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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体制
计划统计科(1952年至1957年):负责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年度发展计划,统计全县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并检查督促计划执行,协调、平衡工业交通、财贸等产供销工作,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经济计划委员会(1957年至1967年):负责商业、供销、财贸等部门的产供销协调平衡,承担国民经济年度计划的调研、编制和检查、督促等工作。
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计划小组(1968年至1977年):负责国民经济计划的编制,物资调控,劳动用工和劳动工资基金管理与基本建设管理。
计划委员会(1977年至1985年):负责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中期发展计划,统计全县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以及物资供应、基建、劳动用工、物价管理和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等。
计划经济委员会(1985年至1987年):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与中期发展计划;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物资分配计划、物价管理、工交生产调度、企业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二)计划编制与实施 建国前,郎溪地瘠民贫,生产落后,是以生产稻、麦为主的农业县。工业基础薄弱,只有60多家手工业小作坊。1949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4018万元(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其中,工业产值493万元。
1950年开始,县委以农村工作部、生产(救灾)办公室为主,会同县人民政府建设科等单位制定农业生产计划,并规定各区、乡或农业社的生产指标。将全县农、林、牧、副、渔纳入计划生产轨道。
1950年至1951年,完成了农村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土地改革,农业生产开始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经过3年恢复时期,为以后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奠定了基础。1952年全县工农业生产总值4562万元,其中工业产值660万元。
一、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
1953年,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国民经济第一个发展计划,县委、县政府根据当时情况,以农业为主,着力于稳定经济,开展“三大改造”,即逐步实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底,农业实现了社会主义合作化,全县有16.5万农民加入农业合作社,占农业人口的99.1%。全县334户手工业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组成29个手工业社(组)。私营工商业组织成立了3个公私合营企业,86个合作商店和40个合作小组,完成了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底,全县工农业总产值6911万元,比1949年增长72%,其中工业总产值1179万元,是1949年的2.4倍。
1957年根据《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制定郎溪县十年远景规划。这个规划的制定对以后的计划经济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全县年度计划的指导下,县各职能部门都制定了本部门的工作计划,规定了各项指标。
二、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
1958年,进入“大跃进”时期,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向共产主义过渡”,农村办起了“共产主义”大食堂856个,吃饭不要钱。参加食堂的农民38371户,占农户总数的98.4%。这一时期,因受“左”的思想影响,郎溪县的经济计划由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业为主,先后新办冶金、建材和纺织等工业企业41个,抽调70%的劳动力和大批机关干部、职工、工商业者投入大办钢铁运动。毁林数万亩,砍伐木材4200立方米,拆并村庄570多个,拆迁7000多户,拆屋1万多间,建造大小土高炉567座。这些高炉并未能炼出铁来,直接损失554万多元。
农业生产指标越定越高,层层加码,经济秩序受到严重的干扰,造成比例关系失调。经济工作违背了客观规律,经济计划未能执行,经济建设遭受重大的损失,1956年粮食产量86551万公斤,1958年粮食产量60240万公斤。1961年下降为34100万公斤。工农业总产值逐年下降,1958年为8813万元,1962年为5498万元,5年平均下降9.9%。尤其是1961年,工农业总产值4262万元,比1953年和1957年分别下降2842万元和2649万元。
三、调整时期
1963年执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为扭转财政经济的严重困难局面,县委、县人委采取紧急措施:(1)精简职工,减少城镇人口;(2)压缩工业战线,实行关、停、并、转;(3)支援农业,大力发展农业。到1962年底,全县工业企业由1958年的120个减少到72个;精减国家职工1762人,减少城镇人口5944人。精简的职工与城镇人口下放到农业生产第一线。撤销一些临时性机构,砍掉部分县办社办企业。通过以上调整措施,国民经济开始好转,群众生活得到改善。到1965年底,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8571万元。年平均递增15%,其中工业总产值年均递增8.6%。
四、第三和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
第三个五年计划开始的第一年,即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县计划管理机构被撤销,由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计划小组替代,后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计划小组办理。在此时期,经济秩序紊乱,计划已不起作用,国民经济发展失去控制,出现盲目性,延缓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进程。“三五”计划期间,工农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0.8%,工业产值年均递增1%,农业产值年均递增0.6%。“四五”计划期间,工农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4%,其中工业总产值年均递增7.6%,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2.9%。
五、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全县政局稳定,生产秩序很快恢复,经济停滞不前的状况开始扭转。1977年5月,县计划委员会机构恢复,计划工作重新走上轨道。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明确提出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县委、县革委会带领全县人民紧紧围绕“四化”建设的总任务,集中精力于经济建设,促进了全县工农业生产与各项工作的发展。到1980年,农、林、牧、副、渔都有较大的发展,农业内部比例关系得到调整,国民经济开始逐步走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1978年,郎溪遭受到历史上罕见的大旱,粮食总产量仍达158142万公斤,油料总产量4516万公斤。1978年至1980年,全县成片造林43693亩,四旁植树712万株。“五五”期间,年平均工农业总产值达13344万元。
六、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
全县人民继续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1981年在部分厂矿企业开始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促进了工业的发展。1982年全县工业总产值3922万元,比1981年增长16.6%。1983年,虽然遭到特大洪水的侵袭,但仍超额完成工业产值计划的16.1%。农村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不断提高和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农业生产在调整中持续增长,工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12.7%,其中工业总产值年均递增20.3%,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8.9%。
1982年后,郎溪县在坚持以计划经济为主的同时,注重市场调节,对二、三类农副产品实行开放政策,采取了多渠道经营,疏通了城乡之间的商品流通渠道,促进了个体工商业的发展。
从1983年起,开始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社会事业的发展纳入计划管理。
七、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
1986年全县经济工作,贯彻“总体设计,配套改革,有主有次,分步实施”的改革方针,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同时继续改革计划管理体制,本着“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搞活”的方针,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辅以必要的市场调节。
“七五”计划期间,郎溪县在农业上提出“一增三发展”的目标(即增加粮食产量,发展畜、禽、渔,发展经济作物,发展乡镇企业),农业内部结构得到调整,工业产值又有上升。农轻重比例逐步趋于合理,由1980年76∶17∶7到1985年调整为55∶32∶13。
1986年4月,《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经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七五”计划开始实施。全县人民坚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改革开放的方针和治理整顿的各项措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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