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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宣传
建国以来,社会宣传主要是围绕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组织报告员、读报组及业余宣传队伍,运用广播、幻灯、黑板报、墙报、专栏等各种工具,通过各种会议、党课、民校以及文艺活动等形式,向全县人民开展宣传活动,广泛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教育。
建国初期,宣传解放全中国的伟大胜利,鼓励人民翻身解放,当家作主,开展反霸斗争、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1953年至1956年,全县共组织94名业余宣传员和兼职报告员,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粮棉统购统销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8年全县组织80名干部深入各地大张旗鼓地宣传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动员全县人民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乘卫星,驾火箭”,向粮食亩产双千斤进军,遍地开花办工业。60年代着重宣传“学雷锋”活动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全面开展学习毛主席著作和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全国学习解放军活动。全县有1092个学习毛主席著作小组,其中被评为先进集体25个、积极分子218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突出宣传“三忠于”(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革命路线)、“四无限”(无限忠于毛主席、无限信仰毛主席、无限热爱毛主席、无限崇拜毛主席)以及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等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广泛开展学习《毛主席语录》活动。
70年代末至80年代以来,反复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其路线方针政策。80年代初,全县组织了2000多人的宣传队伍,深入1400多个生产队宣传讲解《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此后陆续开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森林法》、《经济合同法》等法制宣传;倡导“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及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的群众活动;组织力量清除精神污染,收缴黄色手抄本读物和黄色书刊,清查并消磁处理一批黄色音像制品,拆除了27座土地庙;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广播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两个文明建设和普及法律知识等宣传教育。
二、党员教育
1949年以来,党员教育,一是由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和党校组织培训;二是选送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赴省、地委党校学习;三是以支部为单位,通过“三会一课”(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活动,对党员进行思想、路线、党风、党纪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建国初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制定的党员八条标准、社会发展史、总路线、宪法及农业互助合作文件。1956年至“文化大革命”前,以《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人民公社六十条”及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为教材,对党员进行教育。“文化大革命”中,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毛主席著作和语录。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文选》、《党员必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毛泽东同志论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党的十三大文件等为基本教材,对党员进行学习辅导和理论教育。
1950~1963年,举办县党训班24期,培训党员2851人次;选送县、区干部238人次参加省、地党训班学习。县直机关和部分公社也举办了训练班,轮训党员3097人次。全县党支部普遍建立了党课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员教育处于混乱状态。1979年以来,县委加强了对党员的理论培训。1980~1987年培训党课教员4期,举办党员轮训班8期、培训党员900多人,选送60多名党员干部分赴中央、省、地团校和党校及大专院校进行专业培训。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城乡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在职学习。县委委员成立中心学习组,学习哲学、政治和经济理论。1982年全县226名科局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省经济理论统考,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1983年19名县级领导干部参加徽州地区经济理论统考,平均成绩达90分以上,居全区第三名。1987年县直单位858名干部参加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书的统考,及格率百分之百。
三、组织整顿
1951年,在“三反”、“五反”运动中,结合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整顿党的组织。1952年8月,对全县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整顿,1953年1月完成。1953年至1955年,在普遍开展对党员进行八条标准和总路线、总任务教育的同时,对部分支部进行了整顿,将个别隐瞒重大历史问题的人清除出党。
1957年下半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改善领导作风、党群关系。随后,整风运动转为反右派斗争。1958年开展“反右倾”和整风整社运动,出现了扩大化现象,使党内民主生活遭到损害。
1966年,全县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四清运动”)中进行整党,重新登记党员。根据各自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分别予以准予登记、不予登记、暂缓登记、自动退党和劝其退党的处理。对犯区有严重错误和比较严重错误的党员,则给予党纪处分。由于“左”的偏差,一些党员干部受到错误批判和处分。
1968年至1969年底,全县各级党组织全面进行群众整党,一些党员蒙受了不白之冤,被诬为叛徒、特务和顽固不化的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受到批判和斗争,有的被迫害致死。
1984年12月至1987年1月,全县有15个党组、19个党委、18个总支、328个支部、5523名党员,分三批进行了整顿。全县5183名正式党员,通过整顿,对照标准,予以登记5145名,缓期登记29名,不予登记9名;给予党纪处分47名。同时对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成员,进行改选、调整和充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1986年受省、地表彰的先进党支部3个、优秀共产党员8名。1987年全县评出先进党支部23个、先进党小组1个和优秀共产党员49名。
四、纪律检查
1950年5月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后,开展了经常性的纪律检查工作。对违犯党纪的党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进行严肃处理。1950~1955年查处党员违纪案件86件,给予党纪处分43人。
1956年,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监察委员会。至1958年底,共查处各种违纪案件245件,给予党纪处分181人。其中1958年查处的达133件,是查处案件最多的一年,有扩大化现象。
1961~1965年,受理党员违纪案件和申诉案件556件,立案查处284件,给予党纪处分173人,免予纪律处分111人。同时,对1958年至1961年上半年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实事求是的甄别、复查纠正错案94件。其中恢复党籍22人,恢复职务9人,撤销处分46人,恢复名誉6人,恢复工资级别2人,修改结论、减轻处分9人。
“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纪律被破坏,错误处理了一批党员干部。
1979年9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正常工作。1980年中央颁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后,纪检会对党员干部的违纪现象进行了认真清查和严肃处理,纠正了建房、分房中的一些不正之风,清理了一些不符合政策的户口“农转非”和职工长期拖欠公款问题。1987年止,查处党员违纪案件127件,给予党纪处分127人。同时,对“文化大革命”和历史遗留的冤假错案进行复查纠正,共复查申诉案件74件,恢复党籍42人,撤销处分13人,恢复名誉4人,恢复公职3人,改变性质、减轻处分12人。原副县长程大成在“文革”中被错定为叛徒,开除党籍,迫害致死,在复查中予以平反昭雪。
五、统一战线
民主革命时期,本县党组织就已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团结各界人士,进行革命活动。1937年冬由共产党人发起成立旌德县抗日战地服务团和工、农、青、妇、商、文化等群众抗敌组织。组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进行抗日活动。1941年“皖南事变”后,统战工作转入低潮。1949年4月,通过党的统战工作,促使国民党部队保五旅驻旌第15团起义,和平解放旌德县。建国后,通过组织党外人士政治学习、参政议政、落实统战政策、开展对台湾工作,团结党外各界人士,调动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建设和实现祖国统一服务。
(一)组织党外人士政治学习
建国以来,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组织党外人士开展政治学习。1956年成立了各界人士学习委员会,参加学习的有431人。主要学习时事政策,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1963年至1965年,县委统战部组织各界人士学习党的八届十中全会文件和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同时选送了部分工商业代表到省、地工商联政治学习班学习。
1978~1987年,统战部先后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组织各界人士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毛主席《论十大关系》等著作和全国人大、政协有关文件;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清除“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左”的错误;就本县的大政方针和党外人士进行协商,听取意见,民主监督;通报全县政治经济形势和问题,引导党外人士献计献策,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建设旌德服务。
(二)举荐党外人士参政议政
1949年4月,建立县人民政府,委任党外人士朱明亮为第一任副县长。10月召开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设立常务委员会,选举党外人士5人为常务委员,其中1人为副主任。自1954年7月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至1987年4月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除“文革”时期外,历届均有一定比例的党外人士当选为人民代表、人民委员会委员及人大常委会成员。1955年,党外人士担任科局级领导干部7人。1956年1月,私营工商业者担任公私合营副厂长1人、经理2人、副经理5人、合作商店经理、副经理29人。1962年,任命党外人士担任科局长3人。1978年1月,举荐党外人士许月华为出席省五届人大代表。1982年,县委对全县党外人土进行考察了解、提名推荐,任命担任政府科局领导职务7人、二级机构领导职务4人。年底,全县科局级(包括二级机构)领导干部中有党外人士25人。1983年4月,党外人土担任省六届人大代表2人、省五届政协委员1人。1984年体制改革中,党外人士任副县长1人、副局长9人。县政协历届委员会成员中,均有半数以上党外人士。
县人大历届成员中党外人士统计表

县政协历届成员中党外人士统计表

(三)落实政策
1957年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统一战线遭到破坏,一些爱国人士受到迫害。1978年,县委设立专门领导小组,先后为错划右派分子、原工商业者、起义投诚人员、黄埔军校学员、知识分子、政协委员落实各项统战政策。至1987年共改正错划右派分子107人,对其他错划错处的“反社会主义分子”、因右派言论受处理及被株连的家属等11人,予以恢复名誉,妥善安置;把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22人从原资产阶级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恢复劳动者身份,对受到各种错误处理的工商业者也分别予以纠正,并补发了1966年停付的定息;查证了全县起义投诚的国民党军政人员13人,黄埔军校学员11人,对因追究历史问题受到错误处理的11人予以复查纠正;为知识分子和政协委员落实政策205件,撤销冤假错案,改正留有尾巴的结论,清理档案材料,退赔被抄财物和被占房屋,补发被扣工资,解决受株连的家属子女的非农业户口的问题。
(四)对台工作
1980年11月,县委成立了对台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加强对台宣传、通信联系和落实台属政策工作。据1987年统计,全县有去台人员89户、101人,去台人员在本县的亲属82户、426人,其中37户有通信通汇联系。1982年以来,落实台属政策20件,退赔了被抄财物,为受株连的三名台属安排了工作。台属中有12人担任县政协委员,其中1人曾任县二届政协副主席;5人提升为县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4人晋升为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1人出席省台属表彰大会。1985年接待福建籍去台人员2人,洽谈成交“八宝五胆”药墨650锭,计价款(人民币)1600多元。1980年以来,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党对台湾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台通讯报道工作。至1987年,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台广播部和海峡之声广播电台采用稿件9篇;寄发反映家乡面貌、城乡变化及风土人情的照片40多幅;举行对台方针政策和台湾社情报告会多次;并组织台属分赴奉化、宁波、绍兴、杭州、厦门、景德镇、武汉、葛洲坝、南京、马鞍山等地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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