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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国前地方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繁昌“通讯员”】(1927年冬)
1927年8月,中共安徽省临时委员会由武汉迁来芜湖后,着手恢复建立党组织,是年冬在本县设立了“通讯员”。
【中国共产党荻港工作委员会】(1928年春夏)
1928年3月,鉴于荻港是繁昌沿江重镇,尤其是出于组织桃冲铁矿工人运动的需要,中共安徽省临时委员会把荻港矿运列为安徽工作重点之一,1928年春夏之交成立中共荻港工作委员会,中央派尤(刘)某任工委书记;随后省临委派戴映东、袁新民任工委委员,在桃冲铁矿开展工作。此时该地有两名中共党员。
【中国共产党严村宕支部】(1929年下半年建立)
本县沿江地区经过高鹏起等人的建党活动,到1929年下半年,义合、便兴洲一带已发展了一批党员,首先在义合建立严村宕支部,先后隶属中共芜湖特支、芜湖特委、繁昌县委领导。书记严颂贤(抗日战争时期叛变,1942年春被处决)。
【中国共产党繁昌县委员会】(1930年秋——1932年春)
1930年春,党领导下的“繁昌县互济会”成立;同年秋,中国共产党繁昌县委员会在桃冲成立,县委书记黄革非(原名黄剑鸣)。隶属中共芜湖特委领导,下辖中共七里井、横山桥、泥埠桥、严村宕和矿山等支部。县委主要活动在荻港、旧县、大洲一带,先后在水凹村、严村宕、旧县等地召集会议,研究组织农会和农民暴动等。同年12月,中共芜湖特委派任惠群(原名任昌举)接任县委书记;1931年2月任自行离职。3月,中共安徽省委仍派黄革非为县委书记。是年本县党员约80余人。1932年春,中共芜湖临时中心县委遭国民党当局破坏,本县党组织与上级失去联系活动中止。
【中国共产党铜(陵)南(陵)繁(昌)中心县委】(1938年12月——1939年4月)
1938年12月,新四军第三支队进驻本县,根据支队副司令员谭震林的部署和支队党委的决定,成立中共铜南繁中心县委,县委机关先后设在铜陵的燕子牧和南陵的沙滩脚等地,县委书记张伟烈(化名张开南),副书记陈光;内设组织部、妇女部、青年部,隶属新四军三支队党委领导。辖区为繁昌县、铜陵县和南陵县南四区。中心县委在三支队民运工作队和战地服务团的帮助下,在辖区内开展建党工作。本县成立了敌前的繁三区区委和敌后的繁二区区委。未建立区委的由中心县委直接领导中心支部或支部。中心县委配合三支队开办抗日救亡训练班和妇女训练班,为三县培养地方抗日干部。1939年4月,中共皖南特委决定,撤销铜南繁中心县委。
【中国共产党繁昌县委员会】(1939年4月——1941年7月)
1939年4月成立中共繁昌县委,县委机关先后设在本县繁一区赤吉乡中分村和南陵县南四区的新村何等地,隶属中共皖南特委领导,管辖繁昌和南陵(四区)党组织,县委书记先后有胡明、尹德光、张伟烈、林芳(代理)、罗白桦(又名罗克)、罗锋、李铁民等。内设组织、宣传、妇女、青年、军事等部。县委主要活动为发展党员,建立基层党组织;宣传抗日救国,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培养地方干部,建立人民抗日武装;实行“减租减息”,帮助农民发展生产;组织和领导抗日斗争。至1941年,基层组织有5个区委,11个中心支部,258个支部,党员1211人。
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本县党组织遭到极大破坏。是月,县委书记李铁民主持召开县委会议,会议针对“皖南事变”发生所出现的形势,根据中共皖南特委就地坚持斗争、站稳脚跟等有关指示,确定三项紧迫任务:1、做好“皖南事变”突围人员的收容和护送过江工作;2、迅速恢复和发展党的基层组织和游击武装以及抗日群团等组织;3、加强锄奸、保卫工作,扩大新四军回师皖南影响。
1941年7月,皖南特委决定,撤销繁昌县委。
【中国共产党繁昌县敌前委员会】(1941年7月——1941年9月)
1941年7月,中共皖南特委决定,成立中共繁昌敌前县委,领导敌前地区的党组织和游击武装坚持斗争。县委机关设在红花山区的朱冲一带。隶属皖南特委领导,下辖繁一区委;县委书记李铁民。内设组织、宣传、军事部。
【中国共产党繁昌敌前工委】(1941年9月——1943年3月)
1941年9月,在粉碎国民党顽军52师对敌前红花山区抗日游击根据地连续三次大“清剿”之后,皖南特委决定留下少数部队和干部,继续坚持该地区的斗争,其余转移敌后,将中共繁昌敌前县委改为中共繁昌敌前工委。工委机关仍设在红花山区的朱冲一带,隶属皖南特委领导,工委书记王文石。工委在红花山区恢复发展党的基层组织;建立抗日游击队,创建以该地区为中心的敌前抗日游击根据地。
【中国共产党繁昌县敌后委员会】(1941年7月——1943年3月)
1941年7月,中共皖南特委决定,成立中共繁昌敌后县委,县委机关常驻沿江大洲的谢便一带。隶属皖南特委领导,辖敌(日军)占区的繁二区、保大圩地区党组织,县委书记先后有李铁民、苏拓夫、王敬之(原名肖家平,化名周杨、周敏求)、程自立(化各程中洛、张西云);内设组织、宣传、军事、社会、妇女等部。县委主要活动:坚持敌后抗日斗争,恢复发展党的基层组织。1943年3月和敌前工委合并为繁昌县委。
【中国共产党铜(陵)繁(昌)边区工作委员会】(1941年10月)
1941年10月,中共皖南特委派原敌前县委委员陈爱曦,到繁昌以西的黄浒一带开辟地区,以打通铜繁边区的联系,当即成立中共铜繁边区工委,工委书记陈爱曦。隶属皖南特委领导,下辖中共黄浒区委。该工委延续时间不详。
【中国共产党繁(昌)芜(湖)工作委员会】(1942年10月——1942年12月)
1942年10月,中共保大圩工委被破坏后,按照皖南特委的决定,立即成立中共繁芜工委,隶属皖南特委领导,书记金厚初;同年12月,工委主要领导人被伪军逮捕(后经营救获释),繁芜工委亦遭破坏。
【中国共产党繁昌县委员会】(1943年3月——1944年9月)
1943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精兵简政的决定,繁昌敌前工委和敌后县委合并成立中共繁昌县委。县委机关常驻红花山区的朱冲,县委书记先后有陈云飞(原名陈鸿滨、化名方民振)、张世杰;内设组织、军事、妇女、宣传、保卫等部。隶属中共皖南地委领导,下辖高安(由慕英、江坝、保兴区委和磕山、白象、笔架区委合并而成)、保大、孙村、新林、工山等区委。县委在发展党组织和抗日武装的同时,加强抗日民主政权、财经、敌工、情报、交通、抗日统一战线,群众组织等方面工作。1944年9月,繁昌县委撤销。
【中国共产党南(陵)繁(昌)芜(湖)县委员会】(1944年9月——1945年9月)
1944年9月,中共南繁芜县委成立。县委机关先后设在红花山区朱冲和赤沙滩罗家冲、谢家村等地,隶属中共皖南地委领导,下辖高安、保大、孙村、新林、保兴、工山、奎湖、蒲桥、麻浦等九个区委和南芜、泾南、蒲桥三个工委,县委书记先后有陈云飞、金文萍。内设组织、宣传、军事、妇女等部。县委主要活动,建立抗日根据地,领导群众进行抗日斗争。
【中国共产党南(陵)繁(昌)芜(湖)县委员会】(1945年10月——1947年9月)
1945年9月,南繁芜县委随军北撤后,中共皖南地委决定在本县设特派员(特派员王文石),并留下原南繁芜县委领导的三个班武装力量坚持斗争。同年10月底,重新成立中共南繁芜县委,驻地先后设红花山区、五华山区和南陵工山区,县委书记王文石。先后隶属中共沿江中心县委、中共黄西工委和中共皖南地委领导,下辖高安、新林、工山三个区委和一工委、南芜、南繁三个工委。县委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游击斗争,武装力量发展到200余人,对付国民党军的“清剿”。
【中国共产党南(陵)繁(昌)芜(湖)工作委员会】(1947年9月——1948年8月)
1947年9月,根据皖南地委扩大会议精神,中共南繁芜县委改称南繁芜工委。隶属中共泾(县)青(阳)南(陵)县委领导,下辖工山、新林、南芜、东河四个区委和新林、工山工委(暂设);工委书记杨鹏(原名王安葆)。南繁芜工委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发动东河区的平铺乡、新林区的新林乡、小滩乡以及工山、高安等区乡的群众,进行“开仓济贫”反霸抢粮斗争,并抗击国民党军的“清剿”。
【中国共产党皖南沿江工委第五工作委员会】(1948年8月——1949年2月)
1948年8月,为策应中国人民解放军渡江,皖南地委决定成立中共皖南沿江工委。下设五个小工委,其中南繁芜工委改为第五工委,工委书记杨鹏。隶属中共沿江工委领导,下辖工山、南芜两个区委。
【中国共产党繁昌县委员会】(1949年2月——1949年9月)
1949年2月20日,中共皖南沿江工委作出《沿江工委关于工委本身分工与各地组织机构调整的决定》,决定成立中共繁昌县委。至1949年4月,隶属沿江工委领导,代理县委书记王佐(原名阮致中)。下辖工山、南芜两个区委。县委开展迎接渡江战役的各项准备工作。4月21日本县解放,22日下午县委率80人左右的武装,从赤沙乡八分村进入县城,接管中华民国繁昌县政府。进城后,阮致中任县委书记,仍隶属沿江工委领导。县委派员前往各区乡开展接收工作。5月,经中共芜(湖)当(涂)地委批准,中共繁昌县委领导成员作出调整:书记阮致中,副书记张玉;6月,阮致中调离,张玉任书记,金德培任副书记。在此期间,县委先后组建保大、孙村、新林、高安4个区委和城厢、荻港、横山3个镇委会。
二、建国后党组织
1949年10月1日至1986年,中共繁昌县委驻地县城。1949年隶属中共芜当地委,1950年隶属池州地委,1952年3月隶属芜湖地委,1981年隶属宣城地委,1983年7月隶属芜湖市委领导;辖本县各基层党组织。
1957年5月,为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经中共芜湖地委批准,县委增设常务委员会,作为县委核心领导。“文化大革命”后,各级党的组织无法开展正常活动;1968年6月成立繁昌县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1969年5月成立中共繁昌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2月恢复县委。
三、中国共产党繁昌县党员代表大会
自1956——1984年,共召开六届党的代表大会。
【第一次党代表大会】1956年6月1日至4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237名,列席代表21名,代表本县2339名党员。钱增作《七年来工作总结》、滕在柏作《为全面完成今后生产计划保证百分之九十以上社员增加收入而斗争》的报告;选出中共繁昌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4名,一届一次会议选举滕在柏为县委副书记。
【第二次党代表大会】1958年2月25日在华壁乡(今峨山乡)举行。出席代表299名,列席代表18名,特邀代表37名,代表本县3452名党员。滕在柏作《为提前超额实现农业发展纲要而斗争》的报告;传达省委扩大会议文件《在政治和思想战线上继续深入开展全民性整风运动》、《提前实现农业发展纲要,全面实现大跃进》和《开展地方工业和副业的方针》;选出中共繁昌县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1名,二届一次会议选出县委常务委员会委员9名,宋惠林为县委书记,滕在柏、许春波、孙进宝为县委副书记。
【第三次党代表大会】1960年2月8日在县城举行,历时6天,出席代表322名,代表本县3998名党员。陈希作《更高地举起总路线的红旗,为实现今年更大更好更全面跃进而斗争》的报告;会议审查和批准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以来党的工作任务;选出中共繁昌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5名,候补委员5名;三届一次会议选出县委常委12名,陈希为县委第一书记,宋惠林为第二书记,王庆昌、许春波、孙进宝、耿田为副书记。
【第四次党代表大会】1971年2月21日至25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454名,列席代表27名,代表本县7254名党员。曹勇钦作《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乘胜前进》的报告;选出中共繁昌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35名,候补委员4名;四届一次会议选出县委常委10名,曹勇钦为县委书记,魏甫元、魏土贵为副书记。
【第五次党代表大会】1982年5月23日至26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407名,列席代表27名,代表本县11394名党员。倪茂发致开幕词,李青作县委工作报告,中共宣城地委常委、组织部长胡维邦代表宣城地委讲话;大会通过《关于县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出中共繁昌县第五届委员会委员27名,候补委员4名;五届一次会议选出县委常委9名,李青为县委书记,江仲平、王世春、倪茂发为副书记。
【第六次党代表大会】1984年9月26日至29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275名,列席代表32名,代表本县11792名党员。倪茂发作《全党动员,全力以赴,两个文明一齐抓,为尽快实现党风明显好转而努力》的报告,大会作出相应的决议:选出中共繁昌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27名,候补委员4名;六届一次会议选出县委常委7名,倪茂发为县委书记,古继根、章有良为副书记。
附:建国后县委领导人更迭表1


四、县委工作机构及党务工作
1949年后县委主要工作机构设置见下表:

【组织工作】建国初,本县党员主要是南下干部、坚持地方斗争干部和复员转业军人中的党员。1949年,采取“小心谨慎,有领导、有计划地个别吸收”的原则,在农村发展党员,是年全县党员469人。土地改革时期,在觉悟高、思想纯洁、工作积极的贫雇农积极分子中发展党员。1954年,县委紧密结合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发展互助合作等工作发展党员,推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其它工作中涌现出的积极分子中发展党员。1957年,根据中央指示暂停吸收党员,建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教育上。1959年,经过整党,在“大跃进”形势下发展了一批党员,但发展不平衡,农村多,商业文卫系统少。1962年,建党工作着重于党员的管理教育。1963年,根据中央指示开展重新登记党员工作。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逐步开展后,根据中央“积极地、较多地、慎重地接收新党员”的指示,加强组织发展工作,新党员大多数是生产第一线的贫下中农及生产骨干。“文化大革命”中,组织发展工作不正常。1971年按照“吐故纳新”的提法,突击吸收了一些新党员。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建党工作进一步贯彻“积极慎重”的方针。80年代,以“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重视在知识分子、各行各业的骨干和先进青年中发展党员,并注重提高党员的文化素质。
1978年以来,在基层党组织开展“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给予表彰。
60年代,县委组织部门任免和管理到大队书记、大队长一级干部。70年代建立县委组织员制度,党员干部管理权限下放,组织部主要管理科局级以上党员干部。1984年,县、乡两级领导班子,建立后备干部制度;是年体制改革,采用“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办法,选拔具备“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条件的党员干部到各级领导岗位,7名县委常委平均年龄由原来50。7岁下降到46岁,文化程度高中有4人,大专有3人;5名党员副县长平均年龄由原来49。3岁下降到44。6岁,文化程度由原来初中2人,高中3人上升到高中2人,大专3人。配备在各部、委、局、办56个直属单位的174名领导干部,平均年龄45。6岁,比原来下降4。5岁,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7%,比原来上升26。5%,其中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占23%,比原来上升17%。乡(镇)党委和186名领导成员平均年龄38。9岁,比原来下降5。9岁,具有高中、中专、大专文化程度的105人,占56。5%,比原来上升24。8%。
几个年份中共党的组织情况

几个年份中共党员基本状况

【宣传教育工作】县委宣传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使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得到落实。建国后开展较大的宣传活动有:土地改革的宣传,抗美援朝运动的宣传,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宣传,全党整风运动的宣传,“三反”、“五反”运动的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反右斗争的宣传,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的宣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宣传,新时期总任务的宣传,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法制宣传等。
1955年县委设党训班,训练对象是区一级党员干部、农业合作社骨干。1958年10月,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工作由宣传部和组织部负责。1957年1月,建立党的报告员制度,第一批67人,后发展到100多人。1963年,从县直机关挑选93名党员干部担任农村支部教员,定期到农村给党员上课。1966年报告员和支部教员被取消。1978年后,党员教育工作逐渐开展。农村利用冬闲,党员集中训练,每年一次。1978年,县委恢复党的报告员制度,第一批聘请116名,1981年增聘到178名,1982年,报告员制度暂时停止执行。
1950——1957年,县委办业余政治学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每天坚持学习一个小时革命理论知识。60年代初,县直机关办干部文化政治学校,主要供机关干部理论学习。“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理论学习停止。1978年以后逐渐恢复。1985年,根据省统一布置,干部实行马列主义理论正规化教育。县组织干部系统学习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等课程。1985年,102名干部通过学习参加全省干部哲学考试,全部合格,平均分数84。1分。
附:县委党校
1951年6月,创建县委党训班,办学时临时选择场所。1956年8月,党训班地址设县政府招待所。1958年11月成立县委党校,流动办学。1960年校址设于峨山北麓,1966年停办。1969年县革委会在中沟乡芦滩建县“五七干校”。1978年7月,利用“五七干校”校舍恢复县委党校,“五七干校”停办。1986年,校园总面积1。3平方米,房屋1355间,其中四层楼房一幢(40间);总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藏书4000余册。教职工25人,土地70亩,共举办各种类型训练班113期,参加学习和训练的党员及干部共3万人次。
【统战工作】建国后,党的统战工作主要对象是: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员、非共产党的知识分子干部、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原工商业者、少数民族和爱国的宗教界人士,去台湾人员及其在大陆的家属与亲友、港澳同胞和国外华侨等各方面人士。“文化大革命”中,统战工作陷于瘫痪,1979年4月县委统战部恢复工作,并逐步落实党的统战政策。
民主党派中,在本地工作的有1名中国民主同盟成员,1名中国农工民主党成员。建国前,本籍人去台湾147人,其中中上层人士12人,其在县内亲属211户。1981年起落实台属政策,计回收安置、恢复中共党籍、撤判平反、归还房产财物等41件次。县政协二届委员会中有3名台属为政协委员,其中1名当选常务委员。
1978年后,纠正非党知识分子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错误处理的案件28件;县第八、第九两届人民代表大会知识分子代表分别为22人和40人。民主爱国人士代表分别为7人和11人;其中有的被选为常委和副主任。县政协一届、二届委员会知识分子代表分别为28人和37人,分别有6人和4人当选为政协常委,3人当选为政协副主席。
【纪律检查工作】1951年5月,成立中共繁昌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经县第一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中共繁昌县委监察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县监委停止活动。1973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内设立监察小组。1977年4月,县委组织部设立监察组,1979年6月,成立中共繁昌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1月,根据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改名为中国共产党繁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1979年重建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后,着重抓端正党风,大力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协助党委抓党委领导成员的党风并形成制度。
1979——1986年,纠正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党员违纪案件173件,其中予以平反纠正的63件,部分纠正的46件,不错不平的64件;恢复党籍68人,查处各类违纪案件488件,其中受开除党籍处分的111人,留党察看90人,撤销职务35人,严重警告114人,警告138人。
1982——1986年,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查处各类案件110件,犯罪总金额23。28万元,其中万元以上3件,5000元以上13件,千元以上5000元以下42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4件,追回脏款12万元,另外追究刑事责任32人。
五、党的基层组织
1949年,中共繁昌县委下辖保大、孙村、新林、高安4个区委。年底,以村建立党支部42个,党小组2个。1951年,撤销保大、高安区委,成立中共城厢、荻港、旧县、峨桥、三山、横山、孙村、新林8个区委。1952年1至10月,全县83乡5镇,建立乡镇党支部。1956年,撤销城厢等8个区委,成立中共繁昌县城关镇委员会,桃冲镇委员会、直属机关总支委员会,88个乡(镇)合并设立26个中共乡(镇)总支委员会,由县委直管。1958年10月,总支委员会合并建立中共峨山、孙村、荻港、新港、三山、横山、新林8个人民公社党委会,县直机关总支委员会改设党委会。1961年元月,全县成立18个人民公社党委会,同年9月,成立城厢、孙村、双港、横山、三山、峨桥、新林7个区委和城关镇党委直属县委领导,全县设立县、区、公社三级党委。1962年上半年,撤销区委和城关镇党委,全县有春谷、荻港等19个公社党委和县直机关党委;1964年上半年增设芦南公社党委;1965年增设新淮公社党委,撤销春谷公社党委复建城关镇党委。1966年上半年,建荻港镇党委会,全县建成峨山、环城孙村、黄浒、赤沙、荻港、芦南、新港、马坝、高安、横山、三山、保定、小洲、中沟、峨桥、浮山、新淮、新林、平铺、城关、荻港22个公社(镇)党委和县直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的建置和规模基本稳定。1966年下半年,由于“文化大革命”冲击,基层党组织中断正常活动,党员中断正常组织生活。1970年底恢复环城、保定、马坝、峨山公社党委会,建立新淮、小洲、赤沙、孙村、高安公社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1年上半年,复建新淮、高安、孙村公社党委会,建立新港、三山、浮山、平铺、横山、黄浒、中沟、新林公社和城关镇党的核心小组。1972年7月,复建黄浒公社、荻港镇和县直机关党委会。1973年,省属水利厅荻港采石场、冶金厅803地质队党组织不再由繁昌县委代管(该党组织1968年9月曾划归县委代管)。1975年底,全县22个公社(镇)和县直机关党委全部建成,基层党组织恢复正常工作。1976年5月成立县公安局党委,1984年5月撤销。1986年,县委辖27个基层党委,其中镇党委会5个,乡党委会16个,县轴承厂、化肥厂、农机厂和县直机关党委,芜湖市繁昌钢铁厂党委、芜湖市荻港水泥厂党委(由县委代管),全县设立县、乡(镇)二级党委制。是年全县基层党支部811个,党员128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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