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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币种
从广德出土的铸币看:广德最早的货币是先秦时代楚国的铜贝“印子玉”(另说用金铸制,称“印子金”)。其后为不规则椭圆形的“鬼脸”钱。置县后,市场流通的是官府铸造的制钱,多称“五铢”钱。外圆内方,多为铜质,亦有少量含金制钱,比纯铜制钱形小略薄,有光泽,不锈蚀。
明嘉靖八年(1529),实行以白银的重量为货币单位的货币制度,银两开始流通于广德州内。
清时,银两、制钱在州内并用。流通州内的制钱,又以康熙、乾隆、咸丰年间居多,制钱的铭文有当十、当二十、当三十、当五十之称。银元宝有当百、当二百、当千之称。大小不一,制作精巧,民间喜爱收藏。至清末,开始使用铜元,为圆形无孔铜币,民间统称“铜钞”、“铜板”,州内流通最多的是十文铜元,常见有“光绪通宝”、“大清铜币”。此时,国外银元亦有少量流通县内。民间习惯称之为“洋钱”。
民国初期,货币沿袭清制,多种货币并存,广德使用银两只作为记帐结算单位,商品市场上大量使用的是铜元、制钱,大票交易使用银元。流通中以龙洋、袁洋(大头),孙洋(小头),鹰洋四种银元为多。民国10年以后,制钱在县内逐渐消失,由铜元取代。
民国22年(1933)4月,全国废两改元,所有收付,一律使用银元。24年,国民政府宣布《法币政策》,禁止银元流通。不久,中国、中央、交通、农民四大银行发行的纸币(法币)开始在县内流通。初时与银元等价,面额最大为拾元。至抗战时期,民间仍继续使用铜元,按比价找零。此间,广德几度沦陷,汪伪政府发行的储备券一度曾充斥市场。
同时,新四军主力及地方游击队在敌后根据地,为发展经济,搞好贸易,发行了大量抗币,其中主要有江南、江淮、华中、北海四种。江南银行印钞厂设在广德新杭杜家坟西北韩家巷。印制的江南币面额为一元和五元两种。其他抗币在县内山区亦有流通。
民国31年(1942)法币贬值,中央银行发行关金券与法币并行流通,关金券与法币的比值为1∶20(关金券1元兑换法币20元)。民国37年,法币一再贬值,出现了一百元、五百元乃至百万元票面。后法币被迫停止流通。是年9月,国民政府的金圆券在县内发行。发行初,面额最大为拾元。之后面额逐渐增大,最高面额一百万元,不久亦贬值。解放前夕,群众在买卖交易中不愿使用金圆券,均以大米计价换取它物,县银行将库存金圆券全部购买了大米。
1949年4月,县城解放,随即流通中国人民银行“合成商品本位制”货币——人民币。7月,人民银行县支行建立,由县支行发行人民币,面额有一元至五万元计12种。县内流通的五十元、一万元票面最多,五十元以下和五万元票面较少。同时开始收兑民间保留的江南、江淮、华中、北海等抗币,收兑结束时收兑总额为45966.9元。
1955年3月1日,广德再次发行新版人民币,同时以1元新币兑旧币1万元的比价回收旧币,新币面额:主币有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5种。辅币有一角、二角、五角、一分、二分、五分6种,截止4月20日,共收回旧人民币1218440万元,投放新人民币20700元。1957年12月,县行又发行了一分、二分、五分三种铝质硬分币与纸币混合流通。
1964年12月1日,对苏联代印的叁元券(深绿色井岗山图景)、伍元券(酱紫色“全民族大团结”图景)、拾元券(黑色“工农”图景)开始“只收进,不付出”,1965年4月15日起公开收兑“三钞”(指苏联代印的3元券、5元券、10元券),至年底,共收回“三钞”32.2万元。
1982年下半年,县人行发行一角、二角、五角三种铜质辅币和一元镍币计5000元。1984年10月发行铸有井岗山、华表、各族人民大团结图案的一元金属纪念币10000元。这类金属货币,群众多视为珍品收藏,县内流通市场极为少见。
附:江南印钞厂记实
民国32年(1943)5月,新四军十六旅奉命南下苏、浙、皖边区,开辟敌后抗日根据地。中共华中局选派支琼英,白华带了二百包(二百万张)江淮币、由五、六十名战士护送,随军南下。到江南后,加盖“苏浙”二字,在根据地发行。随着根据地的扩大,商业贸易日益发展,加上部队给养,二百包江淮币,远不能适应当时对敌经济斗争的需要。在这种特殊环境下,华中局决定筹办江南印钞厂,大量发行江南币。
根据华中局的指示,苏南行署主任吴仲超当即与上海地下党组织吴天平联系,准备在苏南根据地筹办印钞厂。民国33年春节,上海地下党组织派赵金渡前来根据地,并带来黄金15两作购置印钞机费用。同年3月份,赵在上海一家小印刷厂购买了4部园盘机、2部平台机和其它印刷用品。为防止日伪盘查,分两路将机械物资运往根据地,一路由赵金渡率领经常州走山区,另一路经无锡过太湖走水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将机器、油墨、纸张运至苏南解放区——广德。同行的有在上海聘请的钱玉林、周炳生、周庆生、黄越顾四位技术人员。
江南印钞厂的地址选在广德县新杭杜家坟上侧韩家巷(现名新杭乡永新村第一村民组),印钞车间设在地主何启堂的3间正房,各科室设在其偏房(1983年降大雨自然倒塌),切钞、点钞捆扎车间设在距印钞车间150米游山介山口的4间草房里,四周围以竹墙。因一台切钞机太陈旧,无法使用,故又从上海请了一位手工切纸老师傅,大量的江南币都是人用手工切的。江南币是用上海特制的铜版纸印刷,纸质较好,印出的钞票相当精致,面额为一元和伍元两种。江南币印制好后,用两匹骡子夜间驮到长兴新槐江南银行盖章(赶骡子的人,名叫史麻子,韩家巷人,已故),由银行币券科发行,流通于市场。江南印钞厂一度曾迁往浙江孝丰,但那里是国民党第三战区某部的驻地,对工厂时有骚扰,不久仍迁回韩家巷。江南印钞厂共有40余人,厂长孔郎、副厂长杨展云,党支部书记兼币券科长支琼英,政治指导员章杰,总务科长李文灏,工务科长顾玉华。
民国34年9月日军投降后,新四军奉令撤出苏南根据地。为避免国民党军封锁长江,江南印钞厂遂于同年9月底由孔郎、李文灏带队先撤,经溧阳、常州、越沪宁线,在丹阳的魏村过江,11月5日抵宝应。当时有一台旧机器未及运走,后被国民党抬到江苏戴埠。
印钞厂在北撤前,由支琼英等人负责销毁成品、半成品。流通在市场上的,则通过商业渠道用黄金、布匹、粮食兑回,未兑回的部分,由苏浙皖留守处继续兑换。后因国民党军对在根据地坚持斗争的抗日游击队进行“清剿”,留守处撤离,尚有少量货币在群众手中。解放后,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兑。
江南印钞厂撤至苏北后,部分人员连同机器与江淮印钞厂合并为华中第一印钞厂,部分人员如杨展云、章杰等并入华中第二印钞厂。至此,江南印钞厂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二、流通
解放前,广德货币流通情况无考。建国初期,县内人民生活仍然比较贫困,购买力很低,商品交易常不用货币计价交换,而以大米计价以物易物,市场货币流通量很小。1950年元月正值年关,县城货币流通量仅为1300元,银行库存6952元,以物易物占74.5%。1953年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物价也日趋稳定,人民币的信誉逐步提高,市场货币流通量逐年上升。1957年末全县货币流通量90万元,1987年底货币流通量已达3057.6万元,较之1957年增长了34倍。
(一)投放与回笼
1953年至1987年,全县投放总额为127026.4万元,回笼总额为119440.7万元,净投放7585.7万元。其中有26年为投放年,累计净投放8582.6万元;有9年为回笼年,累计净回笼996.9万元。1985至1987年每年净投放额均超过1000万元。
广德县1953~1987年货币投放回笼差额一览表
单位:万元



货币投放渠道主要是工资性投放、农副产品采购、农村财政信用,其次为行政管理费用、储蓄存款支出、工矿产品采购等。回笼则大多为商品销售收入,其次是农村财政信用和城镇储蓄收入等。1987年广德现金投放回笼情况见下表:

(二)流入和流出
建国初至1957年,由于广德工业不发达,应市商品多为本县生产木、竹、土纸等农副土特产品,外地持现金来县采购者多,而县民购买力低,采购外地工业品量少,故货币流入大于流出。1958年后,随着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外地生产的工业品入境量逐年上升,致使货币流出大于流入,本县现金流入的渠道为木竹及其副产品销售,黄砂销售,禽、蛋、肉、笋、板栗销售等,流出渠道主要为工业品采购、仔猪采购、干鲜果采购等。70年代后,黄砂销售和仔猪采购在现金流入和流出中所占的比重增大。
1987年广德现金流入流出情况一览表

(三)货币存量分布
广德地属山区,历来以农业为主,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以上。故市场货币流通量主要分布在农村。1957年,农民和城镇职工居民手持现金分别占全县个人手持现金总量的56.7%和21.1%。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各类专业户大量涌现,增大了市场货币容量。1987年末,农民手持现金占全县个人手持现金总量的比例上升到70.9%,人均持币51.6元;城镇居民手持现金所占比例下降为10.1%,人均持币62元。货币存量分布反映了农村经济体制实行变革后的良好效益。
广德县若干年份年末货币分布测算一览表



三、管理
(一)现金管理
1950年6月,县人民银行根据政务院《关于实行国家机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对本县党政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始实行以编制现金计划为主要内容的现金管理。50年代中期,现金管理逐步延伸到县以下行政、企事业单位及社、队。本县在现金管理上采取的主要措施有:核定单位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须当天缴存开户银行;对单位库存定期进行检查,违者给予处罚;营业单位的销售款必须送存银行或银行委托的信用社,不准坐支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现金管理相应放宽,国家银行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市场货币的流通变化,随时决定现金管理的紧、松、宽、活。
(二)工资基金管理
1960年3月,对本县发放工资的单位,开始全面实行工资基金监督管理,即发放职工工资,必须按季编制工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劳动部门审批后,由银行监督支付。“文化大革命”期间,工资基金管理曾出现放松现象。1980年后,对乡镇企业职工工资发放,也实行经各主管部门审批后,由银行监督支付。
(三)金银管理
民国24年(1935)国民政府废除“银本位制”改行纸币,限制民间保存银元及金银。解放初,县人民政府以“藏金于民”为宗旨,以支援国家经济建为前提。由于当时金银、银元多在资本家和地主手里,故采用“低价冻结”政策,允许私人储存及向国家银行兑换,但不得计价流通,私自买卖。1949年7月,县人民银行成立后,即开展反对私自买卖银元的斗争,并收兑金银。至同年11月底,县人民银行共收兑银元1285枚、黄金1.6335市两,以后收兑价格逐年提高。为了支持工业生产的发展,对生产所需的金银,实行计划配售。1984年12月起,县工商银行开始销售黄金饰品,其价格为:每克38.5元,后渐次涨为55元、79元。1987年涨为86元。至1987年,全县共销售黄金饰品7282.287克,销售总额392124.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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