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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制
1949年4月24日本县解放,旌德县人民政府成立,下设秘书室、民法科、财政科、教育科、工商科、粮食局、税务局、公安局、供销合作总社。1950年初,全县设立5个区人民政府,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县府增设建设科、农林科。1951年增设农税科,教育科改为文教科。1952年增设水利科、卫生科、撤销农税科。1953年增设人事科、统调科、监察委员会办公室。1954年增设林业科、手工业管理科。1955年增设交通科、计划委员会,农林科改为农业局。
1956年5月,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下设县人委办公室、民政科、财政科、商业科、工业科、交通科、文教科、卫生科、水利科、人事科、统计科、监察室、计划委员会、手工业管理科、农业局、林业局、粮食局、税务局、公安局、供销合作社、农副产品采购局、财贸办公室、物价管理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撤销5个区政府。
1957年,精简县级机构,撤销农副产品采购局、财贸办公室;工业、交通合并为工交科、水利科并入农业局、计划委员会和统计科合并为经济计划委员会;商业科改为商业局;增设广播站和农业社干部训练班。1958年供销社并入商业局。
1961年4月,县人委所属机构有委、局、科、室、社、校、站22个。1963年,增设物资局、档案科,撤销工交局复置交通科。1964年4月重设体育运动委员会,11月设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商业局合署办公)。
1967年初,县人民委员会因“文革”冲击而瘫痪。同年4月,由县人民武装部主持组建了旌德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领导全县生产,处理日常工作。1968年7月,成立旌德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办事、政工、人保、生产指挥四个大组。大组内设若干小组,分管各项工作,取代县委、县人委所属的部、委、办、局、科、室等部门职权,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体制。1969年1月,学习河南灵宝县精简机构的经验,实行同行业、同类型的政企合一体制,将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合并为毛泽东思想宣传、农牧服务、林业产销、财政金融、粮油棉管理、卫生服务、交通服务、邮电服务、生产生活服务九大站,各站均成立革命委员会。1970年九大站撤销,成立旌德县革命委员会民政劳动局、财税局、商业局、粮食局、物资局、教育局、卫生局、工业局、交通局、手工业管理局、农水局、林业局、国防工业办公室、防空办公室、体育运动委员会。除体委设军管组外,各局分别成立革命领导小组。1973年恢复公安局,增设文化局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1975年增设地震办公室。
1977年4月,撤销县革委会四大组和手工业管理局及各局革命领导小组,恢复局长制。设立县革委会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社队企业管理局、农业机械局、基本建设局,合并文化、教育局为文教局,分财税局为财政局和税务局。1978年,设农林办公室、工交办公室、财贸办公室,恢复科学技术委员会、人事局、手工业管理局、供销社、工商行政管理局,分民劳局为民政局和劳动局。1979年设计划生育办公室、广播事业局、气象局,分文教局为文化局和教育局,分农水局为农业局和水利电力局。1980年设司法局、统计科,改手工业管理局为第二轻工业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并入劳动局。
1981年3月召开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后,改县革委会为县人民政府,设政府办公室,同时增设物价委员会、档案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供电局,改统计科为统计局,撤销防空办公室和地震办公室,地震业务并入科委。
1982~1984年,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调整县政府机构,撤销农林办公室、工交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工业局,建立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信访办公室、标准计量局、地方志办公室、地名普查办公室、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区划办公室、蔬菜办公室、审计局、烟草专卖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局,改广播事业局为广播电视局、粮食局为粮油食品局、农业局为农牧渔业局、社队企业局为乡镇企业局、基本建设局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5年计划生育办公室改为计划生育委员会。1986年增设农村经济委员会。1987年增设外事、侨务、旅游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科,教育局改为教育委员会。至此,除邮电局、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保险公司外,县政府所属机构为49个。
历任县长(主任)名单

历任副县长(副主任)名单

二、政务
在中共旌德县委领导下,县人民政府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持开展了艰巨繁重的政务工作。建国初期,在全县开展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打退资产阶级进攻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在机关则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改造旧的文教事业,在进行一系列社会改革和抗美援朝的同时,迅速恢复了全县的国民经济。
1953~1957年,遵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进行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组织农业生产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1956年实现了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和合作化。1957年初,全县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47个,吸收99.9%的农户入社。
1958年,按照“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开展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全县农民敲锣打鼓,申请入社,短短几个月就将全部农户都转入五个大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统一核算,打破千家万户的小锅灶,实行大兵团劳动,组织军事化,生活集体化。因“左”倾错误影响,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严重泛滥,使全县农业严重倒退,工业虚假增长。后经60年代初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理顺了产业关系,全县经济建设得以恢复发展。
1964~1966年,开展以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大规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全县17个公社(镇)、100个大队、1021个生产队和县直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8.8万人参加“四清”运动,清出有各种“政治历史问题”的62人;“经济不清”的4777人;退赔粮食41.25万公斤,退赔款29.52万元。
1968年以后,在进行“清理阶级队伍”、“批林批孔”、“反击右倾翻案风”等运动的同时,组织农业学大寨和工业学大庆运动。其中虽有盲目大干的左倾错误,但经济建设仍然取得一定进展:修了26座水库,进行了一些较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保持了粮食生产比较稳定的增长;创办了109个乡村林场,提高了森林覆盖率,增加了林木蓄积量;兴建了农机、台钻、水泥、玻纤、制鞋、制药、徽墨等工厂,工业总产值由1968年的437万元增长到1978年的1383万元,增长2.16倍;修乡村公路200多公里,全县通车里程由60年代末的120公里增长到70年代末的305公里。
从1968年毛主席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的号召,到1977年中央通知停止下放知识青年为止,全县共接收安置上海、合肥、马鞍山、芜湖、屯溪等地和本县的初、高中学生、社会青年共2161人在旌德插队落户,其中本县1025人。这些知识青年分别安排在18个公社和国营农、林、牧场,与群众一起劳动。全县共设知青点234个,下放知青大多自成一家,集体生活。70年代后期,陆续安排知青就业、回城,到1983年安置完毕,其中:招工1802人,招干27人、参军79人,升学192人,回城待业(开办知青商店等)61人。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县人民政府先后开展了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清理帮派体系、进行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肃清极“左”思潮、拨乱反正等政务活动。
普及法律知识,进行法制建设,维护社会治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了458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同时摘掉1697名地主和富农分子的帽子。
广开门路,安置2900多名无业和待业青年就业。
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并使之逐步法律化、制度化、纪律化。自1980年至1987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9~12‰。
进行了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先后改革了企业人事和经营管理制度、人民公社体制、县级机构、教育体制、财政体制、商业体制、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工资制度和部分物价制度。特别是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效显著,同时,落实了林业“三定”和生产责任制。
进行企业整顿、技术改造,接收利用上海小三线企业,改建成麻纺、电子、建材等13个工厂,县农机厂、台钻厂利用原三线厂部分车间,增加高频接插件和钢球等生产项目,全县工业持续增长,屡上台阶,1987年工业总产值3915万元,比1978年增长1.8倍。
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品商品率,解决了全县人民温饱问题,农民收入增长较快。1987年人均收入381元,比1976年的89元增长3.28倍,农民生活明显改善。
加速市政交通、生活设施建设,兴建了自来水厂、广播电视大楼、梓山宾馆、五交化大楼、饮服大楼、医院大楼、旌阳大桥、护岸河堤、乡村公路、桥梁等,改变了城乡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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