称石油公司,煤炭业务划归市物资局下属的燃料公司经营。1985年,市商业局内设机构改为7科1委1室,即宣教、群工、组织、业务、计财、劳资、保卫科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企业为10大公司和1个雨山湖饭店,10大公司是:百货公司、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糖业烟酒公司、石油公司、食品公司、蔬菜公司、水产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盐业公司、牛奶公司。1987年,实行政府机构改革,撤销市商业局、粮食局、供销社和市政府财贸处,组建市商业贸易委员会,于同年9月正式运行。商贸委下设百货、五金交电化工、糖业烟酒、石油、食品、蔬菜、饮食服务、盐业、土产、物资回收、棉麻、果品、粮食13个公司和1个雨山湖饭店,实行政企分开,自主经营。
[仓储管理]
1956年,商业系统各专业公司成立时,只有百货公司和糖烟酒公司各有1幢砖瓦结构的商品仓库,建筑面积分别为600和690平方米,其它公司均为竹草结构的仓库和简易货棚。1958年后,仓库建设不断发展。至1960年,已投资112万元,建成各类仓库13幢,建筑面积7548平方米,仓储能力有所提高,仓储设备和仓储条件进一步改善。到1965年,仓库扩大到22幢,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一些简易货棚逐步改建为砖瓦结构的永久性仓库。1976年,各类仓库增加到43幢,总面积为2.6万平方米。1984年,商业仓库增至63幢,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其中百货仓库16幢、9571平方米,五金仓库21幢、1.12万平方米,糖烟酒仓库7幢、2858平方米,食品冷藏库2幢、储存容量1930吨,猪库、蛋库5227平方米,盐库2326平方米,油库960平方米、储存容量4000多吨。商品贮藏种类2.3万种,总值5000多万元。商品储存实行按大类分库,库内按小类分区、分排、分品种编号,易燃商品建有专库储存。各个仓库均建立健全了门岗警卫、入库登记、安全防火、领导住库值班、夜间巡逻、商品验收等制度,同时建有仓库商品实物帐、商品进出登记帐(卡)。新工地百货仓库1977年派代表出席全国安全工作会议。五金交电化工仓库1980、1981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省、市先进集体,1985年被省商业厅命名为“四好仓库”。市百货公司仓库1987年被评为全国“四好仓库”。
[运输管理]
1958年以前,工业品货源主要进货方向是南京,其次是芜湖。运输方式以铁路为主,公路为辅。农副产品货源主要从当涂、和县、含山等县调进。生猪为陆路赶运和船装水运,实行送货制。1958年后,商品需求量大增,工业品改由上海、广州、天津等一级站和商品产地直接进货,进货地点扩展到全国各地。为节约运费,除石油、煤炭用铁路运输外,日用工业品改由水路运输为主,铁路运输为辅,公路运输极少。1979年以来,为提高经济效益,加速资金周转,运输方式逐渐改为由铁路和公路运输为主。1985年,总运输量11.5万吨,其中公路运输量5.3万吨,占46.15%;铁路运输量4.8万吨,占42.08%;水路运输量1.35万吨,占11.77%。为缩短商品运输里程,减少中间环节,用最快的时间、最低的费用、最少的损耗,把商品从产地运到销地,市商业部门在运输方式上,按照经济区划合理组织商品流通,避免过远、迂回和倒流等不合理现象。地方产品外调采取就厂、就站、就码头直拨,零售企业的大宗商品从车站、码头直拨到店,棉纱、棉布、盘圆等生产原料和辅助材料直接拨到厂,零散商品实行合装整车,猪、禽、蛋、鱼和蔬菜等鲜活商品,实行快装快运,避免损失。运输工具也有很大改进,建市前,市内的商品基本上采用小板车运输。建市后,始有机动车辆运输。从70年代中期开始,自备运输工具发展很快,至1985年,商业系统机动车辆拥有量达80辆,其中大小货车58辆,油罐车2辆,冷藏保温车7辆,大小客车13辆。
[经营承包责任制]
1978年后,由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的政策,市场上出现了百家经商的新形势,打破了原来商业系统独家经营的局面。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从1980年起,市商业系统开始在百货公司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在饮服公司实行承包责任制试点,均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从1983年2月起,整个商业系统开始全面推行承包责任制。市商业局对政府下达的经济指标实行全额包干,再按各公司上年利润实绩为基数,将指标分别包给各公司。各公司再以相同的办法,层层包干,层层签订合同。然后根据效益情况,按照“国家得大头,集体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原则,层层兑现。在经营承包中,对国营企业采取“利润包干、全赔全留”,“亏损包干、超亏不补、减亏分成”、“定额包干、超额分成、联产计酬”等办法。对集体企业实行“超额留成公积金、超额按劳分配”,对集体和个人承包采取“定额上缴、税费自理、结余归己”等办法,从根本上改变了长期以来端“铁饭碗”、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状况,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经营积极性。在实行经营承包的4个月中,商品销售额达5145万元,实现利润227.8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9.24%和72.33%,商品流通费用率5.25%,比上年同期下降1.31%,每百元商品销售提供利润4.4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3元。职工月平均提成工资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6倍。1984年,商业系统又采取“三联一挂钩”的承包形式,即联产、联销、联利,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职工的奖金挂钩。除集体承包外,还出现职工留职停薪、个人承包等形式。1984年,职工人均奖金收入与1983年相比,全民企业职工增加1.2倍,集体企业职工增加近1倍。1985年,商业体制改革继续深入发展,批发体制实行专业划细,按部(科)单独核算,并在全市各大中型零售商店建立批发网络,兼营批发业务,使批发网点遍及全市。企业内部实行目标管理,大力开展购销业务经营,提高经济效益,搞活商品经济。对40个国营小型商业、饮食、服务行业和商办工业,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按章纳税、自负盈亏”,全部放开经营,增强了企业活力。还通过发展纵向和横向经济联系,实行厂批(发部)、厂店挂钩,开展代销、代购、共同推销、联合展销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工商之间、商商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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