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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搬运装卸
一、搬运装卸组织
民国年间,境内荻港、旧县、城厢、横山、三山、峨桥、黄浒等集镇均有码头工人,时称“箩帮”,每帮10——50人不等,全县计有230余人。码头工人除有当地人外,也有来自皖北等地贫民和灾民,以出卖劳力为生,专为来往车船上下物资,为货主肩挑运送,为官吏巨商抬轿搭杆,其劳动强度之大,如牛负重,所得收入却被封建把头和箩头所剥夺,劳动者所得工资不足糊口。
建国后,经过民主改革和反霸斗争,取消了封建把头和箩头。各地搬运装卸工人,在县总工会领导下,成立了基层工会,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得到翻身解放,不再受他人剥削和压迫。1956年3月设县搬运站,1986年易名县搬运公司,下辖城关、荻港、新港、三山、峨桥、桃冲6个搬运大队和1个直属车队。计有干部32人,工人445人,搬运机具及房屋等固定资产95万元,年总收入130。8万元,比1978年增长111%。
二、搬运装卸工具
民国年间,搬运工人使用的工具有箩筐、扁担、抬杆、独轮车等。建国后,经过工具改革,县搬运公司及其下属搬运装卸队,逐年添置板车和机动车辆。1986年,县搬运公司已有汽车18辆,大型拖拉机5辆,板车200余辆;各乡镇搬运装卸队有板车340辆。荻港、新港等码头港口,大部实现机械化和半机械装卸,工效大为提高。
民国年间,境内荻港、旧县、城厢、横山、三山、峨桥、黄浒等集镇均有码头工人,时称“箩帮”,每帮10——50人不等,全县计有230余人。码头工人除有当地人外,也有来自皖北等地贫民和灾民,以出卖劳力为生,专为来往车船上下物资,为货主肩挑运送,为官吏巨商抬轿搭杆,其劳动强度之大,如牛负重,所得收入却被封建把头和箩头所剥夺,劳动者所得工资不足糊口。
建国后,经过民主改革和反霸斗争,取消了封建把头和箩头。各地搬运装卸工人,在县总工会领导下,成立了基层工会,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得到翻身解放,不再受他人剥削和压迫。1956年3月设县搬运站,1986年易名县搬运公司,下辖城关、荻港、新港、三山、峨桥、桃冲6个搬运大队和1个直属车队。计有干部32人,工人445人,搬运机具及房屋等固定资产95万元,年总收入130。8万元,比1978年增长111%。
二、搬运装卸工具
民国年间,搬运工人使用的工具有箩筐、扁担、抬杆、独轮车等。建国后,经过工具改革,县搬运公司及其下属搬运装卸队,逐年添置板车和机动车辆。1986年,县搬运公司已有汽车18辆,大型拖拉机5辆,板车200余辆;各乡镇搬运装卸队有板车340辆。荻港、新港等码头港口,大部实现机械化和半机械装卸,工效大为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