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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美俗
本县民间自古有好义举善之风尚。富而好施者有之,贫而好义者有之,尤不乏隐助不欲人知之士,慷慨好义历来为人们崇尚。
义举修桥梁、筑道路、设津渡、兴学校,代有其人。明宣德中,九都(今查济乡)查图源独立捐资造桥13处,置上坊渡和兰山茶庵;查宝深捐造石桥8处,建茶庵、凉亭多处。万历间,东乡胡尚仁、洪祥等捐银造琴溪石桥,督工数年而成。清初,黄田朱武勋捐资建培风阁兴办义学,并造永隆桥;乾隆间,朱苞、朱荪相继捐资买书数万册藏于阁,造就后学。县城赵希文等协力捐资修复水西书院讲堂。清嘉庆《泾县志》,专列《尚义》、《懿行》两卷,收录入志者400余人事。晚清至民国期间好义行善之风渐减,多由一族、一村或数村集资办学,修桥补路。
建国后,传统美俗得到继承发扬,并赋予新时代道德观念——关心集体。50年代,本县不少地方农民自发献工献料,助粮捐资,兴学办校,修桥筑路。农业合作化后,各生产组织设专项公益金兴办各种公益事业。80年代起,城乡工业企业捐资,修桥筑路,修建校舍,造福地方成为时尚。丁桥乡于1987年地方集资(包括本乡工业企业)百万元,兴建“泾水大桥”,便利车辆行人;潘村乡巧峰村梅山煤矿投资创办初级中学,购置设备,聘请教师,承担常年办学经费,为本地本矿附近村民子女提供就学求知场所。并以减免学杂费和设立奖学金等办法奖励学习。
善行民间历有乐善好施之人,每于灾歉饥馑之年输银捐粮,施衣施粥,赈济冻饿,平时对贫病者施医药,贫病死者施棺木,平时济人急者属常见之举。清嘉庆《泾县志》记载:明正德末岁大饥,淮民多就食于泾,邑人施粥济饥,岁以为常;明人左忠,生平尚义砥行,岁饥赈济,煮粥施哺,冬施絮,夏施药,常持不懈。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本县大寒积雪,民多冻饿。各地施谷施衣者甚众,其中朱文广尽其所贮捐谷济贫,并施棉衣千余件。其中有力非有余,济人之急,而犹常恐弗及者。如清人王道恂,家贫业农,辛勤无分昼夜,采樵糊口,日积稍有余资,则全数买谷于岁暮舂散贫乏,如是数载不辍。清人吴廷珊慷慨好义,捐资不吝,道光三年(1823)大水成灾,一次捐赈5千余金,赈济无为与宣城、芜湖等地灾民;晚清至民国期间,县城民间助资设“安全堂”,专为死后无亲人收殓者施舍棺木。抗日战争爆发后,“安全堂”不复存在,城乡民间凡见死于道旁之贫孤者,仍自动助资买棺以葬。抗战期间难民流亡来泾,城乡各地捐衣捐粮屡见不鲜。
建国后,扶贫济困美德发扬光大,“一方有灾,八方支援”的互爱互助精神成为风尚。1954年特大洪水成灾,除国家发放粮款救济灾民,本县灾区自身组织生产自救外,并接收无为、芜湖、繁昌等地灾民共16000余人。工人、农民、干部、驻军、广大群众献工献料,捐粮助款,腾出公私房1244余间,搭盖草棚861间,并捐献蔬菜3千余公斤、烧柴4千余担、稻草6万余斤,木板、板凳数千运送外县灾区。1983年大水,全县4万余人受灾,除各级人民政府救济外,民间也普遍捐粮献衣赈济灾民。县直机关干部共捐粮票700余公斤,面粉1000余公斤,现金3.3万余元,蔬菜2000余公斤,猪油250公斤,衣被1200余件。平素每遇天灾人祸,当地群众都热情伸出援助之手,捐粮献款。
拾金不昧民间常有路拾遗金,坐伺失主如数归还。建国后继承发扬,从小学生以至妇孺,拾金拾物归还失主,常有所见。拾物无人认领,则送交公安派出所收存,待失主认领。
城乡还素有敬老爱幼,扶育遗孤之美俗。建国后,农村无依无靠鳏寡老人与孤儿都由当地乡村集体给予“五保”赡养,也有受到私人家庭收养或个人义务常年照顾生活。近年,各地又先后建立“敬老院”,孤寡老人得以安度晚年。
舍已救人本县城乡自古不乏舍己救人之举,并得到继承发扬。1952年9月,县西包村小学下午放学,两名学生在途中不慎落水,教师施新民奋不顾身跃入滚滚洪流之中,两名学生得救,本人不幸牺牲,受到国家教育部和省政府褒奖,追认为烈士。1986年5月,黄村乡九义村年仅24年的女青年张月萍为抢救一名5岁落水男孩献出了自己的生命。1987年省政府追认为烈士。
二、社会主义新风尚
学习雷锋精神1963年,全县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城乡中广大青年、民兵、中小学生,争相帮助孤寡老人、烈军属担水、送柴、洗衣做饭、打扫庭院、帮做家务……。打扫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行路扶老携幼,乘车让座照料,争做好人好事。更有甘当无名英雄者,70年代未,农村常有不知名者于夜间帮助生产队收割庄稼。颗粒不少,存放田间。
创建精神文明1981年起全县普遍开展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讲卫生;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的“五讲、四美”活动。1982年3月,全县又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城乡风貌明显改观,大街小巷卫生整洁;公共场所秩序良好。1983年全县又开展“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三热爱”活动。拥现出一批文明先进单位,被授予“文明村”、“文明一条街”、“文明单位”、“文明大院”等荣誉称号。
五好家庭70年代末始,全县开展“五好”家庭活动。全县城乡集镇、街道、农村,涌现出孝敬公婆,夫妻和睦,敬老爱幼,邻里和睦的“五好家庭”,其中有的受到人民政府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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