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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习俗】
▲穿戴
服装民国初期,上衣服式有大襟和对襟两种,民间称之为“便衣”。大襟分长短,长齐脚背,短不过膝;对襟为短衣。裤为折腰裤,男女老幼皆同。绅商和富有之家,男性夏季外出多穿长衫(俗称“大褂子”),冬着长棉袍,外出作客则外加马褂。妇女穿大襟短衣,外出作客穿百折裙。劳动者均穿对襟短衣,按季节有单、夹、棉三种之分。棉裤有大脚棉裤和扎脚棉裤之分,扎脚棉裤即裤脚开口,穿后扎带,大多老人爱穿。另外,还有一种套裤(又称“马裤”),无裤腰和腹臀部,仅有两只不相连接的裤管,尖端安布带,穿后系在裤腰带上。富有之家,冬季衣料多为呢绒绸缎毛哔叽及皮毛,夏天多为丝绸,杭罗之类;一般人家则为平布、夏布、白竹布、阴丹士林布等;贫寒者大多为粗棉布(习称“老布”)。婴幼儿着“和尚领”上衣和“开档裤”,还有穿“百家衣”的习俗,即向众邻乞取各色零碎布帛缝合制成小儿衣衫,意为托百家之福,孩子容易抚养。20年代,城镇始行中山装、衬衫、旗袍,但多为政教界、豪富之家的眷属所穿着。40年代,中山装、学生装在公务人员和学生中较为普及。
解放后,“便衣”渐不行时,尤以长袍、大褂、旗袍着者无几。50年代始,男女以穿短衣为多,干部、职工中流行列宁装、中山装、工作服,色调以灰、兰为主。男女折腰便裤渐被西装裤取代,女性上衣为大翻和小翻领各式衬衫。1953年,曾一度提倡穿苏联大花布,男女干部带头穿花布衬衫,形成一时的潮流。“文化大革命”期间,城市青年男女一度盛行清一色的草绿色军衣军帽,系皮带,背帆布包。一般女性多穿中式对襟短上装,男性以中山装、军干服为主要款式。70年代后期,青年人一度流行穿喇叭裤。80年代初期,随着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服装款式呈现五彩缤纷,不论是服饰的面料、款式、花色,男女老幼都喜追逐新潮流。衣着模式由一衣多季制向一季多衣制转换,面料档次不断提高,西装、领带、旗袍再现。茄克衫、运动衫、香港衫、滑雪衫、呢制服、牛仔裤、直统裤为青年所喜爱;春秋衫、马夹、喇叭裙、旗袍裙、百折裙、学生裙和各式连衣裙,更在妇女中盛行。但偏辟山乡妇女新潮衣着不多;儿童穿的娃娃衫、海军衫、蝙蝠衫、孔雀裙、背带裤等款式,四季繁多,花色各异。现今,男女老幼冬天时兴穿绒线衣,羽绒衣或驼绒(毛)制衣,棉花已逐渐被淘汰。
鞋民国初期,一般多穿布底布鞋(单鞋、棉鞋两种),多为家庭自制。单鞋式样有小元口、大方口之分。冬着棉鞋,式样为“四块瓦”,其后又行打汽眼穿带(类似皮鞋)等式样。雨天,多穿自制钉鞋。钉鞋为白土布或白平布缝制而成,鞋分小元口和四块瓦两种,鞋帮以线密缀,鞋底厚于一般布鞋,并钉有椎形园头铁钉,底、帮外部抹桐油,不渗水可防滑。劳动人民劳动或远行多穿草鞋(以稻草搓绳为主筋,再用稻草经槌软后编制,两侧有草耳,穿草绳系于脚上,晴雨可穿);冬季,非外出时一般多着木履(惯称“木鞭子”)。富者和小康之家,有的穿皮拖鞋或布拖鞋(底为牛皮革)。新丧之家,子女穿“孝鞋”,头年为白色,次年为灰色,第三年为兰色。姑娘出嫁穿大红绣花鞋,平时,女子如出行也多穿花鞋。婴幼儿兴穿虎头鞋,以示驱邪避恶。20年代开始,城镇居民雨天兴穿园口或元宝口浅帮胶鞋;平时,青年学生时兴力士鞋、球鞋。布鞋底以牛皮革取代,较制布底节时省力,穿着轻便(时称“皮底鞋”)。继而全皮鞋出现,多为绅商达官穿着。60年代,城乡兴穿轻便(半筒)胶靴、解放鞋(胶底、布面),中后期,又有牛筋口布鞋面市,布鞋底有的采用塑料或注塑底,既防潮又耐穿。70年代,塑料凉鞋、塑料拖鞋倍受欢迎,夏季,无分城乡,男女之幼普遍穿着。80年代以来,鞋的品种繁多,款式年年翻新,妇女鞋式变化尤甚,农村女青年也时兴各类中、高跟鞋,自制布鞋逐渐稀少。劳动者以穿塑料鞋、解放鞋取代草鞋。
袜解放前,多穿缝制的布袜,有帮有底,以白、灰、兰三色为主,男女通穿,有的内衬“包脚布”。山农上山劳动为预防荆棘和毒虫皆穿山袜(即布袜),袜长齐膝。20年代后,县城始有手摇织袜机生产的机制男女线、纱袜。30年代初,继上海等地电机生产的袜子(有线、纱、丝三种)行销县境后,布袜及手摇机织袜行业逐渐淘汰。解放后,袜的花色品种日益繁多。现时,线纱袜已少见,取而代之的是尼纶、绵纶、卡普纶袜,柔软美观,经济耐穿。四季流行短袜,女青年爱穿过膝长统丝袜。
帽民国时期,豪绅富贾冬季外出或作客,多戴瓜皮帽,城镇居民爱戴罗宋帽,劳动者或老年人一般多戴马虎帽(猴头帽),老年妇女惯戴丝绒包头(形似两片瓦,有的于额前嵌有珍珠或玉器),或以绉纱包头。农村妇女多扎花毛巾。20年代始,流行礼帽(又称共和帽),妇女始行绒线帽,中小学生戴童子军帽,婴幼儿多戴虎头帽(有的于帽周配以小铜钤或铜制人物等装饰)。夏季,城乡大多戴草帽,雨天,劳动者和贫苦之家多戴箬帽(又称斗笠),农民劳动时另加蓑衣。解放后,城乡普遍流行解放式单、棉帽、工人帽。60年代中期,男女青年曾一度时兴军便帽和军棉帽。70年代中期,入冬,妇女时兴方块头巾,或叠成三角形取代围领,塑料雨衣遍及城乡。80年代始,男女帽更加多样,冬有风雪帽、防风帽,夏季有太阳帽等。儿童帽式样新颖,品种尤多,老年人无大变化。冬季,男戴兰,黑解放帽、鸭舌帽,女戴绒线帽。
装饰旧时,女孩到六七岁时即穿耳,成年妇女一般都戴耳丝或耳环,蓄有发髻的妇女爱于发髻间插上钗、簪、耳挖等饰品;蓄短发者喜缀插梳。家底富裕者多戴金戒指,老年人喜戴玉镯,金项链和金手镯只是少数豪富之家的青年妇女所能佩戴。幼儿佩戴银项圈、手镯、脚镯,或挂长命锁(有银质、铜质和玉质之别)。民间另一习尚是一年三节(端午、中秋、春节)必为幼儿更换新“锁绳”(红丝绳),有的为家人所买,有的为亲友馈送,项挂锁绳意谓“长命富贵”,50年代已不见出现。80年代始,黄金首饰复见流行,青年妇女时兴烫发、戴耳环、挂项链。
发型辛亥革命后,男子剪辫改剃平顶(又称“平头”)、圆顶,老人剃光头(即“和尚头”)为多。继后,青年人又时兴三七分或对分的西装头(又称“西洋装”),妇女依旧为发髻(俗称“巴巴头”),青年女子多蓄长辫,有的于额前蓄刘海,男孩剃桃形头或是脑后留一小撮胎发结成辫子。20年代后期,提倡女子剪去辫子和发髻,蓄短发(又称“耳朵毛”)者渐多。30年代初流行火剪烫发、火吹风;后期,县城始有电烫,但仅只一家专营。70年代末,电烫、电风吹逐渐普及。80年代始,时兴化学烫发、染发,男女发型名目繁多,长短无常。中老年人发型变化不大。
▲饮食
主食县境素产水稻,人们惯食米饭辅之以面食。面食通常吃法是摊“煎饼”或打“疙瘩”,民间称之为“癞癞姑跳门坎”(将面粉和少量清水搅匀后,用筷子挑入开水锅中煮熟,佐以作料食之,又可掺以瓠子、南瓜之类)。部分山区和沿河滩地带兼食六谷(玉米),西部丘陵地区辅以山芋。一般家户大多一日三餐(早稀,中、晚干),冬闲日短,农村少数人家改食两餐。农忙时一日三干,多数人家下午另加一餐点心。城镇居民,早餐大多以副食品代之,部分人家晚间加食夜宵。解放后,因受北方客籍人的食习熏染,城镇居民、职工闲时和节假日也渐爱包饺子自食或待客。
菜肴县内由于五方杂处,食习殊异。随着时间的推移,诸多潜移默化,大体相近。城乡日常普遍喜食时鲜蔬菜,并兼食腌制的豆腐乳、大椒酱、罗卜干、生姜、大蒜头、缸豆、韭菜、大白菜,雪里红等多种家常菜。解放后,马钤薯、花菜(卷心菜)和西红柿等时新品种也渐为人们日常菜肴。城镇讲究荤素搭配,重花色、厌油腻、喜清淡,咸中有甜,近似下江口味;农村平时少荤,味重咸兼辣味。烹调以红烧、炒、氽、炖、煎为主,炸、蒸不多。随时令变化,平时所食蔬菜也有侧重。入春爱食青菜苔、野生菜(包括荠菜、马兰头),城镇居民多以荠菜馅包饺子,凉拌荠菜和马兰头视为时令佳肴,因其入口清香鲜美,备受大众欢迎。具有乡土风味的菜肴有“烂腌菜蒸豆腐”“泥鳅钻豆腐”(活泥鳅置入盘内滴入少量香油促其排尽脏物,经一、二日多次换水漂洗后,与豆腐同时入锅,配以佐料加少量水扣上锅盖升火烧煮,泥鳅受热钻入豆腐),因入口味美,诱人食欲,多以此为佐餐佳肴。冬季,无论城乡,每于中晚餐间置暖锅炉一只温、烧菜肴,荤素不定,此为主菜,本地人习称“咕嘟炉子”由于经过烧煮,芳香四溢,风味别具一格,食后有齿颊留鲜之感。本地曾有一首名谣:“不愿朝中为宰相,只想家中咕嘟炉里的菜味香”。节日必有应时菜肴。逢年过节、婚丧喜庆之宴席,历来以十碗头(意为“十全十美”)最为普遍,有的为十三碗,称之为“十三太保”。丧宴,通称吃“斋饭”,席面忌有汤菜和粉丝之类菜肴。进入80年代后,由于高档消费之风盛行,宴请菜肴更是花色繁多,重色香味型,讲究烹调技艺。
此外,城乡素有腌制咸菜的传统(俗称“腌菜”)。春二月腌花菜(芥菜);清明前腌鸭蛋(又称包鸭蛋);入霉制酱;入夏腌白蒜;秋腌生姜、豇豆、大椒(干、水两种);霜降后,腌制大白菜、雪里红过冬。翌年春后,如将腌菜烀熟晒干,即称“干腌菜”或“霉干菜”,夏季用它烧肉,过夜不馊。二是腌制“香菜”。其制法是选购高杆大白菜,将菜边剥下略晒一日,成皮软状即切成1.5到2寸长的段,用刀或剪将其切(剪)成粗丝,复晒二三日,视稍干即下水洗净沥水,置入盆中加盐轻揉均匀,次日再经盘揉,拌上香油、红大椒粉、五香粉、白糖、姜蒜泥、熟芝麻等佐料,置于罐内,密封数日,转味即可食。菜心则以同样方式单独腌制,因其嫩脆,又为“香菜”中之上品。香菜以其香脆咸辣,别具风味,是佐茶和席间佳品。有的以此馈赠亲友。
饮料县内盛产茶叶,饮茶之习遍及城乡。旧时,城镇大多人家惯于吃早茶,佐以糕点。稍有市集之处必有几家茶馆,早市专“泡茶”兼供早点,说唱艺人也于此间卖艺娱悦茶客。一般人家日常泡有壶茶自饮并待客;殷实人家,来客泡碗茶(茶具为盖碗,形似喇叭口,上口大、下底小,底部另有茶托),老年人爱用紫沙壶泡茶。冬季,大多人家有木桶(通称“火桶”,内置火钵,燃暗火,以木炭、大糠等为燃料,上加铁制花格盖),将茶壶置内保温。山乡人家,多于灶门下以土坯围圈,蓄存灶内余烬,稍加大糠之类燃料,以此焐茶,其茶具多属陶器壶,民间习称“瓦茶壶”。解放以后,随着热水瓶普及城乡,以“火桶”等焐茶今已少见。夏季,日常饮绿豆汤、百合汤、葛粉或凉粉,城镇虽有汽水,但不甚普及。人们上茶馆之习已绝,而饮茶嗜好更盛,多喜条茶,讲究高档茶(如片茶、云雾等)者越来越多。入夏,除绿豆汤外,汽水、桔子汁、酸梅汤、啤酒等成为人们日常饮料,咖啡、可可等饮料开始进入少数家庭。
▲住宅解放前,城乡中等人家住宅多为木主砖辅的砖木混合穿架结构,有三排立(即两间)、四排立(即三间)、五排立(即四间)之分,一屋多进,厅房(堂前)开间一般宽于两侧内室。富家大多为楼房,内装地板隔绝潮湿,屋面装置天花板可隔热防灰,隔间概为木板。民国年间仍行马头墙(风火墙),房式多为“四水归明堂”(厅房前有天井,通风透光,地面铺砌青石,设阴沟。屋面雨水经水枧入阴沟)。建房前,请“风水先生”看门向,以罗盘定方位,择南向或偏南建房。居住惯以左室为大,一般为家主居住,弟兄分居时,长子居左室。商业用房因地制宜,门向无定。穷家多为土墙草房,山区建房也有以箬竹叶编结为瓦,一般为土墙或竹笆墙。解放后,砖木结构的穿架房屋渐少。70年代起,以水泥、钢材、砖为材料的砖混结构取代了砖木结构。建房上梁改撒糖果,放爆竹和亲友祝贺之习仍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间建房如雨后春笋,土墙草房渐绝。城乡多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无柱脚,桁条架于墙上,这种结构本地又称为“间间(音gan)清”。楼面以水泥预制板取代木板,有的以钢窗钢门替代木质门窗,既节约木材,又坚固耐用。屋面时兴大瓦,有的或以钢筋水泥混合沙浆浇成整体平顶。居室讲究通风采光,窗户多为对开或三开并带有摇头。随着人们的开放意识、审美观念的变化和经济条件的好转,在建筑装饰上出现了新的变化。1983年后,一般民房室内墙壁的粉刷多用涂料或涂料印花工艺,少数人家讲究用贴墙纸,外墙另贴磁砖。市区兴建商品房,分三室一厅、二室一厅、一室一厅大中小套三类,配有卫生间和厨房,水电设施齐备,供市民和单位选购。城镇机关、学校、工矿、企事业单位也相继建有职工宿舍,多为多层住宅楼,配套齐全。新型住宅区开始形成。
▲交通县境东南多低山,北为水网地,西属丘陵区,地形殊异,交通工具各有不同。旧时,北乡大多人家都备有双浆小木船(小划子),走亲上街均以其代步;山区以驴骡驮运,城区于东、南城外设有骡马栈行业,为骡马歇息之处所;西乡以驴和手推独轮车代步和运输。此外,县城及主要集镇设有轿行,轿有青布小轿、红花大轿两种。官吏、士绅及殷富之家外出乘坐青布小轿(前后各一轿夫抬行);迎娶新娘则用花红大轿(前后各二人抬行)。20年代起,汽车火车相继贯通县境,城区出现了黄包车(即人力车、又称“东洋车”)行业,往返于孙埠、双桥和穿梭于大街小巷。日军入侵县境后,轿子和黄包车绝迹。40年代中期始有自行车(俗称脚踏车、钢丝车)代步,但为数寥寥。
解放后,机动代步工具逐渐取代肩舆骡马和独轮车,汽车贯通全县乡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市场开放,旅客流量日增,又出现机动大蓬车(即三轮车),挂浆机动船替代了划浆、篙撑的小划子。此外,自行车遍及城乡,摩托车也日见增多。
▲照明旧时,城乡燃用香油灯(有专制的灯具,内置灯草或纸捻、棉纱捻,燃用桐油、青油或棉籽油),山区人家多采伐松节(含有松香油脂)照明,商家夜市多燃白蜡烛。夜行提灯笼,山乡人家夜行惯用麻秸、葵花秸或蔑缆照明。
民国初期,宣城自进入煤油后,始见用煤油灯(灯具有玻璃制品,分台灯、吊灯又称“保险灯”),普通人家为节约用油,大多购买以白铁制成的小灯具,可悬挂,挂于壁上的称“壁灯”,也有用小口玻璃瓶盛油,瓶盖戳小孔穿入纸捻或棉纱捻为简易灯具。这些灯具光暗有烟。较大商号则用汽油灯,小商号多用吊灯、马蹄灯(桅灯)。30年代,夜行始用手电筒。抗战以前,城区、湾沚、孙埠、水阳四城镇曾先后创设火力发电厂,采用电灯照明,1937年因日军入侵县境,全告停业,照明仍旧。直至解放以后,随着电力建设的发展,电灯照明逐渐遍及城乡。
【人生习俗】
▲婚嫁民国时期,本地婚嫁通常以说媒、订婚、结婚三礼进行:
说媒男女婚配,由父母作主,凭媒妁之言。双方认为门户相当,男方即托媒人(俗称“周公”)去女方提亲,如应允,则将女庚(即八字)交由媒人给男家“送口契”,经星命术士合八字,如无冲克,则可订婚。充当婚姻的媒人,有“七十二餐半”之说,因其在来往娘婆二家撮合之际,要吃七十二餐酒,另半餐是迎娶之日,女家发轿前的酒宴上,当头菜上桌,行将开席时,门外炮竹一响,媒人不及举杯则要告退离席,护轿而去,是为“半餐”。
订婚旧时定婚又叫定亲,民间通常称之为“押庚”或“过礼”。订婚之日,男方备庚帖、衣饰、彩礼(也叫聘金或聘礼,付给女方的钱财),托媒人送往女家,是为订婚。聘金多寡,视男方家境而定,贫者也有省去聘金的。女方若系富家,为了女儿嫁到男家生活舒适,以及讲究门面等,故有以房地产作为“陪嫁”。
结婚结婚礼,程序达十余项,多与各地同,仅就异者述之。婚期一般在腊月为多,又以“腊八”完婚者较普遍。民间认为此日无冲克,且又逢“八”,俗话说,“若要发,不离八”。女家陪嫁,无问贫富都少不了马桶(称子孙桶),提桶和大、中、小三只园木盘(通称“三元”,寓“三元及第”)以及精制的男女两双单鞋(大多为新娘亲手所制),女为绣花鞋,置于新郎鞋内,谓之“同鞋”,含“同偕(鞋)到老”之意。子孙桶内放有枣子、花生、百子糕和染红的鸡子(蛋)等。到男家后亲友中择一男童将食物取出归其所有,并坐其上撒泡尿,取“早生贵子”之兆。迎亲花轿临门塞“开门礼”,女家始允开门相迎。另外,女家亲友还有要挟迎亲者多放炮竹的旧俗,否则,虽献过“开门礼”,也得拒轿于门外,间有强脱媒人衣帽或卸轿杆押放炮竹之举。拜堂时,掌礼者告知避忌属相的人避离喜堂。行礼毕,观礼者均可拳击新郎背,俗称“打发”。继而以红巾一条,新人各执一端,新娘步新郎后,履袋入洞房,其间有专人伴唱颂词,众人和“好”,随麻袋相递而前,寓意“传代”。入洞房,新郎为新娘揭盖头,同饮交杯茶(土著以熟鸡一只代之),亲友捧热水一盆,内浮荷叶一片,请新人同洗手,而后举家全洗,是为“和气水”。晚间,除有善歌者“颂房”,无问亲疏长幼进入洞房谑语相嘲,进行“闹房”。搀奶奶替新娘卸首饰,请新郎解衣就寝所谓“送房”等活动外,另外尚有“偷房”一节,即新人入睡后,客中(多为青年)好事者窃听私语、窃取新人衣饰鞋袜,新人于次日必宴请始可索还。至此,婚礼大体告成。婚后三日“回门”,新郎去岳家称“新姑爷”,席间多遭姑嫂及平辈亲友戏弄,如不胜酒力,则被灌得酩酊大醉,饭碗内埋藏食盐、大椒粉,饭未食尽,身后却闪电似的将大碗饭扣入碗内,民间称此为“扣饭”,此风至今尚存。
30年代初,婚嫁旧俗先后在城镇有所革新,无需媒妁之言。男女双方在自行认识互相产生爱情,经一段时间的恋爱即议婚,有的不经订婚程序即结婚,以金戒指为聘礼,以示订婚纪念。时兴在报上刊登订婚、结婚启事。婚礼之日,城区有以黄包车或小汽车取代花轿。新郎着时装,新娘穿旗袍披轻纱,胸前佩戴红花,有未婚男女傧相相伴。司仪执掌婚仪程序,主婚人,介绍人(无介绍人的也需安排介绍人)相继致词,证婚人(亲友中有资望者或有地位的人士)宣读结婚证书(一式两份)后,依次用印(即盖章),新人交换戒指信物,互行鞠躬礼,致答词,并转向来宾鞠躬致谢。礼毕,鸣炮奏乐,摄影纪念,傧相伴送入洞房,设宴招待亲友,时称“文明结婚”。农村多沿老式婚礼,贫寒之家更为简略。
县内除普遍通行说合婚嫁外,尚有以下几种婚姻形式:
童养媳童养媳又称“养媳妇”。大都出于贫家,男方以减轻聘金为旨,女方以免除抚养负担,将未成年的女孩给人家做童养媳。男女到了成婚年龄,一柱香,即拜堂成亲,婚礼极简。一般择于腊八(农历十二月初八)或三十晚(除夕)藉祀祖之日,将男女推到一起即成婚,俗称“园房”,也叫并亲。绝大多数童养媳在婆家地位和所受之虐待与婢女无异。直至解放以后,始被禁止。
指腹为婚、箩窝配亲子女还在母胎中,甲乙父母往往因情谊深笃,即为胎儿缔结婚约,俗称“指腹为婚”。也有在婴儿时,男女双方父母已为之缔结婚约,谓之“箩窝配亲”,长大成婚后,喻为“箩窝夫妻”。旧时,县境常见此风。这种婚姻形式虽为数不多,但酿成悲剧不少。解放后被废止。
再婚旧时,男女再婚极不平等。男子再婚无可非议,女子再婚多遭讥讽。解放以后,女子再婚受到法律保护。
招亲有女无儿之家,大多将家贫无力娶妻之男子招回家成亲,并改随女姓,成为女家成员,谓之“招女婿”(也有被招人不改本姓,生下子女随母姓)。解放以后,仍有沿用,名为“女娶男嫁”。
此外,妇女亡夫,有的不愿改嫁,但由于多子女,家中无劳力,生产和生活不能维持,遂招单身男子人家为夫,俗称“招夫养子”。此俗常见于农村,解放后仍有此俗。
纳妾民国年间,纳妾虽为法所不许,而为俗又是常有之事。尤以军政官员、豪富之家为多。也有因妻不生育,以嗣续而纳妾。民间以原配妻子素称“正房”或“大老婆”,对所纳之妾俗称“偏房”或“二房”,对妾的鄙称谓之“小老婆”、“姨太太”。妾所生育的子女,无论在家庭或社会多受歧视,人们讥称为“小妈妈养的”,意谓低人一等。解放后,实行一夫一妻制,纳妾之俗被彻底禁止。
解放以后,随着婚姻法的颂布实施,婚姻完全自主,“凑合型”夫妻日益减少。男女双方情投意合,两厢情愿,按法定婚龄办完结婚登记手续后,即为合法夫妻,婚礼大多从简,废除旧式繁文缛节。50年代初,男女仅置新衣一两套,被褥可新可旧,不兴嫁妆;60年代,男方为女方置办衣料时兴“两绒(灯芯绒、平绒)一毛(毛线)”;70年代后期开始,实行集体婚礼和旅行结婚者日渐增多。时兴置办大衣橱、五屉橱等木制家俱,随后时兴“三转(自行车、缝纫机、手表)一响(收音机)”;80年代初,风行48条腿(即家俱齐全多样)。城区迎娶用小汽车,乡间一般为大蓬车。近年来,结婚家俱款式繁多,而且电气化“论插头”(电视机、洗衣机、收录机、电风扇、各式吊壁灯等),尤以城镇干部、职工为甚。大办喜宴之风随之日盛。农村婚嫁,也趋向讲排场比阔气,要彩礼之风尤甚,很多青年或家庭因婚事奢侈而超过了承受能力,少数人有负债情况,造成婚后生活困难。
▲丧葬解放前,县内丧葬礼俗繁简,视家境贫富而定。通常约定俗成者有:
送终长辈临终前子女守身旁,外地亲人也须赶回“送终”。
小殓病人断气(又叫“落枕”)后,换上早已备制或临时赶制的“老衣”。换服后尸体移于堂侧,停置在门板上(俗称“停尸板”)。殓毕即向亲友报丧和筹办治丧。
破孝为死者服孝。按亲属与死者关系亲疏,穿着应持的丧服(又称孝服)。父母丧,孝子披麻戴孝,腰系稻草绳,戴三梁孝冠,女眷服白布长衫,扎白布长头巾,发结缠白头绳。死者小辈所穿之布鞋,均缝上一半白布,子媳辈又加缀麻布,孙辈孝鞋孝帽另缀一块见方小红布,玄孙辈于红布上增缀绿布一块,以示辈次;其他晚辈仅在鞋头缀一见方小白布,亲友一般都戴白布孝帽。服丧三年中,死者之儿孙均改着“孝鞋”。
大殓俗称“进材”。入棺时,长子捧头,次子捧脚。棺内放入死者生前喜爱的殉葬品。装殓停当,亲友依次到棺前瞻谒一次遗容,随即扣盖(出殡前加钉并封口),亲人侍守棺旁守灵。亲友吊唁,孝子跪迎,女眷哭诉死者生平,以示迎谢。
做斋富者延请僧道设堂诵经超度,三、五、七天不等。斋期,丧家宴酬宾客,孝子着孝衣敬酒,由两名执事者手拉红毯遮住席面,另一执事者代为一一斟酒,孝子下跪以示谢意。贫苦人家只能在出殡时请一名僧道略事超度和送至墓地而已,民间称之为“开路”。
出殡出殡(即“发引”,又称“出材”)时,先祭奠,后举棺,长子或长孙捧灵牌,幡幛引路,沿途撒纸钱,直至墓地。
安葬棺至墓地,孝子以服兜土撒于棺上,众则挖土覆盖。葬毕,烧化纸钱,脱去孝服。回时,门前燃稻草把,跨火进家。出殡当晚,孝子要去关系人家挨门逐户谢孝,由执事者提白纸灯笼,每到一家,从门缝隙塞进一张印制的粉红色“踵谢”谢帖,随即喊声“孝子谢孝”,过门不入而去。
民国年间,县城少数知识界人士有用黑纱缠臂以代孝服。而其他丧葬礼仪大多如旧。解放以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移风易俗,悼念死者,普遍送花圈和开追悼会。民间丧葬也多从简。1977年5月,县内始行火化,近几年已在全体国家职工和居民中全面推广;农村限于条件仍多土葬。唯亲友吊丧,送花圈者渐少,多以绸缎被面、垫单、毛毯和衣料代之为祭幛。城区出殡时,多用汽车(少者2辆,多则4至5辆)送往火葬场。丧家子女为怀念长辈的祭奠活动,大多从简沿袭。
▲生育妇女在孕期有忌食兔肉、狗肉和牛肉的习俗,谓吃了这些肉类,意味着婴孩出生后会豁唇、伸舌头或孕妇会有12个月的孕期。婴孩出生后,携红喜蛋往岳家报喜,出生后的第三天称为“三朝”,是日烧艾水为婴儿洗澡,外婆家给产妇和婴孩送“月子礼”,一般少不了母鸡、鸡蛋、红糖、衣服、鞋帽、小被、箩窝(现时多为摇车)。亲友也馈送“月子礼”,有的给婴儿“红纸包”(俗称“百岁钱”)。主家以红喜蛋登门回谢。月经期的妇女禁入产房,产妇未满月也不可进入他人家门。满月之日给婴儿剃头,俗称“剃胎发”,并赠给理发师喜钱,办“满月酒”宴请亲友。满月后,岳家将产妇接回娘家留住一个月专事调养。满周岁,岳家备礼为婴孩“抓周”,亲友也以礼品贺喜。今旧俗仍存。
▲庆寿解放前,民间有过“小生日”(每年的生日)和“大生日”(逢10生日)之分。大生日从50岁开始,谓之“大寿”,而后是60、70……,30和40岁很少做寿。俗有“男不做3(30岁忌谐音“丧”),女不做4(40岁忌谐音“死”)之说。又有“男不做虚,女不做实”之俗,即男子整10做寿,女子届9可庆,近代却一反旧俗而行之,即“男不做实,女不做虚”,男子届9、女子届10乃为寿期。每逢长辈大生日,子女必为之操办寿庆,礼仪简繁视家庭境况而定。中等以上人家设置寿堂,张灯结彩,燃烛焚香。亲友多以寿幛、寿联、衣料、鞋帽、钱财、古玩、寿桃、寿糕、寿面、鸡蛋、糖食之类相贺。寿家惯以蒸制的寿桃、寿糕和寿碗回谢。生日前夕做“暖寿”堂会。正期贺客盈门,晚辈和亲友依次向寿者拜寿。是日,早餐吃长寿面,中午和晚上都是丰盛酒宴,名为“寿酒”,终日欢庆。
解放前,常有地方官员、豪绅、乡保长等每届秋成,假借做寿为名,普发寿贴,挨户勒收寿礼,名曰“打秋风”,并开赌抽头,大肆敛财。
解放后,庆寿之俗从简沿袭,凡长辈逢10大寿,晚辈都各表孝意。寿期,为老人送上实用衣物或嗜好食品,举家聚宴,以示庆贺。近入80年代,50寿庆已为鲜见,人到60才视为大寿。现时,寿桃、寿糕渐为“寿辰蛋糕”取代,幼儿生日,家长和亲友多赠与“生日蛋糕”和儿童玩具。
【行业习俗】
▲建房上梁民间向以上梁视为至关重要。制正梁的木材严禁妇女跨过,有的亲友专为选购佳材为梁相赠。制作正梁时,主家特购新丝线请木工换下墨斗内的旧线,以防弹线时断线,是为忌讳“断梁”之意。上梁之日,多在上午8、9点钟,左右中柱贴“立柱喜逢黄道日,上梁巧遇紫微星”对联,届时在爆竹声中由两名木瓦工在屋上各立一端,用绳索将披有红绿布并张贴“紫微高照”横批的正梁徐徐吊起,待梁安置就绪,向地面抛撒欢团、馒头、花生等食物,盛器内万字糕和红纸包(喜钱)为上梁的木瓦工所得。亲友多在上梁日送礼祝贺。建房始终,主家待工匠向不怠慢,惯列有开工酒、上梁酒、竣工酒。
▲木匠工具木匠用的斧头柄,不兴锲满,必须留点空,以此告诫手艺不能自满。相沿成习至今。木匠被人请去为危重病人制作棺材时,须有意少带一件必要工具,至东家后,故作恍悟说:“哎呀!做不成,忘记带锯子了,不要着急,我回去讨来。”说完返家去取。意为病人的病情不要紧,死不了。
▲泡稻种农村浸泡稻种,必须折一枝发芽的柳树条插于稻种苞。意为新柳催稻芽。
▲开秧门农家每年第一天栽秧,称之为“开秧门”,必须由栽秧能手就田形裁弯取直栽第一趟秧,谓此“跑趟”。
▲糊仓雇工们为东家栽完最后一块田的秧,都要手握一团稀泥藏于背后,进入东家寻见主妇,将稀泥涂抹其身,称之为“糊仓”。女主妇只能嘻笑躲让,不可恼怒反抗。意为“栽完秧,糊稻仓”。
▲学艺凡从师学艺的,俗称“学徒”。一般成规,家长需托人说合,谈妥后,备拜师酒宴请师傅,邀介绍人、担保人作陪,书写投师纸为凭。文约载明听从师傅严加管教,工伤病痛,失足落水,或有逃跑(俗称贩桃子)等意外情事发生,概与师傅无涉。三年满师后,要报效师傅一年,谓之“谢师”。学艺期间,还要帮助师母做家务、带小孩。师傅除供给伙食,每年还给学徒做单衣1至2套,满师时并送给徒弟一套必备的工具。
店铺习业,俗称“学生意”、“学乖”。正规的商店待徒弟,有严格的店规约束。学徒期间,店方供给伙食和洗理费。三年满期,留店者称“半作”,其地位介于学徒与店员之间。凡在正规商店经过严格锻炼的学徒,商界认为是“系过三年木围腰,吃过三年罗卜干”的“科班出身”,只要品行端正,在商场中帮工则具有优越条件。
▲雇工商店雇用或辞退雇员(满师者称朝俸)一般都在每年正月初定笃。也有在端午、中秋两个节日的前后辞退的。定工是日,店方宴请新旧店员,凡被请首席就坐的则示为被辞退的对象,人们习称这种酒宴为“滚蛋酒”。
此外,服务行业中,还有一种特殊的成规,凡在澡堂帮工当上手的服务员(旧称跑堂),事先需托人找澡堂老板洽定,除了要请人担保外,并预交押拒金,数额一般为10石大米(750公斤),如有离店,全数退还。澡堂工人向无工资,每晚收堂后(即打烊)与老板按“茶头”撤账,所得虽少,小账收入较丰。饮食行业的服务员(旧时也称跑堂的),无固定工资,同样靠顾客施舍“小账”钱养家活口。(农村雇工习俗,详见本志农业章生产关系节。)
【岁时习俗】
▲传统节令
正月初一,解放前通称“过年”,解放后改称“春节”。是日0时起,各家焚香燃烛,敬天地祖宗,家主启前扉称为“开财门”。随即率子弟提灯笼去附近寺庙进香,称之为“出行”。途中遇人,以眼示礼,不开口说话。归来,全家按辈次依序先向祖先拜年,再向健在尊长拜年,长者回以吉利语。随后,举家围坐吃五香蛋(俗称“香鸡子”)和长寿面(挂面)。餐毕,至邻近长辈家拜年,初二始至远处亲友家拜年。途中熟人向遇,拱手互祝:“恭喜发财”。亲友至家,陈糕点、捧元宝(香鸡子)相待。客归时,赠以欢团和糕点(意谓欢欢喜喜,步步高升)。初三以后亲友相互请接春酒,各种民间传统的文娱形式(玩灯、舞狮、颂春等)相继盛行,直至正月十六日方止。
十五日为元宵节,又称“正月半”。民间有“月半大似年”和“正月十五闹元宵”之说,大多人家有吃元宵之习。元宵节为玩灯高朝,十六日结束谓之“圆灯”。本地尤为奇特者,城区北郊上新村,因以主产萝卜久享盛名,当地农家每年春节必行展玩萝卜灯(也称高跷灯),企盼当年丰收。参与人员数以百计,各举特制的萝卜灯一盏(红色园形灯笼,酷似萝卜),队伍浩荡,锣鼓铮锵,萝卜个个生辉,各种人物高跷灯穿舞其间,最为引人争观。解放以后,灯会日渐稀少。
二月春分,本地多于此日祭祀祖庙。
初二,为土地会。本地有“土地土地,一年两季,二月初二,八月初一”之说,民间自行聚会敬祀土地神。是日又称“龙抬头”(意谓多雨季节来临)。城镇商贾行号多于是日开张营业。
十五日为“花朝”。是日多举婚嫁之事,幼女穿耳、裹脚,老年男子蓄须亦多择此日。现今废止。
三月清明,诸家早起折柳枝插于门前,去祖茔之地标钱烧纸,为墓添土,称之为“扫墓”。又先一日,民间(大多农家)常有妇女采嫩艾揉烂漂净掺入米粉蒸饼,俗称“艾蒿粑粑”,清香可口,为本地清明习俗之一(系由古时寒食禁火之意演变而成)。现今不少农家仍作此饼应节,成为时令小吃。此外,妇女有折嫩柳插于发间的惯俗。解放后,机关、团体、学校于是日为革命烈士陵园敬献花圈,藉以凭吊、缅怀先烈。民间扫墓仍为沿承。
初三,又称“三月三”。本地人向有“三月三游敬亭山”的春游习俗,城区男女老少相邀相伴,赴城郊敬亭山踏青。现今更盛。
四月初八,为释迦牟尼生日,称“浴佛节”。先一日,城镇大多饮食业摘榆叶(又称乌饭叶)揉烂,取其汁参于浸泡过的糯米,染成乌色,而后以元宵面搓成圆球形,内裹肉馅或甜馅,外层滚粘染乌之糯米,是日早市蒸制“乌饭团”应节。圩区农村多照此自制食用和相互馈赠。山区人家有以榆叶汁注入浸泡过的糯米煮制“乌米饭”。
立夏日,城乡男女老幼于此日有秤计体重之习。
五月初五为端午节,亦称端阳节。旧时,僧尼道士于节前相继向各家分送“端午符”,受者以钱或粮食回谢,节至,悬贴于正厅,并于门前置菖蒲、艾,妇女折艾叶插于发间,小孩项挂黄布绣虎,臂系红丝,名为“长庚缕”。端午早餐吃粽子兼食节令糕点(绿豆糕、蜜蒸糕),注重中餐,席间必有苋菜、黄鳝、大蒜子(作为佐料)等节令菜肴;饮雄黄酒,小孩额前多以雄黄酒画一“王”字,取避毒虫之意。午饭后,商贾闭市,沿河乡镇举行龙舟竞渡。现今,门前置菖蒲、艾、吃粽子、划龙船、午间盛餐仍有传承。
六月初六有的人家调面造酱,谓之“酿霉”。北乡新河庄以下圩区有划龙船之习(实为防汛抢险演习)。
七月初七,旧时民间有陈瓜果作乞巧会看巧云的习俗。现今,人们藉纳凉之际,仍有以看巧云为娱。
十五日为“中元节”,又称“七月半”,旧时谓之“鬼节”。诸家以新米煮饭祭祖。县城是夜于济川桥作“盂兰会”,于宛溪河放河灯(灯形似荷花,故俗称“荷花灯”)。
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又称“八月节”。城乡通行食用和馈赠月饼之习,有裹食板栗粽子之风,并注重晚餐,席上以板栗烧鸡(鸭)为时令主菜。是晚,各家因地制宜于室外设桌几,陈以月饼、菱、藕、石榴,燃烛焚香祀月宫。随即举家共食月饼等,谓之“赏月”。乡间,亲邻友好者,有入夜偷摘南瓜赠与新妇,谓之“送子”,是以“南”为男之吉兆,民间称为“摸秋”。解放后,祭月活动尽废,但赏月之习仍有承袭。
九月初九为“重阳节”。旧时,农村一般人家大都举行墓祭。城区少数文人雅士登高赏菊,称之为“登高会”。今不多行。
十月初一为“十月朝”。旧时,本地有施食振孤之习。清末民初,此习渐废。
十一月冬至,盛行祭祖。旧时,有祭于祠堂,有祭于祖坟,并于此日修葺祖墓。现今祠祭废除,墓祭及修坟仍有沿承。
十二月初八。僧尼煮“腊八粥”沿门相馈,受之者酬以钱或米,多少不定,民间也有自煮“腊八粥”之习俗;进入腊月,僧尼道士以黄表纸印制“灶君”疏文并灶神画像遍送各家,谓之“送灶神”,藉取年费。二十三日晚,厨房打扫清净,供糕点于灶台,燃烛焚香放炮竹,谓“送灶”。除夕夜祀仪如前,谓“接灶”。
除夕之日,家家贴春联,俗称“贴门对子”。家丧者,第一年春鹖联为紫色或兰色,第二年为黄色,厅堂张贴“昨夜仙童报到××(干支)年闔府平安,人丁兴旺,诸事大吉”;禽畜笼栏贴“六畜兴旺”,粮囤贴“五谷丰登”,有将斗大“福”字倒贴于门头上,寓意“福”到家了。晚间备设丰宴,先祭祖,而后全家团聚吃“年饭”,菜肴中有八宝菜,油炸元子(荤素无定),取意“团圆”,“元宝鱼”(又叫“碗头鱼”),选购鲢鱼烹制,以示年年有余(鲢与年,鱼与余谐音)。直至“上七”(初七)或十五日送年后始可动筷食之。来客入席,也遵此俗。年饭后,燃火盆于厅堂(山乡人家多燃木柴或树根),通夜火种不灭,以取“发旺”之兆。全家围炉“守岁”,言谈中禁忌甚严。欲入睡,不言“睡觉”二字,而说“我要挖窖了”(意喻挖金银财宝窖藏)。解放以后,除送灶、祭祖及禁忌等言行习俗自行废止外,余仍沿承。唯除夕之夜大多人家不再是“围火守岁”,而是举家欢聚在电视机前观赏春节联欢专题节目,沉浸在一片欢笑之中,并渐已为习。
▲法定节日
民国时期的国定节日:
1月1日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是日休假一天,各机关、学校、团体悬旗扎彩,集会庆祝。
3月29日革命先烈纪念日(即黄花岗72烈士殉难日)。是日,各机关、学校、团体分别集会纪念。
4月4日儿童节,各小学集会庆祝。
8月27日古为孔子诞辰。民国28年(1939)定为教师节,是日,学界休假一天,各学校师生分别集会纪念(抗战以后,教师节又改定6月6日)。
9月3日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各机关、学校、团体悬旗志庆,集会纪念,同时致祭抗日阵亡将士,抚慰遗族。
10月10日中华民国国庆日(又称“双十节”)。是日休假一天,各机关、学校、团体悬旗扎彩集会庆祝。
11月12日孙中山诞辰。是日休假一天,各机关、学校、团体集会纪念。
新中国的法定节日:
1月1日元旦。机关、团体、学校、厂矿休假一天,欢庆新年伊始。有的单位举行团拜活动。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日)。机关、团体休假三天(有的单位实行轮休制),地方党政部门负责人分赴厂矿向坚守岗位工作的人员探望和慰问。
3月8日国际劳动妇女节。女职工休假半天,由地方政府和妇联组织召开纪念会,或开展各种纪念活动。
3月12日植树节。开展全民植树活动。
5月1日国际劳动节。休假一天,有的厂矿张灯结彩,召开庆祝大会,开展各项文体活动。
5月4日青年节。各级共青团组织发动并组织青年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和举办报告会。
6月1日国际儿童节。小学校放假一天,组织儿童开展庆祝活动。各单位向在校儿童赠送书刊、玩具和糖果,新华书店、电影院和儿童用品专柜,是日对儿童优惠照顾。
7月1日中国共产党诞辰纪念日。各级党组织召开纪念会、报告会,或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并开展各种纪念活动。
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各地开展拥军爱民和拥政爱民,以及慰问烈军属和荣誉、残疾军人活动。
9月10日教师节。1985年经国务院颁定,是日为新中国教师节,学校休假一天,地方党政部门负责人到学校慰问教育工作者。全社会开展尊师重教宣传教育活动。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各机关、团体、学校、厂矿悬挂国旗,张灯结彩志庆,并休假两日,地方党政部门负责人分赴实地向节日坚守岗位的工作人员慰问。
▲家庭旧时,大家庭以最长者为家长,总揽全家事务。父母去世后,家庭财产由男孩继承,女儿无继承权,俗话说:“把出门的姑娘,泼出门的水”。兄弟间分配遗产,长子居优,分配多于其他兄弟,分家时,请舅父或族长中证并裁决。及至民国年间,自立门户的小家庭始有出现。解放后,几代同堂的大家庭逐渐减少。但在子女未婚前的两代同堂仍在持续。现时,子女多在婚后即与父母分炊单居,派生为独立的小家庭,已为常事。据民国以来的全县户均人口情况表明,小家庭日益增多:民国8年(1919)为6.8人,民国26(1937)年为5.25人,1950年为4.46人,1970年为4.36人,1985年为4.02人,1987年为3.97人。现今,男尊女卑的思想在逐渐消除,男女都能投身社会从事各项职业,姑娘们不再闭守闺房挑花绣朵,广大妇女不再是囿于家庭小天地侍奉丈夫、养儿育女、围着锅灶、洗衣浆裳。新一代家庭夫妇已不是旧时的“男主外、女主内”,多属上班族,生活来源多来自男女双方生产(工资)共同收入,现代家庭已改变了传统的分工模式和生活习惯。如操持家务(烧饭、洗衣、检点、带孩子等)男女共同承担;越来越多的妇女能够拥有家庭经济的支配权,并能参与决定家庭内外大事。
▲交际境内人际交往,崇尚彬彬有礼。旧时,熟人相遇,笑脸相迎,行拱手礼,或脱帽打躬。早晨互道“您早”,平时相遇惯问:“您好”、“您到那去”?陌生人相见,问对方“贵姓”?要知其名或年龄,则问“台甫”或“贵庚”?要知其住地,则问“府上哪里”?客来家有事相求,则笑问:“有何贵干”。见老人,尊称“老人家”。凡问人、问事、问路,必先道“请问”。客来家,先请入座,再以烟茶招待。“烟茶不分家”为民间待客之俗语。邻舍虽朝夕相见,入门也以礼相待,谓之“过门便是客”。有客在家,忌扫地或打骂小孩。客走,送出大门,招呼“慢走”“有空常来玩”。亲友的新生儿首次来家,必馈赠万字糕或欢团、鸡蛋等,以示吉兆。民间人际交往,注重礼尚往来,常有“人情大似债,头顶锅儿卖”之说。大凡结婚、丧事、婴儿出生、生日(小孩的周岁、10岁和老人的寿辰)、建房、乔迁、开业和一年三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亲友无不备礼相贺或吊唁。除丧礼外,其他贺礼都必备万字糕一对,寓意“步步高”。婚嫁时,男女二家都分别向至亲发请柬,向有“亲戚不接不送,朋友不送不接”之礼俗。近几年来,城乡人际交往礼项日益增多,形成“人情风”。除婚丧、寿庆、生儿育女外,新增的有:招工礼、升学礼、参军礼、提升礼、工程承包礼、参加工作礼等等。送礼的规格也越来越高,一般邻舍少则5—10元,朋友20—30元,直系亲属30—100元。据养贤乡竹同村对115户农民的调查统计,仅1986年赠送亲友现金和实物则达18834元,户均163.77元,占家庭全年生产性纯收入的7.35%。该村徐州云全家仅二口人,是年送礼达240元,用去家庭全年收入的三分之一。
【卫生习俗】民间素有卫生良习,平日重洗理,在某些节令中尚有其不同的卫生防疫措施,迄今因袭相传。
▲端午节(五月初五)民间医生取蟾酥、射香和药制丸,名“蟾酥丸”,用以除疔毒;是日,各家用艾叶蘸雄黄酒洒于室内阴暗旯旮,焚艾绒烟薰室内,用以灭菌解毒。
▲六月初六各家曝晒衣物、书画等物,俗称“晒霉”。
▲立秋日乘晨露捉“秋虫”入瓶,以桐油浸泡,备作解治肿毒药。
▲年尾(十二月十七日前后)各家折竹枝以长竿扎把,打扫室内外灰尘(即“掸尘”),洗刷器皿,除夕前一日人人“洗年澡”,干干净净迎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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