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四节 社会安置
一、收容遣返
1961年,县政府成立收容安置外流人口办公室,并在旌阳、三溪、俞村各设收容所一处。办公室从公安、民政、劳动等部门抽调人员,对外流人口进行登记清理。对已就业者允许就地落户;无业者则付资遣送返乡。1958~1964年,从浙江、江苏、山东等8省流入本县1.79万人。至1965年前后共动员自动返乡2800人,资遣返乡6654人(次),资助旅费2.8万元,发放救济款6378元,医药费1.9万元,帮助治病3668人次,同时还发放了救济物资。1966年“四清”运动中清理遣送外流人口862人,押送回乡的“四类分子”和犯罪分子74人。此后还多次遣送“盲流”人员。
二、移民安置
1954年,全县接收江淮地区水患灾民5143人,安置到本县农村互助组、农业社从事农业、手工业生产。1958年接收安置无为县移民2万多人。1961~1963年,接收新安江水库淹没区移民1396人,主要安置在白地、庙首、孙村、兴隆4个公社落户,参加当地社、队农业生产。至1970年,共接收浙江淳安、建德、桐庐、富阳、临安、开化6个县移民755户、3489人,安置到本县10个公社插队落户。1973年12月,接收新安江水库歙县淹没区移民2000多人,安置在本县各社、队参加农业生产。
1961年,县政府成立收容安置外流人口办公室,并在旌阳、三溪、俞村各设收容所一处。办公室从公安、民政、劳动等部门抽调人员,对外流人口进行登记清理。对已就业者允许就地落户;无业者则付资遣送返乡。1958~1964年,从浙江、江苏、山东等8省流入本县1.79万人。至1965年前后共动员自动返乡2800人,资遣返乡6654人(次),资助旅费2.8万元,发放救济款6378元,医药费1.9万元,帮助治病3668人次,同时还发放了救济物资。1966年“四清”运动中清理遣送外流人口862人,押送回乡的“四类分子”和犯罪分子74人。此后还多次遣送“盲流”人员。
二、移民安置
1954年,全县接收江淮地区水患灾民5143人,安置到本县农村互助组、农业社从事农业、手工业生产。1958年接收安置无为县移民2万多人。1961~1963年,接收新安江水库淹没区移民1396人,主要安置在白地、庙首、孙村、兴隆4个公社落户,参加当地社、队农业生产。至1970年,共接收浙江淳安、建德、桐庐、富阳、临安、开化6个县移民755户、3489人,安置到本县10个公社插队落户。1973年12月,接收新安江水库歙县淹没区移民2000多人,安置在本县各社、队参加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