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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武装
(一)明清地方武装
1.民兵、民壮
明清时代,旌德县已设有地方民壮、乡兵。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县城北门外半里的教场内。常驻乡兵140人。至清初,改称民壮,原有常年性民壮(也称“经制民壮”)50名,后渐次节减,乾隆十年(1745)实存弓箭手8名,鸟枪手8名,长枪手4名,后增捕役4名。
2.团练
清咸丰三年(1853),旌德县办团练配合清军与太平军抗衡。县置团练局,各乡设立分局,总人数达数万人。《旌川杂志》载:“省城失守(指1853年太平军攻克安庆),本县办团,劝捐助饷,设局城内预备仓。主之者邑令卢铣,继之者金保权与乡宦吕锦文也。”后县令虽经几易,但吕锦文始终操纵本县团练局。
(二)国民政府地方武装
1.保卫团、警察分队
民国十九年(1930),旌德县设保卫团,计有职员6人,团兵99人,步枪69支,子弹4303发。次年1月,改编成警察分队,设分队长1人,其他官佐12人,士兵及伙夫60人,编为3排6班。
2.警备队、保安队
警备队成立于民国19年(1930),设职员2人,队警50人,配步枪15支,子弹140发。次年改成保安队,直属于省保安处。民国21年9月,县保安队设独立中队,由官佐8人,士兵72人组成。
3.游击大队、国民自卫总队、国民兵团
民国25年(1936),“第三战区旌德游击大队”成立,下辖1个常备中队,2个游击中队,有官兵408人,步枪190支,驳壳枪2支,子弹11855发。次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常备中队改编成抗日人民自卫军常备独立中队,下辖3个分队,9个班。有官兵123人,“七九”步枪96支,子弹2280发。民国27年,成立“旌德县抗日人民自卫军司令部”,司令由县长田易畴兼任,统管全县地方武装。次年1月改称“旌德县国民自卫总队”,原常备独立中队又改编成国民自卫总队常备队,士兵由各区署按照征集名额征调入营。国民自卫总队还设有预备队和后备队,预备队分5个分队,每分队3个班,分别驻于县城、俞村、三溪、乔亭、庙首等地。后备队由各保19~45岁壮丁组成保分队,保长兼任分队长。
民国29年3月15日,县国民自卫总队改组成县国民兵团,下辖常备独立分队1个,官兵38人,驻县城;自卫中队1个,官兵126人,轻机枪1挺,步枪96支,分驻城乡各地;后备队3个,分驻俞村、三溪、庙首三地。另有各乡镇队11个。
民国32年,自卫中队扩编成自卫大队,下辖3个中队,设官佐29人,士兵313人,配有马步枪177支,子弹10415发,轻机枪5挺,子弹4540发,手榴弹72枚。原11个乡镇队改编成乡镇警保队,由乡镇长兼任队长,每队3班,每班12人,由各乡镇30~45岁之国民充任,服役期一年一换。民国34年,因经费所限,县国民兵团裁撤。乡镇警保队由每队3班缩编成2班。全县11个队设官22名,兵264名,配备步枪254支,子弹6092发,手榴弹123枚。民国35年,县自卫中队也从3个中队缩编成2个。
4.县民众自卫总队、保安警察队
民国36年(1947),组建县民众自卫总队,各乡镇设自卫大队,保设中队,队长均由乡镇保长兼任。总队下辖乡镇大队9个,保中队66个,官兵总数535人。队丁由18~45岁之壮丁及退役在乡的官兵组成。同年7月,县民众自卫总队改编成4个常备自卫中队。次年2月,其中2个中队改组成县保安警察队,编制105人,其中官佐7人,干警98人。5月,又奉省保安司令部电令,将保安警队增设至3个中队,有官佐25人,士兵240人。
5.民众自卫团
民国37年(1948)12月11日,奉省保安司令部电令,县民众自卫总队改编成民众自卫团,本县暂编第一营,营部设营长、副营长、副官、书记各1人,其他官佐、军士12人。下辖4个连队,有官兵526人,配备轻机枪9挺,步枪284支,驳壳枪5支,土炮1门。
(三)共产党领导的地方武装
1.农民自卫军
民国15年(1926)6~7月间,旌德县三都(今龙川)、里八都(今仕川)、十五都(今朱旺村)及西乡等地,相继组织农民自卫军。全县有农民自卫军800多人,仅仕川一地就有108人。
2.游击队、武工队
1941年3月,一批在“皖南事变”中失散的新四军干部陆续集结在泾旌太边区樵山一带伺机北撤,其中刘奎、李建春、黄诚等军事干部应泾旌太中心县委要求,决定留在皖南,帮助地方党组织建立武装,开展斗争;同时留下的还有原泾太县委洪林和尹德光等人。5月下旬,泾旌太中心县委根据新四军代军长陈毅关子“皖南山区必须发动游击战争,坚决以武装斗争回击敌人”的指示,克服重重困难,在泾旌交界的朱家坑成立了皖南事变后第一支中心县委游击队(又名黄山游击队),队员包括旌德西乡几名共产党员在内共13人,队长刘奎、指导员李建春。装备有2支驳壳枪,9支步枪,2杆土枪和几枚手榴弹。7月初,这支刚成立的游击队打响了庙首第一仗。首战告捷之后,洪林、尹德光等8人在泾县濂坑一带成立第二支地方武装——泾旌太游击队。不久,这支游击队在旌德三溪镇压了联保主任吕佩卿。
1942年5月,旌绩县委书记唐辉在旌绩边区组建一支10余人的旌绩县委游击队。1943年7月中心县委派吕辉、王成信等5人往旌德乌岭沟及宁国板桥一带开辟旌泾宁宣边区游击根据地,不久即成立一支13人组成的游击队。
1945年9月,皖南山地游击队发展到300多人。其中泾旌太地区洪林部70多人,泾旌宁宣地区吕辉部40多人,歙绩宁地区唐辉部100多人,黄山西部地区刘奎部50多人。他们在旌德境内活动区域是:东南边版书、南关、板桥一带是唐辉部;东北边乔亭、云乐一带是吕辉部:西乡和北乡是洪林部。
1948年4月,黄东工委设置歙太、旌绩、歙绩3个小工委,每个小工委有武工队一支。旌绩工委武工队由王树芝、叶维章领导,有队员20余人,步枪20余支。
3.县大队、独立营
1949年4月24日,旌德县解放,5月成立“旌德县大队”,属地方编制,由县委书记叶维章兼任政委,查国英任大队长。大队部设警卫排和后勤股,下辖3个连队,均系三三篇制,另有5个区小队,2个情报站(俞村、三溪)。
1950年下半年,撤销县大队和区小队,成立“旌德县独立第五营”,隶属于徽州军分区领导。1952年5月,独立营裁撤,人员并入县人民武装部。
4.县中队
原系县公安局民警中队,1966年下半年划归县人武部接管,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旌德县中队”,1975年下半年复归县公安局,改称“旌德县人民武装警察中队”,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全中队有干部战士29人,实行义务兵役制,执行看管监犯、维持社会治安等任务。
二、民兵
(一)组织
1943年6月,在皖南山地中心县委负责人胡明、洪琪等人的发动下,黄高峰根据地的王家庄、唐川、五百坦、百坑、陶湾等村相继成立民兵组织,共有男女民兵40多人。钱山塘村基干民兵班于次年3月发展成民兵中队。1946年秋,黄高峰根据地周围各村,凡18~50岁的农民基本上都参加民兵,人数发展到170多人。同时,乔亭、汤村、版书、厚儒等地也相继成立民兵组织。1947年冬,钱山塘建立共和乡民兵大队,始有600多人,不久整顿为一个民兵连,连长毛有土、副连长谭青龙。1948年2月,西乡洋川成立民兵队,3月,高甲,岭下、汪村、洋山下、下洋一带也发展了民兵组织。
解放初期,全县在组织农会的同时,普遍建立民兵组织。凡18~40周岁男性公民和18~30周岁女性公民,思想进步,历史清白,身体健康,本人自愿报名,经党支部批准,即为民兵。1950年初,全县民兵总数1529人。其中将军乡153人,玉屏乡249人,分庶乡110人,兴仁乡125人,旌阳乡118人,三溪乡104人,永乐乡179人,乔亭乡185人,俞村乡306人。
1951年随行政机构的改变,各乡镇设民兵大队,村设民兵中队,下设分队和小队。大队配有正、副大队长、指导员和文书,中队配有正、副队长。编制一般8~15人为一小队,2~5个小队为一分队,2~5个分队为一中队,若干中队(一乡)组成一个大队。1953年初,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1952年12月颁布的《民兵组织暂行条例》,全县实行“普遍民兵制”,并区分普通民兵(20~40周岁)和基干民兵(18~25周岁),基干民兵中又设武装基干民兵,作为兵员征集的基础。全县民兵总人数发展到3795人,实行班、排、连、营建制。1956年,以乡为单位建立民兵乡队部,下设民兵基干队,所有基干民兵均按8~15人编成一个小队,由乡队部直接领导。同年,全县民兵和预备役合编。合编后全县基干民兵4176人,普通民兵6979人。
1958年9月,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实行全民皆兵”的号召。县组建民兵师,各公社组建民兵团。凡16~50岁身体健康的男女公民都编入民兵组织,从9月24~28日,仅5天时间,旌德县就实现了“全民皆兵”。全县成立民兵师1个,下辖6个团,22个营,138个连,566个排,2194个班,民兵总数35808人,占全县人口46%。民兵师各级领导,均由县、社党政负责人兼任。1962年6月19日,毛主席又发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简称“三落实”)的指示。全县15个公社,107个大队民兵组织进行了整顿,重新建立以公社和大队为单位的16个团,107个营,114个连,416个排。在城镇机关,则根据行业特点,进行对口编组,建立工兵、卫生兵、通信兵综合连,有178名技术兵。整顿后,全县武装民兵由1959年的600余人增加到1195人。1970年1月成立1个民兵独立营,下辖7个连。成员除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外,一般为18~25岁男性基干民兵,分布在人口集中、交通方便的旌阳、南关、版书、俞村、板桥、华坦、朱庆、三溪、庙首、孙村、白地等11个公社的49个大队。1971年独立营扩编成独立团,以公社建连,下辖15个连队,2个独立排,分布在16个公社和2个厂矿,有民兵2340人。
1975年2月,成立“旌德县民兵指挥部”,并从县直单位抽调武装民兵36人,组成民兵小分队,长期脱产,轮流值勤。各公社和厂矿民兵营(连)也相继成立民兵执勤小分队。全县计有此类小分队153个,执勤民兵达3000余人。随着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县民兵指挥部”和各级“民兵小分队”于1977年全部撤销。1979年全县民兵组织普遍进行整顿,同年底,全县民兵共编成1个师,18个团,110个营,29个连和1293个排,民兵总数38654人。其中基干民兵16938人,还组建17个武装连,92个排,武装民兵3226人。
1981年,中央军委下发《关于民兵组织调整的通知》,强调“压缩民兵年龄,缩小建制范围,简化组织层次,严格参加民兵条件”。全县民兵组织又进行调整和改革。除农村人民公社和厂矿企业单位外,其他机关、学校、街道不再设民兵组织,同时取消县编民兵师、公社编民兵团的规定。民兵年龄改为男性18~35岁,女性18~28岁;其中基干民兵18~28岁。组织形式由原来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3种改为普通和基干2种,在基干民兵中又设立专业分队。全县设有通信连1个(90人)、侦察排1个(41人)、六○炮迫击炮排4个(80人)、反坦克火器排3个(117人)、打坦克爆破班12个(112人),计专业基干民兵440人。这次调整中还取消民兵个人保管武器的制度,将所有民兵武器一律集中到各公社(镇)武装部统一保管。1985年起,各乡镇民兵武器全部由县人武部集中保管。
若干年份民兵组织统计表

(二)训练
建国初期,民兵训练坚持小型分散不脱产的原则,平时训练不离村,吃饭不离家,秋后分片集训,每年8~10天,军政训练比例3:7。1958年训练时间改为15~20天,军政比例7:3。1969年30天左右。1972年参训2.4万人,是建国以来最多的一年。1973年执行《三年训练纲要》,分批就地组训。1981年以后,军政训练比例为9:1,并以公社为单位组织集训,每2年一个周期。1983年有4987人参加训练,此后参训人数大为减少。1985年减至100人,由分乡周期训练改县集中年度训练,时间每年30天,并结合本县具体情况,选配有一定专业特长和教学能力的骨干建立县军训教学协作网,在县人武部直接领导下研究实施全县民兵军训工作。
训练对象,主要是民兵基层干部、基干民兵和武装基干民兵以及民兵专业骨干。各乡(镇)专职武装部长和所属营(连)长则由县人武部统一组织集训,或由徽州军分区教导队代训。
训练内容主要有射击、投弹、爆破、埋设地雷、“三打三防”(打飞机、打空降、打坦克和防空袭、防化学武器、防原子武器)技术和单兵、班、排战术等,同时还进行作战基础知识、战斗勤务以及民兵任务、守则的学习教育。1973年还组织县直机关和厂矿民兵368人进行行军、作战、野营拉练。1974年全县民兵进行“三防”教育150余次,受教育民兵达34500多人次。
(三)活动
1.参军参战,剿匪反霸,维护社会治安
建国前,旌德县民兵曾多次配合游击队对敌作战。1944年6月29日,钱山塘民兵配合旌绩县委游击队参加鸡公关伏击战,缴获国民党52师运输队13辆独轮车装运的手榴弹1000枚,子弹2万发,俘虏敌运输连长和士兵各1人。1947年10月14日,旌绩地区民兵1000余人参加皖南地委领导的各路游击队联合发起的白地围攻战。
土地改革运动中,全县民兵积极参加斗争地主恶霸,站岗放哨,护路护桥,监视和管制阶级敌人活动,保卫了土改运动顺利进行。建国初期又配合公安部门投入剿匪反霸斗争。1950年白地箬岭一带有股匪活动,全县民兵配合县大队战士,奋战两月,全歼匪徒,活捉匪首。“抗美援朝”运动中,全县民兵踊跃报名参加志愿军,并积极捐款购买飞机大炮。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全县民兵积极参加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建国30多年来,全县民兵参加治安执勤达37700多人次,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案件125起,搜捕案犯240余人,押送犯人1142人次。
2.开展军事比武,参加战备演习
1965年春节前后和3月间,县人武部先后3次组织全县16个公社基干民兵和武装基干民兵168个班共2180多人,分5个片进行军事比武考核活动,评出十几个尖子班和县直机关—个连,还评出3名民兵选手(2男1女),出席全省民兵比武大会。1978年又抽调各公社武装基干民兵建制班10个共180人,分旌阳、庙首、三溪三片,进行自动步枪实弹射击和立姿投弹及刺杀等军事比武考核。
1964~1973年,全县民兵进行各种战备演习430多次。1965年12月26日,白地、庙首两公社武装基干民兵2692人参加由徽州军分区统一组织和指挥的旌德、绩溪、歙县、太平4县民兵在“八号地区’联合进行的反空降军事演习。1973年3月18日凌晨2时至下午4时,县人武部组织白地、祥云、孙村,庙首、旌阳、南关等公社和县中队、县农机厂、县医院、县邮电局等11个单位民兵和战士6661人(其中武装基干民兵858人)在“九号地区”进行大规模反空降军事演习,演习从实战出发,成立作战指挥所,开设战地医院,组织战地服务组,配备机动作战部队,动用各种汽车11辆。
3.抗灾抢险
1969年7月,特大洪水冲毁南关白杨岭水库,次年冬,清潭大队民兵180多人苦战2个多月,完成1800多石方和2万多土方工程,修复水库蓄水量达15万立方米,使这个大队的80%以上农田能够40天无雨保收。1983年3月,乔亭乡玉屏山和郭家山发生山林火灾,所在地大队民兵营组织基干民兵40多人奋战一昼夜,扑灭火灾,保住1万多亩国有山林和集体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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