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新编《绩溪县志》为本县之“百科全书”。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本县的地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力求全面记述,统合古今,详实记载清嘉庆十五年(1810)县志断修以后本县社会的变迁和发展,重点反映新中国建立后近40年来本县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基本情况;力求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有机结合,体现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二、本志记事,详今溯古,古为今用。上限一般定于置县时,需溯源的事物,则上溯到发端,下限截止于1987年底。
三、本志采用小篇分志平列结构的章、节、目体。卷首设概述为全志之纲,大事记为全志之经,分志为全志主体;按事物性质,横排门类,设36章225节793目。为突出地方特色,政治、经济、文化部类的部分事物,同类合并成章或突破类属关系单独设章。各部类分志之首,均以导言提示梗概。
四、本志采用图(包括照片)、述、记、志、传、表、录、考诸体裁,以志为主体。地图和照片置于卷首或散见有关章节。地图不作划界之用。图表随文设置。难以入目记述的资料作附录,疑难事物,诸说并存,辅以考证。
五、本志采用现代汉语表述,“概述”有叙有议,叙议结合。“大事记”,以编年体和记事本末体相结合。“分志”用记叙文体,直书事物,不作评述。
六、历史纪年,清代和清代以前用王朝年号纪年、农历纪月,在同一子目内首次纪年时括注公元年。民国及新中国建立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本志所称“解放后”,特指1949年4月30日县城解放之后。“建国后”,特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所称“50年代”、“60年代”等,均为20世纪年代。
七、人物传和传略,以本县籍人物为主,亦载少数长期活动在县内的客籍人士。立传人物,不论职位,以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取舍标准。入传者皆已故人物,以卒年为序排列;烈士名录,收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的烈士,以牺牲年月列序;名人表,收录征集到的本县籍的副高职称、地专级、军队副师级及其以上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并附在国外的留学生名单。
八、数据,一般用县统计部门数字。统计部门缺的,采用有关单位数字。新中国建立后历年工农业总产值及工业、农业产值等,按1980年不变价折就,其它均为当年价。新中国建立前的各项数据,采用档案文件及调查资料。
九、本志采用规范简化汉字。数字,凡表示数量的,一律用阿拉伯字,词汇和表述性语言的数字,则用汉字。计量单位一般为当时通用的单位,酌情加注;1955年3月1日前流通的人民币,除加注者外,均已折算成新版人民币;常用特定名词采用简略语,记述中首次出现时写全称;引文中的脱漏字以“□”表示。
十、本志主要取材于县直有关部门提供的专项资料,并收集有关档案馆、图书馆和省志、府志、县志、正史、报刊、专著、谱牒等文献资料及民间收藏、知情人的口碑和回忆录等。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凡例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