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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防接种
清康熙五年((1666),江希舜首创种痘良方,编著成《痘疹玄珠》。民国20年(1931),本县夏秋防疫委员会聘中、西医师两人,诊治急症、传染病等,并对赤贫户施行免费种痘、预防注射和诊治传染病。
1950~1957年,全县连续接种牛痘28万人次。1963年改为4龄种痘;1969年改为每隔6年进行一次人群普种。1977年,对6个月以上、50周岁以下人群普种。1953年后未发现天花病人,1982年停止牛痘接种。
随着预防医学的发展,1953年后逐步扩大预防接种范围。到1966年,接种百日咳菌苗5036人次,精制白喉类毒素1.77万人次,霍乱菌苗2666人次,脊髓灰质炎糖丸活疫苗Ⅱ型、Ⅱ+Ⅲ型2.1万人次,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联疫苗2000人次,卡介苗8212人次。1972年对疫区农业劳动力注射钩端螺旋体菌苗,1974年后每年有计划地对易感人群进行菌苗注射。1975年、1979年,进行白喉类毒素普种,1977年进行卡介苗普种。1978年进行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菌苗应急接种。1982年后,按预防用生物制品所规定的免疫程序,对7周岁以下儿童以百日咳菌苗、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剂,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糖丸活疫苗(I型、Ⅱ+Ⅲ型)、麻疹疫苗等基础免疫制品,实行儿童计划免疫。1986年,全县建立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卡。
二、公共卫生
(一)卫生运动
民国20年(1931)5月,旌德县夏秋防疫委员会成立,负责卫生宣传,开展清洁运动,预防、诊治时疫,配合公安局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公共场所的卫生,取缔一些卫生太差的厕所。民国28年4月,旌德县卫生运动委员会成立,负责组织和监督县城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进一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卫生运动。民国32年在旌阳镇、三溪乡、将军乡,建甲、乙两类公共厕所各三间,作为改良厕所的示范,但未普及,城乡牛、猪粪到处可见,雨天污水横流。
1952年5月,成立旌德县防疫委员会,1953年1月改为旌德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遵照中央指示,为适应抗美援朝反细菌战的需要,在全县开展大扫除、灭“五毒”(蝇、蚊、蚤、鼠、虱)的群众性卫生运动。当时,全县成立了5个区清洁卫生委员会、88个村防疫小组、1082个卫生小组、41个机关、团体、学校的卫生小组、一个机动防疫队,参加卫生运动4.72万人次。同时建垃圾箱157只,改良厕所1.2万个,取缔不卫生厕所9个、水井加盖280口,疏通沟渠3240条。1956年开展“除四害”(老鼠、臭虫、苍蝇、蚊子)运动,大规模清除垃圾、灭鼠、烟熏灭蚊。1961年,城区机关单位按地段划分卫生责任区,建立卫生制度。1977年,在农村实施“两管五改一化”(管理水源、粪便,改造住宅、厕所、畜圈、炉灶、环境,实现沼气化)。当年改良猪圈2559个、炉灶2324个,新建水井138口、厕所1568个、沼气池7个。1978年县城街道清扫工作由12名清洁工分段包干,并增加环境卫生设备,添置垃圾箱51只、垃圾桶40只、运垃圾汽车一辆,自制洒水车1辆。自1982~1986年,全县以县城为重点,共开展5次“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县城划分23个卫生责任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县城两所小学的学生还对主要街道常年开展“红领巾文明卫生街”活动。
(二)劳动卫生
1959年主要厂矿为实行安全生产防护措施,都设有医疗室。1971年后县砩石矿工人每年进行一次X光检查,县水泥厂每两年一次,其他厂则根据工种从事年限进行体格检查。1973年起,县卫生防疫站对全县厂矿的劳动卫生进行调查和监督,各厂矿对有损健康的工种,除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外,还实行保健津贴制。据1975年6月调查,全县实行保健津贴的有11个单位360人。1980年制定了全县放射卫生监测检查制度,对放射机房、设备进行检测,同时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定期体检,实行保健津贴制。1983年县防疫站调查148个厂矿,发现接触尘毒生产的工人有1214名,占49.65%,随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确保了工人健康。
(三)学校卫生
民国37年(1948)7月。旌德县卫生院对1316名中、小学生进行健康检查,查出沙眼和皮肤病患者57人,其他病患者18人,均予治疗,并指导学校改善卫生条件。
1951年,县初级中学设兼职卫生导师,组织校卫生队,聘请中医夏谪尘为校医。同年8月县首次举办为期一月的旌德县假期学校保健指导员训练班,有18所中心小学派员参加。次年8月又举办一次,有20名小学教师参加培训。1981年举办一期有4所中学、11所小学保健教师参加的培训班。1965年全县有15名小学保健教师和一个中学医务室。1980年卫生防疫站专配一名医士负责学校卫生工作。
1952年11月对县初级中学209名学生进行健康检查,查出各种疾病患者195人,均予医治。1981年9月对俞村中学、旌德中学和4所小学共1971名学生进行视力普查,对169名视力不良者进行了矫治。1982年对13所中学进行采光条件调查,对不合格者进行了改良。1984年10~11月,对农村10所中小学学生进行视力调查,发现年级越高,学生视力减退越严重。其中5所中学4248只受检眼睛,视力减退的有626只,色盲的有90只;5所小学1548只受检眼中,视力减退的26只,色盲的20只。除对视力减退者施行矫治外,为保护学生视力,还加强了卫生教育,坚持开展课外活动和眼保健操。
(四)食品卫生
40年代初,旌德县卫生院曾按月召开旅馆、屠宰、酱园、豆腐店等业主座谈会,检查督促食品卫生工作。
建国后,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初由县人民卫生院公共卫生股执行,专职防疫员对市场肉类进行检疫,对饮食服务行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1956年县防疫站成立后,此项工作由该站专门负责。1958年县人民委员会颁布《旌德县服务食品制造、饮食小吃业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加强了食品卫生管理。
1965年夏,查出霉烂桂圆600公斤、不合格冰棒3500支,均予销毁,并规定熟食出售须用专筷或食品夹夹取。
1979年,遵照卫生部、商业部《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1960年颁布),在食品加工、销售、饮食行业和机关食堂中推行食品卫生“五四制”: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用具实行“四过关”,环境卫生达到“四定”,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县防疫站对经检查合格的饮服行业及其从业人员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卫生营业执照》及《健康检查证》362份。1985年4月县政府颁发了《旌德县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卫生管理暂行条例》。1983~1986年,有668家食品行业领取或更换《食品卫生许可证》;培训兼职食品卫生检查员48名,短期培训饮服业人员达56期1506人次;对饮服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3686人次;取消47人因患各种疾病不适宜从事食品行业的经营资格;组织食品卫生执法检查24次,对违法经营者共处罚50次,没收、销毁伪劣酒类和饮料1万多瓶,罚款4620元。各食品加工、销售企业已达到基本符合卫生标准,但路边、街头个体饮食摊卫生条件仍较差。
三、地方病、传染病防治
(一)血吸虫病
据调查血吸虫病在本县三溪一带流行至少有100年历史。建国后经调查确定,三溪乡三溪村和县属三溪农场,为有钉螺、有血吸虫病人的流行区;陈家、古城二村的部分自然村,因受上游疫水灌溉为无螺有病人的感染区。
消灭血吸虫病所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以灭螺治病为重点,并进行粪水管理和个人防护。1956~1984年的血吸虫病防治,历经三个阶段:1956~1960年,为调查摸底综合防治阶段。1957年查出钉螺面积18094平方米,平均密度9.7只/尺2,阳性率3.4%。对流行区5岁以上居民粪检1366人,查出阳性167人,阳性率为12.2%,治疗病人150人。这一阶段主攻灭螺,先后发动共4445人次,以清沟、糊缝、火烧、药杀等综合方法消灭主灌溉沟及其两侧灌区内的钉螺,并将有螺水田改为旱地。同时开展查病治病工作,控制新感染。1961~1965年,为控制和基本消灭阶段。主要是复查复灭钉螺,复查复治病人。对原有螺区进行多次复查,结合兴修水利,将主灌溉沟的有螺段用水泥砌壁或截弯取直,填埋有螺支沟和水塘。同时对历年查出和治疗的病人进行随访复查,对未治疗的病人及时补治。1965年5月,经省、地血防部门检查考核,认定本县已达到基本消灭血吸虫病标准。1966~1983年,为巩固、监测阶段。以考核防治效果为重点,同时扩大查螺、查病范围,进行螺情、病情监测。对原有螺区累计出动1500人次,复查63万平方米,均未发现残存钉螺。对流行区5岁以上的居民,采取粪便“三送三检”、“沉孵结合”的方法检查3647人(占应检人数的94.5%),只查出阳性15人。耕牛粪检1701头次,解剖猪84头、犬11只、野兔11只、鼠162只,均为阴性。对由外地调入鱼苗的5个养鱼场和136万株树苗追踪调查,也未发现钉螺。此外,1970~1976年还对全县非流行区进行了病情螺情调查。15岁以上人群中,经综合方法检查53367人,查出病人1649人(多为本省流行区迁入人口),其中1294人先后接受治疗;两次螺情普查,均未发现钉螺。
本县流行区累计查出钉螺面积25389平方米,经多次复查复灭,至1966年消灭钉螺。截止1983年,全县累计查出病人2340人,其中流行区691人,晚期病人42人(其中流行区16人);治疗病人1925人,其中流行区631人。流行区累计查出病牛3头,均予自然淘汰。1964~1984年国家投入血防经费共326839元。
1984年9月,经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技术评定组考核鉴定,确认本县已达到消灭血吸虫病的标准。1985年11月12日,县委、县政府举行消灭血吸虫病庆功大会,中央、省、地等血防部门负责人到会祝贺,大会表彰了5个血防先进集体和15名先进个人。
(二)疟疾
本县是疟疾重度流行区,部分乡村为超高度流行区。据民国31年、37年县卫生院统计,门诊疟疾病人居各病之首。1958年7月,庙首乡里仁疟疾暴发流行,发病率为42.75%,1961年,全县发病9946人,占总人口的12.61%,其中白地公社江村大队发病率高达67%。1972年7月,里仁发病率为38.42%。
1953年,屯溪疟疾防治站、芜湖专区血吸虫病防治所在兴隆乡设试点组,开展疟疾流行病学调查,并对患者进行系统治疗。1958年5月,芜湖专区疟疾防治大队分赴本县14个乡开展疟疾系统调查和防治工作。此后,国务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寄生虫病研究所及安徽省、芜湖专区相继派出专家教授、卫生专业人员来本县视察,开展疟防科研工作,基本完成了对蚊媒、生态环境、流行病学的调查和药物防治效果考核,总结出以消灭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经验。1962年,省、地、县三级卫生防疫站共同组成疟疾防治试点组,在双河公社龙山大队进行以药物预防治疗为主和在室内滞留喷洒杀虫剂为辅的疟防实验,控制了疟疾暴发性流行。1970年后,建立并健全乡村防疫网;制订以“两根治一预防”(现症病人根治、休止期根治和预防服药)和大力灭蚊为主的防治方案;建立疫情观察站,与径县、太平县开展联防。1975年3月,县疟防专业队对1.79万名疟史患者进行休止期根治,根治率达99.8%,其中全程足量为1.52万人。同年6月对漏查漏治病人进行补治,当年发病率比上年下降23.46%,其中白地公社由上年的38.7%降为5%。1978年,为巩固疟防成果,县卫生局组成1040人的疟防专业队,对庙首、白地、双河、兴隆、三溪五个疟防重点公社采取“全民服药”,其余公社“一人发病,全家服药”的措施,25天完成了4.39万人的休止期根治任务。当年全县发病率降至0.78%。1980年后,发病率一直控制在0.5%以下,1987年为0.019%。
(三)丝虫病
本县兴隆、双河、三溪、庙首、祥云、白地等乡均为马来丝虫病高度流行区,部分自然村为超高度流行区。
1958年,芜湖专区疟疾防治大队对本县流行区6.27万人进行“血检”(占总人口数的69.6%),查出微丝蚴阳性者3042人;另对7万人进行调查访问,发现有流火病史和橡皮肿者4225人。1960年,中国医学科学院寄生虫病研究所对本县三溪公社3321例患者全面采取海群生治疗,对部分晚期病人同时采取口服卡巴胂、针刺、拔罐、注射热藏胎盘组织液以及奴佛卡因股骨膜封闭和摘除腹股沟淋巴结等治疗措施。1965年10月,寄研所对三溪公社进行防治效果考核,该地微丝蚴阳性率和体征阳性率未见下降,新感染继续存在。1972年春,县丝虫病防治专业队在上海医疗队的支援下,对全县进行普查普治,坚持由生产队送药员按剂量、疗程送药上门,督促患者服药,防治效果有所提高。1982年成立丝虫病防治领导小组,抽调33名医生开展全县丝虫病普查普治工作。次年5月对微丝蚴阳性率超过0.5%的兴隆、三溪、双河、庙首、白地、祥云六个公社,一律供应含海群生食盐。到1985年止,全县开展丝虫病点面普查普治共十余次,累计普查23.9万多人次,查出微丝蚴阳性1万多人次,进行了相应治疗。1985年9月4日至10月10日,省、地丝虫病防治联合考核组对3004人进行“血检”和对体征病人查访,确认本县已达到基本消灭丝虫病标准。
(四)地方性甲状腺肿、克汀病
1952年调查,云山乡、三乐乡(现合为云乐乡)和银峰乡(现属兴隆乡)共有甲状腺肿患者537人,平均患病率占调查人数的9.8%。1955年,县成立甲状腺肿防治委员会,各区、乡、镇成立防治小组,开展全县甲状腺肿的查治工作,查出患者7349人(不包括甲状腺生理性增大者),发病率11.01%,当年采用碘化钾片进行防治。
1956年11月,省、县两级防疫站组织力量,在云乐乡许村、陈村、洪村调查2355人,查出甲状腺肿患者1519人,患病率64.5%;克汀病患者22人,患病率0.93%。采用大颈片、瘿药进行了治疗。同年本县开始供应碘盐,并调进大量海产品销售。1982年10月,县防疫站抽调各公社卫生院防疫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7~14岁)为重点的两种地方病调查,应查21141人,实查21038人,普查率为99.5%。其中甲状腺生理性增大者5090人,占24.19%;甲状腺肿大((1~4度)者1080人,患病率为5.13%,省防疫站定全县18个公社、镇均为病区。同年,县建立食盐加碘站。1985年,对全县中、小学生和三个流行病学调查点(云乐、孙村、旌桥)的居民开展普查普治工作,共查7.61万人,用口服碘油丸防治1.07万人次。1982~1987年,供应碘盐1500余吨。1982年防治效果考核,甲状腺肿、克汀病已大幅度下降,云乐乡许村、陈村、洪村的甲状腺肿大率由1965年的63.4%降为25.5%。1987年,经省“两地病”考核验收组考核认定,本县已达到基本控制“两地病”标准。
(五)头癣
1958年,县卫生科组成头癣查治小组,查出患者1979人,用猪油川楝膏治疗,近期有效率60%。1959年查出患者1601人,患病率2.57%,治疗1464人,治愈262人。1965年,省防疫站以旌德中学、向阳小学、福利院为查治试点,共查1275人,查出患者36人,发病率为2.8%,经口服灰黄霉素片和外用6%水杨酸软膏、2%碘酒治疗,治愈32人。1979年,成立头癣普查普治专业队,共查12.95万人,占总人口的93.72%,查出患者479人,患病率0.37%,对其中472人进行“一洗、二剃、三擦、四清、五服药”的综合治疗,近期疗效:痊愈427人、好转9人、无效36人。1980、1981年两次复查,共查出新患者196人,治疗177人。1983年6月,经省头癣考查组评定,本县已达到基本消灭头癣标准。
(六)麻风病
1962~1971年3月,经在外地医院检查确诊麻风病患者7人,1977年5月,县麻风病调查领导组组织专业队,在省麻风病防治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工作,确诊患者3人。这些病人均为五六十年代由外县迁入人口,发现后即送往外地麻风病院治疗,临床判愈回乡后继续进行巩固治疗和监测。1987年2月发现1例复发病人,随即送往外地复治。
(七)梅毒
民国31年(1942)9月,县卫生院诊治梅毒患者4人。民国37年,该院一个月门诊梅毒等性病患者33人。1959年调查,庙首、乔亭两公社有梅毒患者37人,均予治疗。1970年后,未发现新病例。
(八)天花
建国前,本县天花流行频繁,范围很广,病死率极高。因牛痘苗紧缺,不敷需要,疫情无法控制。民国35年(1946)天花流行,时隔两年再次暴发,城区一月内发病25人。1950年2月,天花流行时死亡8人。
建国后,县卫生部门从1950~1957年共种痘28万人次。1953年后未发现天花病例,牛痘接种工作于1982年终止。
(九)麻疹
1953~1981年麻疹曾大流行8次,患者9361人次,死亡79人。其中发病人数最多的是1973年,计2230人;死亡最多的是1963年,计31人。1974年后,县防疫部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麻疹疫苗进行预防注射,发病率已逐渐下降。
(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1963年1月~3月15日,全县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发病101人,死亡19人。县卫生部门采取紧急防治措施:除在公共场所和学校进行环境消毒外,还进行口腔喷药2741人次,分发磺胺嘧啶、双甲基嘧啶1.7万片,注射磺胺噻唑和磺胺嘧啶163支人份。5月底疫情得到控制。1977年1~5月,“流脑”暴发流行,患者1073人,发病率0.79%,死亡48人,病死率4.47%。上海市赴皖医疗队和马鞍山市、皖南医学院及县医疗队,及时分赴疫区抢救病人。县防疫站则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用呋喃西林溶液进行口腔喷雾或滴鼻,并加工出售呋喃西林药物糖果3吨。6月底,疫情得到控制。1979年后,“流脑”发病率下降到十万分之三以下。
(十一)钩端螺旋体病
钩端螺旋体病在本县多为稻田型和洪水型,少数为散发型,常发生在6~10月间,8月为高峰期,患者多为农民。1970年7月底,确诊首例病人(住白地公社洪川大队),当年全县发病4人。1971~1973年,共发病64人。1971年后,每年使用一定数量的钩端螺旋体菌苗预防注射,发动群众灭鼠、灭犬、管水、管粪。1978年后基本得到控制。
(十二)肠道病
每年夏秋季节,均有肠道病发生。1963年5月,庙首、白地、俞村等公社肠炎、菌痢流行,县组织医疗队积极进行防治。县防疫站每年4月10日至10月底,每月两次对交通干线附近的河流、厕所、食品饮料进行检验。县、乡医院在此期间另设肠道病门诊或专职医生,对2号病(副霍乱)可疑病人及时采样送检。
同时,县卫生部门还认真开展2号病系统防治工作。1963年培训卫生员121人,注射霍乱菌苗1822人份。1971年建立2号病防治专业队,实行“人员、药品、物资”三固定。历年来,县内均未发现2号病。
(十三)狂犬病
1952年县人民政府发动群众捕杀狂犬,以后也常有组织地灭犬。1983年夏季,全县被犬咬伤91人,其中4人因狂犬病死亡。县委、县政府紧急通知各地组织打狗队,灭犬8103条。1984年全县被犬咬伤87人,其中2人因狂犬病死亡。这一年灭犬7551条。1985年,县政府发出《关于预防、控制狂犬病的紧急通知》,对养犬户进行登记、审批、发证。1986年后,凡被犬咬伤者均予注射狂犬疫苗,未再发现狂犬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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