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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销合作社
供给消费合作社民国22年(1933)10月县政府成立合作指导室,负责领导和承办合作社事宜;先建县总社,后成立华阳镇和临溪、九华、万箩、仁里等乡镇分社。资金是社员入股和银行贷款。经营日杂百货、猪肉豆腐、糖烟酒等消费用品和农副产品,以略低于市价供应。28至30年县城设物资供应社,经营粮油、日杂百货。36年6月有县联社两所,乡社1所,保社19所,专营性的供给社1所,消费社5所。社员1492人,2408股(每股2至10元),股金10472元。33年调整供给和消费合作组织,全县设大障、扬溪、九华、大獒、华阳、芦水、临溪、来苏和龙井等乡社。保社有儒学、绿扬、竹里、穆川、霞川、尚田、梅()、翚阳、荆门、蓝田、板桥、雄龙、盘南、西坑、赤坑和狮山等处。36年县合作社设主任、指导员。乡镇社13所,保分社53所。社员6547人,股金96951股764218元。是年解散华阳、万箩等分社。后因经营不善均倒闭。临溪合作社于38年4月停业。37年4月组织县政府员工消费合作社,8月推定19人募股筹建县联社,次年初倒闭和停顿。
县供销总社1949年9月皖南区绩溪县合作总社成立,工作人员9人。址设南街原萃丰质当铺,向县人民政府借款20元,大米20斤,为开办费。向徽州供销合作办事处借300元,商品主要从屯溪贸易公司赊销,先设摊销售。后在南街设门市部,资金6817元。1951年有社员3593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6%,股金2.28万元。1952年5月改称安徽省绩溪县合作总社,1954年10月改称安徽省绩溪县供销合作社。属集体所有制性质。1958年6月并入商业局,区基层供销社改为基层商店,乡供销社改为人民公社供销部,业务由商业局领导,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1961年10月恢复县供销社,1968年12月并入县土产百货购销站,1969年12月土产百货购销站撤销,成立商业供销站。1970年8月商业供销站撤销,并入商业局。1977年8月又恢复县供销合作社。1983年6月改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恢复集体经济性质。
县供销合作社建立初期,统管城乡市场粮、油,工业品购销、农副产品采购、手工业社组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业务,占全县商品销售总额的49.65%。1953至1956年3次与国营商业进行分工(商品经营实行国合分工、批零分工、城乡分工),县供销社成为农村市场主体。1954至1974年先后9次将工业品、粮油、中药材、猪禽蛋、竹木、邮政、信用社、手工业、农业机械等经营业务和资产、资金共100多万元移交给专业公司。
1987年县供销社辖3个专业公司、1个贸易中心、16个基层社。职工580人,其中固定工403人。自有流动资金238.75万元,固定资产342.40万元。营业房面积2.5万平方米,仓库面积2.4万余平方米,宿舍面积2117平方米,办公房面积3462平方米,其他用房面积6414平方米。全年购进商品总额1969万元,销售总额2227万元,利润55.12万元,上缴税94.26万元。
基层供销社1950年冬建立上庄、城厢、扬溪、旺川、仁里、大谷、尚田、庄川和宅坦村联社。1951年春夏建瀛洲、磡头、浩寨、西坑、伏岭下和荆州村联社。入社社员共35937人,股金28750元。1952年1月除荆州、瀛洲外,13个村联社撤销,成立城厢、旺川、尚田、扬溪、伏岭、磡头、胡家7个区联社。社员41779人,股金43991元。1956年1月随行政区调整,撤销7个区联社、2个村联社,成立城厢、镇头、伏岭、磡头区供销社。下辖4个门市部,2个收购站,40个供销部。社员42396人,股金50978元。1957年5月磡头区社并入伏岭。年底有城厢、镇头、伏岭社。下辖分销店20个,收购站、门市部24个。1958年6月区社改称华阳、镇头、伏岭商店。辖分销处16个、供销部81个、门市部4个、收购站3个。1961年10月重建城厢、伏岭、磡头、扬溪、镇头供销社。设门市部7个、收购站2个、中转站2个、收茶站3个、供销站18个。1973年1月以人民公社作建社试点,建立北村供销社。1977年11月建立瀛洲供销社。1982年3月建立尚田供销社。1984年初建立上庄、浩寨、校头、大源、临溪、胡家、38号桥、荆州供销社。1987年基层供销社16个,辖门市部7个、收购站33个、综合性门市部、生产资料部、日杂部98个,代购代销店138个。
股金与分红,建村联社初期,社员入社股金每股5市斤大米,1950年改为8至10市斤。1951年全县15个联村社,有社员3.5937万人,折合股金2.875万元。1953年社员4.196万人,股金4.196万元。1956年4.2396万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49%。股金5.0978万元。1962年股金额2元。1963年增至2至4元,新增社员1305人、股金3702元。1983年供销社进行体制改革和清理,全县共有4.7848万股,股金9.7503万元。1987年增至12.19万元。
股金分红始行于1954年。年终决算,按盈利15至20%分发。是年扬溪社按18%分红,每10市斤大米股金得红利0.25元,1956年为0.287元。1957至1962年每元股息平均年发0.46元。其中伏岭社0.524元,城厢社0.235元。1963至1982年城厢社分3期发给每元股金平均年红利0.40元、0.35元和0.26元。1984年后社员股金保息分红,以银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支付股息,并在税后盈利中提取分红基金。盈多分多,无盈不分。
茶叶公司1961年4月成立采购组,隶属省茶叶公司徽州分公司,辖大源、伏岭茶站。1963年3月改为徽州对外贸公司驻绩溪办事处。1978年4月成立县茶叶蚕茧公司,与外贸公司合署办公。1984年4月蚕茧业务划出,改称茶叶公司,24人,自有流动资金2.32万元,固定资产21.77万元。1987年职工33人,其中固定工28人。设华阳、扬溪、金沙、上庄、大源、磡头茶站。办公、宿舍面积753平方米。自有流动资金5.4万元,固定资产50.4万元。
土产公司1965年3月成立县土产杂品公司。1971年1月改称土产公司,职工27人。1978年7月划出农业生产资料业务。1987年有职工54人。流动资金23.31万元,固定资产39.13万元。营业房面积1190平方米,仓库面积6736平方米,宿舍面积150平方米,办公楼面积837平方米。
农业生产资料公司1978年7月成立。经营化肥、农药和小型农具。1987年有职工33人,流动资金21.5万元,固定资产37万元,营业房面积692平方米,仓库面积1653平方米,宿舍面积373平方米,其他用房面积91平方米。
供销社贸易中心1980年2月成立贸易货栈,借土产公司场所,经营工业品批发业务。1985年2月改立供销社贸易中心,设工业品批发部和农副产品采销服务部,实行单列记帐,由县社统一核算。是年底销售总额56.2万元,盈利1.2万元。次年销售69.8万元,盈利2万元。1987年初迁至县社原办公楼,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职工6人,流动资金5.3万元,固定资产3400元,自有房舍面积共787平方米。
二、合作商店、小组
私营商业于1954年1月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6月全县组成公私合营店3个,25人;合作商店、小组54个,450人;国营屠商点7个,23人;保留货郎担68人;转农业229人。1958年国合机构合并,城区百货、棉布、文化用品、杂货、蔬菜、豆腐等合作商店划归华阳商店领导。农村合作商店撤、并、转,留存不到30%。是年全县有合作商店、小组60个,供应网点91个,从业人员374人,资金5.89万元,年营业额106.2万元。1960年全县合作商店、小组23个,从业人员308人,门市部72个,资金5.2万元。全年购销总额113.3万元,其中销货总额110.2万元。利润5.5万元,发放定息3412元。1965年全县公私合营企业2个,合作商店37个,门市部118个,资金9万元,从业人员523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按照“加强领导,积极改造,不断前进,逐步过渡”的方针,公私合营华阳酱园转为国营企业,停付定息,取销私方经理。合作企业缩小阵地,让出网点,年轻从业人员由国营公司借用,年老的转向农村门市部,不能下乡的安排回家休养。城区的4个合作商店、16个门市部,蔬菜、旧货寄售合作商店由国营公司接管,转为国营门市部。只保留理发照相合作馆店。农村的合作商店全部纳入供销社门市部。“多余”人员下放生产大队计63人。
1977年国合机构分开,撤并调整合作商店。借调国营与供销社人员陆续归还。下放农村的合作商店人员,按参加工作年限,1年发给1个月工资退职费。从1972年起恢复股金付息。建立店务委员会,任命领导人,改善经营管理。1978年全县合作商店28个,网点56个,从业人员302人。营业额157万元,税金4.7万元,利润7万元。
1979年明确规定合作商店是社会主义商业的一部分。合作店、组的原资本家、小业主、商贩,退休、退职、转业或死亡时,其股金退还本人。是年城区退还股金1.4万元,占原入股总额69.6%。城乡合作店组始招收青年职工,年老体弱职工退休、退养,按月发给退休费。
1980年合作企业公积金、公益金与留成比例,由20~30%,提到70~80%。人员工资,改为国营企业职工同等标准。是年实行小单位核算,自负盈亏。同时还实行净折工资制和分散承包制。各合作企业允许易地进货,自由采购。实行上述措施以后,1983年营业额比1978年增长74.6%。1987年农村合作企业在一村多店竞争中,大生意做不过供销社,小生意做不过个体户,加上退休、退养人员负担重,处境艰难。
1985年9月成立县集体商业公司,设正副经理,共8人,负责城区集体商业管理工作,附设网点2个,批零兼营,多渠道进货。
三、其他类型商店
联营商店1982年10月县百货、糖业烟酒、五交化公司同镇头供销社联合建立镇头国合联营商店。镇头供销社划出门市部、仓库和人员,提供银行开户资金1000元。3家公司按上年度镇头供销社经营工业品进价总额十二分之一,提供商品作铺底资金,实行独立核算,经营品种2500种以上。因受益不均,于次年12月解散。
知青商店1979年后为安排知识青年就业,县直企事业和行政单位,兴办知青商店16个,从业人员74人,独立核算,免征营业税3年。其中商业、供销、物资部门9家,从业人员42人。1984年,从业人员增至66人,其中商业、供销、物资部门39人,年营业额97.3万元,税金3.2万元,利润2.9万元。后待业知青招工就业,到1987年知青商店剩商业局1家,其余改为各所属单位门市部。年营业额95.4万元,交纳税金3,2万元,利润4.2万元。
部门商店1970年前后,上海后方小三线企业在县城、临溪、瀛洲、大源、大石门、曹渡桥、雄路等处设生活服务部16个,有职工171人。从上海进货,为单位职工服务,亦向当地群众售货,按上海市零售价出售。1985年企业移交本县后停业。
1984年绩溪火车站门市部2个,经营日用百货、糖、烟、酒、酱油、醋等,对外营业,略低市价。年营业额3.7万元,税金1934元,利润1432元。
1978年后流通领域实施改革,百业经商。1983年工业及其他部门开设商业门市部52个、职工228人。其中饮食服务业22个、133人。1987年门市部82个,292人,营业额234.6万元。税金5.3万元,利润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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