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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民众讲演所(厅)民国12年(1923)11月,安徽省教育厅委派桂粲华来宣城筹办“通俗教育讲演所”,同年12月正式成立,桂任所长,配员2人,聘请城区学校教员担任讲师,定期向民众进行自治、学术、农务等专题讲演。民国18年(1929)春,讲演所改称“宣城县立公共讲演厅”,配专职人员4名,据当时《宣城日报》载:“县立公共讲演厅,近数月不发薪金,而对工作仍然如常”。城区设立民众阅书处一所、民众学校四所,不久均因经费困难而相继停办。
▲民众教育馆成立于民国20年(1931),首任馆长由县教育局长张以清兼任,次年配有专职馆长及工作人员,隶属县教育局,经费由教育费中列支。馆址初设于南门城隍庙,后移至府山头积谷仓,再迁至北门闹市区高庙。抗日战争爆发闭馆。民国28年(1939)初,于南乡周王村金鱼塘租借民房恢复活动,后移至六甲村一祠堂内。民国35年(1946)8月,迁回城内新安会馆(今县交通局楼后),直至解放。
民教馆始建时,内设庶务、宣传、教导三股,主要活动为编写墙报、举办讲座、书报阅览以及开展国术传授、开办民众夜校和对走方郎中、江湖艺人的审查登记等。民国25年(1936),馆内改设教育、阅览两部。民国28年(1939),内设宣传、阅览、教导、健康四股。次年又改设为总务、教导、生计、艺术研究、辅导五部。馆内藏书约1.1万余册,各种杂志累计1000余册(种)。曾先后创办“国术研究社”和《文化月刊》杂志,均因经费所限,为期不久即告停止。1946年以后,民教馆经费通常入不敷出,平均年度经费为2400元(法币),占县教育经费的3.16%,为当时全省(60个县)的第57位。民教馆常以社会募捐、资助维持活动,馆址及设备一直较为简陋。
▲人民教育馆成立于1949年9月1日,隶属县文教科。首任馆长彭佩民(女),馆址在城内民生路138号(北门西头湾处),内设阅览、游艺二室。
1950年9月,人民教育馆改称人民文化馆,内设图书、阅览、游艺三室,配专职馆员4人。1951年7月,馆址迁至永庆街47号(今县拘留所处),同时增配专职馆员3名。1952年冬,改称“宣城中心文化馆”,隶属芜湖专员公署文教科,业务上辅导郎溪、广德、泾县、南陵、繁昌、当涂、芜湖等7县文化馆。全馆编制14人,内设辅导、文艺、宣教三股。1953年初,馆址迁至城内十字街(今县饮食服务公司处),1955年,改建成约240平方米的两层楼房一幢,内设图书、报刊、棋艺、乒乓室及办公室各1个,改建一座200余座位的小型剧场,新设临街展览橱窗和黑板报各一付。1956年8月,中心文化馆复改为县文化馆,隶属县文化科。
1960年初,县文化馆迁至南门与县工人俱乐部合并办公。1963年春分开,馆址迁至北门三眼井(现今馆址),内设宣教、文艺两组和图书室。活动场地及设备均有一定改善。1968年冬,县群众专政指挥部占用了馆舍,文化馆再度迁至南门工人俱乐部,直至1973年迁回原馆址。时馆内设美术、文艺、创作、图书四组,编制12人。
1980年春节,县文化馆在原馆址新建3层楼房,总面积为500余平方米。馆内设施及活动场地得到进一步改善。1984年,内设行政、阵地、辅导3组和一个放像队,购置一套彩色电视放象设备,并建成一座450个座位的简易放映场。1987年全馆有专职干部19人。
县文化馆主要任务是:开展时事政治宣传,普及科学技术知识,辅导群众文化学习,组织业余文艺活动以及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等。经常性的阵地活动有:刊写黑板报、举办各种讲座、展览、开展幻灯放映、图书借阅、报刊阅览和棋艺、乒乓活动、编印演唱材料、组织文艺演出以及电视录像放映等。辅导活动有:组建城乡群众读报组、扫盲班、业余文娱小组、业余剧团、文化室、俱乐部以及农村文化中心,举办各种业余文艺骨干培训班,举行业余文艺调演、会演等。
▲乡镇文化站1950年下半年,由县教育科统一布署,以中心小学区为单位筹建文化站,至1951年底全县共建20个。由中心小学校长兼站长,聘请热心于此的当地教师和社会知识青年义务协助工作。活动经费由当地政府酌情补助和群众自筹相结合。主要活动是:出黑板报、办土广播、组织秧歌队、腰鼓队以及业余剧团等。
1952年10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拨出专项经费,在全县正式建立了孙埠、城区、沈村、狸桥、水阳、新河、黄池、新丰、湾沚、西河、红杨树、寒亭、团山、杨柳、周王、水东、黄渡、双桥、洪林、油榨等21个国办文化站(其中孙埠为中心站,配备两人,余站均配1人),隶属县文教科,所在区政府文教助理员兼任站长。站址大多设于区政府或当地小学内。每站均购置有图书、报刊、棋类及乒乓等设备,因地制宜地开展活动,业务上受县文化馆辅导。1953年6月以后,全县文化站布局曾有几次调整,至1956年底,撤并为周王、寒亭、湾沚、水阳、油榨、孙埠6个文化分馆,每馆配编2—3人,馆舍及设备有所改善。1958年以后文化分馆相继关闭,人员先后调离或下放劳动,馆舍被改作它用。直至1963年7月,恢复了湾沚、孙埠、水阳3个文化分馆。1964年11月,文化分馆撤销,复建7个文化站(即:孙埠、周王、水阳、湾沚、寒亭、油榨、双桥,每站1—2人)1966年增设敬亭、狸桥两个文化站。
1968年11月,文化站干部集中至县文化馆开展“斗、批、改”,文化站停止活动。直至1971年6月开始,相继恢复和新建了油榨、水阳、狸桥、双桥、孙埠、水东、寒亭、周王、溪口、杨柳、杨泗等12个文化站。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文化站因地制宜贯彻“以文补文”,开展有偿服务,站内设备得到一定改善。一般都先后购置有收录机、照相机、彩色电视机等。1985年10月,油榨、孙埠两个文化站改为民办公助,工作人员由社会公开招聘。1987年底,全县计有乡镇文化站17个,专职人员18名。
【群众文化活动】
▲解放前群众文化活动定期的节日活动主要有:春节玩灯。此为一年中规模最大的民间文化活动形式,灯之种类有龙灯、马灯、高跷灯、狮子灯、采茶灯等,并有旱船、车上轿等民间歌舞穿插其中。玩灯人数少则10人左右,多则近百人。自正月初三起至正月十六圆灯,走村串户长达10余天。
端午节龙舟竞渡。境内水阳江、青弋江两岸地区,每逢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都要举行龙舟竞渡。参赛者多达几十条龙舟,每舟少则16人,多则32人。击鼓伴唱节奏鲜明的“划龙船”歌。竞渡时,鸣锣助威,齐声“划棹!”两岸观众“么嗬”助兴,人群欢腾,蔚为壮观。
中秋节玩草龙。每岁中秋节,东南山区农民为庆丰收,以新稻草扎成草龙,于中秋之夜串村玩舞,群众则燃放鞭炮并争以香支插遍龙首龙尾,以示敬谢。
赛会活动。赛会形式虽为祈神,但实际是以娱乐为主的民间文化活动。本县各地都有特定的会期、会名。影响较大的有:城区正月中旬的“城隍会”;沈村农历二月十二的“花朝会”;狸桥农历三月十八的“大王会”;孙埠农历七月十五的“盂兰会”;杨柳铺农历八月十五的“蜡叭会”,新河庄农历九月初九的“李王会”;雁翅九月十九的“观音会”等。会期长者10天以上,短者3至5天。赛会期内,商贾云集,锣鼓喧天。当地的民间传统文艺形式竞相展示。较为突出者有城厢的踩高跷、挑花篮,沈村的出台阁,孙埠的放河灯和雁翅的打猴等。同时,每个会场都要集资邀请职业戏剧班社唱几天戏(大多为京剧),有的会场甚至同时请两个戏班唱对台戏。
平时的文化活动,主要是外地的职业班社流动至境内城乡,或租借寺庙公屋、或置设布围于广场,进行售票演出。民国时期,常来本县城乡演出的有皖南花鼓戏“四季班”、京剧孙彪班、高傻子班、高鑫宝班等。此外,农村集镇常有外来谋生的江湖艺人在街头巷尾说鼓书、玩魔术杂技、耍猴子把戏、演扁担木偶戏等。
▲解放后群众文化活动解放初期,城乡人民为迎解放、庆翻身,自发地开展起文化娱乐活动,当时最为流行的是扭秧歌、打腰鼓、打莲湘、唱革命歌曲。新中国成立后,在县文化馆、站的组织辅导下,纷纷建立起各种业余文化组织,如读报组、扫盲班、黑板报组、土广播组和文娱宣传队、业余剧团等,开展经常性的“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活动。
自1953年冬起,全县各地相继建立起“自我娱乐,自我教育”的综合性文化室、俱乐部。农村以自然村或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单位组建,城镇以街道为单位组建。据1955年统计,全县城、乡业余俱乐部发展到近150个。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杨林乡杨林农业社中心俱乐部:1950年春,县城东南55华里的杨茂埂自然村(今为杨林乡政府驻地)的翻身农民,在村办冬学的基础上组办起一个业余剧团,配合土改运动,以当地真人真事开展自编自演活动。1953年春,参加全县农村业余剧团代表会以后,根据“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八字方针,办起了综合性俱乐部,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文化活动(如出板报、放幻灯、读报纸、办土广播、学文化以及文艺演唱等),1955年成立了“杨林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心俱乐部”,并在四周自然村设立了四个分部。经常参加文化活动的骨干达560人(其中女250人)。俱乐部先后设立的单项活动组织有:读报组、广播组、讲演组、展览组、板报组、编写组、蓝球队、武术队、儿童歌舞组、曲艺组、舞蹈组、戏剧组、乐器组和农业生产技术研究组、扫盲班、民校、图书室等。全村1200余名男女老少,均可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参加各种文化活动。
1957年秋,由省文化局行文通知:杨林农业社俱乐部被介绍与苏联斯大林格勒州巴克刘伊基斯区格梁兹洛斯基农庄俱乐部建立友好俱乐部。1958年3月,安徽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局在杨林召开全省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现场会,会议向全省发出“学杨林、赶杨林”的号召,并誉其为全省“文化之乡”。同年4月,杨林俱乐部代表沈克武被邀进京出席“全国农村文化艺术工作会议”,并安排在大会上作经验介绍。《中国建设》外文版,发表题为《一个出色的农村俱乐部》的文章和照片,向国外读者介绍。1958年12月,杨林俱乐部荣获由周恩来总理签名、国务院颁发的“全国农村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奖状。
50年代后期,国民经济的发展遭受严重挫折,群众文化活动随之低落,连杨林俱乐部也名存实亡。1962年以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好转,群众文化活动逐渐恢复。
1964年冬全县举行业余文艺会演,县直和8个区组织代表队参加,平均每个代表队30人,共演出14场,100多个节目。参加人数之众,创作节目之多,为本县历史所未有。会演之后,全县群众文化活动日趋活跃,百分之八十的生产队建立了文化室。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遭到批判,代之而起的是跳“忠字舞”、唱“语录歌”、组建“文艺大批判小分队”等,并广为盛行。
80年代初,农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群众文化活动出现了新局面,县内不少公社集镇建立起农村文化中心,即:具有一定的设施和场所,能使广大群众在劳动之余和节假日里,有电影看,有戏看,有体育活动场地,有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项目和接受文化知识的场所。全县农村文化中心建设以周王公社最为突出:自1979年开始,每年从社办企业利润中拨出数以万计专款,兴办群众文化事业。至1982年底,周王公社的群众文化组织和设施有:影剧院2个,简易剧场3个,体育场1个,国办和社办电影队各1个(35毫米和16毫米)、文化站1个、半职业剧团1个,业余剧团6个,广播站1个、照相馆1个,青年文化室2个,图书室2个、兰球队14个、业余创作组和通讯组各1个。1980年先后接待了15个外地县级剧团和本县5个社、镇剧团,共演出700余场,观众达40余万人次;电影队放映1000余场,观众达70余万人次;6个业余剧团演出300余场,观众达40余万人次。文化站举办了70余期时政、科技及本地先进人物事迹的照片、图表展览,借阅图书1万3千余册。举行全社业余文艺汇演3次,体育比赛6次。此外,假节日期间,民间传统的文艺形式—狮子、龙灯、旱船等活动,走村串队,十分活跃。1981年10月,周王文化中心被评选为全国农村文化艺术工作先进集体,公社主任曹启昌应邀赴北京参加表彰大会,国家文化部奖励周王文化中心24英寸彩电一台。
全县自1980年以来,随着乡镇、大队(村)影剧院(场)的普遍建立,电影、电视、录像活动的普及和电视覆盖面的不断扩大(1987年全县每百户农民家庭有电视机18台,收录机11台),群众文化生活日渐丰富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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