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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于1981年12月成立。由主席1 人,副主席10人和常委组成。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县政协职能。
常委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常委人数一届27名,二届21名,三届22名。每届任期3年,工作需要可以连任。
一、工作机构
常委会下设办公室,办理日常事务工作。1982年2月,一届二次全委会决定常委会下设科学技术工作组、经济建设工作组、文体教育组、医药卫生组、对台宗教组、商业组、文史资料组。
1984年4 月,二届一次常委会决定设学习委员会和科技、文史、经济建设、祖国统一、文教体、医药卫生、农林、妇女共9个工作组。另外建立城关片政协委员联络和农村委员联络10个组
1985年1月,二届三次常委会决定增设工商工作组。
同年12月,二届七次常委会决定设提案工作委员会和民族宗教组;文史资料组改为文史工作委员会。
1986年10月,增设祖国统一工作委员会。
1987年4月,三届一次常委会决定设提案工作、祖国统一、学习、文史资料4个委员会;科技、经济、教育、文体、医卫、农村、妇女、民族宗教、工商、法制10个工作组。
二、历届常委会议
一届期间举行了11次常委会议先后总结、研究了县政协工作;决定下设机构,增补政协委员;学习《宪法》以及中央《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关于严历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政协章程》、《廖承志致蒋经国先生的信》、党的十二大文件及《关于集中财力、物力、保证重点建设(宣传提纲)》;传达中央关于进一步落实去台人员在祖国大陆亲属的文件和省委对台工作会议、省政协全体委员会议精神;听取1983年全县抗洪救灾情况的通报,作出从县政协活动经费中节约2000元人民币支援重灾区的决定。
二届期间举行了14次常委会议总结、研究上届工作;决定本届委员会工作机构设置、人事任命;协商增补委员和下届委员会名单;学习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和省有关文件以及邓颖超主席在全国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省第四次党代会、省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县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听取《宪法》、《刑法》辅导报告与委员提案交办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泾县教育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县财政、物价、社会治安、税务、农业、林业、南雄公路拓宽改造等情况的通报;研究了关于政协委员知情出力问题和组织委员考察和作专题调查研究。作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政协全国会议精神的决定》、《县政协委员关于为四化服务,经验交流,表彰会的决定》。
三届期间举行了13次常委会议先后研究并决定本届委员会机构设置,调整各委、组负责人,学习党的十三大文件和习仲勋的讲话;传达了省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卫生、教育、保险、城建、工商行政及县政府工作情况的通报。
三、工作纪要
提案议案自1981年12月开始至1987年底止,493名委员交提案579件,其中有关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131件,经济建设70件,工交22件,城乡建设38件,农水建设4件,财贸14件,文教、医药、卫生67件,群众福利14件,政协、民族、宗教、统战方面16件,社会治安4件,其他12件。经审议立案166件,交县政府办公室办理255件,交有关部门办理166件。另外,委员中有18人次提出书面建议23条,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举行政协党组座谈会、工作组座谈会及常委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通过讨论提出建议近20条,大多是关于发展经济、开展经济区划和行业规划问题,还有关于宣纸、蚕桑、环境保护、城市建设、林业、畜牧业等专题,多数为县人民政府县直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所采纳,并付诸实施。
视察调查从1983年至1987年底,县政协先后组织29名委员参观视察全县工农业生产。有关工作组和委员先后到蔡村、北贡、浙溪、南容、凤村、丁桥等乡和宣纸、钢铁等厂调查视察13次,撰写了16个专题调查报告,反映了各地各企业好的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设想。特别是关于《发挥本县生态环境优势,努力把我县建成一个猕猴桃县》的专题调查报告,对县内山区培植、加工猕猴桃起了积极作用。1984年9月关于《晚稻病虫发生趋势和防治意见》的调查报告,及时向各乡镇领导提供了防治病虫害的方法、措施,对确保晚稻丰收有显著效果。
咨询服务1983年6月和同年11月,经济建设工作组两次举办工业企业管理讲座,邀请县经委、县财政局、县银行的有关人员主讲“企业管理中速度、效益”、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问题、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企业财务工作及经济信息理论与实践等5个专题,县直厂矿企业负责人和财会人员计200余人次参加听课。先后6次组织政协委员中医人员深入农村贫困地区义务开诊,帮助解决缺医少药困难。
编印泾县文史资料自第一届至第三届,先后组织政协委员及社会知史人士撰写有关泾县重大历史资料,共征集文史资料近百万字,从中选编成书,刊出《泾县文史资料选辑》3期,共23万余字。
四、领导人更迭
1980年中共泾县县委着手筹备组建政协泾县委员会。对政协机构成员,按照党的统一战线方针,团结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协商提名。领导成员经全体委员选举产生。1981年12月政协泾县委员会第1届全体委员会正式召开,选出主席1人(县委副书记兼)副主席10人。1984年4月政协泾县第2届全体委员会会议选出主席1人,副主席6人,其中党外人士3人。1987年4月政协泾县第3届全体委员会议选出主席1人,副主席5人,其中党外人士2人。
县政协领导人员迭表

附:
一、民国期间县参议会
民国28年设立县参议会。参议员多为城乡工商、教育等各界士绅。民国34年3月改为临时参议会,县参议员56名。民国35年4月正式成立泾县第一届参议会。选举张徽评(又名张时俊)为参议长,潘隽夫为副参议长,设办公室并配秘书1人,书记3人,事务员2人。
县参议会每年召开4次例会,自成立到泾县解放前夕共召开11次会议,每次会议县级机关单位、中学负责人、县政府各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县参议会具有“监督县政”之权,讨论议定全县兴废事宜和审核财政予结算。县参议会正副参议长、参议员任期均为3年。1949年4月泾县解放,参议会随民国党泾县县政府解体而告终。
民国33年元月开始设乡、镇、保民代表大会。乡、镇保民代表负责人称主席。不设常务机构,仅每年开1~2次代表大会,商议乡镇保行政事宜。其组织亦随泾县解放而消亡。
二、民国期间本县当选的国会议员、国民代表、国民参政员、国大代表、省参议员
国会议员:王达、查秉钧(候补)民国7年当选。
国民代表:王达、民国20年当选。
国民参政员:王达、章鹤年(候补)民国29年当选 。
国大代表:查笑山,民国35年4月当选。
翟光炽,民国37年3月当选。
省参议员:赵宗汉,民国25年6月当选。后为六区驻省参议会委员。
朱尊一(候补)民国25年6月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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