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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事
播种俗称“苗秧下种”,为一年中第一件要事。清明前后,稻种浸泡出芽,须由经验丰富的老农撒播到整好的秧田里。撒种之前,主妇要下一碗挂面,加上三只“糖心蛋”,双手送到撒种人手中,同时说“一粒籽下地,万担谷归仓”、“一年更比一年强”等祝福的吉利话,以求有良好的开端。50年代中期,农业合作化以后,此俗已不存在。
插秧“立夏栽秧家把家(意即插秧者少),小满栽秧普天下(意为插秧者多)”,每逢插秧,亲邻互助换工,管酒管饭,饭菜很丰盛。下午还送一餐点心到田头,俗称“过晚上”。插秧能手最受尊重,尤其是插第一趟秧的,称“放趟子”,秧要插得匀,趟子要直,吃饭时坐首席。挑秧为最简单的粗重劳动,俗称“秧架子”。1979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请人帮忙或换工仍沿旧习,管饭极为普遍。
割麦“小麦芒种刀下死”,芒种前后,“割麦栽秧两头忙”,是最忙的季节。农谚“不到芒种不真忙”。此时既要抢收麦子,又要抢耕土地,抢栽秧苗。因为夏至即将到来,而“夏至栽秧分早晚”,意谓夏至这天早晨栽秧和晚上栽秧收成就不相同。此时,请人帮忙,招待更讲求丰盛。
耘草俗称“打秧草”。习惯做法“头遍要抢,二遍要养”。头遍草必须抢在秧苗刚返青,而水亦快干的当口。一旦错过时机,不仅秧苗发棵缓慢,而且杂草丛生,贻害无穷。一般耘草三次,少数有4~5次的。为抢时间,邻里互相帮忙,不计报酬,只讲招待。80年代,普遍采用除草剂,多数不再耘草。
割稻建国前,多数种一季稻,割完稻翻耕土地,部分种午季,或撒红花草子。割稻讲求理顺稻穗,放齐稻铺,细收细打。50年代合作化后,普遍推广双季稻。为争取时间,早稻刚成熟,就要收割栽插晚稻秧苗,“早上一片黄(稻),晚上一片青(秧)”,称“双抢”。割稻讲速度,如后者已割上前,前者便称“穿长褂子”,常被人取笑。双抢期间,为避暑热,习惯起早摸黑,中午多休息。早餐有时送到田头,晚餐要到天黑以后。1979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双季稻的面积急剧减少,“双抢”现象已不多见。
秋耕秋种晚稻收割完毕已届深秋,及时犁田、耙田、整畦(称“捞厢子”),准备播种油菜、小麦等越冬作物,统称“种午季”。此时为农村较闲的季节。
二、百工
广德传统的手工业,在农村有做纸、烧窑(做砖瓦和陶器)、竹编等;集镇手工业作坊有铁器、竹器、木器、铜锡器、成衣、制刷、鞋帽、印刷、印染、酿酒、酱制、糕点制作、屠宰等。各业均有自己的劳动习俗。大致相同的有以下几点:
开业手工作坊俗称“开张”。同行和亲邻都来“捧场”祝贺,多数送匾额、对联。匾额油漆后,用金色书写“开张大张”、“近悦远来”、“源远流长”等词,饰以红布,抬着穿街而过,边走边放爆竹,直送至开业处。店主也有放爆竹迎接的。因而一家开业,全镇皆知。主人为答谢而置筵招待,称“开张酒”。为招徕顾客,开张之初都有优待,或按定价八五折收费,或加一奉赠(另有十分之一不收费),称“格外克己”。
拜师学艺旧时拜师学艺先要写“师徒字”(契约)。学徒时间一般为三年。学徒上门要携带香烛拜师傅,首先在供有“老师傅”(各业均有自己的老师傅,如木匠供鲁班,酿酒供杜康)的神位前跪拜,然后拜师傅、师娘。师徒关系一经确定,就有“师徒如父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等约定俗成的规矩要遵奉。师傅可以打骂,学徒不得违抗。学徒期间,师傅免费供给食宿,每月给少量的理发、洗澡钱,称“月规”。学徒除学艺外,还要帮做家务。吃饭要在师傅吃完之后,有时饭食不足、就泡锅巴吃,所以学徒期又称“三年锅巴汤”。满师后,再帮师傅做一年活,称“参师”或“谢师”,这一年称“半作”,师傅付给数额不多的工资,或送给一套旧工具作报酬。50年代中期手工业合作化后,旧的师徒关系为新的学员制代替。
三、商贸
行话主要用于同行之间。为避免顾客摸清货物来源、价格底细,交谈时便用行话。各行业有各自的行话,也有相同而被多数公认的行话。建国前流行于粮食、山货等业中间指代数字的行话有:子(一)、贝(二)、代(三)、苏(四)、马、插(五)、土(六)、才(七)、拷(八)、油(九)、汪、长(十)。指代钱物的行话有:钱叫“细毛”,米叫“八木子”,稻叫“黄壳子”,酒叫“三酉子”,秤叫“横子”,16两制秤叫“长土横子”,18两制秤叫“长拷横子”等。例如冬笋每担价11元,称“长子细毛”。指代商品的行话有:猪肝称“花叶子”,豆腐干叫“四方子”,舌头称“赚头”,盐叫“海沙”,血叫“晃子”,鸡鸭头称“早抹子”,猪耳称“顺风”等。
店规一般商店都雇佣伙计帮忙,规模较大的商店雇佣数十人,规模小的也有3~5人。旧时,当伙计要具备以下条件:要能受得气,老板或顾客发火时,不仅不能与之争强斗胜,还应低声下气,逆来顺受,陪笑脸以求对方谅解息怒,以“忍耐为高”;要能吃苦耐劳,起早睡晚,勤慎工作,不能偷懒;无事不离店堂,逢年过节也不能随便回家;要嘴稳手稳。嘴稳,指不随便说话,忌搬弄是非,不随便吃东西;手稳,就是不拿店里的一针一线,拾到钱和物要交给老板。
商店伙计以“徽州帮”较多,该帮多数人不仅具备上述条件,而且经营有方,河南人则较少。伙计吃住均在店里,免费供给,平时小菜饭,一稀两干,每月两“犒期”(也有四犒的),适当加荤菜。1956年,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商界的陈规不复存在。
主雇关系伙计一般都注意奉承老板,老板也希望雇佣忠实能干的伙计。每年正月初五喝“财神酒”为确定一年主雇关系的日子。有两种传统习俗:一是伙计与老板平时关系不太好,拿不准是否再被雇佣,伙计自动将被子捆好,表示准备离开。老板若将绳子解开,就表示继续留用;如果不解绳子,则辞退已成定局而无需言表了。一是表现在饮酒之前的座席安排上。主人提出自选座位,说明全部照旧留用;如指定请某人上座(首席),则说明要辞退某人。上述习俗沿至建国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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