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传统耕作制度
宣城地区在春秋战国时期粮食生产已初具规模。汉代粮食生产有所发展,除旱粮外,大都种一季水稻。晋代推行一年两熟,夏种水稻或粟,冬则种麦。并开始牛耕。唐代农业生产有较大发展。南宋定都临安后,本区临近京畿,商旅繁盛,为满足军需民食需要,水稻种植面积扩大很快。清初水稻面积已占耕地大多数,成为农业生产的主体。清代至民国时期,水田和旱地的耕作制度逐步形成了以下形式:
水田在平原地势较高、水源充足地区,基本上是一年两熟。一般是一季水稻,一季油菜或麦类;或者是一季水稻,一季绿肥(多为紫云英,少数紫花豌豆)。水稻早熟中籼稻占85%,早籼稻占10%,晚稻占5%。在畈区有一部分田,中稻收割后增种一季荞麦、泥豆等晚秋作物。还有的将泥豆和绿肥混种,当年收获泥豆,来年绿肥作水稻基肥。这种耕作形式,是本区农民在长期生产实践中,对耕地实行用养结合的科学方法,沿用时间较久。圩畈区低洼田,特别是圩区“锅底田”,由于积水难排,一般是一年一熟,冬季空闲沤水。丘陵区高田和山区水源不足的田,一般是有水即栽中稻,无水即种玉米,冬季多数休闲,少数种油菜或麦类;丘陵区平坦低田,水源较好的基本上是一年两熟,水源不足的种一季中稻后休闲。
旱地丘陵、岗地、低山平坡上旱地,历史上几度抛荒。解放初这类抛荒地随处可见,杂草丛生,成为当地群众燃料来源。只有一部分旱地秋种麦类、油菜和少量蚕豆、豌豆,收获后大部分栽甘薯,少数种大豆和其它旱杂粮。土壤浅薄的山区,也有夏种玉米,冬季空闲的。
二、建国后耕作制度
建国初期,农业生产处于恢复阶段,耕作制度基本上沿旧习。1953年推行“三改”,即在经常遭受旱涝灾害地区,改变季节收成比重,改种高产作物和耐水作物,改变广种薄收习惯。30多年来,耕作制度变化较大。大致可分以下几个阶段:
1955~1961年。为了避灾保收,增种一季晚秋作物,中稻占绝大多数的状况开始改变,早稻面积逐步上升,双季稻由小面积试种而逐步扩大。开始时双季间作、混作、连作并行,其后随着生产条件的改善,双季连作取代了间作、混作。秋种作物中,麦类面积扩大,油菜面积缩小。但此期间,仍以中稻麦类(或油菜)轮作形式为主,早稻双季晚稻绿肥形式居于次要地位。
1962~1970年。前期为了缓和农村劳力紧张,双季稻面积有所下降。随着农村元气恢复,双季稻面积迅速回升。水田耕制,圩畈区大致是,早稻双季晚稻绿肥、早稻双季晚稻油菜(或大麦)占50%,中稻(或单季晚稻)小麦(或大麦、油菜)、中稻冬闲(或冬沤)占50%。丘陵、山区仍以中稻小麦(或油菜、大麦)和中稻绿肥(或冬闲、冬沤)占多数,双季稻面积不大。
1971~1978年。是双季稻大发展时期。由于大力推行以提高复种指数为主要内容的耕制改革,一年三熟面积增加很快。主要轮作形式有:双季稻——油菜(少数大麦)、双季稻——绿肥约占水田面积70~80%,单季稻(中稻或单晚)——小麦(或油菜)占15%,少数田种一季中稻或单晚后冬闲或冬沤。圩畈区双季稻面积比重大于丘陵、山区。
1979~1987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自主权扩大。在完成粮食播种计划的同时,积极发展经济作物。耕作制度随之发生变化,一年三熟面积减少,两熟面积增加,投工较多的双季稻面积在一些地方大幅度下降,单季稻(中稻或单晚)——油菜(或大、小麦)轮作形式比重上升。
上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