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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队伍
办新学前,县教谕、训导既是教育行政长官,又是教师,由县署委派。书院教师由办学者礼聘名儒学者担任。城乡私塾中的学馆由塾师自设,家塾、义塾的塾师由办学者聘请。民国期间,学校教师由校方聘请。民国18年(1929)全县有小学教职员105人,其中师范学校、中等学校毕业者29人;民国34年,有小学教师234人,其中短期师范以上学校毕业者170人。1949年上半年,全县小学教师196人,中学教师9人。
解放初,旧有教师全部留用。尔后,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由国家统一分配师范院校或其他院校及高初中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1949年暑假,举办全县首次教师学习会,整顿了教师队伍。年底,全县共有小教168人、中教9人。1952年中小学教师发展到218人。1957年初中教师13人、小学教师213人、幼儿教师9人。1962年高中教师11人、初中教师30人、小教225人、幼师7人。1965年教师总数增至552人,其中小教506人。1970年共有教师608人,1975年发展到948人,1987年教师队伍增至1286人,其中高中教师72人、职业高中教师8人、初中教师276人,高、初中代课教师56人,兼课教师3人,小学教师653人,小学代课教师84人,幼师132人,聋哑学校教师2人。
在教师队伍中,还有相当数量向社会吸收的民办教师,解放初全县民办教师1人,1953年发展到66人。1966年8月,民办教师增至250多人。至1986年,全县有初中民办教师12人,小学民办教师274人。县教育主管部门每年都对民办教师实行考核、整顿,合格者留用,不负责任的辞退。不合格者或劝退,或予培训,对于教龄长、成绩显著的民师则分期转为公办教师。
在教师数量发展的同时,师资水平也不断提高。1950年,本县小学教师中,大学毕业者2人、专科毕业2人、中师毕业21人、短师肄业19人、中学毕业121人。到“文革”前夕,本县师资水平基本符合教育部规定。1987年全县教师的学历:高中教师72人中,高校本科毕业者48人,高校本科肄业及专科毕业者23人,中专毕业者1人;职业高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者4人,专科毕业者4人;初中教师276人中,高校本科毕业者31人,高校专科毕业及本、专科肄业两年以上者171人,中专、高中毕业的69人,中专、高中肄业的5人;小学教师653人中,中师、高中毕业者435人,中师、高中肄业及初师、初中毕业者186人,初师、初中肄业者32人。
二、生活待遇
清末民初,家塾塾师除一年收每个学生3~5元(银元)学费外,还由学生家长轮流供膳,或由某姓祠堂拨款供给伙食。义塾塾师的薪俸、膳食则由某姓祠堂、庙宇的地租收入或私人捐款统筹解决。塾师自设学馆者,学生只缴学费不供伙食。官办学堂教师月薪银元10元不等,由办学者发给。民国18年(1929),全县教师105人中年薪不满100元者占46.9%。民国19年,年薪100~150元者占教师总数的24.2%,150~200元者占5.2%,200~300元者占4.2%。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物价昂贵,教师薪俸不能按时领取,还须负担保甲经费和其他杂税,生活十分清苦。许多教师要求减免杂税,增加工薪,改善生活。民国34年,永乐、玉屏、乔安、三溪、分庶、俞村、篁嘉、丰溪等乡校的教师曾联名呈文皖南行署和安徽省政府,要求增加薪俸。
1949年10月~1952年5月,教师工资以大米计发。小学教师月薪大米170市斤,折人民币11元多;中学教师月薪大米220市斤,折人民币13元多,基本保障了教师的生活。1952年6月实行工资分制后,小学教师平均月薪折人民币28.8元,比1951年提高一倍多;中学教师平均月薪38.3元,增加近两倍。同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享受公费医疗,生活困难者,还享受福利补助。1955年7月,实行货币工资,废除工资分制。1956年实行工资改革,小学教师平均工资增至37.59元,中学教师增至55.2元。1959、1963年,国家对少数工资较低的教师两次调整工资。1977~1981年,连续三次调整工资,教师收入普遍增加。1982年全县公办中小学教师普遍调升工资,其中669人升一级,109人升二级,两者计占总人数的93.96%。1984年,中小学教师平均月薪51.2元,小学教师最高月薪74元,中学教师最高月薪118元。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有759人增加工资,人均月净增资额22.27元。1987年1月,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205名中小学教师调升一级工资。当年全县中小学教职员工平均月薪109元。此外,还有书报费、洗理费、降温费和取暖费、班主任津贴以及其他各种福利。教师生活待遇普遍提高,生活日益改善。
三、政治地位
建国前,教师社会地位低下,经济收入微薄,被讥为“孩子王”、“穷教书匠”,稍有门路者多不愿教书,故本县旧有“家无隔宿粮,不做孩子王”之说。
建国后,1950年成立了中国教育工会旌德县委员会。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先后加入了工会,成为教育工会会员。1956年有31人被选为县优秀教师,2人出席省初等学校优秀教师代表会。1979年春,县召开教育工作先进代表会,评选出6名先进教师,每人提升一级工资。1980年,有2人被评为地区优秀体育教师,1人被评为县优秀体育教师。1981年,选出县少先队优秀辅导员23人,其中1人被选为省优秀辅导员,1人评为省先进少年儿童工作者。1983年有20人被评选为优秀班主任,其中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2人评为全省优秀班主任,3人为地区优秀班主任。1984年,幼儿教师中有6人被地区妇联授予“好园丁”称号。同年,中小学教师评定职称,享受讲师级待遇的49人。同时有108人获教育部颁发的“园丁荣誉纪念章”,45人获地区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1986年,有98人获得省颁“执教三十年以上荣誉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平反昭雪教师中的冤假错案,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截至1987年上半年,复查教师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遗留问题158件,改正错划右派分子63人。
至1986年,全县中学教师301人中,有49人加入中国共产党,112人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小学教师646人中,有99人加入中国共产党,163人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全县中小学教师中有18人当选为县人大代表,其中1人当选为人大副主任;有26人为县政协委员,其中3人先后任政协副主席。每年教师节,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领导都要亲临学校慰问教师,为教师办实事、“送温暖”,整个社会尊师重教的风气日趋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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